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如火如荼的中国娱乐法
娱乐圈与其他行业不太一样,是一个强人际关系的小社会,口碑也是行内人十分重视的无形财产,因此大多交易并不会邀请律师参与。在发生纠纷时,也往往会通过私下谈判来解决,这使得娱乐法律师能够参与的娱乐法诉讼案件并不多。
正如本书序言所说,国内的娱乐法现状基本是各自为战的局面,很多人都很感兴趣,有部分人著书立说,更多的人则是在静悄悄地从事着娱乐行业的法律服务业务。应该说,目前是国内娱乐法发展的觉醒阶段,相关书籍和论文有所增加,从业人员慢慢增多,娱乐法培训也开始起步。
娱乐法研究现状
国内的娱乐法刚刚起步,关于娱乐法的研究很少,且大部分局限于律师的营销类书籍,学者研究的书籍近乎绝迹。
在我撰写第一本书《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之前,我只检索到宋海燕博士的《娱乐法》一书,该书更多介绍的是美国的娱乐法相关制度,而对国内的娱乐法现状描述较少,但该书对于引进娱乐法的名称功不可没。
在《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之后,随着娱乐法概念的普及和推广,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关注这个行业,目前市面上可以找到的冠之以娱乐法的书籍还有两本,分别是《中国娱乐法》和《影视娱乐法》。
同时,还有不少同行也撰写和翻译了与娱乐法相关的书籍,这些书虽然没有用娱乐法的名字命名,但内容基本都是娱乐法所需研究的领域,如周俊武的《当明星撞上法律》《星路律程》,王军的《中国影视法律实务与商务宝典》,杨吉的《娱乐业的玩法》,刘莐的《好莱坞怎么谈生意》《娱乐的玩法》(电子书)等,在这些书中,有同行们对案件代理的经验介绍和总结,也有对美国合同制度的介绍和梳理。
但总体来看,这些书都只是对涉及娱乐行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零散的总结,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且大多以案例、新闻作为切入口,更像是一些法律评论文章,只是题材是娱乐圈内的事件而已,但无疑这些书籍的出版,让更多的法律人士和圈内人士关注到了娱乐法,促进了国内娱乐法的研究发展。
我在撰写《娱乐法诉讼案件审理实务》一书时,有意从诉讼案件的切口进入,总结的也只是娱乐行业的人格权、著作权和合同权益等方面的诉讼案例,对于娱乐行业涉及的更多的资本权益未有涉及,也使得该书没有形成娱乐法的完整体系。
当然,除去上述书籍外,在论文检索方面,还是可以看到一些关于娱乐法的简单研究,但大多也是对国外娱乐法的介绍、国内研究现状的总结等,对于娱乐法的体系研究基本空缺。关于2017年的娱乐法理论研究现状也将在本书其他章节详述。
娱乐法规现状
立法空缺
在法律层面,目前只有《电影产业促进法》和《体育法》两部法律,《体育法》还更多的是宣示性条款,涉及具体权利义务的条款很少,而其他均为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如《电影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立法层级较低。
国家管控
在现有娱乐法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可以看出浓重的国家管控色彩,具有公法的性质,更加偏向于行政管理。而文化产业是精神层面的创意产业,虽然具有行政性法律关系,如审批制度等,但更多的是民事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应该要相对少一些。
娱乐法培训
关于国内娱乐法的培训现状,笔者曾经对各高校的专业设置进行了梳理,将在本书其他章节予以详细介绍,这里主要介绍国内冠之以娱乐法之名的专业培训:
北京大学法学院
北大法学院是最早进行娱乐法培训的大学院校,且第一期的娱乐法培训从2014年即开始,并冠之以“娱乐法”的名字,这应该是国内最早提出这个概念的高校。截至2017年,总共举办过两期培训班,第一期培训班以中美两地为教学地点,第二期培训班在中国,但中间也举办了中美娱乐法高峰论坛,总体来说,北大法学系的娱乐法培训依靠北大的教学质量,在课程设置上又注意中美结合,是国内较为规范和系统的娱乐法培训。
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和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是国内第一所及目前唯一一所以北美师资、英语教学为主,以好莱坞电影工业规范为教学内容的中外合作高等教育学院,由上海大学和温哥华电影学院共同合作创办,其与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举办的娱乐法研究班是典型的律所营销培训课程,但课程设计更多的集中在影视行业,且因为和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一起办学,因此能够近距离接触到美国娱乐法大咖,并了解美国好莱坞模式下的娱乐法交易,对于希望深入学习影视投融资以及影视产业制作、发行、宣传的同学还是非常有用的。
鉴于美国在娱乐法方面的研究比中国历史悠久,国内也迫切需要引入美国娱乐法律师设计的一些交易结构和担保制度,所以这个课程对于融会贯通和开拓娱乐法研究思路是很好的选择。因为该班级开设在上海,所以也集结了长三角的一些娱乐法爱好者。
暴娱互动
暴娱在泛娱乐行业有较高的知名度,其和主持人李霞设立的容艺教育推出的泛娱乐总裁班,主要是基于产业模式的研讨,但对法律人士也是非常有用的,既可以深入了解娱乐行业的生产模式,也可以认识不少潜在客户。课程设计已经将泛娱乐行业的所有产业囊括其中,适合已有一定娱乐法基础,但希望更加了解娱乐产业模式和结识人脉的学生。
星娱乐法研修班
第一届星娱乐法研修班与上海交通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合作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集结了国内众多对娱乐法有兴趣的人士,是目前为止参与人数最多的娱乐法培训班。整体课程设计以行业法务负责人讲授为主,以影视、游戏、体育和艺人经纪为主线,对各个行业运作模式进行了介绍,同时针对行业内的法律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是特别注重实务的娱乐法培训班。在该培训班期间还组织学员参与了泛娱乐行业沙龙,邀请行业内商务人士、艺人和投资人对法律学员进行娱乐行业知识的普及和介绍,注重行业与法律的结合。第二届研修班与中国传媒大学合作在北京举办,同样秉承行业与法律的结合,之后也将在全国各大城市,如广州、长沙、横店等地举办。
星娱乐法俱乐部
星娱乐法俱乐部在上海成立,目前主要通过线下闭门会议的形式对娱乐行业涉及的合同、业务进行法律层面的讨论。该俱乐部目前定位为纯公益和业务交流组织,通过定期活动与交流,以合同模板、业务交流、商业决策为核心,是目前华东地区唯一一个长期的娱乐法专业讨论组织。
该俱乐部闭门会议的目前的运作模式是:每期会议会挑选一位对所讲述合同具有资深经验的人负责主持并提供初始的合同模板,由主持人在会前梳理问题发送给各位参加者,参加者需要在会前一天针对这些问题或自己发现的其他问题提交自己修改后的合同版本,会上由主持人先初步讲解合同模板,然后由各位参与者针对自己修改的合同进行讲解。主持人将讨论的条款纳入最终合同模板,会后将模板润色后发送给各位参加者。对于参加者,则提出了如下要求:参加者必须提交自己对于合同模板的修改意见;参加者必须在会议上提出自己的想法;参加者应该至少担任一次会议的主持人,梳理一份合同模板;参加人数不超过15人。
同时,该俱乐部对于会议讨论的成果都将定期在“星娱乐法”的公众号上予以分享,既团结了爱好娱乐法领域的法律同人和业务先锋,又对娱乐法的发展和推广做了实实在在的努力。目前,该俱乐部的闭门会议已经在北京、上海、杭州分别落地,之后也将全面推广至有需求的其他城市。
娱乐法从业人员
中国的娱乐法从业人员以律师和法务为主,但专门从事娱乐法业务的律师也是很少的,因为中国的娱乐法从业环境并不是很好。娱乐圈与其他行业不太一样,是一个强人际关系的小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特别重要,口碑也是行内人士十分重视的无形财产,因此大多交易并不会邀请律师参与。在发生纠纷时,娱乐圈人士也往往会通过私下谈判来解决,这也使得娱乐法律师能够参与的娱乐法诉讼案件并不多。不过这种现状在2017年有了较大改观,特别是明星的名誉权案件,已经越来越需要律师的介入与参与。
公司法务是另外一个从事娱乐法工作的重要群体。相比较律师而言,娱乐公司法务更贴近行业内部,是真正深入接触行业的法律从业人士。这类人多有律师经验,同时又对娱乐圈感兴趣,喜欢八卦新闻,爱好打游戏和看娱乐新闻,身上有律师的严谨,但又有娱乐圈人士的特有气质。笔者接触到的娱乐公司法务大多因为热爱娱乐行业而进入这个圈子,有很多法务还能从商业的视角发掘出娱乐法领域的新问题,是有着巨大贡献的行业法律人。
从法官的角度来说,目前法院系统大多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因此很多法官都需要审理在某一块领域下的所有纠纷案件,不过也有很多对游戏、直播、艺人经纪行业非常感兴趣的法官经常撰写相关文章,他们关于裁判思路的整理、案件审判方向的指引是非常重要的行业司法资源。
总体来说,娱乐法的从业人员首先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同时还应该有较高的情商和快速处理问题的能力,骨子里也应该具备一定文艺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