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语表
一、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释缩略语
1.《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2.《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3.《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4.《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12月26日;
5.《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995年6月30日;
6.《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17年3月15日;
7.《民法通则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月26日;
8.《合同法司法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1999年12月1日;
9.《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9年4月24日;
10.《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8月21日;
1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12.《担保法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2月8日;
13.《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5月10日;
14.《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
15.《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8月6日。
二、国际公约及示范法缩略语
1.《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of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1];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国际统一私法协会起草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The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2];
3.《欧洲合同法原则》:欧洲合同法委员会(Commission on European Contract Law)起草的《欧洲合同法原则》(The Principles of European Contract Law)[3];
4.《欧洲民法典草案》:欧洲民法典研究组与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编著的《欧洲民法典草案》(Principles,Definitions and Model Rules of European Private Law),又称为《共同参考框架草案》。[4]
[1]《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of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也称为《维也纳销售合同公约》,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于1980年4月22日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的。截至2009年7月,已经核准或参加该公约的国家已有73个。我国政府于1986年正式参加该公约,但同时我国提出了两项保留意见,即我国不受《公约》第1条第1款(b)项、第11条及与第11条内容有关的规定的约束。但后来,我国又撤回了对第11条的保留。
[2]《国际商事合同通则》(The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ntracts)于1994年由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首次公布,是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历经十余年,组织众多国家的合同法和国际贸易法专家、学者、律师共同研究,并于1994年5月完成制定工作的一部关于国际商事合同的重要规则。我国政府也派代表参加了《通则》的起草过程。
[3]《欧洲合同法原则》系由荷兰学者兰道尔(OleLando)领导的欧洲合同法委员会(CECL)编纂,于1998年7月进行了全面修订。
[4]《欧洲民法典草案》是欧洲委员会依据2003年2月“构建更为统一的欧洲合同法行动计划”[COM(2003)finalOJC63/1]提出,由欧洲民法典研究组与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共同编著,于2008年12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