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
江必新 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湖北枝江人。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中国法制史硕士,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现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中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教授。1999年被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当代中国法学名家”,2015年获中国行政法学“杰出贡献奖”、2016年获第二届“金平法学成就奖”。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
何东宁 男,湖南慈利人,法律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合著有:《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条文对照及适用提要》《民商审判疑难问题解析与典型案例指导》《新民事诉讼法配套规则适用指引》《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等三十部著作。在《判解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
谢勇 男,四川隆昌人,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要论著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合著)、《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指南》(参与撰写)。在《法律适用》《人民司法》等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数篇。
周春梅 女,法学硕士,曾在吉首大学政法学院执教。合著《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2003年6月因科研成果突出,荣获湘潭大学校长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先后在《法律适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当代法学》《行政与法》等国家核心法学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
刘登辉 男,2001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2001年至2004年于学校任教。2007毕业于湖南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合著《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一),曾在《时代法学》《岳麓法学评论》《湖南社会科学》《金融经济》《湖南审判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硕士毕业论文《论行业协会制裁权》被评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录入知网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