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关于财险公司承保业务的讨论
一、财险公司承保盈利核算要点
(1)权责发生制是核算承保利润的基本规则,导致:① 已赚保费的计算要扣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部分;② 未决赔款准备金虽未支出,但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将其计入成本。
(2)财险公司总是存在分入保费和分出保费,通常分出保费远大于分入保费。财政部要求分出公司对再保险合同涉及的保费收入、准备金、费用、赔付等根据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单独进行总额列报,不得相互抵消。因此,分出公司核算保费收入、准备金(未到期、未决)、赔付、分保费用时,总是要同时出现两项:××、摊回×××。
二、财险公司经营特点:像是工业企业
虽然财险公司做的是金融业务(保险产品显然是一种跨时间、跨空间的资源配置,属于金融产品),但是,财险公司经营起来不像一般金融企业,更像是工业企业。因为,商业银行和投资公司(信托、资管、基金等)等金融企业虽然也管理风险,但主要是以资金中介或资产管理业务为主,赚取资金价差或管理费用,例如,我国商业银行要为持有的资金支付利息成本,最主要的营业收入是利息净收入。但财险公司靠承保风险为生,拿到的保费不但不需要支付利息成本,还可以将自己的所有费用从保费中支出,好的话还剩有承保利润。
具体而言,不考虑投资收益,财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的损益表看起来很像工业企业的损益表。已赚保费相当于营业收入,赔付支出就像是原材料采购成本,已赚保费扣除赔付支出后就像是财险公司的毛利(我国财险行业的平均毛利率超过40%,还算不错)。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支出类似于工业企业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并不完全对应),财险公司通常只有很少的财务费用。最后,已赚保费扣除各项支出及增值税后,剩余的就是承保利润。
三、关于财险公司承保业务发展的讨论
(1)少数公司非常重视承保盈利,巴菲特就宣称,保险业务经营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要获得承保利润。少数国内财险公司也是如此,如中国平安财险非常注重承保盈利,通过严格核保来控制业务质量。
(2)为了获得保费收入或现金流入,即便业务质量较差(承保风险较大),多数财险公司也很难抗拒,常常为了保费规模导致承保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然后将盈利寄希望于投资。
(3)大公司和小公司的经营策略有所不同。为了获得保险业务和现金流入,小公司可能不得不接受一些质量较差的业务,导致承保亏损。大公司往往有较大的回旋余地,但是若确定了过高的保费增长目标,也会增大业务投入(如增加支付给保险中介的手续费比例)、降低核保标准,进而导致承保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4)不同业务的承保盈利水平完全不同,通常:① 越是老业务,市场竞争越激烈,获得承保利润就越困难;② 创新业务由于竞争较弱,所以可以定价较高,承保盈利能力强。美国的AIG保险集团和丘博保险公司都声称通过产品创新获得承保利润,丘博甚至宣称,新产品一旦被大面积模仿,就退出该领域,以保证自己的高额承保利润。
(5)车险业务不仅需要建设销售渠道,还需要建设维修和理赔网络,新公司经营起来不容易盈利。
(6)长期保费增长要看宏观环境发展趋势。财险业保费增长率通常在GDP增长率的1.5~2倍左右,具体还取决于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如汽车销量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产业结构变化等。通常,如果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且投资旺盛,产险保费增长就较快。
(7)一家财险公司的承保盈利能力取决于其品牌优势、产品创新程度和费用控制情况,品牌优势越强、产品创新程度越强、费用控制越好,承保利润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