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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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遗珠

谁湮没于长河?

——记中国第一篇“判词”

这东西有个奇怪的名字:匜。它的大小大致相当于一个家用咖啡壶。“匜”作为一件西周晚期的青铜器,是专门盛水的容器。大家可以看看它的样子:后面有柄,腹部有脚,前面有嘴,中间是个大肚子盛水。当你外出郊游的时候,想要吃两个鲜果子,却发觉自己的手有些脏的时候,不怕!旁边忠实的仆人会及时地捧出一只盛满清水的“匜”出现在你身边。他轻轻地倾斜一下这只匜,就让涓涓细流从匜嘴中流出,你就着清水洗去手上的灰尘,又顺便冲一冲手中的鲜果。太惬意了!不要忘了,这是在三千年前的古代中国。当时没有汽车和沥青马路,道路上满是尘土。而你享受到的是一种多么高级的生活呀!

拥有这件青铜器的人,过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他是西周的大贵族,他的名字就是这个奇怪的字“”,这件青铜器就是以他命名的。那这件东西与判词有什么关系呢?

将这东西的盖子拿起来,在器皿的内腹和盖子的内层,镌刻有整整13行,157个字的铭文。记录了一件诉讼的来龙去脉,这就是所谓的“判词”了。

这篇判词写的什么呢?我们就看看开头吧:

惟三月既死魄,甲申,王在棻上宫。伯扬父乃成劾曰:“牧牛!徂乃苛勘。女敢以乃师讼。女上代先誓。今女亦既又御誓,专、彳各、嗇、睦、造,亦兹五夫,亦既御乃誓,汝亦既从辞从誓。初苛,我义鞭女千,幭剭女。今我赦女,义鞭汝千,黜剭女。今大赦女鞭女五百,罚女三百寽。”伯扬父乃又使牧牛誓曰:“自今余敢扰乃小大事。”“乃师或以女告,则到,乃鞭千,幭剭。”牧牛则誓。乃以告吏邦吏曶于会。牧牛辞誓成,罚金。用作旅盉。

知道什么叫天书了吧?这就是我第一次看见它时的感觉。这是金文,西周时期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虽然都是中国人,但三千年后,我们祖先的文字已经是除了专家,谁都看不懂了。然而,即使是专家,对于它的翻译,也还是有很多争议的。这里只能说说它的大致意思。

“在甲申年,三月下旬的一天,周天子在京城的上宫。伯扬父完成了他对案件的判决。他对牧牛说:‘牧牛!在这之前你的行为何其过分!你竟敢跟你的长官争讼。对上级背弃了先前的誓言。现在你只有再一次盟誓。案件的五个证人都已经到案,你只有当着这五个人的面宣读你的誓词,你只有遵照判决辞和誓言去做才可以。按照你的罪行,本应罚你鞭刑一千,同时对你施以在脸上刺字之刑。即便我宽大你,你也应该罚鞭刑一千,同时对你施以黑布蒙脸之刑,现在大赦你,只罚你鞭刑五百,罚你青铜三百。’伯扬父又叫牧牛盟誓。牧牛说:‘从今以后,我不敢再干扰你的大小事情。’伯扬父说,如果‘你的长官再将你上告,那么你就要招致鞭刑一千,施以在脸上刺字之刑。’牧牛于是进行盟誓。伯扬父就告诉官吏邦和官吏曶将此事记录在案。牧牛盟誓完毕,并交纳了罚金。因此制作了祭祀宗旅先人的宝盒。”

根据通行的说法,这是两个奴隶主在争夺五名奴隶。法官是伯扬父,书记官是两个吏:一个叫邦,另一个名字很怪,叫曶。当事人是和牧牛。也不知道谁是原告,谁是被告。结果胜诉了。他非常高兴,他用牧牛赔偿的青铜打造了这器皿,并把诉讼的过程刻在其上,用以纪念这次辉煌的胜利。从铭文中可以看出判决的主文是鞭刑五百,罚青铜三百并罚发誓永不再犯,包括肉刑、财产刑和行为刑。至于理由,基本上只是记载了法官对牧牛的申斥,以说明现在对败诉者的判决已经是法外开恩了。

当这个叫“”的人享受着匜中流出的清水,看着它精美的造型,金光闪闪的表面时,回想起这次辉煌的胜利,想必是格外地享受吧。他做这只“匜”可不是为了给我们留下什么司法资料,而只是为了回想自己的战功。所以,铭文中就满是对败诉者的训斥。至于真实的诉讼情况是怎么样的,法官是不是也对的不当之处进行了申斥呢?今天已经不得而知了。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把它称为判词实在有些牵强。它应该只是一个诉讼记录。只不过其中有一部分判词的内容。但我们没有办法。古代留下来的诉讼资料太少了!别说是三千年前的西周,就是到了一千年前的唐代,我们仍然无法看到真实的判词,只能看到文学色彩为主的拟判。相反,年代更为久远的《尚书》《周易》今天却可以看到,再说今天的《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我相信再过三千年,只要人类不灭亡,它们就一定还存在。但判词却大多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想一想它们当时的命运吧。恐怕人们对判决书的重视程度要远远超过小说吧?

真是可怕。我们今天手握权力时不可一世,认为自己言出法随。但回头一看,那些卑微的小说反而生命力更加长久。以至于我们今天只能用这样一篇炫耀之辞来充当第一篇判词。不令我们这些骄傲的司法人员警醒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