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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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旧事

“我可以进去吗?”老鬼转过身问。

“可……可以啊……当然可以了……不就是虫子嘛。”杨伟说。

“老鬼,这是怎么回事啊?”黎欢问。

“这可说来话长了……它跟我的过去有关,我之前不是说过我师父利用我去过一个古墓吗。这东西,就是在那粘上我的,已经七年了……”老鬼钻入池子说。

他靠在了池子的边沿上,他身上的大水蛭,似乎并不怕热水。

“七年?你是说,这玩意在你身上已经七年了?!”杨伟惊讶不已。

“拿不掉吗?”黎欢问。

“这可不是一般的水蛭,它具体什么名字没人知道,我看过医生,也在奇门、生门里找过高人,可没人能把它取下来。这玩意已经和我的血管还有神经连在一起了,如果你触摸它我会有感觉,就跟触摸了我的皮肤是一样的。”

“手术也不行吗?”杨伟问。

“如果看过我的X光片你们就会明白了,它的位置在我的后心,在胸腔内它的触手已经和我的心血管连在一起了,它的触手就好像无数毛细血管一样,粘在了我的心脏上,如果强制手术或直接弄死它会非常危险。而且就算手术,也必须去国外才行,我没那么多钱啊,现在盗墓的活太难做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去跟你们猎虎。”

黎欢和杨伟对视了一眼,他们无法想象一个人是怎么带着这么一个东西生活的。

“带着这玩意对你有影响吗?”黎欢问。

“还好有生门里的郝大夫帮忙。当年他研究了一番后,帮我用银针封穴的法子限制了它的生长。这水蛭跟我的血液循环系统连接,它能直接从我的血液里吸收营养,通俗点说,就等于我平时要多维持它的一份口粮,如果它变肥变大,那我也就要跟着吃更多的东西来提供营养,不然,它就会吸收我身体里的养分把我吸干。”

老鬼坐直身子,他把胸膛露出水面给黎欢和杨伟看。他胸口有几个针头,是平的,像是钉子头的那种,这应该就是那几根刺入他心脏周围穴道的银针。

老鬼坐回去继续泡澡,他很平静,看来他是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状态。黎欢和杨伟却压抑不住惊异的心情了,平常人恐怕一辈子也见不到这种怪事。

“你师父怎么样了?你们还有联系吗?”黎欢提了提嗓子问。

“他还在那个古墓里。”

“你是说,他死在里面了?”

“当时,我们遭遇了这玩意的袭击,他撇下我直接去古墓内部了,后来我侥幸没死,逃出来之后我就再没见过他。”

“那是个什么古墓?里面怎么会有这种生物呢?”

“其实严格来说,那地方不能算是一个古墓,那里面确实有墓,可它是一座城,所以形容它那是一个失落的文明古城更合适。”

“那是什么时期的遗迹?”

“我不知道。但是里面似乎有什么东西让我师父非常痴迷,他甚至连金银财宝都不拿,非要到那遗迹的内部去。”

“你不是去过吗?怎么会不知道是什么遗迹?”杨伟问。

“当时我只有十五岁,再说那的东西我从没见过,所以完全没有概念。我师父也没告诉过我。我后来查过,也完全没有头绪,我不知道那里属于哪种文明。”

“你刚才说金银财宝……”黎欢问。

“那地方有很多金子、玉器、古物、可惜啊,我当时为了逃命,一件也没能拿出来。”

“你能详细说说有关这个遗迹的事吗?”黎欢颇有兴致地问。

一听到有金子和宝物,黎欢来了兴致,这种兴趣甚至多过了对黑水蛭的好奇。

“快说,快说啊。”黎欢催促。

“可从哪说起呢?”

“就从你师父说起吧。他是怎么发现那个地方的?之后又是怎么想到利用你的?我想这前后他应该下了不少工夫,首先把你养大训练出来,这就要很大的耐心。”

“是啊,他养了我十五年,精心训练,都是为了那个地方。”

“你师父真是一个有心计和耐性的人,这一点想想都有点可怕。我想那遗迹里的东西,一定是价值连城了。”

“快说吧鬼哥,我也有点好奇了。”杨伟催促。

老鬼提了提嗓子,他喝了一口茶说:“我师父叫宋邪,他如果还活着现在应该已经七十多岁了。关于遗迹的事,他跟我说的真的不多,他只说过他的经历,关于里面的信息,他从不透露。”

……

1947年的冬天,那时宋邪只有18岁,当时正值解放战争时期,到处都在打仗。

宋邪本是一个地主家的长工,当地就要解放了,他的东家是个恶霸,这人的财富都是靠卖烟土和剥削得来的,所以这大地主觉得解放军一来,他的家业肯定不保,于是他就决定举家搬迁先躲一阵子,可他的马队,却在半路遇上了土匪。

土匪把马队驱赶、围堵到了一个峡谷里,那时的地主是有自己的护院的,有几十号人枪,硬攻并不好打。所以把他们围住,等他们自己投降或饿死,是对土匪最合算的打法。

可谁知,双方的交火使得山体发生了雪崩,大雪把地主一行人全都封死在了峡谷内。这样一来虽说省了不少事,但土匪们就只能等到春天雪山开化,才能进去拿东西了。

几个月后,大雪融化,草木复苏,通往峡谷的山路再次畅通。

土匪们兴高采烈地进来搬东西,他们发现那些人已经都死光了,但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宋邪。

大雪封山后里面的人没吃的,全都相继冻饿而死,宋邪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此刻他披头散发,满脸污垢和血迹,活像是个野鬼。

“妈的,怎么还有个活口儿!”

在土匪头子举枪准备干掉他时,旁边的一个人说话了。

“等等!张老弟,这小子能吃人肉活下来,心可够狠的,我想收他做个徒弟。”

说话人留着金钱鼠尾辫,大概六十来岁,一身灰色棉袍,双手交叉着放在袖筒里。他说话时嘴角上扬,乍看是微笑,可仔细瞧,其实是因为他的半张脸是僵的,似乎做不了任何表情,斜挑的嘴角只是看上去像是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