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合规指南与法律政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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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合规指南

第一章 互联网金融概述

第一节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前世今生”

一、概念的提出

2012年4月的“金融四十人年会”上,前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谢平首次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之父”。谢平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区别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金融模式”,是逐渐逼近拉瓦尔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的金融组织和交易形式,其将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分为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P2P网络贷款以及众筹融资六种类型。[1]许多学者投身于互联网金融研究,也出现了像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室这样的研究机构。

二、互联网金融元年

我国互联网金融真正始于2013年。因互联网金融事件颇多,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以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推出的“余额宝”为代表的“××宝”金融产品成为网络市场上最热门的的话题和投资品种之一,并把“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推向了风口浪尖;BAT(百度、阿里、腾讯)、京东、新浪、网易、苏宁等企业也纷纷涉足金融行业;P2P、第三方支付、保险、基金理财、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投融资模式不断创新。这一切得益于政府对互联网金融包容开放的态度:2013年10月31日,李克强总理在中南海主持召开的经济形势座谈会上为马云“点赞”,李克强说,新经济不仅仅解放了老的生产力,更主要是创造了新的生产力。中国经济要“爬坡过坎”,必须加快结构调整,大力培育新兴增长点,这样才能使中国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11月1日至6日,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一周,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政治局常委先后外出考察调研,调研中高频率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新驱动、重视民生等问题,这期间的11月3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互联网思维正在改造中国的制造业,节目中对小米、海尔两家公司如何研发和改进产品进行了报道;11月7日,三马(马云、马化腾、马明哲)聚首复旦大学,参加众安在线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启动仪式,马云称互联网金融在两年前想都不敢想(如今政府对此政策十分宽松),互联网金融再掀涟漪;11月9日—12日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互联网金融监管也必须实行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在防范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的同时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快速发展。[2]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造成了冲击,也对现行金融监管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6月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首次提出了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2013年8月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成立了“互联网金融千人会俱乐部”,发布了《互联网金融自律公约》,主要针对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资金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约定;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负责全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中国证监会在2014年1月的新闻发布会上再次表示了对部分互联网机构在其理财平台业务推广中存在投资人收益构成表述不清、混淆概念、误导宣传等不合规现象的严重关切,并提出将依法打击其中的非法证券活动。[3]

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并被列为经济发展“双引擎”之一,热度相当的另一个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第二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中,并被认为在2014年“异军突起”。

三、爆发式增长期

2014年尤其是2015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公司呈现爆发式增长。在2015年上半年的资本市场牛市中,互联网金融可谓最耀眼的明星,从2014年7月到2015年6月,互联网金融板块涨幅超过500%,在概念板块指数涨幅中位居榜首;统计数据显示,从2014年7月22日到2015年6月12日,互联网金融板块指数在所有概念指数中涨幅雄居第一,其间涨幅高达546.74%;如果计算从2014年7月22日到2015年12月11日期间的涨幅,互联网金融板块指数涨幅也高达347.80%,在所有概念板块指数涨幅中位居第二。[4]

相较于传统金融业监管严、准入门槛高,并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互联网金融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低,监管政策相对宽松,让行业在诞生之初就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截至2016年6月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两项数据比之2014年年末分别增长了49.1%、499.7%。但是随着市场蛋糕的迅速膨胀,行业发展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互联网金融企业6000家,其中涉及非吸、非集跑路而被抓捕的有100多家。行业内外对于政策与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对行业进行监管也被提到台前。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

2015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规定由一行三会分别对互联网金融分为七大业态领域进行监管,央行监管互联网支付,银监会监管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证监会监管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保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同时对网络借贷等进行明确界定,提出了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增强行业自律,防范金融犯罪,体现出政策鼓励和风险防范并重的态势。

五、互联网金融规范元年

2016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元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进入了规范发展与自我创新并重的新时期,监管框架和层次越发完善,为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合规发展定下了基调。互联网金融以其强大的平台支撑和灵活的创新机制,成为金融行业的新业态,监管部门和行业自律要求坚持以普惠化和差异化的发展路线,真正服务好实体企业的内生需求。简言之,实体经济需要相对低成本、灵活便捷、风控措施得当的互联网金融支持。

2016年和2017年这两年可谓互联网金融“痛并快乐着”的发展时期,监管与发展两条线交织前行。“无论是数量,还是规模,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稳居世界第一。”7月11日,在“2017中国互联网金融安全高峰论坛”上,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国家互联网金融专业技术委员会(简称“互金专委会”)主任周宏仁这样说: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数据,截至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一共有1.9万多家。从业态上看,现有互联网金融业态一共有21类,包括网络借贷、互联网资产管理、网络众筹等。其中,网络借贷平台累计有6000多家,互联网资产管理将近3500家,网络众筹有800家。从活跃度上看,最近3个月的活跃用户有5.3亿人,最近一周的活跃用户有3.6亿人。网络借贷、网络众筹、互联网支付的累计交易额达到70万亿元。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的生命力势不可当,但方向引导至关重要。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7月14日、15日在京召开)关于互联网金融仍然是基调不改“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这验证了政府对防风险的重视程度,对于市场炒热的互联网金融重在监管,而对于中小金融机构却态度积极。“要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精准脱贫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强对创新驱动发展、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双创’支撑就业等的金融支持。”[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