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维坦》的结构和体系
《利维坦》是1651年霍布斯流亡法国时写的。他为什么用这个名字呢?“利维坦”实质上是人间有生命的上帝,仅次于永生的上帝,是人类生存与和平的保障。这是从圣经《约伯记》第四十一章末尾的两节中转引而来的。上帝谈到“利维坦”时称之为骄傲之王,认为它的伟大无与伦比,万物皆在其下。
《利维坦》一书是献给查理二世的,但被查理二世拒绝,后来又献给克伦威尔,在克伦威尔统治期间出版后名声大振。它集中表现了霍布斯对国家、法律、宗教等的观点,与克伦威尔政权的主张很相近,从理论上论证了克伦威尔专制的合理性。霍布斯一方面反对以僧侣为代表的贵族势力,另一方面又反对城市平民、农民的民主倾向,为大资产阶级辩护。
《利维坦》一书共47章,分引言和正文四部分。引言写的是编写此书的目的:利维坦是“艺术造成的,它是人造的人”。他就是要论述这个“人造人的本质”,包括它的制造材料和创造者,它是怎样和用什么盟约组成的,什么是统治者的“权利”,保存它和瓦解它的原因。第一部分“论人类”,共计16章,论述了霍布斯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一般哲学观点。他声称宇宙由物质的微粒构成,物体是独立的客观存在。物质永恒存在,既非人能创造,也非人能消灭。人的生命不过是人的四肢的运动。人的自然本性是求自保、求生存,故人是自私、自利、恐惧、残暴、敌对、征战不休的,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狼与狼”的关系。第一部分还论述了自然法的内容和要求。第二部分“论国家”,共计4章,描述了自然状态中人的不幸生活,认为人们享有生而平等的自然权利,渴望过和平与安全的生活,于是,出于理性,人们相互同意放弃各自的自然权利并转让给一个人或会议,成立国家,从而诞生了伟大的“利维坦”。他认为君主政体最优,并对法律作了分类,集中论述了自然法、民约法(国法制定法)、刑法等。第三部分“论基督教国家”,共计12章,否认自成一统的教会,抨击教皇掌握超越世俗政权的大权。他认为《圣经》是荒谬的,主张臣民应服从俗权而不是教权。第四部分“论黑暗王国”共计4章,将主要攻击矛头指向罗马教会,揭发罗马教会腐化贪婪、剥削黑暗,主张教会撤出大学。最后是综述和结论,强调他不引用成语而是讲事实。因为前人著作自相矛盾,“不足为凭”,古人之说“未必可靠”,所以他在书中不是注重引证古人之作,而是以现实材料为基础进行推理,得出他要得出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