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显术见:检察官赵鹏的干货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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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检察官的辩论必杀技:坚定话题

辩论的大忌就是“进入对方的话题”,这是最常见的“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为什么是大忌?因为这样做会耽误自己的时间,削弱己方的论证效力。

不论什么形式、什么内容的辩论,双方都有很多道理可讲。很多辩题就算刑法学者写上万字的论文也未必能说清楚,但绝大多数的论辩赛都有时间限制,一方的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以正常的语速说话,最多3000字。用这么少的文字想把自己的道理说清楚都是很困难的,你哪还有时间和对方去较真?

我认为,面对对方提出的质疑,最好的反驳就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当然这说来容易做起来难,需要一些技巧,但更重要的是理念——记住自己的观点,永远不要离开主线!举个生活中常见的例子:

领导:你今天怎么迟到了?

下属:小丸子也迟到了,你怎么不去说她?

这相当于一个小小的辩论,领导可以有很多种应对,但以下这样就属于进入了对方的话题:

当批评下属迟到的时候,领导的核心观点是:迟到是错的,所以作为领导应该在每次发言应答时都重申这个观点,而不是进入对方的话题去讨论别人迟到的问题。当然,上面这位的回答还不算最差的,类似进入对方话题的应对还有:

领导:啊?小丸子也迟到了?什么时候?怎么没人告诉我?

坚持自己观点的应答方式应该是这样的:

领导:你今天怎么迟到了?

下属:小丸子也迟到了,你怎么不说她?

领导:你也知道迟到的都应该批评,那你就更不应该迟到了!

再举个例子:

奇葩说这个综艺节目大家都看过了吧,有一期话题是“没钱要不要生孩子”。正方在其中一轮论证时提出,穷人生孩子会让孩子一起受罪,所以没钱就不要生孩子。然后反方马上举了一个例子:

反:莫扎特就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因为家里穷,莫扎特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拉琴以补贴家用,以至于他4岁的时候就成了皇室御用的提琴手;可见,穷不仅不影响生孩子,还能培养出优秀的孩子;如果按对方的观点,莫扎特的父母因为穷就不生孩子,那人类岂不是错过了这么优秀的音乐大师!

对方的这个例子,正方当时并没有接过来反驳。后来在点评的时候,蔡康永说了一段话,我觉得是坚持己方观点的很好例子:

蔡:不错,莫扎特因为家境贫寒所以很小就要去演奏,因此,这造就了一位人类历史上伟大的音乐家。但是作为一个父亲,我宁可不去培养出音乐家,也不想让我4岁的儿子为了补贴家用就战战兢兢甚至吓尿了裤子去给那些王公大臣们去演奏。

在这轮辩论中,正方的观点是“穷会让孩子跟着受罪,所以不要生”。蔡康永的反驳恰恰就是在强调这个观点,而没有进到对方的话题中。当然,这种观点是否会扼杀人类天才,以及是否会影响人类繁衍,另当别论。

还有一个例子:在《爱因斯坦晚年文集》中,有一篇文章提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有一个独裁者和伟大的荷兰物理学家洛伦兹展开了一场辩论。洛伦兹坚持认为强权将会毁灭人类的幸福,独裁者不以为然,并且用了大量的论据去论证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强权的世界。洛伦兹一直安静地听,不插话也不反驳。待独裁者论证完他的观点之后,洛伦兹说:

洛:尽管我不知道如何反驳您的观点,但我可以确定,我不愿意生活在您所描述的世界中。

洛伦兹用坚持自己观点的方式反驳了对方的一大套论证,有种四两拨千斤的感觉。

还可以举一个更有意思的例子:这是美国法庭上真实的一幕,我认为是坚持自己观点的极致。一次庭审中,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指出了控方的很多错误,并且坚持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控方自感理屈词穷,检察官很是恼怒,于是说了一句很不礼貌的话:

控:我现在恨不得把你叠吧叠吧放在兜里!

辩:如果您这样做了,那么您口袋里的智慧就会多于您头脑中的了。

辩护人的回答非常机智,究其思路,仍然是坚持了自己的观点——我说的就是对!

作为检察官,经常有各种场合下的辩论,很多人会问我辩论技巧的问题。我每次的回答都一样:最重要的技巧就是坚定自己的话题。这并不是说要自说自话,不理对方,而是坚守住自己的逻辑,别忘了辩论的目的是要表达我们自己的观点,反驳就算再漂亮,也只是打击了对方,没能把自己立起来,更何况在很多时候,你未必有能力打倒对方,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对方没有被你打倒,你自己也没站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