偏执狂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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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985 起点

撰文 / Jim Aley

 

这段视频拍摄于大约35年前,虽然画面不佳,但还是能看出乔布斯有多紧张。他根本就静不下来。一旁的工作人员在做最后的补妆和音响调试,这个计算机迷大概二十三四岁,长发,坐在转椅上扭来扭去,身着西装,打领带,戴方框眼镜。此前他没有太多和媒体打交道的经验,这一点直播室的工作人员们心里很清楚,所以试图通过闲聊让他放松下来。但是乔布斯没理会他们。

“天!看那儿!”他瞥了一眼监视器,用手捋了捋头发,头发看上去特意为此次出镜洗过。“瞧,我上电视了!”

“这个节目也会在纽约播出。”其中一个工作人员说。这个录影棚有可能在旧金山,但已经很难考证了。

“不会吧,不会吧。”乔布斯稍微前倾,一边看着工作人员掸着他的袖子一边说:“真会在纽约播出吗?你是说真的吗?知道吗,我上周还去了纽约!”为了缓解紧张情绪,他不停在转椅上转动着,嘴巴也没闲着。乔布斯抬头看看灯,再次用手指梳梳头发,告诉周围忙活着的人自己紧张得快要吐了。“我没开玩笑,”他说道。他喝了口水。制作人宣布马上开机。乔布斯在椅子上转来转去。强作笑容。又用手梳了梳头发。“上帝啊!”

如今,我们都见识过乔布斯是怎样一个演讲大师,因怯场而喋喋不休的这一幕其实还是很可爱的。在录制这个节目之前,他就开了家叫“苹果”的小公司,在各大展销会上吸引了大批电脑迷;但他尚需要经历几十年的磨练,方能成长为让每次新品发布会都成为文化里程碑的演讲大师。唱片工业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时代:前iPod时代和后iPod时代(美国音乐市场的总收入:1999年是146亿美元,2009年是63亿美元。iPod发布于2001年10月24日)。手机行业同样可以用iPhone来划分,iPad也会是个人电脑的划时代标记。乔布斯会说自己从未发明这些东西,他只是发现了它们。它们一直都在那里,只是需要有人将“两点串连起来”,将零散的部分统一为整体,然而似乎没有其他人能发现这一点。

这段视频拍摄一结束,乔布斯前往纽约接受采访,表现得还不错。这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似乎已具备了说服别人购买任何产品的能力。而当施展魅力不管用之时,他会威胁、会掉泪,无论什么手段,总之有效就试。被他说服为自己干活的工程师和当地高中生可以为此作证。在硅谷,他已经建立了这样的声名:坚强的意志\绝不妥协的审美标准,还有臭脾气。不少人也有这些特点,但是能将这些点串起来,成为一个立志满足世人的科技欲望,并建立市值达3500亿美元商业帝国的人,需要的远远不止气场这么简单。

1955年2月24日,乔布斯出生于旧金山,当时父母未婚,是在校大学生,生母叫乔安妮·卡萝尔·希伯(Joanne Carole Schieble),生父是叙利亚留学生阿卜杜勒法塔赫·赞达利(Abdulfattah Jandali)。当乔布斯还是婴儿的时候,就被克拉拉·乔布斯(Clara Jobs)和保罗·乔布斯(Paul Jobs)夫妇收养。小乔布斯是在洛斯拉图斯市克里斯特大道的农庄里长大的,这里距苹果现在的总部仅5公里之遥。

少年时代的史蒂夫很不安分。他会把发卡塞进墙上的插座里,还曾因为偷吃灭蚂蚁药被送进医院。等到上学时,老师们发现,只要对这孩子稍不留神,他就会惹是生非。而反过来,他也觉得老师们很无聊。在教室里,他会引爆小炸弹,或者把小蛇放跑。“上课太无聊了,”他在1985年这样告诉《花花公子》,“于是我变成了一个小恐怖分子。”

用乔布斯后来的合作伙伴史蒂夫·沃兹尼亚克(Steve Wozniak,以下简称沃兹)的弟弟马克(Mark)的话说,大多数同学都认为他“非常奇怪”。乔布斯后来告诉记者:“我不爱运动。大部分时间都独来独往。”在一个大雾天,体育老师让大家到操场上练习折返跑。乔布斯跑到终点,发现大雾阻碍了老师的视线,于是坐了下来,看着其他的同学吭哧吭哧继续跑圈。待其他人跑第二圈时,他又钻进了大部队里。“那时的史蒂夫就深谙事半功倍之道。”1988年杰弗里·S.杨(Jeffrey S. Young)出版了乔布斯的传记《旅程即收获》《The Journey Is the Reward》,文中引述了乔布斯同学布鲁斯·库切(Bruce Courture)的这句话。

事实上乔布斯并不懒。他渴望从这个世界汲取尽可能多的知识,但并不是所有学科都能入得了他的法眼,其中一样被他选中的学科是电子学。20世纪60年代,硅谷开始崛起,那时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正在进行登月计划,惠普(Hewlett-Packard)已经是极客们的天堂,工程师遍地都是。在克里斯特整条路的各家车库里,涌现出大大小小的电子作坊。当然,机械师保罗·乔布斯的车库也毫不例外。他为史蒂夫腾出干干净净的工作台,供其研究捣鼓之用。“那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成长环境,”1955年,乔布斯这样告诉史密森学会(Smithsonian Institution)的一位历史学家。而对于这个在硅谷长大的小机灵来说,电子学,尤其是计算机电子学,不仅仅是职业选择。他说,在那会儿,“玩电脑玩的最好的通常是诗人、作家、音乐家……他们迷上电脑,因为它如此夺人心魄。它很新奇、很新鲜。对这些创作天才们来说,这是一种全新的表达媒介。”

12岁那年,一个邻居跟乔布斯表演了几招电子学方面的小花招。这位邻居是业余无线电发报员,在惠普(惠普公司在1939年由斯坦福大学毕业生比尔·休利特和戴夫·帕卡德创立)工作。这让乔布斯对惠普及其创始人顶礼膜拜。一天他打电话给威廉·休利特(William Hewlett)本人,谈到自己设计的计频器需要一些零件。这个少年一定给休利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通电话电话打了有20分钟。这次主动出击,乔布斯得到的不仅是他所需要的零件,还有几年后在惠普打暑期工的机会。

乔布斯不仅仅热爱电子学,他还阅读大量莎士比亚作品,疯狂地去听鲍勃·迪伦的歌。这是1970年代的加利福尼亚,这块土地上当时弥漫着自我探索精神。上高中之前,他不断地在自己身上做实验。为了了解失眠是否有可能延伸一个人的思维,他可以连续两晚上不睡觉。他吸食大麻和其他麻醉剂。多年来,他不断对下属和记者表示,自己早就已经戒掉了迷幻药。

当乔布斯1972年从家园高中(Homestead High School)毕业时,他向父母提出想去俄勒冈里德学院(Reed College)读书。这所大学治学严谨,同时又对反主流文化持宽容态度,不过学费很贵。这可把父母吓得不轻。“我们想劝他放弃这个念头,”多年后,保罗·乔布斯这样告诉迈克尔·莫里茨(Michael Moritz)。莫里茨是风险投资家,也是描写苹果公司的著作《小王国》(The Little Kindom)的作者。乔布斯不愿退让,最后父母不得不妥协。6个月后乔布斯即从里德学院辍学,不过他没有马上离开校园,而是在学校里逗留了一年半时间,睡在朋友宿舍的地板上,靠卖废瓶子赚钱为生。他赤着脚在校园游荡,去图书馆阅读禅宗佛教典籍,同时继续对身体进行各种探索性试验。他迷上了阿诺德·埃雷特(Arnold Ehret)的学说。埃雷特是一名19世纪的普鲁士医生,他认为通过祛除体内的黏液,可以保持良好的健康状态。埃氏食谱主要包括食用大量无花果、坚果、山葵粉和蜂蜜。这听来很对乔布斯的胃口。

这位果食主义者、赤脚佛教徒、吃百家饭的辍学者常常溜进教室听课,最终他定下心来专门上一门课:书法。“那是一种科学永远无法捕捉,充满美感、历史感和艺术感的微妙艺术。我发现这太有意思了。”这是乔布斯在20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的原话。他说自己最终将书法课上学到的知识和电脑结合在一起——美学与技术,这正是各个知识点融会贯通的重要时刻。

如果当时在俄勒冈读书时有钱,乔布斯很可能会去亚洲,埋头于佛学经典之中。但是他没有,他回到了湾区,在视频游戏公司雅达利(Atari)(曾经在雅达利雇佣过乔布斯的阿尔·奥尔康设计了该公司的第一款畅销游戏《Pong!》。雅达利创建于1972年,在1976年以2800万美元卖给了时代华纳)找到一份工作。他没有接受过正式的技术培训,但显然非常了解电子产品,当时的雅达利首席工程师阿尔·奥尔康(Al Alcorn)发现这个长发青年有两下子,请他担任游戏设计师。当时公司要是不请他,就只好叫警察,因为乔布斯表示如果不给他工作,他就要赖在公司大厅不走。“他当时看起来就是个泼皮无赖,”奥尔康后来告诉莫里兹。“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号称自己在做惠普的35型计算器。他说他能把惠普45型计算器改装成秒表,还暗示自己当时在惠普工作,我眼前一亮,说,‘嘿,那不错。’都没去查查他说的是不是真话。”

乔布斯的同事受不了他,觉得他是傲慢的怪人,而且体味难闻。乔布斯相信,只吃果实可以清除体内的杂质,因此可以免去洗澡的义务。见此情形,奥尔康也没有开除他,而是让他晚几个小时上班,省得让其他员工碰到他。

上夜班也有好处。从家园高中毕业后,乔布斯一直跟一位高中学长保持着联系。这位学长就是史蒂夫·沃兹尼亚克,一位十足的书呆子。沃兹当时在惠普工作,在工程学方面极富才华。此外,他也是个疯狂的电玩迷。乔布斯把他带进了雅达利的办公室,让他玩到深夜。作为回报,沃兹帮乔布斯做一些项目。其中一个项目是由雅达利的创始人诺兰·布什内尔(Nolan Bushnell)分配下来的,让乔布斯设计一款叫“Break-Out”(类似“打砖块”)的游戏。在布什内尔和奥尔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乔布斯转头找到沃兹,跟他做了个交易:由沃兹写代码,事成后拿600美元酬劳,两人五五分成。沃兹把活儿做完了,乔布斯的酬劳也到了手,分给了沃兹“一半”,也就是300美元。可问题是,乔布斯最终从老板手里拿的是1000块。根据2005年由杰弗里·杨(Jeffrey Young)和威廉·西蒙(William Simon)撰写的《iCon》所述,直到一年后,沃兹才无意中知道了真相,他感到很受伤,大哭了起来。

这是一对不同寻常的搭档。两人都热爱电子学,沃兹是技术天才,而乔布斯有满脑子大胆的想法。他们起初是在家酿计算机俱乐部(Homebrew)看对了眼。在这个地方,工程师和业余爱好者们可以聚在一起交流零配件和想法。他们最初联手的杰作是“蓝盒子”——这是一种用来盗拨免费长途电话的设备。这玩意儿真的有用,他们甚至还把电话打给过梵蒂冈教廷。这时候他们意识到,沃兹亲手做的这种蓝盒子可以用来赚钱。这真是太棒了:做出这么个小机器,就可以骗过电话公司及其数十亿美元的设备。“这个经验对我来说极其不可思议,”乔布斯在1996年PBS拍摄的纪录片《书呆子的胜利》(Triumph of the Nerds)中说。“我想如果没有当初的蓝盒子,就不会有后来的苹果电脑。”

沃兹开始组装一件新玩意儿,完成后,他和乔布斯将杰作向在家酿计算机俱乐部的同好们炫耀。他们做出来的苹果I(2010年11月,一部苹果I电脑以212267美元在伦敦佳士得拍卖行拍出)基本上就是一块主板。沃兹和乔布斯卖了50台给当地的计算机迷,这些用户需要额外再买一个盒子来装电路,还要自配键盘和显示器。虽然作品很原始,但两伙伴的想法得到了小规模验证,他们知道自己有能力制造一台更好的电脑,而乔布斯清楚,人们愿意掏钱买他们制作的电脑。

这时的乔布斯发现他喜欢商业。但与此同时,他又对此满怀憎恶,担心如果自己过于钟情商业,最终会变成拥护既有体制的怪兽。他无法在商人和嬉皮果食主义者这两个角色之间找到平衡。还在雅达利工作的时候,乔布斯就如愿去了印度(为启智,乔布斯和他里德学院的好友丹·科特基在1974年展开了印度之旅)。既没钱花,又没鞋穿,他在当地拜一位高僧为师,剃了度,一度得了疥疮和痢疾。这次经历完全颠覆了他之前的想法,原来答案并不总飘在印度的风中。

在沃兹拼命组装电脑应对市场需求时,乔布斯却渴望着再到亚洲过他的归隐生活。这一次,召唤他的是日本。高中好友丹·科特基(Dan Kottke)寄来了一封信挖苦他:“打着莲花坐,习练瑜珈呼吸,面对苍穹壁画,思维深陷于浩瀚宇宙……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拿起话筒,激烈争执,坚称不到230万美元,决不出货。”从印度回来之后,乔布斯认识了在伯克利的禅师千野考宾。乔布斯请教千野,是应该去日本修行还是在俗世从商。几乎一点英语都不懂的千野饶有兴味地看着眼前这位失了魂的年轻人,和科特基一样,他觉得这事挺可笑,于是嘴里冒出一句:还是跟电脑死磕到底吧。

在1976年愚人节这天,沃兹和乔布斯的苹果电脑公司正式开张。

1970年代后期,电脑制造厂商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其繁荣程度正如20世纪之交时底特律的汽车行业。Osborne、Commodore和RadioShack这些公司都在卖后来为人所知的“个人电脑”。像苹果I一样,这些电脑都是为电脑爱好者们制造的,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功能也不强。比如个人电脑的鼻祖Altair,当你辛辛苦苦连接好逻辑板上的一堆开关后,只能让那些小指示灯亮一下。

乔布斯希望做一台与众不同的电脑:一台谁都会使的设备。在苹果I面市一年后,乔布斯的想法实现了——这就是苹果II。随着公司扩大,他大力鼓吹自己的想法:电脑应是工具。崔普·霍金斯(Trip Hawkins)是苹果最早的50位员工之一,他记得乔布斯当时反复提起在一本科学杂志上读到的文章,这篇文章说的是动物的机车效率(locomotive efficiency)。“机车效率最高的动物是秃鹫,它消耗很少的热量,就可以飞数英里,”霍金斯说,“人类在这个榜单上排名靠后。但是如果人骑上脚踏车,其机车效率立马就是秃鹫的两倍。”乔布斯当年说,“电脑,就是思想的脚踏车。”

“这句话太精妙了,成了他的一句口头禅,”霍金斯说。“我们后来以它为基础,拍了条广告。”

乔布斯还传递过这样一条信息:作为工具的电脑,必须具备美感。苹果II的工业设计确实很棒,至少当时如此:它由机箱和键盘组成,放在书桌上刚好合适。乔布斯的审美观渗透进所有细节,甚至细微到每个电路板上。为了让线路看起来更笔直,他坚持要求把线路设计推倒重来。

苹果II一经发布马上就火了,公司在接下来的七年都不愁生意,直到麦金塔电脑(Macintosh)发布,在此期间,苹果公司经历了1980年的公开募股。乔布斯成为了明星,他还留着长发,但发型经过了精心设计。他穿上了笔挺的西装,和明星约会,其中包括琼·贝兹(Joan Baez,比他大14岁,鲍勃·迪伦的前女友)和戴安娜·基顿(Diane Keaton,比他大9岁,跟迪伦没有确切的关系)。他将苹果公司塑造成反抗既有体制的力量,冲锋陷阵,矛头对准一个不要脸面的大魔头,当时,这个所谓的魔头即是IBM公司。

乔布斯身上一直都散发着个人魅力。随着苹果的扩张,他的舞台魅力更是有增无减。“他知道怎样控制自己的声调,”霍金斯说,“他一直清楚怎样将听众操纵在股掌之间。他会让他们有几秒钟内,迷上他讲述的那个有趣的故事。随后他会立刻将声调降下来,好让人们侧耳聆听他说的每一个字。”

乔布斯操纵人的神奇能力得了个诨名,叫“现实扭曲力场”(reality-distortion field)。这个词有点讽刺的味道,因为当你受他的现实扭曲力场蛊惑,心潮澎湃地准备第二天再大干20个小时之时,会冷不丁地想起这家伙是一个混蛋。1978年,他的前女友柯丽珊·布伦南(Chrisann Brennan)生了个女儿,取名丽莎。乔布斯否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DNA检测结果证实他确实是丽莎的父亲,他还是坚决否认。在这件事上,也许他让自己也走进了现实扭曲力场之中。

在苹果公司内部,乔布斯带来灵感,从不带来爱意。通常他会在你身边停下,说,“这是一堆狗屎,”或者“这是我见过最伟大的发明”。麦金塔的开发人员之一安迪·赫兹菲德(Andy Hertzfeld)告诉莫里茨:“可怕的是,对于同一个产品,他的意见也会反复无常。”苹果人给老板的这种行为也取了个绰号,叫“狗熊-英雄过山车”。盖伊·川崎(Guy Kawasaki)也是公司的元老,他负责招募外部开发人员为新机器编写软件。川崎说,有一次乔布斯带了一家公司的高管来到川崎的格子间,向他询问对一家第三方公司软件的意见,川崎直言他觉得不怎么样。“然后乔布斯转向旁边的人,对他说:‘看到了吧,这就是我们对你们产品的看法,’”说到这里,川崎大笑起来。这位陌生人就是第三方公司的CEO。“我相信没有哪位CEO预料到会有这么唐突的答案。”

苹果公司里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乔布斯确实很优秀,但对下属的苛责与羞辱,令他无法真正管理好这家公司。在公司创立初期,乔布斯就清楚苹果公司需要在管理上寻求援手。在1977年苹果II发布时,一些成熟的管理者已经开始参与运营苹果公司。曾任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National Semiconductor)高管的迈克·斯科特(Mike Scott)成为了苹果CEO;在英特尔(Intel)发家后,麦克·马库拉(Mike Markula)参与了苹果早期的融资,后来他担任了数年苹果CEO兼董事会主席。这两位都在苹果公司的七位“开国元勋”之列,他们都试图寻找最和谐的方法,与这位捉摸不定的公司招牌人物共事。斯科特一开始就经常惹恼乔布斯。他们会为了谁分得哪个工号,或者工程师的工作台应该是什么颜色而争论不休。(在这个问题上乔布斯赢了,工作台都是白色的)。苹果在1980年上市(自从1980年IPO之后,苹果的股价从每股22美元涨到378.35美元),当年收入1.17亿美元,跟其他财富500强公司一样,拥有非常繁复的官僚体制。沃兹当时几乎已经完全淡出。苹果II使用的是他的技术,此后这家公司就跟他再无瓜葛。

乔布斯要的是连傻瓜都能用的电脑,你要做的只是打开电源,其他都不需要你操心。在1979年拜访硅谷最神圣的技术殿堂——施乐公司(Xerox)位于帕罗奥图的研究中心时,乔布斯就已经看到了未来。帕罗奥图研究中心位于湾区,这里的研究者在研发一台名为ALTO的电脑。当乔布斯看到拥有图形用户界面的样机之后,觉得简直难以置信。操作者只需滚动一个被称作“鼠标”的小盒子,点击下拉菜单,就可以移动光标,不需要像以往那样在屏幕上输入指令。他立即着手利用这种技术。“说到底,产品要以品味取胜,”乔布斯在《书呆子的胜利》中说,“你要尽可能汲取人类已有的最好的发明,然后将其融入到你将要做的事情中去。毕加索曾有这么一句名言:好的艺术家抄,伟大的艺术家盗。”在接下来的5年中,为了制造麦金塔电脑,乔布斯几乎把苹果的每个设计师和工程师都折腾了一遍。机器最终让人眼前一亮,一时风头无两。不过,苹果公司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乔布斯。

乔布斯非要拿到一枝马蹄莲。那是在纽约,时间是1983年12月的一个晚上,深夜11点,乔布斯一定要人将一枝马蹄莲,送进他在纽约卡莱尔酒店的套房里。其它什么花都不要。他还需要一架钢琴。“他不是用来弹的,”当时主管市场的安德莉亚·坎宁安(Andrea Cunningham)说。他只是固执地要求自己房里一定要有一架钢琴。一个月之后,在1984年1月24日,麦金塔即将发布,现在乔布斯和随行的坎宁安来到纽约,等待着让《财富》杂志拍摄照片,推广新产品。坎宁安说,“他真是让人头痛死了,把摄影师的任何要求当耳边风,”为了缓解气氛,坎宁安打开了卡式录音机,播放老板喜爱的音乐——那就是迈克尔·杰克逊的专辑《战栗》(Thriller)。首曲没用,乔布斯仍拒绝摆姿势。然后,《比利·金》(Billie Jean)的前奏响起,“他开始跟着打响指,简直是换了一个人,”她说,“当这首歌一结束,他立马回到原形。我只好不停地倒带,反复播放这首歌,好让他配合一点。”

这就是乔布斯通常的样子,在管理上,乔布斯事必躬亲,为所欲为。像坎宁安一样,大家都在寻找变通的策略。在迈克·斯科特被解雇,马库拉厌倦了继续经营苹果公司后,乔布斯以一句如今已经人尽皆知的台词,“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想和我一起改变世界”从百事(PepsiCo)挖来了约翰·斯考利(John Sculley)。曾有一度,斯考利应对乔布斯的策略是让史蒂夫本色工作。乔布斯是创始人,斯考利只是被雇来帮忙的。

这样的关系一直持续到乔布斯发布麦金塔。在1984年的超级碗比赛中,一部暗示“IBM是老大哥”的广告拉开了中场精彩演出的序幕。整个广告大约60秒,由里德利·斯科特(Ridley Scott)执导,描述了一个乔治·奥威尔笔下的世界。广告中,一个穿着印有Mac商标背心的女子冲破黑暗,把手中的一个锤子扔向巨大的屏幕,击碎了“老大哥”沉闷的面孔。

在两天后的苹果股东年会上,乔布斯继续演出。他走上台,从一个袋子里面拿出麦金塔电脑,这个时候麦金塔说话了:“大家好,我是麦金塔,从袋子里面出来透透气太棒了……”。这场演出无懈可击。当初那个坐立不安,紧张到想要吐的愣头青已无迹可寻。他已成为人尽皆知的那位史蒂夫·乔布斯,新科技文化代言人和宇宙“留痕者”。他也很风趣,而这在他此前的演讲中,一直都不是强项。

在发布会的短暂狂热之后,麦金塔的销量渐渐下滑。苹果的这件产品后劲不足,没有足够的软件程序去和有欠优雅的蓝色巨人PC抗衡。苹果公司的董事会都觉得有必要对乔布斯采取措施,其中又以风险资本家阿瑟·洛克(Arthur Rock)态度最为坚决。“当时谁都拿他没办法,”20年后,洛克告诉《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杂志,“他满脑子的主意,完全不管他人看法。作为这个公司的创始人,他居然毫不考虑公司的前途,就急着实现个人想法。”

董事会让斯考利采取行动。当年4月斯考利解除了乔布斯的日常工作,并让他退居副总裁。之后,连这个虚职也被剥夺。在30岁的时候,他失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当时我并没意识到这一点,”在2005年他这样回忆,“但后来我发现,被苹果解雇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遭遇,成功所带来的沉重负累,已被重新走上起点的轻盈步伐取代。”

然而,从头来过,看来比乔布斯想象的要难——难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