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真正的幸福
在介绍两种真真正正的幸福之前,我要先给大家讲一讲幸福哲学的始祖——亚里士多德。他是第一位把幸福这个主题从政治和宗教的混沌中解放出来,并联系到每个个体身上的人。幸福应通过个体的思考和行动实现。在此背景下,亚里士多德在2300年前就在他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探究过这几个直至今天依然有现实意义的问题:
什么是美好的人生?人怎么才能过得幸福?
很显然,人类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研究这个话题了。
满满的幸福感有两种形式和理解方式:一种是因内心的喜悦产生的幸福,另一种是由合适的生活方式带来的幸福。因喜悦而产生的幸福与感觉和事件相联:要避开伤痛,并把愉悦感最大化。今天我们知道,通过美好的事情(拥有爱情、加薪、孩子降生、中彩票)而带来的幸福感很快就会消失,特别是金钱,是无法让人一辈子幸福下去的,尤其是当邻居比我们更有钱的时候……
由喜悦而生的幸福和由合适的生活方式带来的幸福
亚里士多德早就告诉人们:合适的生活方式和正确的行为,是能让我们真正幸福的方法。那到底要怎么做才是正确的行为?他认为要因人而异,但也给了一个大体的方向。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生活指南:
1.做事时将自己的天赋和长处利用起来。
2.为自己设立目标。不要仅仅设定在满足自己生活需求的水平上,而要更高一些,不仅为了自己,还要有更大的意义——能够帮助或成就他人。
3.做对你来说好的、正确的、有价值的事情。今天我们把这称作“内在动因”。当你在所做的事情上赋予了别的期待时,就会出现内在动因。比如你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感觉也很好,或是你白手起家,把自己的想法变成成功的事业。
4.请你自己决定什么事对你来说是好的、有价值的、有意义的。自由自愿,自己负责。强迫无法带来幸福,勉强自己改变也不行。很多证据表明,感情上的经历比物质上的拥有更容易让人获得幸福感。夏日和朋友们一起郊游,比拥有一个野餐篮要幸福得多。
要获得幸福的瞬间和满足感,最重要的是我们做的事情是有意义的。外在的事件不是让我们获得幸福的源泉,我们经历这件事情时使用的对策和采取的态度才是。当然,亚里士多德也说了,享乐是可以有的。但是,享乐和单纯的让人快乐的“小确幸”不在一个层面上。愉悦和享受不是自主的、有意义的生活方式的目的,而是它自然而然带来的“副产品”。
我们不总是幸福,这其实是一件好事。
成长始于逆境
很多出类拔萃的人物都曾成长于逆境之中。阿尔贝特·施韦泽在原始森林里盖起了他的医院。维克多·弗兰克在集中营中构思如何才能有意义地生活。特蕾莎修女和加尔各答最穷困的人一起生活。对于强调愉悦感的人来说,这些生活没有什么幸福可言——然而正是这些经历过痛苦、感受过痛苦的人,才能体会到实实在在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