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如有证据证明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案件可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笔者接待过一些前来律所咨询离婚事宜的当事人,会听他们说自己跟配偶在某个城市居住了多年。当笔者查看当事人的结婚证时,却发现两人的结婚的登记地并不在这个城市,而且配偶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地址也不在这个城市。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