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天中午吃过午饭,赵金元照例在教室里敲敲打打修理桌子,有几位男生来得早,也围着老师帮忙。
“哎,你们为什么都不选人家王若冰当班长?我看人家挺有能力的嘛!学习成绩也不赖。”
赵金元一边干活一边和他们聊天。
“嗛,高傲得嘛似的,她以为自己是个什么鸟儿?”
“嘿嘿,‘101’!”
“什么?什么‘101’?”赵金元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老师,您没看过《101号特务》?你说王若冰像不像那个‘一百零一号女特务?”
同学们都笑了。
《101号特务》是这两年热播的一部反特片电影。
赵金元也忍不住笑了。
王若冰的父亲是县农机厂的销售科长,家里的条件比一般同学要好一些,而且这个女孩子比一般孩子显得有点儿早熟,个子也比同龄的女同学要高半个头,平时也比较注重穿着打扮。一般农村家庭的孩子穿着都非常简朴,衣服和鞋子都是家里的大人手工做的,很少能穿上从商店里买来的衣服和鞋袜。有不少贫困家庭的孩子还穿着粗布衣裳。王若冰不一样,她常穿一条学生蓝西裤,碎花洋布褂儿,黑平绒学生鞋,都是从商店里买来的,俨然一副俊俏大姑娘的模样儿,确实有点儿与众不同。如果再配上副墨镜,真的就能够和电影里的那个女特务乱真。
“同学们在一起要团结友爱,怎可以给人家起外号嘞?”赵金元教育他们说。
“是她自己‘不食人间烟火’傲得什么鸟似的,不打打她的气焰,她以为自己是什么‘大小姐’?啊呸!德行!”
班里好多同学小学时都在一个班里,彼此都非常了解。几个调皮捣蛋的男生看不惯王若冰已经是由来已久,那时,他们经常合起伙来挤兑、愚弄她,不是弄条假蛇盘在她桌子底下,就是捉一只癞蛤蟆放进她的书包里,还不时地写封“假情书”来捉弄她,王若冰时不时地在班里发一阵子“飙”,他们就当有好戏看了。
王若冰虽然天不怕地不怕,但她拿他们这些调皮捣蛋的男生也没有办法。本想着等上了初中就可以摆脱这帮子讨厌鬼,他们最好是一个也升不上初中,就算有几个能考上初中的,也不一定再能分到一个班里了。没想到,真的是“冤家路窄”,到了初中,他们和她又分到了一个班里,他们依然是“阴魂不散”地缠绕在王若冰周围,使她无法摆脱。她只好不理他们,也尽量不惹他们。
办公室里,周老师一边批改着学生们的作文,一边自言自语:
“啧啧,这文章写得简直太好了,你说这么小的小孩子,咋能写出恁好的文章嘞!”
“说谁呢这是?”
“你们班的唐东华啊!都快成年级的小‘名人’了,听同学们说,上小学时,学校的黑板报上都经常刊登她写的诗歌和一些小散文哩!这孩子真是太有文采了!”
“真的?我们班还有个这样的人才?来,让我也看看。”
“《我最敬佩的一位老师》,唐-东-华”。赵金元一边翻看作文本,一边读着上面的题目。
唐东华,圆圆脸,大眼睛,平时不声不响,眉目间却透着一种清秀不凡的气质。
“你看这语言,这词汇,虽然朴实无华,但用得恰到好处,语言流畅、感情充沛,如行云流水......我听说升初中考试,她写的作文当时经好几位老师传阅都赞不绝口呢!评卷的老师们都说,这样的作文简直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字迹又干净又整洁,真不知道从哪儿来扣她的分儿。”
周老师指着他刚刚用红笔圈出的那些个好词好句,跟赵金元夸赞说。
“呦,写我呢这是?我有这么好吗?”
赵金元读着这孩子写的文章笑了。
“真感情就是好文章,这孩子是在用心写作!”
“好多人写的都是你,喏,喏,你再看看这一篇。同样是写同一个老师,干巴巴的,硬是凑够了字数。这写文章,可是勉强不得的,有的人就是文思敏捷、有血有肉、充满感情;有的人则是生搬硬套骨瘦如柴,让人读起来别别扭扭非常难受,很难让人继续看下去,看不完就想草草给个评语了事。”
“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