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娱乐新星与艺人经纪
艺人经纪行业是娱乐圈最为传统的行业,基本上任何一位稍有名气的艺人都会有经纪人或经纪团队,但现在国内的艺人经纪这一块还属于空白产业,基本上是非专业人士在做,门槛很低,鱼龙混杂,所以导致经纪人的素质参差不齐,一旦出了问题,艺人与经纪人打官司的情况经常出现。
“李律师,我想解约,你能帮我看看这个经纪合同吗?”
一个刚上大四的上戏女生找到我这样说。
看过合同后,我叹了口气说:“姑娘,难啊!”
在这个圈里,新人从来只有被教训的份儿。
签约第一件事就是打败你的锐气
这年头最不缺的就是有明星梦想的年轻人,全国各大卫视和网综日益增多的素人海选节目,从最初的唱歌、跳舞达人秀,到现在的脱口秀、辩论赛,将可以开发的艺人才艺扫荡了个遍,可以说这是素人成长为明星最好的年代,但当你经过层层筛选,终于一举夺魁时,摆在你面前的那份经纪合约,你是否总觉得没那么容易签字画押。面对这么多密密麻麻的条款,普通人连读完可能都费劲,更别提理解其中的法律含义了。
于是,爸爸妈妈、七大姑八大姨等各种亲戚朋友都来了,家庭会议一开,你一言我一语,最终的结论就是,仔啊,这不就是一张卖身契吗?!
对啊,这本来就是一张卖身契,你才知道啊,从你们海选时签署各种《参赛须知》和《选手守则》开始,你们的身早就已经卖了。
看看这些早在参加海选时就已经签下的《活动须知》里埋下的坑吧。首先你需要承诺的是,在参加海选时,你是干净的,即没有签订过任何经纪合同;其次便是如果通过海选,则必须和主办方签订经纪合同(也有善良一点的,只约定优先签约权)。
当你面对最终到达手中的经纪合同犹犹豫豫不敢签的时候,经纪公司就会拿出你当时签字的这一张纸跟你说,其实你早就签过了,现在不过是走个形式罢了。连蒙带骗的,大多数的年轻人被忽悠着也就只能默默接受了,毕竟好不容易脱颖而出的机会不能就此放弃。
你能说经纪公司这么做就不地道吗?也不是,毕竟在签订合同之时,经纪公司也是看好各位艺人的,也都是希望能够好好培养的,只能说娱乐圈不确定的因素太多,谁也无法保证你明天就一定能成为下一个范冰冰(就算是范冰冰也是熬了这么多年头啊)。
请记住,你带着懵懂签的这份经纪合同,绝对不会是你唯一一份什么都没弄明白就签字的合同,这只是你第一次读懂娱乐圈的江湖规则。恭喜你,你终于入了门道。
那张经纪合同 到底说了什么?
因为做这行的缘故,我在微博上经常收到各种私信咨询,也收到过艺人给我发来的不少经纪公司的经纪合同,条款基本大同小异,总结一句话就是:“用口头来承诺你,用合同来约束你。”是的,经纪公司嘴上说的,一件都不会写进合同里,而你还真的没什么好办法。
你想写的一年至少几张专辑、几部电影、几场巡演,经纪公司满口答应,这个肯定没问题,王家卫是我朋友,方文山我昨天才跟他吃过饭,你放心好了。但合同里经纪公司的义务才三行,而你的义务可能有三页纸,从你的发型改变到你的恋爱报告,从你的言谈举止到你的绯闻设计,完整的可以出一部书,叫《作为艺人应该知道的事儿》。
你想写的不能随意转让经纪公司的权利义务,行业术语就是把你卖了,经纪公司满口答应,这个肯定不会的,我们给你的都是最好的资源,但合同还是在犄角旮旯里补了一句,“经纪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权利义务”,而你可能都没看懂这句话的含义。
能怎么办呢?在中国,新人的话语权微乎其微,每年北影、中戏、上戏这么多科班毕业生都在求职路上争先恐后呢,更何况其他不知门派的年轻人。在新人与经纪公司极度不均衡的环境下,不少艺人方的律师修改过来的合同,一看就没干过这行,门道不清。音乐作品版权不给,肖像使用需要另外授权,请问这个律师,你把你的当事人保护的这么厉害,你还想让TA做艺人吗?你到底是在帮你的当事人,还是在害TA?
东方家长式的经纪模式日渐式微
与其他行业不同的是,作为一个刚签约的艺人,经纪公司第一件事就是打击你的自信,让你愿意从最卑微的角色做起,这的确是艺人必须度过的一关。试想在如今人肉搜索、被扒黑历史泛滥的网络社会,艺人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是不可能混下去的。
“别以为你长得好看点就可以趾高气扬,这个行业像你这种人一抓一大把。”
“别总是跟我提这个提那个,你现在有这个资格吗?越大牌的明星越谦虚,学着点。”
“你平时走路能不能注意点,精神点,好歹是个艺人,别总用路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为什么会这样呢?便于管理,让你老老实实听话,乖乖给公司赚钱。
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式经纪管理模式——家长式管理。“东方家长式”的艺人经纪模式下,艺人是雇员,雇员为公司打工,以公司利益为主。这种模式以香港TVB最为典型:工作量大、收入少是TVB艺人的普遍状态,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演员在各种港剧里出现,但其实他们的单集片酬根本不高,甚至他们可能只是签着劳动合同领着固定薪水的雇员。虽然在这种模式下也诞生了很多明星,但很显然,在更多竞争者出现的时候,TVB的这套模式已经日渐式微。
在大陆,艺人经纪近些年在经历了保姆式、工作室等模式后,目前正处于多元化发展过渡期,如壹心娱乐探索的合伙制经纪人模式,杨幂的嘉行传媒推出的“多对多”经纪模式(一个艺人对多个经纪人和宣传人,避免艺人团队过于团结造成出走),还有比较典型的“制作+经纪”的模式,但目前来看,更多的艺人经纪公司仍然秉持的是东方家长式的管理,将初期的艺人当作雇员看待,很难调动起艺人本身的积极性,因此有那么多艺人出逃也就不难解释了。
还有一点特别明显的是,中国的艺人与本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存在。早期这种现象特别明显,如范晓萱的早期形象是符合儿童偶像的人设,同时也创作出了《健康歌》《我爱洗澡》等脍炙人口的歌曲,从这点上看,经纪公司是成功的,但对艺人来说却是失败的,甚至是违反人性的,从而也不可能长久,早期的郑爽、TFBOYS都是如此。在这种情况下,经纪公司与艺人间的纠纷越来越多,大家都忙着打官司去了,哪里还有时间认真唱歌和演戏呢?
艺人经纪也许是下一个风口[1]
我国的艺人并不少,但真正成为明星的却很少。有数据表明,新浪微博上中国大陆认证艺人,包括影视、音乐以及相声小品,连郭德纲、赵本山都算上,一共才700多人。而韩国、日本在新浪微博上,使用中文认证的艺人合计就有1600多人。
但我国的内容制造商又太多。目前中国A股上市企业和新三板挂牌的影、剧、综合计约100家,每年生产约15000集电视剧,400多部院线电影,2000多部网络电影,卫视综艺节目400多档,网络综艺600多档。因此,无论艺人的出场费多高、片酬多高,其实都是针对这么几百个艺人争夺资源,那些熟悉的面孔都是各大影、剧、综和大型活动争夺的对象。
此外,目前中国A股还没有一家专业的艺人经纪上市公司,也没见哪一家艺人经纪公司能够持续推出新人,类似韩国那种工业化体系下造星的公司更是凤毛麟角。在韩国,以训练生体系为核心的艺人经纪公司有七家是上市公司,而中国连一家能够工业化艺人的上市经纪公司也没有。业内人士预测,2020年艺人经纪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元级别,未来五年年均增长率将在30%左右。所以说,未来几年,艺人经纪也许会是下一个风口。
今天你爱搭不理 明天让你高攀不起
广电总局各种限薪令出台,但我们发现,很多明星开始用折算股权的方式来回避这一限令。在好莱坞,顶级演员片酬不会超过影片投资的30%,甚至不会超过25%,而中国动不动就把超过2/3的钱都给了演员,这是明星赚钱的现状。因此,这个行业浮躁的已经没人愿意认真打磨专辑、研究演技了,经纪公司也都在创造人设、主题营销上下足了工夫,像台湾地区的通告明星一样,流量明星是一个多么可悲的词啊,没有任何作品传世,也终将被社会遗忘。
首先,需要转变的是,明星是需要天赋的,经纪公司在选人时,不能只看形象,而忽视艺人本身的性格、情商等因素。明星作为公众人物,需要有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极高的情商,单靠创造人设、网络营销树立起来的艺人肯定是不长久的,特别是网络直播和自媒体大行其道的今天,你能保证你的艺人时刻都在人设的轨道里行进吗?2017年从微博上爆出更多的艺人丑闻,这些艺人的窘境恐是人设营销的失败年度案例了。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后,针对每个艺人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的培养才是经纪公司需要提升的专业技能。
其次,改变目前家长式的管理,大包大揽、控制太多、泯灭人性,使得艺人与经纪公司无法形成良性互动。而在好莱坞,艺人经纪的模式是:艺人是客户,经纪人为客户服务,客户利益为大。艺人是他们的客户,经纪人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并不会对艺人进行过多的生活管理。
最后,对待新人需要更有耐心。杨幂刚出道演的第一部戏才几万元钱片酬,范冰冰也是从《还珠格格》开始自己的星路。我们说娱乐圈是一个江湖,讲究义气和口碑,你今天雪中送炭了,之后别人也会给你锦上添花,你今天给人家补刀了,明天别人也会让你高攀不起。这个圈子小的你坐个火车,旁边的人都在电话讨论着今晚要跟哪个网红或明星吃饭。
有意思的是,在美国有一种现象,很多从事娱乐法的律师同时也担任艺人的经纪人,那是因为律师在处理娱乐行业合同时,积累了大量的市场和艺人资源,所以他们更有作为演出中介的基础。同时,律师对行业的风险控制更加专业,在风险前期的时候会做一些安排和设计,以合同的形式或者规范的行为来协调、规避问题。从公关角度来看,2017年海底捞危机公关时,由律师出具的行文严谨的公关文水平和同期其他漏洞百出的公关文水平,一眼便知区别。不过,想要在中国从事演员经纪业务,需要先考取经纪人证书。
所以,律师不是万能的,但在艺人经纪行业,律师还真是你不能缺少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