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尝了人间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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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深深的话浅浅说,长长的路慢慢走

史铁生

在科学的迷茫之处,

在命运的混沌之点,

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

不管我们信仰什么,

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我二十一岁那年》

扶轮问路

坐轮椅竟已坐到了第三十三个年头,用过的轮椅也近两位数了,这实在是件没想到的事。一九八〇年秋天,“肾衰”初发,我问过柏大夫:“敝人刑期尚余几何?”她说:“阁下争取再活十年。”都是玩笑的口吻,但都明白这不是玩笑——问答就此打住,急忙转移了话题,便是证明。十年,如今已然大大超额了。

那时还不能预见到“透析”的未来。那时的北京城仅限三环路以内。

那时大导演田壮壮正忙于毕业作品,一干年轻人马加一个秃顶的林洪桐老师,选中了拙作《我们的角落》,要把它拍成电视剧。某日躺在病房,只见他们推来一辆崭新的手摇车,要换我那辆旧的,说是把这辆旧的开进电视剧那才真实。手摇车,轮椅之一种,结构近似三轮摩托,唯动力是靠手摇。一样的东西,换成新的,明显值得再活十年。只可惜,出院时新的又换回成旧的,那时的拍摄经费比不得现在。

不过呢,还是旧的好,那是我的二十位同学和朋友的合资馈赠。其实是二十位母亲的心血——儿女们都还在插队,哪儿来的钱?那轮椅我用了很多年,摇着它去街道工厂干活,去地坛里读书,去“知青办”申请正式工作,在大街小巷里风驰或鼠窜,到城郊的旷野上看日落星出……摇进过深夜,也摇进过黎明,以及摇进过爱情但很快又摇出来。

一九七九年春节,摇着它,柳青骑车助我一臂之力,乘一路北风,我们去《春雨》编辑部参加了一回作家们的聚会。在那儿,我的写作头一回得到认可。那是座古旧的小楼,又窄又陡的木楼梯踩上去“咚咚”作响,一代青年作家们喊着号子把我连人带车抬上了二楼。“斯是陋室”——脱了漆的木地板,受过潮的木墙围,几盏老式吊灯尚存几分贵族味道……大家或坐或站,一起吃饺子,读作品,高谈阔论或大放厥词,真正是一个激情燃烧的年代。

所以,这轮椅殊不可以“断有情”,最终我把它送给了一位更不容易的残哥们儿。其时我已收获几笔稿酬,买了一辆更利远行的电动三轮车。

这电动三轮利于远行不假,也利于把人撂在半道儿。有两回,都是去赴苏炜家的聚会,走到半道儿,一回是链子断了,一回是轮胎扎了。那年代又没有手机,愣愣地坐着想了半晌,只好侧弯下身子去转动车轮,左轮转累了换只手再转右轮。回程时有了救兵,一次是陈建功,一次是郑万隆,骑车推着我走,到家已然半夜。

链子和轮胎的毛病自然好办,机电部分有了问题麻烦就大。幸有三位行家做我的专职维护,先是瑞虎,后是老鄂和徐杰。瑞虎出国走了,后二位接替上。直到现在,我座下这辆电动轮椅——此物之妙随后我会说到——出了毛病,也还是他们三位的事;瑞虎在国外找零件,老鄂和徐杰在国内施工,通过卫星或经由一条海底电缆,配合得无懈可击。

两腿初废时,我曾暗下决心:这辈子就在屋里看书,哪儿也不去了。可等到有一天,家人劝说着把我抬进院子,一见那青天朗照、杨柳和风,决心即刻动摇。又有同学和朋友们常来看我,带来那一个大世界里的种种消息,心就越发地活了,设想着,在那久别的世界里摇着轮椅走一走大约也算不得什么丑事。于是有了平生的第一辆轮椅。那是邻居朱二哥的设计,父亲捧了图纸,满城里跑着找人制作,跑了好些天,才有一家“黑白铁加工部”肯于接受。用材是两个自行车轮、两个万向轮并数根废弃的铁窗框。母亲为它缝制了坐垫和靠背。后又求人在其两侧装上支架,撑起一面木板,书桌、饭桌乃至吧台就都齐备。倒不单是图省钱。现在怕是没人会相信了,那年代连个像样的轮椅都没处买;偶见医疗用品商店里有一款,其昂贵与笨重都可谓无比。

我在一篇题为《看电影》的散文中,也说到过这辆轮椅:“一夜大雪未停,事先已探知手摇车不准入场(电影院),母亲便推着那辆自制的轮椅送我去……雪花纷纷地还在飞舞,在昏黄的路灯下仿佛一群飞蛾。路上的雪冻成了一道道冰棱子,母亲推得沉重,但母亲心里快乐……母亲知道我正打算写点什么,又知道我跟长影的一位导演有着通信,所以她觉得推我去看这电影是非常必要的,是件大事。怎样的大事呢?我们一起在那条快乐的雪路上跋涉时,谁也没有把握,唯朦胧地都怀着希望。”

那一辆自制的轮椅,寄托了二老多少心愿!但是下一辆真正的轮椅来了,母亲却没能看到。

下一辆是《丑小鸭》杂志社送的,一辆正规并且做工精美的轮椅,全身的不锈钢,可折叠,可拆卸,两侧扶手下各有一金色的“福”字。

除了这辆轮椅,还有一件也是我多么希望母亲看见的事,她却没能看见:一九八三年,我的小说得了全国奖。

得了奖,像是有了点儿资本,这年夏天我被邀请参加了《丑小鸭》的“青岛笔会”。双腿瘫痪后,我才记起了立哲曾教我的“不要脸精神”,大意是:想干事你就别太要面子,就算不懂装懂,哥们儿你也得往行家堆儿里凑。立哲说这话时,我们都还在陕北,十八九岁。“文革”闹得我们都只上到初中,正是靠了此一“不要脸精神”,赤脚医生孙立哲的医道才得突飞猛进,在陕北的窑洞里做了不知多少手术,被全国顶尖的外科专家叹为奇迹。于是乎我便也给自己立个法:不管多么厚脸皮,也要多往作家堆儿里凑。幸而除了两腿不仁不义,其余的器官都还按部就班,便一闭眼,拖累着大伙儿去了趟青岛。

参照以往的经验,我执意要连人带那辆手摇车一起上行李车厢,理由是:下了火车不也得靠它?其时全中国的出租车也未必能超过百辆。树生兄便一路陪伴。谁料此一回完全不似以往(上一次是去北戴河,下了火车由甘铁生骑车推我到宾馆),行李车厢内货品拥塞,密不透风,树生心脏本已脆弱,只好于一路挥汗谈笑之间频频吞服“速效救心”。

回程时我也怕了,托运了轮椅,随众人去坐硬座。进站口在车头,我们的车厢在车尾;身高马大的树纲兄背了我走,先还听他不紧不慢地安慰我,后便只闻其风箱也似的粗喘。待找到座位,偌大一个刘树纲竟似只剩下了一张煞白的脸。

《丑小鸭》不知现在还有没有?那辆“福”字牌轮椅,理应归功其首任社长胡石英。见我那手摇车抬上抬下着实不便,他自言自语道:“有没有更轻便一点儿的?也许我们能送他一辆。”瞌睡中的刘树生急忙弄醒自己,接过话头儿:“行啊,这事儿交给我啦,你只管报销就是。”胡石英欲言又止——那得多少钱呀,他心里也没底。那时铁良还在医疗设备厂工作,说正有一批中外合资的轮椅在试生产,好是好,就是贵。树生又是那句话:“行啊,这事儿交给我啦,你去买来就是。”买来了,四百九十五块,八三年呀!据说胡社长盯着发票不断地咋舌。

这辆“福”字牌轮椅,开启了我走南闯北的历史。其实是众人推着、背着、抬着我,去看中国。先是北京作协的一群哥们儿送我回了趟陕北,见了久别的“清平湾”。后又有洪峰接我去长春领了个奖;父亲年轻时在东北林区待了好些年,所以沿途的大地名听着都耳熟。马原总想把我弄到西藏去看看,我说:“下了飞机就有火葬场吗?”吓得他只好请我去了趟沈阳。王安忆和姚育明推着我逛淮海路,是在一九八八年,那时她们还不知道,所谓“给我妹妹挑件羊毛衫”其实是借口,那时我又一次摇进了爱情,并且至今没再摇出来。少功、建功还有何立伟等等一大群人,更是把我抬上了南海舰队的鱼雷快艇。仅于近海小试风浪,已然触到了大海的威猛——那波涛看似柔软,一旦颠簸其间,竟是石头般的坚硬。又跟着郑义兄走了一回五台山,在“佛母洞”前汽车失控,就要撞下山崖时被一块巨石挡住。大家都说“这车上必有福将”,我心说是我呀,没见轮椅上那个“福”字?一九九六年迈平请我去斯德哥尔摩开会,算是头一回见了外国。飞机缓缓降落时,我心里油然地冒出句挺有学问的话:这世界上果真是有外国呀!转年立哲又带我走了差不多半个美国,那时双肾已然怠工,我一路挣扎着看:大沙漠、大峡谷、大瀑布、大赌城……立哲是学医的,笑嘻嘻地闻一闻我的尿说:“不要紧,味儿挺大,还能排毒。”其实他心里全明白。他所以急着请我去,就是怕我一旦“透析”就去不成了。他的哲学一向是:命,干吗用的?单是为了活着?

说起那辆“福”字轮椅就要想起的那些人呢?如今都老了,有的已经过世。大伙儿推着、抬着、背着我走南闯北的日子,都是回忆了。这辆轮椅,仍然是不可“断有情”的印证。我说过,我的生命密码根本是两条:残疾与爱情。

如今我也是年近花甲了,手摇车是早就摇不动了,“透析”之后连一般的轮椅也用着吃力。上帝见我需要,就又把一种电动轮椅泊来眼前,临时寄存在王府井的医疗用品商店。妻子逛街时看见了,标价三万五。她找到代理商,砍价,不知跑了多少趟。两万九?两万七?两万六,不能再低啦小姐。好吧好吧,希米小姐偷着笑:你就是一分不降我也是要买的!这东西有趣,狗见了转着圈地冲它喊,孩子见了总要问身边的大人:它怎么自己会走呢?据说狗的智力相当于四五岁的孩子,他们都还不能把这椅子看成是一辆车。这东西才真正是给了我自由:居家可以乱窜,出门可以独自疯跑,跳舞也行,打球也行,给条坡道就能上山。舞我是从来不会跳。球呢,现在也打不好了,再说也没对手——会的嫌我烦,不会的我烦他。不过呢,时隔三十几年我居然上了山——昆明湖畔的万寿山。

谁能想到我又上了山呢!

谁能相信,是我自己爬上了山的呢!

坐在山上,看山下的路,看那浩瀚并喧嚣着的城市,想起凡·高给提奥的信中有这样的话:“我是地球上的陌生人,(这儿)隐藏了对我的很多要求”“实际上我们穿越大地,我们只是经历生活”“我们从遥远的地方来,到遥远的地方去……我们是地球上的朝拜者和陌生人”。

坐在山上,看远处天边的风起云涌,心里有了一句诗:嗨,希米,希米/我怕我是走错了地方呢/谁想却碰见了你!——若把凡·高的那些话加在后面,差不多就是一首完整的诗了。

坐在山上,眺望地坛的方向,想那园子里“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想那些个“又是雾罩的清晨,又是骄阳高悬的白昼……”;想那些个“在老柏树旁停下,在草地上在颓墙边停下,又是处处虫鸣的午后,又是鸟儿归巢的傍晚……”;想我曾经的那些个想“我用纸笔在报刊上碰撞开的一条路,并不就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母亲盼望我找到的那条路到底是什么?”。

有个回答突然跳来眼前:扶轮问路。是呀,这五十七年我都干了些什么?——扶轮问路,扶轮问路啊!但这不仅仅是说,有个叫史铁生的家伙,扶着轮椅,在这颗星球上询问过究竟。也不只是说,史铁生——这一处陌生的地方,如今我已经弄懂了他多少。更是说,譬如“法轮常转”,那“轮”与“转”明明是指示着一条无限的路途——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蛮荒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尼采说“要爱命运”。爱命运才是至爱的境界。“爱命运”即是爱上帝——上帝创造了无限种命运,要是你碰上的这一种不可心,你就恨他吗?“爱命运”也是爱众生——设若那一种不可心的命运轮在了别人身上,你就会松一口气怎的?而凡·高所说的“经历生活”,分明是在暗示:此一处陌生的地方,不过是心魂之旅中的一处景观、一次际遇,未来的路途一样还是无限之问。

我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各种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滑雪、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当然都是从电视里看,体育场馆门前都有很高的台阶,我上不去。如果这一天电视里有精彩的体育节目,好了,我早晨一睁眼就觉得像过节一般,一天当中无论干什么心里都想着它,一分一秒都过得愉快。有时我也怕很多重大比赛集中在一天或几天(譬如刚刚闭幕的奥运会),那样我会把其他要紧的事都耽误掉。

其实我是第二喜欢足球,第三喜欢文学,第一喜欢田径。我能说出所有田径项目的世界纪录是多少,是由谁保持的,保持的时间长还是短。譬如说男子跳远纪录是由比蒙保持的,二十年了还没有人能破;不过这事不大公平,比蒙是在地处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这八米九〇的,而刘易斯在平原跳出的八米七二事实上比前者还要伟大,但却不能算世界纪录。这些纪录是我顺便记住的,田径运动的魅力不在于纪录,人反正是干不过上帝;但人的力量、意志和优美却能从那奔跑与跳跃中得以充分展现,这才是它的魅力所在。它比任何舞蹈都好看,任何舞蹈跟它比起来都显得矫揉造作甚至故弄玄虚。也许是我见过的舞蹈太少了。而你看刘易斯或者摩西跑起来,你会觉得他们是从人的原始中跑来,跑向无休止的人的未来,全身如风似水般滚动的肌肤就是最自然的舞蹈和最自由的歌。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赛中他的动作也是那么舒展、轻捷、富于韵律;绝不像流行歌星们的唱歌,唱到最后总让人怀疑这到底是要干什么。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体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因此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心里别别扭扭别别扭扭的一直到晚上,夜里也没睡好觉。眼前老翻腾着中午的场面:所有的人都在向约翰逊欢呼,所有的旗帜和鲜花都向约翰逊挥舞,浪潮般的记者们簇拥着约翰逊走出比赛场,而刘易斯被冷落在一旁。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心疼。一连几天我都闷闷不乐,总想着刘易斯此刻会怎样痛苦,不愿意再看电视里重播那个中午的比赛,不愿意听别人谈论这件事,甚至替刘易斯嫉妒着约翰逊,在心里找很多理由向自己说明还是刘易斯最棒;自然这全无济于事,我竟然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发精神病么?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美的偶像被打碎了么?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树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是因为我这人太恋旧,骨子里太保守吗?可是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条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我二十一岁那年

友谊医院神经内科病房有十二间病室,除去1号2号,其余十间我都住过。当然,绝不为此骄傲。即便多么骄傲的人,据我所见,一躺上病床也都谦恭。1号和2号是病危室,是一步登天的地方,上帝认为我住那儿为时尚早。

十九年前,父亲搀扶着我第一次走进那病房。那时我还能走,走得艰难,走得让人伤心就是了。当时我有过一个决心:要么好,要么死,一定不再这样走出来。

正是晌午,病房里除了病人的微鼾,便是护士们轻极了的脚步,满目洁白,阳光中飘浮着药水的味道。如同信徒走进了庙宇,我感觉到了希望。一位女大夫把我引进10号病室,她贴近我的耳朵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我说:“您说我的病还能好吗?”她笑了笑。记不得她怎样回答了,单记得她说了一句什么之后,父亲的愁眉也略略地舒展。女大夫步履轻盈地走后,我永远留住了一个偏见:女人是最应该当大夫的,白大褂是她们最优雅的服装。

那天恰是我二十一岁生日的第二天。我对医学对命运都还未及了解,不知道病出在脊髓上将是一件多么麻烦的事。我舒心地躺下来睡了个好觉。心想:十天,一个月,好吧就算是三个月,然后我就又能是原来的样子了。和我一起插队的同学来看我时,也都这样想,他们给我带来很多书。

10号有六个床位。我是6床。5床是个农民,他天天都盼着出院。“光房钱一天一块一毛五,你算算得啦,”5床说,“‘死病’值得了这么些?”3床就说:“得了嘿,你有完没完!死死死,数你悲观。”4床是个老头,说:“别介别介,咱毛主席有话啦——既来之,则安之。”农民便带笑地把目光转向我,却是对他们说:“敢情你们都有公费医疗。”他知道我还在与贫下中农相结合。1床不说话,1床一旦说话即可出院。2床像是个有些来头的人,举手投足之间便赢得大伙儿的敬畏。2床幸福地把一切名词都忘了,包括忘了自己的姓名。2床讲话时,所有名词都以“这个”“那个”代替,因而讲到一些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听不出是谁人所为。4床说:“这多好,不得罪人。”

我不搭茬儿。刚有的一点儿舒心顷刻全光。一天一块多房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一天好几块的药钱、饭钱都要从父母的工资里出,何况为了给我治病家中早已是负债累累了。我马上就想那农民之所想了:什么时候才能出院呢?我赶紧松开拳头让自己放明白点儿:这是在医院不是在家里,这儿没人会容忍我发脾气,而且砸坏了什么还不是得用父母的工资去赔?所幸身边有书,想来想去只好一头埋进书里去,好吧好吧,就算是三个月!我平白地相信这样一个期限。

可是三个月后我不仅没能出院,病反而更厉害了。

那时我和2床一起住到了7号。2床果然不同寻常,是位局长,十一级干部,但还是多了一级,非十级以上者无缘去住高干病房的单间。7号是这普通病房中唯一仅设两张病床的房间,最接近单间,故一向由最接近十级的人去住。据说刚有个十三级的从这儿出去。2床搬来名正言顺。我呢?护士长说是“这孩子爱读书”,让我帮助2床把名词重新记起来。“你看他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了。”护士长说。但2床却因此越来越让人喜欢,因为“局长”也是名词也在被忘之列,我们之间的关系日益平等、融洽。有一天他问我:“你是干什么的?”我说:“插队的。”2床说他的“那个”也是,两个“那个”都是,他在高出他半个头的地方比画一下:“就是那两个,我自己养的。”“您是说您的两个儿子?”他说对,儿子。他说好哇,革命嘛就不能怕苦,就是要去结合。他说:“我们当初也是从那儿出来的嘛。”我说:“农村?”“对对对。什么?”“农村。”“对对对农村。别忘本呀!”我说是。我说:“您的家乡是哪儿?”他于是抱着头想好久。这一回我也没办法提醒他。最后他骂一句,不想了,说:“我也放过那玩意儿。”他在头顶上伸直两个手指。“是牛吗?”他摇摇头,手往低处一压。“羊?”“对了,羊。我放过羊。”他躺下,双手垫在脑后,甜甜蜜蜜地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言语。大夫说他这病叫作“角回综合征,命名性失语”,并不影响其他记忆,尤其是遥远的往事更都记得清楚。我想局长到底是局长,比我会得病。他忽然又坐起来:“我的那个,喂,小什么来?”“小儿子?”“对!”他怒气冲冲地跳到地上,说,“那个小玩意儿,娘个×!”说:“他要去结合,我说好嘛我支持。”说:“他来信要钱,说要办个这个。”他指了指周围,我想“那个小玩意儿”可能是要办个医疗站。他说:“好嘛,要多少?我给。可那个小玩意儿!”他背着手气哼哼地来回走,然后停住,两手一摊,“可他又要在那儿结婚!”“在农村?”“对。农村。”“跟农民?”“跟农民。”无论是根据我当时的思想觉悟,还是根据报纸电台当时的宣传倡导,这都是值得肃然起敬的。“扎根派。”我钦佩地说。“娘了个×派!”他说,“可你还要不要回来嘛!”这下我有点儿发蒙。见我愣着,他又一跺脚,补充道:“可你还要不要革命?”这下我懂了,先不管革命是什么,2床的坦诚却令人欣慰。

不必去操心那些玄妙的逻辑了。整个冬天就快过去,我反倒拄着拐杖都走不到院子里去了,双腿日甚一日地麻木,肌肉无可遏止地萎缩,这才是需要发愁的。

我能住到7号来,事实上是因为大夫护士们都同情我。因为我还这么年轻,因为我是自费医疗,因为大夫护士都已经明白我这病的前景极为不妙,还因为我爱读书——在那个“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年代,大夫护士们尤为喜爱一个爱读书的孩子。他们还把我当孩子。他们的孩子有不少也在插队。护士长好几次在我母亲面前夸我,最后总是说:“唉,这孩子啊……”这一声叹,暴露了当代医学的爱莫能助。他们没有别的办法帮助我,只能让我住得好一点儿,安静些,读读书吧——他们可能是想,说不定书中能有“这孩子”一条路。

可我已经没了读书的兴致。整日躺在床上,听各种脚步从门外走过;希望他们停下来,推门进来,又希望他们千万别停,走过去走他们的路去别来烦我。心里荒荒凉凉地祈祷:上帝如果你不收我回去,就把能走路的腿也给我留下!我确曾在没人的时候双手合十,出声地向神灵许过愿。多年以后才听一位无名的哲人说过:危卧病榻,难有无神论者。如今来想,有神无神并不值得争论,但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自然会忽略着科学,向虚冥之中寄托一份虔敬的祈盼。正如迄今人类最美好的向往也都没有实际的验证,但那向往并不因此消灭。

主管大夫每天来查房,每天都在我的床前停留得最久:“好吧,别急。”按规矩主任每星期查一次房,可是几位主任时常都来看看我:“感觉怎么样?嗯,一定别着急。”有那么些天全科的大夫都来看我,八小时以内或以外,单独来或结队来,检查一番各抒主张,然后都对我说:“别着急,好吗?千万别急。”从他们谨慎的言谈中我渐渐明白了一件事:我这病要是因为一个肿瘤的捣鬼,把它打出来切下去随便扔到一个垃圾桶里,我就还能直立行走,否则我多半就是把祖先数百万年进化而来的这一优势给弄丢了。

窗外的小花园里已是桃红柳绿,二十二个春天没有哪一个像这样让人心抖。我已经不敢去羡慕那些在花丛树行间漫步的健康人和在小路上打羽毛球的年轻人。我记得我久久地看过一个身着病号服的老人,在草地上踱着方步晒太阳。只要这样我只想要这样!只要能这样就行了就够了!我回忆脚踩在软软的草地上是什么感觉,想走到哪儿就走到哪儿是什么感觉,踢一颗路边的石子,踢着它走是什么感觉。没这样回忆过的人不会相信,那竟是回忆不出来的!老人走后我仍呆望着那块草地,阳光在那儿慢慢地淡薄,脱离,凝作一缕孤哀凄寂的红光,一步步爬上墙,爬上楼顶……我写下一句歪诗:轻拨小窗看春色,漏入人间一斜阳。日后我摇着轮椅特意去看过那块草地,并从那儿张望7号的窗口,猜想那玻璃后面现在住的谁,上帝打算为他挑选什么前程。当然,上帝用不着征求他的意见。

我乞求,上帝不过是在和我开着一个临时的玩笑——在我的脊椎里装进了一个良性的瘤子。对对,它可以长在椎管内,但必须要长在软膜外,那样才能把它剥离而不损坏那条珍贵的脊髓。“对不对,大夫?”“谁告诉你的?”“对不对吧?”大夫说:“不过,看来不太像肿瘤。”我用目光在所有的地方写下“上帝保佑”,我想,或许把这四个字写到千遍万遍就会赢得上帝的怜悯,让它是个瘤子,一个善意的瘤子。要么干脆是个恶毒的瘤子,能要命的那一种,那也行。总归得是瘤子,上帝!

朋友送了我一包莲子,无聊时我捡几颗泡在瓶子里,想,赌不赌一个愿?——要是它们能发芽,我的病就不过是个瘤子。但我战战兢兢地一直没敢赌。谁料几天后莲子竟都发芽。我想好吧我赌!我想其实我压根儿是倾向于赌的。我想倾向于赌事实上就等于是赌了。我想现在我还敢赌——它们一定能长出叶子!(这是明摆着的。)我每天给它们换水,早晨把它们移到窗台西边,下午再把它们挪到东边,让它们总在阳光里;为此我抓住床栏走,扶住窗台走,几米路我走得大汗淋漓。这事我不说,没人知道。不久,它们长出一片片圆圆的叶子来。“圆”,又是好兆。我更加周到地伺候它们,坐回到床上气喘吁吁地望着它们,夜里醒来在月光中也看看它们:好了,我要转运了。并且忽然注意到“莲”与“怜”谐音,毕恭毕敬地想:上帝终于要对我发发慈悲了吧?这些事我不说没人知道。叶子长出了瓶口,闲人要去摸,我不让。他们硬是摸了呢,我便在心里加倍地祈祷几回。这些事我不说,现在也没人知道。然而科学胜利了,它三番五次地说那儿没有瘤子,没有没有。果然,上帝直接在那条娇嫩的脊髓上做了手脚!定案之日,我像个冤判的屈鬼那样疯狂地作乱,挣扎着站起来,心想干吗不能跑一回给那个没良心的上帝瞧瞧!后果很简单,如果你没摔死你必会明白:确实,你干不过上帝。

我终日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心里先是完全的空白,随后由着一个死字去填满。王主任来了。(那个老太太,我永远忘不了她。还有张护士长。八年以后和十七年以后,我两次真的病到了死神门口,全靠这两位老太太又把我抢下来。)我面向墙躺着,王主任坐在我身后许久不说什么,然后说了,话并不多,大意是:还是看看书吧,你不是爱看书吗?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将来你工作了,忙得一点儿时间都没有,你会后悔这段时光就让它这么白白地过去了。这些话当然并不能打消我的死念,但这些话我将受用终生,在以后的若干年里我频繁地对死神抱有过热情,但在未死之前我一直记得王主任这些话,因而还是去做些事。使我没有去死的原因很多(我在另外的文章里写过),“人活一天就不要白活”亦为其一,慢慢地去做些事于是慢慢地有了活的兴致和价值感。有一年我去医院看她,把我写的书送给她,她已是满头白发了,退休了,但照常在医院里从早忙到晚。我看着她想,这老太太当年必是心里有数,知道我还不至于去死,所以她单给我指一条活着的路。可是我不知道当年我搬离7号后,是谁最先在那儿发现过一团电线?并对此做过什么推想?那是个秘密,现在也不必说。假定我那时真的去死了呢?我想找一天去问问王主任。我想,她可能会说“真要去死那谁也管不了”;可能会说“要是你找不到活着的价值,迟早还是想死”;可能会说“想一想死倒也不是坏事,想明白了倒活得更自由”;可能会说“不,我看得出来,你那时离死神还远着呢,因为你有那么多好朋友”。

友谊医院——这名字叫得好。“同仁”“协和”“博爱”“济慈”,这样的名字也不错,但或稍嫌冷静,或略显张扬,都不如“友谊”听着那么平易、亲近。也许是我的偏见。二十一岁末尾,双腿彻底背叛了我,我没死,全靠着友谊。还在乡下插队的同学不断写信来,软硬兼施劝骂并举,以期激起我活下去的勇气;已转回北京的同学每逢探视日必来看我,甚至非探视日他们也能进来。“怎进来的你们?”“咳,闭上一只眼睛想一会儿就进来了。”这群插过队的,当年可以凭一张站台票走南闯北,甭担心还有他们走不通的路。那时我搬到了加号。加号原来不是病房,里面有个小楼梯间,楼梯间弃置不用了,余下的地方仅够放一张床,虽然窄小得像一节烟筒,但毕竟是单间,光景固不可比十级,却又非十一级可比。这又是大夫护士们的一番苦心,见我的朋友太多,都是少男少女难免说笑得不管不顾,既不能影响了别人又不可剥夺了我的快乐,于是给了我十点五级的待遇。加号的窗口朝向大街,我的床紧挨着窗,在那儿我度过了二十一岁中最惬意的时光。每天上午我就坐在窗前清清静静地读书,很多名著我都是在那时读到的,也开始像模像样地学着外语。一过中午,我便直着眼睛朝大街上眺望,尤其注目骑车的年轻人和5路汽车的车站,盼着朋友们来。有那么一阵子我暂时忽略了死神。朋友们来了,带书来,带外面的消息来,带安慰和欢乐来,带新朋友来,新朋友又带新的朋友来,然后都成了老朋友。以后的多少年里,友谊一直就这样在我身边扩展,在我心里深厚。把加号的门关紧,我们自由地嬉笑怒骂,毫无顾忌地议论世界上所有的事,高兴了还可以轻声地唱点儿什么——陕北民歌,或插队知青自己的歌。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的光线里,我开始想写点儿什么,那便是我创作欲望最初的萌生。我一时忘记了死,还因为什么?还因为爱情的影子在隐约地晃动。那影子将长久地在我心里晃动,给未来的日子带来幸福也带来痛苦,尤其带来激情,把一个绝望的生命引领出死谷;无论是幸福还是痛苦,都会成为永远的珍藏和神圣的纪念。

二十一岁、二十九岁、三十八岁,我三进三出友谊医院,我没死,全靠了友谊。后两次不是我想去勾结死神,而是死神对我有了兴趣。我高烧到四十多度,朋友们把我抬到友谊医院,内科说没有护理截瘫病人的经验,柏大夫就去找来王主任,找来张护士长,于是我又住进神内病房。尤其是二十九岁那次,高烧不退,整天昏睡、呕吐,差不多三个月不敢闻饭味,光用血管去喝葡萄糖,血压也不安定,先是低压升到一百二,接着高压又降到六十,大夫们一度担心我活不过那年冬天了——肾,好像是接近完蛋的模样,治疗手段又像是接近于无了。我的同学找柏大夫商量,他们又一起去找唐大夫。要不要把这事告诉我父亲?他们决定:不。告诉他,他还不是白着急?然后他们分了工:死的事由我那同学和柏大夫管,等我死了由他们去向我父亲解释;活着的我由唐大夫多多关照。唐大夫说:“好,我可以以教学的理由留他在这儿,他活一天就还要想一天办法。”真是人不当死鬼神奈何其不得,冬天一过我又活了,看样子极可能活到下一个世纪去。唐大夫就是当年把我接进10号的那个大夫,就是那个步履轻盈温文尔雅的女大夫,但八年过去她已是两鬓如霜了。又过了九年,我第三次住院时唐大夫已经不在。听说我又来了,科里的老大夫、老护士们都来看我,问候我,夸我的小说写得还不错,跟我叙叙家常,唯唐大夫不能来了。我知道她不能来了,她不在了。我曾摇着轮椅去给她送过一个小花圈,大家都说:“她是累死的,她肯定是累死的!”我永远记得她把我迎进病房的那个中午,她贴近我的耳边轻轻柔柔地问:“午饭吃了没?”倏忽之间,怎么,她已经不在了?她不过才五十岁出头。这事真让人哑口无言,总觉得不大说得通,肯定是谁把逻辑摆弄错了。

但愿柏大夫这一代的命运会好些。实际只是当着众多病人时我才叫她柏大夫。平时我叫她“小柏”她叫我“小史”。她开玩笑时自称是我的“私人保健医”,不过这不像玩笑这很近实情。近两年我叫她“老柏”她叫我“老史”了。十九年前的深秋,病房里新来个卫生员,梳着短辫儿,戴一条长围巾穿一双黑灯芯绒鞋,虽是一口地道的北京城里话,却满身满脸的乡土气尚未退尽。“你也是插队的?”我问她。“你也是?”听得出来,她早已知道了。“你哪届?”“老初二。你呢?”“我六八,老初一。你哪儿?”“陕北。你哪儿?”“我内蒙。”这就行了,全明白了,这样的招呼是我们这代人的专利,这样的问答立刻把我们拉近。我料定,几十年后这样的对话仍会在一些白发苍苍的人中间流行,仍是他们之间最亲切的问候和最有效的沟通方式;后世的语言学者会煞费苦心地对此做一番考证,正儿八经地写一篇论文去得一个学位。而我们这代人是怎样得一个学位的呢?十四五岁停学,十七八岁下乡,若干年后回城,得一个最被轻视的工作,但在农村待过了还有什么工作不能干的呢?同时学心不死业余苦读,好不容易上了个大学,毕业之后又被轻视——因为真不巧你是个“工农兵学员”,你又得设法摘掉这个帽子,考试考试考试这代人可真没少考试,然后用你加倍的努力让老的少的都服气,用你的实际水平和能力让人们相信你配得上那个学位——比如说,这就是我们这代人得一个学位的典型途径。这还不是最坎坷的途径。“小柏”变成“老柏”,那个卫生员成为柏大夫,大致就是这么个途径,我知道,因为我们已是多年的朋友。她的丈夫大体上也是这么走过来的,我们都是朋友了;连她的儿子也叫我“老史”。闲下来细细去品,这个“老史”最令人羡慕的地方,便是一向活在友谊中。真说不定,这与我二十一岁那年恰恰住进了“友谊”医院有关。

因此偶尔有人说我是活在世外桃源,语气中不免流露了一点儿讥讽,仿佛这全是出于我的自娱甚至自欺。我颇不以为然。我既非活在世外桃源,也从不相信有什么世外桃源。但我相信世间桃源,世间确有此源,如果没有恐怕谁也就不想再活;倘此源有时弱小下去,依我看,至少讥讽并不能使其强大。千万年来它作为现实,更作为信念,这才不断。它源于心中再流入心中,它施于心又由于心,这才不断。欲其强大,舍心之虔诚又向何求呢?

也有人说我是不是一直活在童话里,语气中既有赞许又有告诫。赞许并且告诫,这很让我信服。赞许既在,告诫并不意指人们之间应该加固一条防线,而只是提醒我:童话的缺憾不在于它太美,而在于它必要走进一个更为纷繁而且严酷的世界,那时只怕它太娇嫩。

事实上在二十一岁那年,上帝已经这样提醒我了,他早已把他的超级童话和永恒的谜语向我略露端倪。

住在4号时,我见过一个男孩。他那年七岁,家住偏僻的山村,有一天传说公路要修到他家门前了,孩子们都翘首以待好梦联翩。公路终于修到,汽车终于开来,乍见汽车,孩子们惊讶兼着胆怯,远远地看。日子一长孩子便有奇想,发现扒住卡车的尾巴可以威风凛凛地兜风,他们背着父母玩得好快活。可是有一次,只一次,这七岁的男孩失手从车上摔了下来。他住进医院时已经不能跑,四肢肌肉都在萎缩。病房里很寂寞,孩子一瘸一瘸地到处串,淘得过分了,病友们就说他:“你说说你是怎么伤的?”孩子立刻低了头,老老实实地一动不动。“说呀!”“说,因为什么?”孩子嗫嚅着。“喂,怎么不说呀?给忘啦?”“因为扒汽车。”孩子低声说。“因为淘气。”孩子补充道,他在诚心诚意地承认错误。大家都沉默,除了他自己谁都知道:这孩子伤在脊髓上,那样的伤是不可逆的。孩子仍不敢动,规规矩矩地站着用一双正在萎缩的小手擦眼泪。终于会有人先开口,语调变得哀柔:“下次还淘不淘了?”孩子很熟悉这样的宽容或原谅,马上使劲摇头:“不,不,不了!”同时松了一口气。但这一回不同以往,怎么没有人接着向他允诺“好啦,只要改了就还是好孩子”呢?他睁大眼睛去看每一个大人,那意思是:还不行么?再不淘气了还不行么?他不知道,他还不懂,命运中有一种错误是只能犯一次的,并且没有改正的机会,命运中有一种并非是错误的错误(比如淘气,是什么错误呢?),但它却是不被原谅的。那孩子小名叫“五蛋”,我记得他,那时他才七岁,他不知道,他还不懂。未来,他势必有一天会知道,可他势必有一天就会懂吗?但无论如何,那一天就是一个童话的结尾。在所有童话的结尾处,让我们这样理解吧:上帝为了锤炼生命,将布设下一个残酷的谜语。

住在6号时,我见过一对恋人。那时他们正是我现在的年纪,四十岁。他们是大学同学。男的二十四岁时本来就要出国留学,日期已定,行装都备好。可命运无常,不知因为什么屁大的一点儿事不得不拖延一个月,偏就在这一个月里因为一次医疗事故他瘫痪了。女的对他一往情深,等着他,先是等着他病好,没等到;然后还等着他,等着他同意跟她结婚,还是没等到。外界的和内心的阻力重重,一年一年,男的既盼着她来又说服着她走。但一年一年,病也难逃爱也难逃,女的就这么一直等着。有一次她狠了狠心,调离北京到外地去工作了,但是斩断感情却不这么简单,而且再想调回北京也不这么简单,女的只要有三天假期就迢迢千里地往北京跑。男的那时病更重了,全身都不能动了,和我同住一个病室。女的走后,男的对我说过:你要是爱她,你就不能害她,除非你不爱她,可是你又为什么要结婚呢?男的睡着了,女的对我说过:我知道他这是爱我,可他不明白其实这是害我,我真想一走了事,我试过,不行,我知道我没法不爱他。女的走了男的又对我说过:不不,她还年轻,她还有机会,她得结婚,她这人不能没有爱。男的睡了女的又对我说过:可什么是机会呢?机会不在外面在心里,结婚的机会有可能在外边,可爱情的机会只能在心里。女的不在时,我把她的话告诉男的,男的默然垂泪。我问他:“你干吗不能跟她结婚呢?”他说:“这你还不懂。”他说:“这很难说得清,因为你活在整个这个世界上。”他说:“所以,有时候这不是光由两个人就能决定的。”我那时确实还不懂。我找到机会又问女的:“为什么不是两个人就能决定的?”她说:“不,我不这么认为。”她说:“不过确实,有时候这确实很难。”她沉吟良久,说:“真的,跟你说你现在也不懂。”十九年过去了,那对恋人现在该已经都是老人。我不知道现在他们各自在哪儿,我只听说他们后来还是分手了。十九年中,我自己也有过爱情的经历了,现在要是有个二十一岁的人问我爱情都是什么,大概我也只能回答:真的,这可能从来就不是能说得清的。无论她是什么,她都很少属于语言,而是全部属于心的。还是那位台湾作家三毛说得对:爱如禅,不能说不能说,一说就错。那也是在一个童话的结尾处,上帝为我们能够永远地追寻着活下去,而设置的一个残酷却诱人的谜语。

二十一岁过去,我被朋友们抬着出了医院,这是我走进医院时怎么也没料到的。我没有死,也再不能走,对未来怀着希望也怀着恐惧。在以后的年月里,还将有很多我料想不到的事发生,我仍旧有时候默念着“上帝保佑”而陷入茫然。但是有一天我认识了神,他有一个更为具体的名字——精神。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余光中

所谓乡愁,

如果是地理上的,

只要一张机票或车票,

带你到熟悉的门口,

就可以解决了。

如果是时间上的呢,

那所有的路都是单行,

所有的门都闭上了,

没有一扇能让你回去。

——《没有邻居的都市》

没有邻居的都市

六年前从香港回来,就一直定居在高雄,无论是醒着梦着,耳中隐隐,都是海峡的涛声。老朋友不免见怪:为什么我背弃了台北?我的回答是:并非我背弃了台北,而是台北背弃了我。

在南部这些年来,若无必要,我绝不轻易北上。有时情急,甚至断然说道:“拒绝台北,是幸福的开端!”因为事无大小,台北总是坐庄,诸如开会、演讲、聚餐、展览等等,要是台北一招手就仓皇北上,我在高雄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这么说来,我真像一个无情的人了,简直是忘恩负义。其实不然。我不去台北,少去台北,怕去台北,绝非因为我忘了台北,恰恰相反,是因为我忘不了台北——我的台北,从前的台北。那一坳繁华的盆地,那一盆少年的梦,壮年的回忆,盛着我初做丈夫、初做父亲、初做作家和讲师的情景,甚至更早,盛着我还是学生还有母亲的岁月——当时灿烂,而今已成黑白片了的五十年代,我的台北;无论我是坐国光号从西北,或是坐自强号从西南,或是坐华航从东北进城,那个台北是永远回不去了。

至于从八十年代忽已跨进九十年代的台北,无论从报上读到,从电视上看到,或是亲身在街头遇到的,大半都不能令人高兴;无论先知或骗子用什么“过渡”“多元”“开放”来诠释,也不能令人感到亲切。你走在忠孝东路上,整个亮丽而嚣张的世界就在你肘边推挤,但一切又似乎离你那么遥远,什么也抓不着、留不住。像传说中一觉醒来的猎人,下得山来,闯进了一个陌生的世界,你走在台北的街上。

所谓乡愁,如果是地理上的,只要一张机票或车票,带你到熟悉的门口,就可以解决了。如果是时间上的呢,那所有的路都是单行,所有的门都闭上了,没有一扇能让你回去。经过香港的十年,我成了一个时间的浪子,背着记忆沉重的行囊,回到台北的门口,却发现金钥匙丢了,我早已把自己反锁在门外。

惊疑和怅惘之中,即使我叫开了门,里面对立着的,也不过是一张陌生的脸,冷漠而不耐。

“那你为什么去高雄呢?”朋友问道,“高雄就认识你吗?”

“高雄原不识年轻的我,”我答道,“我也不认识从前的高雄。所以没有失落什么,一切可以从头来起。台北不同,背景太深了,自然有沧桑。台北盆地是我的回声谷,无穷的回声绕着我,祟着我,转成一个记忆的旋涡。”

那条厦门街的巷子当然还在那里。台北之变,大半是朝东北的方向,挖土机对城南的蹂躏,规模小得多了。如果台北盆地是一个大回声谷,则厦门街的巷子是一条曲折的小回声谷,响着我从前的步声。我的那条“家巷”,一一三巷,巷头连接厦门街,巷尾通到同安街,当然仍在那里。这条窄长的巷子,颇有文学的历史。五十年代,《新生报》的宿舍就在巷腰,常见彭歌的踪影。有一度,潘垒也在巷尾卜居。《文学杂志》的时代,发行人刘守宜的寓所,亦即杂志的社址,就在巷尾斜对面的同安街另一小巷内。所以那一带的斜巷窄弄,也常闻夏济安、吴鲁芹的咳唾风生,夏济安因兴奋而赧赧的脸色,对照着吴鲁芹泰然的眸光。王文兴家的日式古屋掩映在老树荫里,就在同安街尾接水源路的堤下,因此脚程所及,也常在附近出没。那当然还是《家变》以前的淹远岁月。后来黄用家也迁去一一三巷,门牌只差我家几号,一阵风过,两家院子里的树叶都会前后吹动的。

赫拉克利特说过:“后浪之来,滚滚不断。拔足更涉,已非前流。”时光流过那条长巷的回声峡谷,前述的几人也都散了。只留下我这厦门人氏,长守在厦门街的僻巷,直到八十年代的中期,才把它,我的无根之根、非产之产,交给了晚来的洪范书店和尔雅出版社去看顾。

只要是我的“忠实读者”,没有不知道厦门街的。近乎半辈子在其中消磨,母亲在其中谢世,四个女儿和十七本书在其中诞生,那一带若非我的乡土,至少也算我的市井、街坊、闾里和故居。若是我患了梦游症,警察当能在那一带将我寻获。

尽管如此,在我清醒的时刻,是不会去重游旧地的。尽管每个月必去台北,却没有勇气再踏进那条巷子,更不敢去凭吊那栋房子,因为巷子虽已拓宽、拉直,两旁却立刻停满了汽车,反而更形狭隘。曾经是扶桑花、九重葛掩映的矮墙头,连带扶疏的树影全不见了,代之矗起的是层层叠叠的公寓,和另一种枝柯的天线之网。清脆的木屐敲叩着满巷的宁谧,由远而近,由近而低沉。清脆的脚踏车铃在门外叮叮曳过,那是早晨的报贩,黄昏放学的学生,还有三轮车夹杂在其间。夜深时自有另外的声音来接班,凄清而幽怨的是按摩女或盲者的笛声,悠缓地路过,低抑中透出沉洪的,是呼唤晚睡人的“烧肉粽”。那烧肉粽,一掀开笼盖白气就腾入夜色,我虽然从未开门去买过,但是听在耳里,知道巷子里还有人在和我分担深夜,却减了我的寂寞。

但这些都消失了,拓宽而变窄的巷子,激荡着汽车、爆发着机车的噪音。巷里住进了更多的人,却失去了邻居,因为回家后人人都把自己关进了公寓,出门,又把自己关进了汽车。走在今日的巷子里,很难联想起我写的《月光曲》:

厦门街的小巷纤细而长

用这样干净的麦管吸月光

凉凉的月光,有点薄荷味的月光

而机器狼群的厉嗥,也掩盖了我的《木屐怀古组曲》:

踢踢踏

踏踏踢

给我一双小木屐

让我把童年敲敲醒

像用笨笨的小乐器

从巷头

到巷底

踢力踏拉

踏拉踢力

五十年代的青年作者要投稿,“《中央副刊》”是兵家必争之地。我从香港来台,插班台大外文系三年级,立刻认真向“《中央副刊》”投稿,每投必中。只有一次诗稿被退,我不服气,把原诗再投一次,竟获刊出。这在投稿史上,不知有无前例。最早的时候,每首诗的稿酬是五元,已经够我带女友去看一场电影,吃一次馆子了。

诗稿每次投去,大约一周之后刊登。算算日子到了,一大清早只要听到前院啪嗒一声,那便是报纸从竹篱笆外飞了进来。我就推门而出,拾起大王椰树下的报纸,就着玫红的晨曦,轻轻、慢慢地抽出里面的副刊。最先瞥见的总是最后一行诗,只一行就够了,是自己的。那一刹那,世界多奇妙啊,朝霞是新的,报纸是新的,自己的新作也是簇簇新崭崭新。编者又一次肯定了我,世界又一次向我瞩目,真够人飘飘然的了。

不久稿费通知单就来了,静静抵达门口的信箱。当然还有信件、杂志、赠书。世界来敲门,总是骑着脚踏车来的,刹车声后,更揿动痉挛的电铃。我要去找世界呢,也是先牵出轻俊而灵敏的赫拉克勒斯(Hercules),左脚点蹬,右脚翻腾而上,曳一串爽脆的铃声,便上街而去。脚程带劲而又顺风的话,下面的双轮踩得出哪吒的气势,中山北路女友的家,十八分钟就到了。

台大毕业的那个夏夜,我和萧堉胜并驰脚踏车直上圆山,躺在草地上怔怔地对着星空。学生时代终于告别了,而未来充满了变数,不知如何是好。那时候还没有流行什么“失落的一代”,我们却真是失落了。幸好人在社会,身不由己。大学生毕业后受训、服役,从我们那一届开始。我们是外文系出身,不必去凤山严格受训,便留在台北做起翻译官来。我先后在联络局与第三厅服役,直到1956年,夏济安因为事忙,不能续兼东吴的散文课,要我去代课。这是我初登大学讲坛的因缘。

住在五十年代的台北,自觉红尘十丈,够繁华的了。其实人口压力不大,交通也还流畅,有些偏僻街道甚至有点田园的野趣。骑着脚踏车,在和平东路上向东放轮疾驶,翘起的拇指山蛮有性格地一直在望,因为前面没有高楼,而一过新生南路,便车少人稀,屋宇零落,开始荒了。双轮向北,从中山北路二段右转上了南京东路,并非今日宽坦的四线大道,啊不是,只是一条粗铺的水泥弯路,在水田青秧之间蜿蜒而隐。我上台大的那两年,双轮沿罗斯福路向南,右手尽是秧田接秧田,那么纯洁无辜的鲜绿,偏偏用童真的白鹭来反喻,怎不令人眼馋,若是久望,真要得“餍绿症”了。这种幸福的危机,目迷霓虹的新台北人是不用担心的。

大四那一年的冬天,一日黄昏,寒流来袭,吴炳钟老师召我去他家吃火锅。冒着削面的冰风骑车出门,我先去衡阳街兜了一圈。不过八点的光景,街上不但行人稀少,连汽车、脚踏车也见不到几辆,只有阴云压着低空,风声摇撼着树影。五十年代的台北市,今日回顾起来,只像一个不很起眼的小省城,繁荣或壮丽都说不上,可是空间的感觉似乎很大,因为空旷,至少比起今日来,人稀车少,树密屋低。四十年后,台北长高了,显得天小了,也长大了,可是因为挤,反而显得缩了。台北,像裹在所有台北人身上的一件紧身衣。那紧,不但是对肉体,也是对精神的压力,不但是空间上,也是时间上的威胁。一根神经质的秒针,不留情面地追逐着所有的台北人。长长短短的截止日期,为你设下了大限小限,令你从梦里惊醒。只要一出门,天罗地网的招牌、噪音、废气、资讯资讯资讯,就把你鞭笞成一只无助的陀螺。

何时你才能面对自己呢?

那时的武昌街头,一位诗人可以靠在小书摊上,君临他独坐的王国,与磨镜自食的斯宾诺莎,以桶为家的第欧根尼遥遥对笑。而牯岭街的矮树短墙下,每到夜里,总有一群梦游昔日的书迷,或老或少,或佝偻,或蹲踞,向年淹代远的一堆堆一沓沓残篇零简、孤本秘籍,各发其思古之幽情。

那时的台北,有一种人叫作“邻居”。在我厦门街巷居的左邻,有一家人姓程。每天清早,那父亲当庭漱口,声震四方。晚餐之后,全家人合唱圣歌,天伦之乐随安详的旋律飘过墙来。四十年后,这种人没有了。旧式的“厝边人”全绝迹了,换了一批戴面具的“公寓人”。这些人显然更聪明、更富有、更忙碌,爱拼才会赢,令人佩服,却难以令人喜欢。

台北已成没有邻居的都市。

使我常常回忆发迹以前的那座古城。它在电视和电脑的背后,传真机和移动电话的另一面。坐上三轮车我就能回去,如果我找得到一辆三轮车。

假如我有九条命

假如我有九条命,就好了。

一条命,就可以专门应付现实的生活。苦命的丹麦王子说过,既有肉身,就注定要承受与生俱来的千般惊扰。现代人最烦的一件事,莫过于办手续;办手续最烦的一面莫过于填表格。表格愈大愈好填,但要整理和收存,却愈小愈方便。表格是机关发的,当然力求其小,于是申请人得在四根牙签就塞满了的细长格子里,填下自己的地址。许多人的地址都是节外生枝,街外有巷,巷中有弄,门牌还有几号之几,不知怎么填得进去。这时填表人真希望自己是神,能把须弥纳入芥子,或者只要在格中填上两个字“天堂”。一张表填完,又来一张,上面还有密密麻麻的各条说明,必须皱眉细阅。至于照片、印章,以及各种证件的号码,更是缺一不可。于是半条命已去了,剩下的半条勉强可以用来回信和开会,假如你找得到相关的来信,受得了邻座的烟熏。

一条命,有心留在台北的老宅,陪伴父亲和岳母。父亲年逾九十,右眼失明,左眼看不清。他原是最外倾好动的人,喜欢与乡亲契阔谈宴,现在却坐困在半昧不明的寂寞世界里,出不得门,只能追忆冥隔了二十七年的亡妻,怀念分散在外地的子媳和孙女。岳母也已过了八十,五年前断腿至今,步履不再稳便,却能勉力以蹒跚之身,照顾旁边的朦胧之人。她原是我的姨母[1],家母亡故以来,她便迁来同住,主持失去了主妇之家的琐务,对我的殷殷照拂,情如半母,使我常常感念天无绝人之路,我失去了母亲,神却再补我一个。

一条命,用来做丈夫和爸爸。世界上大概很少全职的丈夫,男人忙于外务,做这件事不过是兼差。女人做妻子,往往却是专职。女人填表,可以自称“主妇”(housewife),却从未见过男人自称“主夫”(househusband)。一个人有好太太,必定是天意,这样的神恩应该细加体会,切勿视为当然。我觉得自己做丈夫比做爸爸要称职一点,原因正是有个好太太。做母亲的既然那么能干又负责,做父亲的也就乐得“垂拱而治”了。所以我家实行的是总理制,我只是合照上那位俨然的元首。四个女儿天各一方,负责通信、打电话的是母亲,做父亲的总是在忙别的事情,只在心底默默怀念着她们。

一条命,用来做朋友。中国的“旧男人”做丈夫虽然只是兼职,但是做起朋友来却是专任。妻子如果成全丈夫,让他仗义疏财,去做一个漂亮的朋友,“江湖人称小孟尝”,便能赢得贤名。这种有友无妻的作风,“新男人”当然不取。不过新男人也不能遗世独立,不交朋友。要表现得“够朋友”,就得有闲、有钱,才能近悦远来。穷忙的人怎敢放手去交游?我不算太穷,却穷于时间,在“够朋友”上面只敢维持低姿态,大半仅是应战。跟身边的朋友打完消耗战,再无余力和远方的朋友隔海越洲,维持庞大的通信网了。演成近交而不远攻的局面,虽云目光如豆,却也由于鞭长莫及。

一条命,用来读书。世界上的书太多了,古人的书尚未读通三卷两帙,今人的书又汹涌而来,将人淹没。谁要是能把朋友题赠的大著通通读完,在斯文圈里就称得上是圣人了。有人读书,是纵情任性地乱读,只读自己喜欢的书,也能成为名士。有人呢,是苦心孤诣地精读,只读名门正派的书,立志成为通儒。我呢,论狂放不敢做名士,论修养不够做通儒,有点不上不下。要是我不写作,就可以规规矩矩地治学;或者不教书,就可以痛痛快快地读书。假如有一条命专供读书,当然就无所谓了。

书要教得好,也要全力以赴,不能随便。老师考学生,毕竟范围有限,题目有形。学生考老师,往往无限又无形。上课之前要备课,下课之后要阅卷,这一切都还有限。倒是在教室以外和学生闲谈问答之间,更能发挥“人师”之功,在“教”外施“化”。常言“名师出高徒”,未必尽然。老师太有名了,便忙于外务,席不暇暖,怎能即之也温?倒是有一些老师“博学而无所成名”,能经常与学生接触,产生实效。

另一条命应该完全用来写作。台湾的作家极少是专业,大半另有正职。我的正职是教书,幸而所教与所写颇有相通之处,不至于互相排斥。以前在台湾,我日间教英文,夜间写中文,颇能并行不悖。后来在香港,我日间教三十年代文学,夜间写八十年代文学,也可以各行其是。不过艺术是需要全神投入的活动,没有一位兼职然而认真的艺术家不把艺术放在主位。鲁本斯任荷兰驻西班牙大使,每天下午在御花园里作画。一位侍臣在园中走过,说道:“哟,外交家有时也画几张画消遣呢。”鲁本斯答道:“错了,艺术家有时为了消遣,也办点外交。”陆游诗云:“看渠胸次隘宇宙,惜哉千万不一施。空回英概入笔墨,生民清庙非唐诗。向令天开太宗业,马周遇合非公谁?后世但作诗人看,使我抚几空嗟咨。”陆游认为杜甫之才应立功,而不应仅仅立言,看法和鲁本斯正好相反。我赞成鲁本斯的看法,认为立言已足自豪。鲁本斯所以传后,是由于他的艺术,不是他的外交。

一条命,专门用来旅行。我认为没有人不喜欢到处去看看:多看他人,多阅他乡,不但可以认识世界,亦可以认识自己。有人旅行是乘豪华邮轮,谢灵运再世大概也会如此。有人背负行囊,翻山越岭。有人骑自行车环游天下。这些都令我羡慕。我所优为的,却是驾车长征,去看天涯海角。我的太太比我更爱旅行,所以夫妻两人正好互做旅伴,这一点只怕徐霞客也要艳羡。不过,徐霞客是大旅行家、大探险家,我们只是浅游而已。

最后还剩一条命,用来从从容容地过日子,看花开花谢、人往人来,并不特别要追求什么,也不被“截止日期”所追迫。

朱光潜

人须有生趣才能有生机。

生趣是在生活中所领略得的快乐,

生机是生活发扬所需要的力量。

——《谈休息》

谈休息

一般人以为多延长工作的时间就可以多收些效果,比如说,一天能走一百里路,多走一天,就可以多走一百里路,如此天天走着不歇,无论走得多久,都可以维持一百里的速度。凡是走过长路的人都知道这算盘打得不很精确,走久了不歇,必定愈走愈慢,以至完全走不动。我们走路的秘诀,“不怕慢,只怕站”,实在只有片面的真理。永远站着固然不行,永远不站也不一定能走得远,不站就须得慢,有时延误事机;而偶尔站站却不至于慢,站后再走是加速度的唯一办法。我们中国人做事的通病就在怕站而不怕慢,慢条斯理地不死不活地望着挨,说不做而做着并没有歇,说做并没有做出什么名色来。许多事就这样因循耽误了。我们只讲工作而不讲效率,在现代社会中,不讲效率,就要落后。西方各国都把效率看成一个迫切的问题,心理学家对这问题作了无数的实验,所得的结论是,以同样时间去做同样工作,有休息的比没有休息的效率大得多。比如说,一长页的算学加法习题,继续不断地去做要费两点钟,如果先做五十分钟,继以二十分钟的休息,再做五十分钟。也还可以做完,时间上无损失而错误却较少。西方新式工厂大半都已应用这个原则去调节工作和休息的时间,其实不休息的工作才真是浪费时间。此外还有精力的损耗更不经济。拿中国人与西方人相比,可工作的年龄至少有二十年的差别。我们到五六十岁就衰老无能为力,他们那时还正年富力强,事业刚开始,这分别有多大!

休息不仅为工作蓄力,而且有时工作必须在休息中酝酿成熟。法国大数学家潘嘉赉研究数学上的难题,苦思不得其解,后来跑到街上闲逛,原来费尽气力不能解决的难题却于无意中就轻轻易易地解决了。据心理学家的解释,有意识作用的工作须得退到潜意识中酝酿一阵,才得着土生根。通常我们在放下一件工作之后,表面上似在休息,而实际上潜意识中那件工作还在进行。哲姆士有“夏天学溜冰,冬天学泅水”的比喻。溜冰本来是前冬练习的,今夏无冰可溜,自然就想不到溜冰,算是在休息,但是溜冰的肌肉技巧却恰在此时凝固起来。泅水也是如此,一切学习都如此。比如我们学写字,用功甚勤,进步总是显得很慢,有时甚至越写越坏。但是如果停下一些时候再写,就猛然觉得字有进步。进步之后又停顿,停顿之后又进步,如此辗转多次,字才易写得好。习字需要停顿,也是因为要有时间让筋肉技巧在潜意识中酝酿凝固。习字如此,习其他技术也是如此。休息的工夫并不是白费的,它的成就往往比工作的成就更重要。

《佛说四十二章经》里有一段故事,戒人为学不宜操之过急,说得很好:“沙门夜诵迦叶佛遗教经,其声悲紧,思悔欲退。佛问之曰:‘汝昔在家,曾为何业?’对曰:‘爱弹琴。’佛言:‘弦缓如何?’对曰:‘不鸣矣。’‘弦急如何?’对曰:‘声绝矣。’‘急缓得中如何?’对曰:‘诸言普矣。’佛曰:‘沙门学道亦然。心若调适,道可得矣。于道若暴,暴即身疲;其身若疲,意即生恼,行即退矣。’”我国先儒如程朱诸子教人为学,亦常力戒急迫,主张“优游涵泳”。这四个字含有妙理,它所指的功夫是猛火煎后的慢火煨,紧张工作后的潜意识的酝酿。要“优游涵泳”,非有充分休息不可。大抵治学和治事,第一件事是清明在躬,从容而灵活,常做得自家的主宰,提得起放得下。急迫躁进最易误事。我有时写字或作文,在意兴不佳或微感倦怠时,手不应心,心里愈想好,而写出来的愈坏,在此时仍不肯丢下,带着几分气忿的念头勉强写下去,写成要不得就扯去,扯去重写仍是要不得,于是愈写愈烦躁,愈烦躁也就写得愈不像样。假如在发现神思不旺时立即丢开,在乡下散步,吸一口新鲜空气,看着蓝天绿水,陡然间心旷神怡,回头来再伏案做事,便觉精神百倍,本来做得很艰苦而不能成功的事,现在做起来却有手挥目送之乐,轻轻易易就做成了。不但作文写字如此,要想任何事做得好,做时必须精神饱满,工作成为乐事。一有倦怠或烦躁的意思,最好就把它搁下休息一会儿,让精神恢复后再来。

人须有生趣才能有生机。生趣是在生活中所领略得的快乐,生机是生活发扬所需要的力量。诸葛武侯所谓“宁静以致远”就包含生趣和生机两个要素在内,宁静才能有丰富的生趣和生机,而没有充分休息做优游涵泳的功夫的人们决难宁静。世间有许多过于苦的人,满身是尘劳,满腔是杂念,时时刻刻都为环境的需要所驱遣,如机械一般流转不息,自己做不得自己的主宰,呆板枯燥,没有一点生人之趣。这种人是环境压迫的牺牲者,没有力量抬起头来驾驭环境或征服环境,在事业和学问上都难有真正的大成就。我认识许多穷苦的农人,孜孜不辍的老学究和一天在办公室坐八小时的公务员,都令我起这种感想。假如一个国家里都充满着这种人,我们很难想象出一个光明世界来。

基督教的《圣经》叙述上帝创造世界的经过,于每段工作完成之后都赘上一段说:“上帝看看他所做的事,看,每一件都很好!”到了第七天,上帝把他的工作都完成了,就停下来休息,并且加福于这第七天,因为在这一天他能够休息。这段简单的文字很可耐人寻味。我们不但需要时间工作,尤其需要时间对于我们所做的事回头看一看,看出它很好;并且工作完成了,我们需要一天休息来恢复疲劳的精神,领略成功的快慰。这一天休息的日子是值得“加福的”“神圣化的”(《圣经》里所用的字是Blessed and sanctified)。在现代紧张的生活中,我们“车如流水马如龙”地向前直滚,不曾留下一点时光做一番静观和回味,以至华严世相都在特别快车的窗子里滑了过去,而我们也只是回戏盘中的木人木马,有上帝的榜样在那里而我们不去学,岂不是浪费生命!

我生平最爱陶渊明在自祭文里所说的两句话:“勤靡余劳,心有常闲”,上句是尼采所说的达奥尼苏司的精神,下句则是亚波罗的精神。动中有静,常保存自我主宰。这是修养的极境。现代人的毛病是“勤有余劳,心无偶闲”。这毛病不仅使生活索然寡味,身心俱惫,于事劳而无功,而且使人心地驳杂,缺乏冲和弘毅的气象,日日困于名缰利锁,叫整个世界日趋于干枯黑暗。但丁描写魔鬼在地狱中受酷刑,常特别着重“不停留”或“无间断”的字样。“不停留”“无间断”自身就是一种惩罚,甘受这种惩罚的人们是甘愿人间成为地狱。上帝的子孙们,让我们跟着他的榜样,加福于我们工作之后休息的时光啊!

谈人生与我

朋友:

我写了许多信,还没有郑重其事地谈到人生问题,这是一则因为这个问题实在谈滥了,一则也因为我看这个问题并不如一般人看得那样重要。在这最后一封信里我所以提出这个滥题来讨论者,并不是要说出什么一番大道理,不过把我自己平时几种对于人生的态度随便拿来做一次谈料。

我有两种看待人生的方法。在第一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前台,和世界一切人和物在一块玩把戏;在第二种方法里,我把我自己摆在后台,袖手看旁人在那儿装腔作势。

站在前台时,我把我自己看得和旁人一样,不但和旁人一样,并且和鸟兽虫鱼诸物也都一样。人类比其他物类痛苦,就因为人类把自己看得比其他物类重要。人类中有一部分人比其余的人苦痛,就因为这一部分人把自己比其余的人看得重要。比方穿衣吃饭是多么简单的事,然而在这个世界里居然成为一个极重要的问题,就因为有一部分人要亏人自肥。再比方生死,这又是多么简单的事,无量数人和无量数物都已生过来死过去了。一个小虫让车轮压死了,或者一朵鲜花让狂风吹落了,在虫和花自己都决不值得计较或留恋,而在人类则生老病死以后偏要加上一个苦字。这无非是因为人们希望造物主宰待他们自己应该比草木虫鱼特别优厚。

因为如此着想,我把自己看作草木虫鱼的侪辈,草木虫鱼在和风甘露中是那样活着,在炎暑寒冬中也还是那样活着。像庄子所说,它们“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它们时而戾天跃渊,欣欣向荣;时而含葩敛翅,晏然蛰处,都顺着自然所赋予的那一副本性。它们决不计较生活应该是如何,决不追究生活是为着什么,也决不埋怨上天待它们特薄,把它们供人类宰割凌虐。在它们说,生活自身就是方法,生活自身也就是目的。

从草木虫鱼的生活,我觉得一个经验。我不在生活以外别求生活方法,不在生活以外别求生活目的。世间少我一个,多我一个,或者我时而幸运,时而受灾祸侵逼,我以为这都无伤天地之和。你如果问我,人们应该如何生活才好呢?我说,就顺着自然所给的本性生活着,像草木虫鱼一样。你如果问我,人们生活在这幻变无常的世相中究竟为着什么?我说,生活就是为着生活,别无其他目的。你如果向我埋怨天公说,人生是多么苦恼呵!我说,人们并非生在这个世界来享幸福的,所以那并不算奇怪。

这并不是一种颓废的人生观。你如果说我的话带有颓废的色彩,我请你在春天到百花齐放的园子里去,看看蝴蝶飞,听听鸟儿鸣,然后再回到十字街头,仔细瞧瞧人们的面孔,你看谁是活泼,谁是颓废?请你在冬天积雪凝寒的时候,看看雪压的松树,看着站在冰上的鸥和游在水中的鱼,然后再回头看看遇苦便叫的那“万物之灵”,你以为谁比较能耐苦持恒呢?

我拿人比禽兽,有人也许目为异端邪说。其实我如果要援引“经典”,称道孔孟以辩护我的见解,也并不是难事。孔子所谓“知命”,孟子所谓“尽性”,庄子所谓“齐物”,宋儒所谓“廓然大公,物来顺应”,和希腊廊下派哲学,我都可以引申成一篇经义文,做我的护身符。然而我觉得这大可不必。我虽不把自己比旁人看得重要,我也不把自己看得比旁人分外低能,如果我的理由是理由,就不用仗先圣先贤的声威。

以上是我站在前台对于人生的态度。但是我平时很欢喜站在后台看人生。许多人把人生看作只有善恶分别的,所以他们的态度不是留恋,就是厌恶。我站在后台时把人和物也一律看待,我看西施、嫫母、秦桧、岳飞也和我看八哥、鹦鹉、甘草、黄连一样,我看匠人盖屋也和我看鸟鹊营巢、蚂蚁打洞一样,我看战争也和我看斗鸡一样,我看恋爱也和我看雄蜻蜓追雌蜻蜓一样。因此,是非善恶对我都无意义,我只觉得对着这些纷纭扰攘的人和物,好比看图画,好比看小说,件件都很有趣味。

这些有趣味的人和物之中自然也有一个分别:有些有趣味,是因为它们带有很浓厚的喜剧成分;有些有趣味,是因为它们带有很深刻的悲剧成分。

我有时看到人生的喜剧。前天遇见一个小外交官,他的上下巴都光光如也,和人说话时却常常用大拇指和食指在腮旁捻一捻,像有胡须似的。他们说这是官气,我看到这种举动比看诙谐画还更有趣味。许多年前一位同事常常很气忿地向人说:“如果我是一个女子,我至少已接得一尺厚的求婚书了!”偏偏他不是女子,这已经是喜剧;何况他又麻又丑,纵然他幸而为女子,也决不会有求婚书的麻烦,而他却以此沾沾自喜,这总算得喜剧之喜剧了。这件事和英国文学家哥尔德斯密斯的一段逸事一样有趣。他有一次陪几个女子在荷兰某一个桥上散步,看见桥上行人个个都注意他同行的女子,而没有一个睬他自己,便板起面孔很气忿地说:“哼,在别地方也有人这样看我咧!”如此等类的事,我天天都见得着。在闲静寂寞的时候,我把这一类的小小事件从记忆中召回来,寻思玩味,觉得比抽烟饮茶还更有味。老实说,假如这个世界中没有曹雪芹所描写的刘姥姥,没有吴敬梓所描写的严贡生,没有莫里哀所描写的达尔杜弗和阿尔巴贡,生命更不值得留恋了。我感谢刘姥姥、严贡生一流人物,更甚于我感谢钱塘的潮和匡庐的瀑。

其次,人生的悲剧尤其能使我惊心动魄;许多人因为人生多悲剧而悲观厌世,我却以为人生有价值正因其有悲剧。我在几年前做的《无言之美》里曾说明这个道理,现在引一段来:

我们所居的世界是最完美的,就因为它是最不完美的。这话表面看来,不通已极。但是实含有至理。假如世界是完美的,人类所过的生活——比好一点,是神仙的生活,比坏一点,就是猪的生活——便呆板单调已极,因为倘若件件事都尽美尽善了,自然没有希望发生,更没有努力奋斗的必要。人生最可乐的就是活动所生的感觉,就是奋斗成功而得的快慰。世界既完美,我们如何能尝创造成功的快慰?这个世界之所以美满,就在有缺陷,就在有希望的机会,有想象的田地。换句话说,世界有缺陷,可能性才大。

这个道理李石岑先生在《一般》三卷三号所发表的《缺陷论》里也说得很透辟。悲剧也就是人生一种缺陷。它好比洪涛巨浪,令人在平凡中见出庄严,在黑暗中见出光彩。假如荆轲真正刺中秦始皇,林黛玉真正嫁了贾宝玉,也不过闹个平凡收场,哪得叫千载以后的人唏嘘赞叹?以李太白那样天才,偏要和江淹戏弄笔墨,做了一篇《拟恨赋》,和《上韩荆州书》一样庸俗无味。毛声山评《琵琶记》,说他有意要做“补天石”传奇十种,把古今几件悲剧都改个快活收场,他没有实行,总算是一件幸事。人生本来要有悲剧才能算人生,你偏想把它一笔勾消,不说你勾消不去,就是勾消去了,人生反更索然寡趣。所以我无论站在前台或站在后台时,对于失败,对于罪孽,对于殃咎,都是一副冷眼看待,都是用一个热心惊赞。

朋友,我感谢你费去宝贵的时光读我的这十二封信,如果你不厌倦,将来我也许常常和你通信闲谈,现在让我暂时告别罢!

写过十二封信给你的朋友

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