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强大脑训练课:越玩越好玩的231个侦探推理游戏(全新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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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蹩脚的谎话总是漏洞百出

被吊在空中的管理员

一个炎炎夏日的清晨,位于芝加哥的星期天夜总会再次迎来了热闹的一天,侍者们陆续走进这个金碧辉煌的大厦,开始一天的忙碌工作。当一位侍者快走到顶楼的时候,突然听到顶楼里传来了呼叫声,他快速冲过去,发现管理员的腰部被人绑了绳子,整个人被吊在了5米多高的顶梁上。

管理员见侍者走了过来,马上对他说:“我是文森特,快把我放下来,然后去报警,就说我们被抢了。”警察很快赶到,管理员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好好地交代了一番,然后说道:“昨晚夜总会停止营业后,两个强盗破门而入,他们把钱全部抢走了,然后将我带到顶楼,用绳子把我吊在了这里。”

警察对管理员的话深信不疑,因为顶楼空无一人,晚上只有管理员自己在值班,他无法将自己吊到这么高的顶梁上。而且,放在门外的那部梯子也正是这伙盗贼的作案工具。

警察向探长杰生汇报完所有的信息后,就派人去调查强盗了,而杰生经过一番思索,却认定管理员监守自盗,这是怎么回事呢?

真相揭秘

管理员自己导演了这场盗窃案。在偷完钱后,他先准备一根足够长的绳子,将绳子的一端束在腰部,再借助梯子将绳子的另一端打上一个结,绑在顶梁上,然后爬下梯子,将梯子移到门外,然后自己沿着绳子往上爬到顶梁,用绳子在顶梁上绑第二个结,接着松开第一个结,用事先准备的剪刀将第二个结之前的绳子剪掉并丢到窗外,自己则垂降下来,这样他就可以将自己吊在半空中了。

在这个案例当中,管理员为了洗脱自己的嫌疑真可谓费尽心机,只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虽然从当时的情形来看,确实没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但是,杰生还是从蛛丝马迹中看出了管理员的伪装。

请君入瓮的绝妙计划

劳伦斯是一位声誉显赫的化学家,他曾研制出许多重要的化学产品,并因此成为亿万富翁。他还热爱收藏,是一位文物迷,他豪掷千金在加州购买了一处豪华别墅,并将他历年收藏的世界名画和文物安置在那儿。

树大招风,劳伦斯的巨额财富很快就被一些游手好闲的窃贼们盯上了。一天夜里,一个胆大包天的小偷经过长时间观察,悄悄溜进了劳伦斯的豪宅,他偷了几件文物,经过客厅时顺手摘下挂在那儿的一幅名画并卷起来,打算原路逃走。突然,经过餐桌时,他被桌上放的那瓶高档名酒吸引住了。原来,这个小偷嗜酒如命,他迫不及待地拧开酒瓶,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刚喝到一半,他忽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以为是劳伦斯回来了,于是忙放下酒瓶,赶紧逃走了。

第二天早上,劳伦斯才发现房中的几件文物和名画失踪了,他赶忙报了警。警长伍尔德来到案发现场,在劳伦斯的屋里转了一圈,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但闻到了一股酒味。伍尔德看到了餐桌上开着的酒瓶忙问劳伦斯,小偷是不是喝过酒。结果证实,小偷的确偷喝了酒。伍尔德看着这剩下的半瓶酒,灵机一动,想到一个办法,最终让罪犯投案自首,那么,他想的是什么办法呢?

真相揭秘

伍尔德让劳伦斯以自己化学家的身份写份声明,登在报上。劳伦斯在声明里说自己是个化学家,曾用失窃那天晚上放在桌子上的那瓶酒做了化学实验,并在酒里放入了自己刚刚研制成功的化学药品,这种药品毒性极强,饮用者不出5天必定中毒身亡,他要求爱好那幅画的朋友尽快到他家服解药,否则,将有生命危险。小偷看到了声明信以为真,第二天便带着那幅画自首了。

在这个案例当中,警长伍尔德利用请君入瓮的手法,巧妙设置了一个“陷阱”,就等小偷自己找来,以逸待劳,真可谓绝妙之计。

有个幽灵在演戏

在法国西南的波尔多市,有一座战争中留下来的古堡,有人说里面藏有大量的珍宝,也有人说里面曾出现过幽灵。买下这座古堡的人想对古堡内部进行一番修整,便雇了几个工人。一天,工人们刚走进前厅准备施工,这时,突然从黑暗中出现了一个2米多高、浑身冒着火焰的幽灵,只见它手持匕首,似乎要扑过来,工人们吓得转身就跑。

这件事情很快便引起了富有冒险精神且不信邪的道格拉斯教授的兴趣,他决心解开这个谜。这天,他来到幽灵古堡,走到漆黑的客厅里等待幽灵的到来,果然,像往常一样,一个手持匕首的幽灵在火光中出现了,道格拉斯盯着幽灵,好像看到一个身穿宽大衣服的高个子男人,再仔细看,道格拉斯教授完全明白了,他猛地抓起身边的一个斧头向前砸去。紧接着,只听“咣啷”一声,一阵玻璃破碎的声音传入耳中,幽灵随即消失不见了。

道格拉斯马上从屋里出来,并迅速与警方联系。不久,事情便真相大白了。你知道幽灵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

真相揭秘

当然没有真的幽灵,这纯粹是一场阴谋。由于传闻这座古屋里藏有大量珍宝,一些人便妄图进去淘宝,而这座古堡已被出售,工人们要进去修整,为了使寻宝不受工人的干扰,躲在里面的寻宝者便假扮幽灵来吓唬人,以使他人不敢贸然进去。有人进来时,一位寻宝者便站在椅子上,穿上宽大的袍子,营造出巨人的形象。然后,他用毛巾包起脸,全身涂上磷,由于磷的燃点很低,一般室温中也会燃烧,并发出蓝白色的火光,从而达到吓人的目的。但磷火的温度不高,不会烧伤人。那么,斧头砍过去为什么没有伤到他呢?这是因为古堡的客厅里有多面镜子,为了避免被伤到,寻宝者利用了镜子的反射原理。

在这个案例当中,寻宝者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进行一番恶作剧,使人们对于幽灵深信不疑,其实就是寻宝者在演戏。

训练有素的狼狗

凌晨1点左右,底特律警察厅的报警电话响了。报案人是当地一位名叫拉尔森的教师,他说他的妻子被人杀害了。警长查理马上携警员驱车赶赴现场,当他们的车停在拉尔森家中的花园时,突然从屋里传来一阵狗的狂吠。不过拉尔森一声令下,那条狼狗便乖乖地蹲在他脚下,一副训练有素的样子。

死者是拉尔森的妻子,死时身穿睡衣,倒在厨房的地板上,头部受重击而死。拉尔森悲伤地说:“晚上我和妻子吵了一架,憋着一肚子气跑了出去,在外面兜了两个小时的风,没想到一回家,就发现她躺在地上,被人杀死了。”

“家里有什么东西被盗了吗?”查理例行公事地问。

“放在柜子里的现金和妻子的钻戒不见了。”拉尔森回答道。

“你兜风时,带狗了吗?”查理漫不经心地问道。

“没有,我一个人去的。”拉尔森的回答显得有些犹豫。

当现场取证工作结束时,天已经亮了。早上7点,查理敲开了拉尔森邻居家的门。其实,查理等这一刻很久了,因为他在和警员调查取证的这几个小时里,发现了一个很特殊的情况。但是他没有和其他警员说,他也不想三更半夜地去打扰拉尔森的邻居。如果案情真像他推测的那样,早点、晚点没什么区别。在此期间,他一边例行公事录口供,搜查线索,一边观察着拉尔森。

当查理来邻居家里调查取证时,邻居显然被拉尔森的妻子被杀一事吓了一跳。他们非常配合,查理也从中得到了重要的线索,即当晚12点以前,拉尔森的家中并没有什么异常的动静,也没有听到他家的狼狗叫。

十分钟后,查理回到拉尔森的家,眼睛直视着拉尔森问:“拉尔森,你和你的妻子昨天晚上吵了一架,之后你就出去兜风了,我想再问你一遍,你兜风时带狗了吗?”拉尔森结结巴巴地说:“没有。”

查理接着说:“那你的妻子就是在你出去的这段时间被人杀了。你的这条狼狗一看就是比较凶悍的狗,它这么凶悍,看家应该不成问题,你昨天出门没带它,目的就是让它看家对吧?”

“是的,哈里是条看家的好狗。”拉尔森不明就里地回答。

“好的,我的问题问完了,不过我也可以确定你就是那个凶手了!”

拉尔森不知所以,查理为什么这么快就下了定论呢?

真相揭秘

查理是根据拉尔森的邻居提供的线索,并结合现场发生的状况和审问结果最终确定凶手就是拉尔森的。试想,一条忠诚的狼狗在陌生人到来的时候,会叫得非常大声,然而凶手闯入拉尔森家并杀他妻子的时候,据邻居反映,这只忠诚而凶悍的狗却一声也没叫。这就充分说明拉尔森是在说谎。而且,狗很听拉尔森的话。狗在案发现场没有叫,原因就是作案者是它熟悉的人,也就是主人。

匪夷所思的栽赃

亚德里希、艾伦和安德鲁是一家钢材公司的门卫。一天,艾伦兴高采烈地告诉另外两个人,他买彩票中了头奖,奖金高达50万美元。这个消息突然引起了安德鲁的贪念,为了得到这笔财富,他费尽心思。一天,趁亚德里希值班时,安德鲁偷偷地潜入艾伦家里,将其杀死,然后窃走了50万美元。

第二天早上,艾伦的尸体就被发现了,现场留有许多鞋印。根据现场证据显示,警方逮捕了亚德里希,因为亚德里希的脚有点跛,因此鞋底磨损的状况也有些特别,留在地上的鞋印也就有所不同。而亚德里希留下的这种鞋印与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完全吻合,且亚德里希的鞋底也沾有现场的泥土。于是,警方很快逮捕了他,并控告他谋杀艾伦。

“这双鞋子是我3个月前买的,我每天都穿着它上班。案发当天,我独自一人在公司里值班睡懒觉,未离开半步,所以没有谁能为我证明。”亚德里希无奈地说。

“难道你这双鞋子也在值班室,没有动过?”警察问道。

“是的,我每晚都将它放在值班室里,所以没有人能将其偷走。”亚德里希说道。

请问安德鲁究竟是用什么办法,在现场留下了与亚德里希相同的鞋印的呢?

真相揭秘

原来,3个月前,当安德鲁看到亚德里希买鞋的时候,自己也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鞋子。安德鲁趁亚德里希不注意,每隔一天就将这双鞋子换给他穿。由于这两双鞋是轮流穿的,所以鞋子的磨损状况是相同的。案发当日,安德鲁穿着其中一双鞋子偷偷溜到艾伦家里,趁其不备将他杀死,又故意在院子里留下脚印。第二天,他又将这双鞋子与亚德里希的那双鞋对调,并将自己的鞋子丢弃,从而毁灭了作案证据。

致命的鸡蛋

布雷斯和他的朋友打赌,结果,布雷斯输了,他只能按照事先的约定,生吞10枚鸡蛋。但布雷斯并不知道,他的另一个朋友戈尔曼已经对他起了谋害之心。

布雷斯开始正式表演“生吞鸡蛋”,只见他打开第一枚鸡蛋,仰起头猛地吞了下去,然后他又接着吞下两枚,赢得了全场的掌声。当第四枚鸡蛋被他一口吞下时,只见布雷斯脸色突变,他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卡住了似的,接着,他向地上吐了一口鲜血便再也说不出话来。在场的人忙把他送进医院,经过一番抢救,布雷斯才最终脱险。

警察随即着手调查这起事件,最后查到鸡蛋是戈尔曼提供的,里面藏有一枚细小的钢针,于是,警察很快逮捕了他。奇怪的是,一个外表没有任何痕迹的鸡蛋里怎么会有钢针呢?戈尔曼是怎么做到的呢?

真相揭秘

戈尔曼先将鸡蛋放进酸液中浸泡一段时间,等到鸡蛋蛋壳的石灰质被酸浸软并变得有韧性时,戈尔曼将一枚小钢针轻轻地刺入鸡蛋中。钢针刺入时,蛋壳不会爆裂,待钢针完全刺入后,蛋壳表面会自动封口,这时再将鸡蛋拿出来,使酸挥发掉,鸡蛋就和正常的鸡蛋一样了。

在本案例当中,戈尔曼利用蛋壳遇酸会溶解变软的化学特性,将钢针不露痕迹地放入了鸡蛋当中。如果不知道其中的玄机,谁又能想到这是一个凶器呢?

下雪天的意外失足

路易斯夫人喜欢在饭后去自家的后花园散步消食。有一天,她在花园中走了不到百余步,便惊叫了起来,原来在她家花园后面的大树下,竟然躺着一具男尸。接到报警后,FBI警长柯西多带领各警员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

法医初步鉴定:死者因头部遭受猛烈撞击而死。从发现死者时他的位置来看,死者很有可能是从树上坠落下来,头部着地而死。而现实的场景也在一步步印证着这样的推测。柯西多在大树底下发现了死者生前穿的橡胶拖鞋,树干上也沾着一些血迹,还有人爬过的痕迹。另外,警员们在死者的脚底,发现了一些从脚趾到脚跟的直线形伤痕,似乎是被树皮一类的东西刮伤的。因此,法医初步断定,死者是想通过爬树越过院墙,但不幸被树皮刮伤脚部,因疼痛难忍,失足坠地而死。但是,身为FBI警长的柯西多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死者是死于谋杀。法医听完柯西多的分析后,也深表同意。

那么,柯西多的判断依据是什么呢?

真相揭秘

首先,按照法医的判定,死者系脚底板被树皮刮伤,疼痛难忍而坠地身亡,但按常理来说,任何人爬树都不会用脚底板向上爬,因为当用脚底板爬树时,人是无法用力的。所以,从力学角度分析,这根本行不通。其次,如果死者的脚底板确实是在爬树的过程中被刮伤的,那么,伤痕也应该是横纹,又怎么可能呈直线形的呢?为此,他们还专门做了演示,并证明事实确非如此。

因此,柯西多推断,死者是被凶手用钝器击打头部致死,路易斯夫人的后花园并不是真正的案发现场,死者应该是先被凶手杀死,后运到这里来的,而大树上的血迹以及人爬过的痕迹,皆是凶手用来迷惑警察而制造的假象。

在侦查和推断事物真相时,一定不能被它的表面迷惑。而是要经过多方查证,经科学、严密的考证和推理之后,找到现场可疑的蛛丝马迹,查到真相。

度假区的命案

冬天的傍晚,在外度假的侦探安德烈信步走出旅馆,想去附近的湖畔欣赏冬日美景。度假区里景色优美,空气清新,有点遗憾的就是,这里很冷,温度是零下5℃,安德烈不由得竖起皮大衣的领子。

突然,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子气喘吁吁地向他跑来,衣服都贴在身上,他顾不得把衣服脱下来拧干,向安德烈叫道:“先生!快救救我的朋友吧!我们刚才在湖面溜冰,冰面破裂了,他不慎掉了下去。我跳下去捞了半天,什么也没捞着,我都快冻得不行啦!”安德烈赶紧回旅馆找警察帮忙。从旅馆到出事地点有1500米,他们赶到那里时,只发现了裂洞旁边的一双溜冰鞋。那人解释说:“当时我刚把鞋脱掉,不想玩了,可他非要再坚持玩一会儿。可谁想,他刚下去就出事啦。”

安德烈在赶来救援的路上一直思索,这时,他锐利的目光盯住了这名男子:“别再隐瞒了。还是谈谈你为什么害死你朋友吧!”

聪明的读者,你知道大侦探安德烈是怎样识破那人的骗局的吗?

真相揭秘

当时气温是零下5℃,那个人从1500米外的湖边跑到旅馆,他衣服上的水早该结冰了。可见他是在害死朋友之后,来到旅馆附近在身上洒了些水,企图混淆视听。

在这个案例中,只要仔细留心自然常识,就能发现那个人在说谎。

仓库被盗之谜

古董商安东尼有个“小金库”,是他家的仓库,里面放着10只装有珍贵古董的箱子。一天天亮时,为了给前来拜访他的好友赏玩这些古董,他就到仓库“提货”,但在寻查时突然发现少了1只箱子。于是,他立即报了警,并对警长说:“仓库只有一把钥匙,我整天贴身挂在脖子上,不可能有人动过。”

警长到现场查看,发现仓库的确只是一个封闭式的小屋,并且只在屋顶开了一个小天窗,窗上装有拇指粗的铁栅栏,虽然明显少了两根,但上面布满了蜘蛛网,说明不可能有人从这里钻进来。警长再次对四周进行搜查,发现小屋上没有任何裂痕,说明没有人进来过,这就非常奇怪了。警长感到不解,他找到刑事专家帮忙分析案情。

刑事专家问:“除了安东尼外,还有谁知道仓库有古董箱子?”

警长说:“有个叫摩恩的,据说是安东尼的外甥,但因为嗜赌早被安东尼赶了出去。但蜘蛛网没破,他不可能钻进来啊!”

刑事专家说:“如果确实没有人知道古董箱子的事情,那就说明是这个叫摩恩的人偷的。”

后来,侦破的结果确实证实了专家的推断。那么,摩恩到底是怎样进入仓库的呢?

真相揭秘

摩恩拆下仓库天窗的两根铁栅栏后,从那里潜入仓库盗走了古董箱子,然后在窗口上放了几只大蜘蛛,蜘蛛有足够的时间在凌晨织上网,因此即使铁栅栏缺了两根,仓库仍好像处于密封状态。

在本案例当中,整个现场看起来是封闭性的,加上完整的蜘蛛网,表面上看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但是缺少的两根铁栅栏以及摩恩是唯一的知情者,还是能让警长联想到很多事情。

利用猫揭穿谎言

一个寒冷的冬夜,某市下了一场大雪。大约就在这段时间里,近郊发生了一起恶性肇事逃逸事件:某人驾车撞了人后,快速离开了现场。这个司机在30分钟后逃回家中,将车停进了自家车库。尽管如此,目击者还是记下了他的车牌号码。大约一个小时后,警察来到了他家,一边检查存放在车库里的汽车,一边询问他在案发时不在场的证明。

“我的车子昨天就在车库了,今天一次都没开出去。所以逃跑的罪犯不是我,目击者一定是记错了车号。”疑犯说。

警察发现车前盖上有一只猫卧着,似乎在睡觉。

“这是你养的猫吗?”警察问。

“不是,这是邻居家的猫,或是野猫吧,经常钻进我家院子来,在车盖上跳上跳下。”

“如果是那样,你刚才所说的就是谎言,你可以若无其事地说谎,可猫和汽车都是老实的。”警察当场揭穿了他的谎言。

警察为什么这么说?

真相揭秘

凶手作案后快速开车回家,这样发动机就会产生很大的热量,猫喜欢在温暖的地方睡觉,车前盖上便是很好的选择。如果当天车子一次也没开出去过,在下了雪的冬夜,车前盖一定很冷,猫不可能卧在上面。所以,这个人说的是谎言。

被误杀的管家

凯文打开电冰箱的门,拿出一只冰盒。烛光中,梅森看到他往白兰地里加冰块的手在发抖。探长知道这位颇负盛名的小说家为何手会发抖。他们刚从凯文的书房里出来,凯文的管家死在里面,脖子断了。

“我以为他是个强盗,”凯文喝了一口酒,平复情绪,“自打四天前这里的发电机坏了以后,电源就断了。我本想在这里完成一篇小说,因为没电了,所以搬到城里去住。大概两个小时前,我回来拿几份手稿,就在我放下手电去开写字台的抽屉时,他跳到我身后。我猜想他以为我是个贼,而在黑暗中我以为袭击我的是个歹徒,我竭尽全力反击。我击中了他,他倒在壁炉旁便扭断了脖子,然后我就给你们打了电话。”

梅森探长却说:“如果你叫我来是为了让我相信你编的故事,那么在警察审问你之前,你最好把它重新编一下。”

探长凭什么断定凯文是在编故事?

真相揭秘

很明显,如果真的如凯文所说,他住的地方四天前就断电的话,冰箱里的冰块早就化成水了,即使两小时前回来取手稿也不可能有冰块。

在这个案例当中,虽然凯文编的故事很动人,但是,他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那就是停电之后,冰箱是不会工作的,也不会有冰块。

目击者的谎言

杰克探长来到警察局,径直走进警长办公室。

警长神色忧郁地说:“夜里11点,小门街发生了一起事故,也许是谋杀案。一个人从楼顶上栽了下来,有个现场目击者一口咬定死者是自己摔下来的,他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探长点点头,说:“我们先去看看现场,见见目击证人。”

一会儿,他们来到现场,目击者也被找来了,探长请他再叙述一遍他见到的情景。

目击者说:“因为天下着大雪,我便在附近的一家餐馆里足足坐了两个半小时,当我离开时,正好是11点,大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我直接跑进自己的车里,就在这时,我看到楼顶上站着一个人,他犹豫片刻,就跳了下来。”

探长紧紧盯住目击者,语调冷冷地说:“你如果不是同伙,就是凶手给了你一大笔钱让你说谎话!”

目击者一听,顿时脸变得煞白。

探长是怎样识破目击者的谎言的?

真相揭秘

当时天降大雪,目击者的车在外面整整停了两个半小时,而且,他在上车之前并没有把车窗上的雪清理掉,怎么可能坐在车子里看清死者跳下来呢?

不怀好意的礼物

理查德和戴维是同一家公司的两名销售主管,两人在职期间表现优异,董事长有意提拔其中一位做公司的销售总监。理查德处事圆滑,通过大献殷勤,如愿以偿地当上了销售总监。

事后,理查德为了笼络戴维,决定在家里办一次派对,并盛情邀请了戴维。出于礼貌,戴维带来了礼物——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寓意是祝贺理查德“像兔子一样”迅速获得荣升,其中的讽喻只有理查德自己知道吧。

晚会的最后一项是烧烤活动,理查德突然想到了那只兔子,他想和众人一同分享,而戴维却突然制止了他,说自己看不得这么血腥的场面,并说,这只兔子是自己养了好长时间的,请理查德一定要留着自己享用。众人觉得戴维的要求并不过分,也都没什么意见,理查德便没在晚会上杀那只兔子。

第二天,理查德迫不及待地将兔子宰掉,然后精心烹饪,一个人享用了这难得的美味,然而,刚刚吃完这顿美餐,理查德却突然七窍流血,不治身亡了。

法医鉴定,理查德的死因属于阿托品中毒,警方认定理查德的死必定和兔肉有关,但奇怪的是,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经由理查德的手变成了食物,即使有毒,也是他自己下的毒吧?这是怎么回事呢?

真相揭秘

事实上,这一切都是戴维的预谋。一些食草动物对有毒植物有免疫的功能,而兔子的免疫能力较强。阿托品这种毒素刚好是含在植物之中的,戴维正好是利用了兔子的这一特性,将含有阿托品毒素的植物叶子给兔子吃。虽然兔子本身是活蹦乱跳的,但其体内已经含有了毒素,当理查德将兔子吃掉后,毒素自然进入了理查德的体内,最终致其死亡。戴维之所以不让理查德在晚会上吃那只兔子,是害怕把所有的人都毒死。

本案中,作案者采用的是借助毒物杀人。兔子是戴维送给理查德的礼物,而理查德正是吃了那只兔子才死的,所以不管兔子是活蹦乱跳的还是死的,理查德的死,戴维一定脱不了干系。

投机商人的破绽

海格是一位投机商人,他收藏了许多油画,都是价值连城的艺术珍品。为防止万一,他为这些油画投了巨额保险。

一天,海格来保险公司报案,说他家中所有的油画都被强盗抢走了,并拿出开具的证明,要求赔偿。保险公司因赔偿金额巨大,怀疑其中有诈,便高薪请来著名侦探梅森。

梅森和助手来到海格家中,请他讲述一下抢劫的经过。海格叫来仆人替他说。仆人讲道:“那天,我和主人在房间里,突然闯进来一伙强盗。他们用枪托将主人打昏,又用枪指着我的头,让我面朝墙站着,然后就动手抢画。”

“这么说,你没有看清强盗的长相?”梅森的助手问道。

仆人说:“不,我从墙上油画镜框的玻璃上看到了歹徒的长相。为首的那个满脸横肉,左额头上有一块刀疤。他们抢完画后把我也打昏了。”

梅森问道:“海格先生,你的仆人说的都是事实吗?”

“千真万确!我俩的脑袋上还留着疤痕呢!”

助手查看了他俩的脑袋,果真都有一道愈合不久的伤疤。

梅森笑着说:“你们想用苦肉计来行骗吗?”接着他指出海格主仆二人谎言中的一个破绽,二人无可抵赖,只得交代他们妄图骗取保险金的罪行。

你知道破绽在哪里吗?

真相揭秘

仆人说他从油画镜框的玻璃上看到了凶犯的长相,这就是破绽所在。油画从来不用玻璃镶框,而是用木框或者专用的画框装饰。

有的时候,案犯的犯罪手段就是这么拙劣,那些人所共知的常识,往往也成了他们的致命破绽。

谁杀了教授

半夜,正在熟睡的侦探波洛突然被一阵敲门声惊醒。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楼下的哈利教授的外甥杰利,他十分不安地对波洛说:“今天舅舅打电话让我晚上去他家,可是我路上耽搁了,现在才到。刚才打电话给舅舅没人接,我很担心他,您能陪我去一趟吗?”波洛立刻穿好外衣,和杰利出了门。

在路上,杰利告诉波洛,他舅舅有一项科研成果取得了很大成功,获得了不少奖金,有人为此感到眼红,他担心舅舅会因此出事。

正说着,他们就到了哈利家门口。波洛推开门,伸手去按墙上的开关,但灯却没有亮。杰利说:“里面还有盏灯,我去开。”说着,他独自走进了漆黑的屋子。

不一会儿,灯亮了。这时,他们发现教授浑身是血,躺在门口处。杰利喊道:“天哪!这会是谁干的呢?”他赶紧跨过教授的身体,回到波洛身边。

波洛立刻俯身查看,发现教授已经断气了。屋里的保险柜大开着,里面空空如也。这时杰利惊叫:“到底是谁杀害了我的舅舅!”波洛冷笑了一声,说:“别演戏了,杰利先生,凶手就是你!”

你知道波洛是如何断定杰利就是凶手的吗?

真相揭秘

杰利摸黑去开灯,而当时教授的尸体就躺在门口,杰利却没有被绊倒,这说明他早就知道这里有具尸体,而下意识地躲开了。很显然,杰利对波洛说谎了。

在本案中,如果单从死者身上来看,好像没有什么可疑的地方,但其实,杰利从进门开灯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暴露了自己。

说谎的女秘书

一场国际大型博览会即将在东京举办,来参加博览会的都是世界著名的企业家。村井探长亲自负责保卫工作,他在机场和宾馆里派出大批警察,荷枪实弹站岗,还有很多便衣警察,在暗中保护着贵宾。

博览会开幕前的一天晚上,警察局的报警电话响了,原来,美国一家大公司的总经理,下午刚住进五星级大宾馆,刚才在卧室里被人杀害了。

村井探长赶到宾馆,在保安的带领下来到死者的卧室。那是一间很大的套间,里面的设备和装潢非常豪华,墙壁上挂着昂贵的名画,地上铺着厚厚的土耳其驼毛地毯,很柔软,走在上面,几乎听不见脚步声。总经理倒在地毯上,后脑勺上有一个窟窿,流了很多血。桌子上有一部电话,话筒没有搁在电话机上,就扔在旁边。

这时,有一位年轻的女士走过来,哭着说:“我是总经理的秘书,一小时前,我乘飞机到东京,下了飞机以后,马上和总经理通电话,正说着呢,听到话筒里总经理大叫一声,然后听到‘嗵’的一声,好像是人倒在地上的声音,再后来,又听到一阵匆忙的脚步声,好像是案犯逃跑的声音。我知道情况不好,马上打电话报警,然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刚刚赶到这里。”

村井探长低着头,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他一会儿走过来,一会儿走过去。忽然,他停住脚步,严厉地对女秘书说:“你说的是谎话!”

村井探长为什么走着走着,就会发现女秘书在撒谎呢?

真相揭秘

卧室里铺了厚厚的土耳其驼毛地毯,村井探长走路的时候,几乎听不见脚步声,可是女秘书却说,从话筒里听到凶手的脚步声,说明她是在撒谎。

在本案例当中,女秘书根据固定思维对村井探长撒谎,一般情况下,听到人走路的声音是很正常的,可是他们所处的环境是有毛绒地毯的房间,因此说明女秘书在撒谎。

听力差的人如何领取赏金

寂静的深夜,一个蒙面大盗抢劫了银行,开枪打死了两名值夜班的出纳员。保安在一晃而过的车灯中看见劫匪脖子上有一块伤疤。

一个小时内,全市各交通要道上,警车呼啸来往。他们用高音喇叭发布悬赏令:“劫匪脖子上有伤疤,举报者奖励5万元!”

时隔不久,一个匿名电话打到警察局:“劫匪已往阳光大厦方向逃走,请你们赶快去追。”

一阵激烈的枪战后,身材魁梧的劫匪倒在血泊之中。劫匪被击毙的消息很快传开,领5万元赏金的人一下子冒出了很多。他们都称自己是那个匿名报信人,警局一时真假难辨。局长把甄别真正报案人的工作交给了足智多谋的神探查理。

很快,警察局的接待室就来了一排领赏人,克里斯丁是最后一个申请者,他极自信地冲着探长笑笑:“虽然我的听力比较差,但等我复述完,再拿了证据,尊敬的先生就会相信……”

他说在公共汽车的喇叭里听说了缉拿通告后不久,就在后排座上发现了一个企图用衣领掩盖自己脖子上伤疤的男人,于是心中一惊,并开始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那人侧过身子,对通道上的一位红发女郎说:“我等会儿下车,然后去阳光大厦。”

克里斯丁虽然耳朵不太灵便,但他从口型上能判别出那人说些什么。那男人递给红发女郎一张纸条。

红发女郎看完纸条后,马上揉成一团扔在车上,那两人相继下车。克里斯丁将纸团拾起,发现上面写着:“两天后,按此地址找我。”

“喏,就是这张。对吗?这5万元赏金,你们警方可不能赖啊。”说着,他拿出了一张纸条。

查理扫视了一下纸条笑了:“这正是凶手被击毙的现场地址,可惜呀,它是从报纸上抄来的!”

查理为什么会这样说?

真相揭秘

此人听力不好,可以从别人的口型上辨别出谈话内容,但是,他不可能从广播里辨别出广播内容,很显然,他在说谎。

在这个案例当中,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听力差的人根据别人口型可以知道聊天内容,这就会让人下意识地认为他听到广播也是合理的。

发生在胡同里的凶案

下午一点,两个警察听到胡同里有人呼叫救命。他们赶到现场后,看到一个女人正坐在地上,揉着脑袋后面的肿块,过了足足一分钟,她才能说出话来。

她叫玛丽·拉姆齐,在一家珠宝店工作,事发时她正要去银行送前一天的单据。“我天天做送单据的工作。老板从不让我走这条胡同。今天我感到被人跟踪了,我真的太傻了,竟然拐进了这条胡同。我只听见有脚步声从后面传过来,还没来得及转头看,后脑勺上就挨了一下,接着我就倒下了。”玛丽继续说,“抢劫犯没有继续打我,他抓起我的包就跑了。我只从后面看到了他,是一个高个子,穿着蓝色牛仔裤,上身穿着深蓝色的开襟汗衫。”

警察在事发现场附近扣留了两个身形、衣着和玛丽的描述很相似的人。

“是的,我是在跑。”斯图·罗根愤怒地说。警方的巡逻车在距出事地点两个街区的地方找到了他,他一看见警车就跑。他说:“当时我的午休时间快结束了,不想上班迟到,我才跑了起来,我可不想丢掉这份工作。”斯图就在珠宝店隔壁的熟食店工作。

奥利·奥斯卡是一个沿街拾破烂的。“我本来不穿这件汗衫的,”他一边解下那件被虫蛀了的开襟汗衫,一边说,“你们把我抓来之前,我刚刚从垃圾堆里拾到这件汗衫。”

“这个钱袋是怎么回事?”警官指着从他身上找到的空钱袋问。

“这是我从另一个垃圾堆里拾到的,银行后面的垃圾堆里经常可以找到这种东西。你们没有在我身上找到钱,对吧?”

但是,警察一致认为其中一个人有嫌疑。你认为呢?

真相揭秘

玛丽说她只从后面看到了抢劫的人,并且又说嫌疑人穿着开襟汗衫,试想一下,这种汗衫扣子是在前面的,怎么可能从后面看到呢?很显然,玛丽在说谎。

在这个案例当中,玛丽利用苦肉计在最初确实能给人造成她是受害者的假象,但是,只要仔细进行推理,就能找到她话语当中的漏洞。

私人医生的谎言

富商威尔森突然去世,他的私人医生柯恩因为涉嫌谋杀而被警局传讯,警员甲和警员乙负责为他录口供。

“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到死者家中去的?”警员甲问道。

“死者出事之前。”

“整个浴室中连天花板都是湿透的,威尔森先生为何会在浴室中突然死亡呢?”

“他可能是在淋浴的时候中风而死的。”

“浴室中的针和药是你带来的吗?”警员乙问道。

“是的,是我从提包中拿出来准备为他治病的。”柯恩答道。

“那请你解释下挂在墙上的温度计为什么碎了呢?”警员乙咄咄逼问。

“哦,应该是被不小心碰到摔碎的吧……”

“那么柯恩先生,病人是生了什么病才打电话让你过去的?”警员甲问道。

“心脏病。”

“可为什么你刚才说的是中风呢?”

“那个……是中风导致的心脏病发作。”柯恩略显慌张。

警员乙“哼”了一声,然后肯定地说:“柯恩先生,现在我们怀疑你有利用热水炉杀人行凶的嫌疑,你现在被正式拘捕了。”

他们是从哪些方面肯定柯恩是凶手的呢?

真相揭秘

根据柯恩的谈话判断,柯恩有作案嫌疑。因为他在开始接受审讯时回答说病人是中风而死,后来又说病人是因心脏病发作而叫他过去的,再后来又说病人是因中风导致心脏病发作而死。话语前后矛盾。另外,浴室的天花板湿透以及温度计爆裂都说明,浴室因蒸汽过多以及温度过高最终导致了这样的结果,而威尔森患有心脏病,在这样的环境中加速了心脏病的发作,并最终导致他的死亡。

在这个案例当中,通过联想温度计爆裂和浴室内的天花板都已湿透,可推断出事情的大致经过:柯恩医生对威尔森先生有所不满,当看到威尔森先生在浴室中晕倒后,便起了杀人之念,他故意将热水炉的温度调到最高,然后将门锁死。高温的环境加速了患有心脏病的威尔森先生的死亡。

死因是什么

一位英国男爵特别钟爱印度的瑜伽术,为此,他专门买下一所练身房,请了4位印度瑜伽教练教他练习瑜伽。经过一段时期的学习,男爵认为自己技艺渐精,可以一个人独自练习了,他认为教练教得不好,未给酬金便辞退了4位瑜伽教练。

两个星期前,男爵独自进入练身房进行闭关瑜伽修行,为了避免他人的打扰,他从里面将所有的门窗都上了锁,并准备了充足的食物和水。

但两周过去了,妻子还不见男爵出来,练身房的门锁得死死的,无法打开,妻子只好报警。警察赶来撬开紧锁的房门,才发现男爵直挺挺地死在床上。旁边准备好的水和食物几乎未动,也就是说,男爵可能是绝食而亡。

妻子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以她对丈夫的了解,她认为丈夫不可能自杀。于是,她请来了名侦探梭罗参与案件的侦查。梭罗发现,练身房的门窗从里面上了锁,任何人都无法进去。天花板离地面约12米高,床位于练身房的正中,上面是屋顶,有一个方形的采光窗,窗上有铁栏杆,外面的人即使将玻璃窗卸下来也不可能钻进房内。可以说,这间练身房是一间几乎与外面隔绝的密室。男爵的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他的身体也一直很健康,那么,男爵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梭罗望着高高的屋顶,突然想到了什么,他马上找到男爵的妻子问道:

“请问男爵是否有恐高症?”

“是的,他只要站在高处,就会恐惧得两眼发直,双腿打战。”

“还有谁知道他恐高?”

“那4位教练知道。”

“哦,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想我知道男爵不幸身亡的原因了。”梭罗说道。

那么,男爵是怎么死的呢?

真相揭秘

根据现场的环境特点,既然无法直接入室作案,那么可不可以采取间接的杀人方法呢?凶手显然知道男爵有恐高症,于是,在男爵闭关修行的第一天晚上,趁男爵熟睡之后,凶手爬上练身房,卸下采光窗玻璃,从铁栏杆之间放下4根头上系着钩子的绳子,分别钩住四个床脚,然后将床连同睡在床上的男爵高高吊起,男爵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高处,由此惊吓而死。而4位教练因未得到报酬而心生怨恨,是十分可能的。

不可思议的凶手

最近,发生在休斯敦某高级公寓的一起凶杀案格外引人关注。死者是一名50岁左右的女性,死时斜躺在室内的沙发上,一把锋利的刀插在她的心口。令人觉得诡异的是,当警方赶到案发现场时,一只猴子正坐在她的旁边,而且眼神十分落寞,猴子旁边还有一根香蕉,它一口也没有吃。

因为公寓内所有的窗子都是关着的,门也是从里面反锁着的。所以,执行此次侦查任务的年轻警员初步认定:死者要么是自杀,要么是被猴子误杀。但身经百战的警长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那只猴子疑点很多。

猴子是灵长类动物,比狗更通人性。它是死者生前很宠爱的宠物,怎么可能用刀杀死自己的主人呢?而且从它落寞的眼神,和那根一口也没吃的香蕉来看,它不可能是杀害死者的凶手。但是,警方未在死者家中找到遗书,所以,轻易将死者归为自杀而死,未免过于草率。

于是,警方开始在公寓外进行勘查,试图找到一些线索。很快,他们在花园中靠近住宅窗子的草坪上发现了一些很密集的脚印。这一点马上吸引了警长的关注,他很快用相机将脚印拍下,然后站在脚印附近向窗内看,这一看让他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很快,他就确定了凶手的作案场景。后来,经过一系列的调査,警方将本案定为谋杀案,并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死者的儿子,缉拿归案。

原来,死者的儿子一直觊觎母亲的遗产,当他得知母亲想要更改遗嘱,将财产的一半分给自己的妹妹时,他开始痛恨母亲,最终制造了这么一出“谋杀伪装自杀”案。但人算不如天算,这种把戏最终还是被警长给识破了。

那么,警长到底是如何识破的呢?

真相揭秘

本案首先可以确定为一起“室内凶杀案”,接着我们需要分析判断罪犯作案的进出口,因为公寓内所有的窗子都是关着的,而且门也是从里面反锁着的,所以很可能将此案定为自杀案。但身经百战的警长并不这么认为,他想到了案发现场的特殊物证——一只眼神落寞且不肯吃香蕉的猴子。那么,这只猴子和门窗上锁有什么关系呢?

众所周知,经过训练的猴子一般都非常通人性,所以,它有没有可能在凶手的指使下锁上门窗呢?很有可能。凶手无论如何都无法从外面将门反锁,那么,从里面将门反锁的,很可能就是猴子。当警方在花园中靠近住宅窗子的草坪上发现了一些很密集的脚印时,案件似乎有了答案,那片脚印正是凶手在指使猴子反锁门时留下的。那时的凶手很焦急,在窗外拼命地给猴子比画,甚至还给猴子扔了根香蕉。由此看来,凶手一定是和死者关系很密切的人,沿着这条线索,警长找到了为争遗产而杀母的死者的儿子。

在这个看似扑朔迷离的案件当中,当警方看到那只训练有素的猴子时,通过发散性思维,考虑到有人利用这只猴子制造凶案的可能,而花园里杂乱无章的脚印证实了警方的猜测。

害命的书本

格雷和库提是芝加哥监狱中的一对狱友,一天早上,格雷起床时发现库提死了。库提的猝死将格雷吓了一跳,他马上向监狱长报告了此事。监狱长将此事交由警方来处理,经法医初步判断,库提是死于中毒,可是尸检的结果却大相径庭,法医并没有从死者的肠胃里检测出任何有毒物质。库提到底是怎么死的呢?自杀还是他杀?据了解,自杀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库提在监狱中表现良好,他一直希望能早早出狱,不可能有轻生念头。那他到底和谁有过瓜葛呢?格雷马上想到了汉斯,那个在监狱中经常为难库提的狱犯。格雷将自己所怀疑的情况告诉了警方。警方马上提审汉斯,但汉斯死活不承认库提的死和自己有关系。案件到此成为一个谜。

赫德警长决定全面搜查相关线索,他看了法医的尸检报告后问道:“死者是因为什么罪名入狱的?”

监狱长说:“死者生前误杀了自己的女儿。”

“死者此前和谁有过来往?”赫德警长例行公事地问道。

“就是和同牢房的犯人来往最密切。哦,对了,一周前他的妻子来看望过他。给他带了几本书,还有牛肉。”监狱长如实说。

听到这里,赫德警长立刻精神了起来。他非常肯定地说:“你们肯定检查过牛肉,也翻过书,对吧!”

“是的,没有发现异样,而且据我所知,我们检查完,他就把那份牛肉给吃了。可是,即便是牛肉有毒,也不可能在一周后才发作吧。”监狱长说。

“是的,没错,牛肉早都被消化掉了,不可能有毒,但是书呢?如果要在书里面下毒,还真不是随便翻两下就能发现得了的。”赫德警长这样想着,然后命人将那几本书拿来查看。

赫德警长看完书后,很快就确定了库提的死因。那么,库提到底是怎么死的呢?

真相揭秘

经法医鉴定,那几本书中均含有氛化钾,它是一种初接触对人不会有任何影响,但接触久了就会从毛孔进入体内置人于死地的剧毒。由此可以判定,死者的妻子就是杀死自己丈夫的凶手。

在杀人案中,如果作案者借助毒物杀人,则需要通过对死者的胃内容物、吃剩下的食物或盛装食物的器皿进行化验,结合受害人中毒后出现的症状,判断毒物的种类。而现在的情况是,死者曾吃过的牛肉经检查并未发现毒物,而且所有与库提的死有关的嫌疑人也都被排除,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那本书了。

数字断案

一名私家女侦探在泰国调查一起黑帮凶杀案时,在她所住的饭店里被枪杀。附近警长带助手赶到现场,只见女侦探倒在窗下,胸部中了两枪,手里紧握着一支口红。

警长撩起她背后的窗帘一看,在玻璃上留着一行用口红写下的数字:809。他又从女侦探的提包中找出一张卷得很紧的小纸条,纸条上写着:“已查到三名嫌疑犯,其中一人是凶手。这三个人是:代号608的光,代号906的岛,代号806的刚。”警长沉思片刻,指着纸条上的一个人说:“凶手就是他!”根据警长的推断,警方很快将凶手缉拿归案。

请问:凶手是谁呢?

真相揭秘

凶手是代号608的光,因为女侦探当时是背着手写下的608,数字排列发生了变化,正反顺序也颠倒过来。809其实是608。

谁是偷项链的人

一个小城镇的珠宝商约翰收购了一条镶满宝石的项链,价值连城。他把这条项链放在一个金属首饰盒里并锁起来,外面还用封条封好,不遇到知心朋友或懂行的人,不轻易拿出来。

一天,三个经常来光顾珠宝店的富商琳达、丽娜、朱莉慕名来访,约翰打开了珍宝盒,让他们观赏这条项链。大家观赏后,约翰拿了一张封条,涂上糨糊,将珍宝盒重新封好,便陪同三人到客厅闲谈。言谈中约翰发现,三个人的手指都有毛病:琳达的食指发炎了,涂着紫药水;丽娜的拇指被毒虫咬伤了,涂着蓝黑色碘酒;朱莉的拇指划破了,涂着红药水。谈话间这三个人都上过厕所。谈兴正浓时,约翰的好友林德来访,也要看一看项链。约翰带着林德来到珍宝室,撕开刚刚粘上的封条一看,盒中的项链不见了。

林德问明了情况,推断偷项链的是琳达、丽娜、朱莉三人中的一个。他俩回到客厅,当林德看到三个人的手指时,便指着其中一位说:“偷项链的就是她!”

请问,你知道盗窃者是哪位吗?林德的依据是什么?

真相揭秘

盗窃项链的是丽娜小姐。因为林德看到她的手指呈现出蓝黑色。约翰将珍宝盒用湿的封条封上,糨糊是含有淀粉的,当丽娜的手指接触到封条时,碘酒与封条糨糊中的淀粉发生了化学反应,原来黄色的手指就会呈现蓝黑色。

没有指纹

中士菲特向检察官报告:“有个名叫戴维德的古币收藏家向警察局报案,说他的一枚很贵重的古币被盗。他说他为了找寻它,花费了好几年的时间,所以如获至宝。他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同他住在一起,见了古币也都羡慕不已。这两个人也是收藏家。哥哥集邮,弟弟藏书。

三个人收藏的珍品都放在大厅的书橱和玻璃柜里。开书橱和玻璃柜的钥匙全放在写字台的一个抽屉里,唯一的一把开抽屉的钥匙放在壁炉上的花瓶里。昨天戴维德还接待了另外一个古币收藏家——哲尼克。戴维德打开抽屉,再从玻璃柜里拿出那枚价值连城的古币让他观赏,哲尼克赞叹不已,爱不释手,并且一定要买走,可是戴维德不肯割爱。今天哲尼克又来电话说这件事,戴维德断然拒绝了。戴维德放下话筒,马上就去赏玩自己的宝物。可是玻璃柜里的那枚古币已经不翼而飞。锁是完好的,说明作案者是用钥匙打开玻璃柜的。”

“指纹呢?”检察官问。

“没有留下。无论是客厅的家具上,还是门把手上、壁炉上,凡是应该留下指纹的地方,都被抹掉了……戴维德的哥哥肯定地说,他一无所知。他的弟弟已于今晨外出办事,他走时古币还在玻璃柜中。”

这时检察官说:“我知道这三个可疑的人当中,是谁盗走了古币。”

你知道盗走古币的是谁吗?

真相揭秘

盗走古币的是哲尼克,因为知道钥匙所在地的只有戴维德三兄弟和他。三兄弟住在一起,有指纹很正常,不需要刻意抹去;只有哲尼克在作案后才需要把留有指纹的地方擦干净。

谁在撒谎

一艘日本籍货船正在海上航行。这时,船长离开了房间5分钟,回来后就发现他放在抽屉里的钱不见了。船长心想,平时只有大副、二副、三副会进他的房间,肯定是他们中的一个人偷了这笔钱。于是,船长便去找他们。

他问大副:“请问,你刚才到我房间去过吗?”大副说:“刚才我送报表去了,见你不在房间,我就走了。”二副迎面向船长走来,说:“我刚才看见你的抽屉开着,正要找你报告呢。”船长又问三副,三副说:“5分钟前我在船尾。”船长问:“谁证明?”三副说:“没有。我看见国旗挂倒了,就爬上调了过来。”

船长抬头看看国旗,断定三副在说谎,要他把偷的钱交出来。在事实面前,三副只好认罪。船长为什么断定是他偷的钱呢?

真相揭秘

货船是日本籍,日本国旗无论正倒都一样,可见三副在说谎,所以船长断定是他偷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