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制度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有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走向制度化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就是将思想政治教育整个运行程序纳入制度或制度框架内的系统工程和动态过程。以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需要规范的对象为划分,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的实现可从内容设置、运行过程、管理组织、保障运行、教育评估五个方面入手。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要以内容设置规范化为重要前提,以运行过程有序化为环境保障,以管理组织系统化为组织基础,以保障运行机制化为后盾支持,以教育评估轨制化为推进动力。
(一)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置规范化
任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展开都要以内容为先导,因而内容设置的规范化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前提。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内容以及具有普遍意义的底线道德或核心价值意识往往都加以规范性的规定,如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大纲、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实施纲要等。由于制度本身的历史惯性以及人们认知水平的差异,就要求在对以制度确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进行设计安排时应实现时间概念上的“与时俱进”与类别差异上的“因人而异” 。
首先,坚持“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实现内容设置的适时调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于属于上层建筑的思想政治教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涉及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这部分制度安排,往往带有历史惯性,欠缺适时更新,导致相关内容与时代要求相脱节而被束之高阁,从而失去了制度本身所应有的实际效能。如在高校,部分课程内容滞后于时代更新,造成学生处于所掌握知识与时代需求相脱节的尴尬境地,“时代背景下人的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这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来说,也意味着在内容、载体、规律和方法等方面也需要及时地调适和更新”[1]。因此,以客观现实为参考,对于内容设置及时做出规范性变动,融入时代新理念、新策略,从而凸显对日常生活问题的解决及现今新型社会关系的调整,体现人文主义的现实关怀,确保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代发展同步前进。
其次,坚持“因人而异”的差异理念,体现内容设置的层次区别。由于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涉及社会道德底线规范或核心价值意识,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因此,在内容的安排设置上往往忽略了人们道德践履中差异的存在,如果教育对象要进行选择,他也总是必须在他的生活范围里面、在绝不由他的独立性所造成的一定事物中间去进行选择的。由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社会阶层分化出现复杂化的特征,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也出现了层次性及广泛性的特征,这就使得不同知识水平、社会角色、生活环境的教育对象对于所需接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也有不一样的要求,如《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就对共产主义思想及集体主义原则进行了层次分明的划分,对于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不同类别的人群提出了具体而全面的道德要求。由此可见,制度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必须适应思想政治教育对象的差异性和层次性,进行区别对待、因材施教。
最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置的规范化,既要有时代彰显,又要有差异体现。“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因人而异”尊重人们认知差异,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置的优化完善是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的重要前提。只有当规范设置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受到广泛认同,且凡是跨越制度规范的行为都能在监管和处罚之列,那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才有开展的基础,才能真正取得实效。
(二)思想政治教育运行过程有序化
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运行是以社会要求为基础,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共同参与、双向互动的过程。而思想政治教育运行过程有序化就是对这一动态秩序的维系,并使之成为一个有规、有序、有守的运行环境。因此,从社会要求、施教主体、受教育者三个角度出发,合理制度设计,规范运行秩序。
首先,从社会要求出发,应设置制度条例,彰显时代精神。社会在自身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思想政治品德教育的现实要求,它是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开始,施教者通过对社会要求的合理转化提出教育要求,而教育要求是对教育目标以及教育原则的体现。因此对教育要求进行制度化的确定,是教育运行程序规范化的开始。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强调的是时代性与基础性的并驾齐驱:所谓时代性,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提出的特定教育要求;所谓基础性,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原则性要求。
其次,从施教主体来讲,要规范行为活动,完善教育过程。施教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通过转化社会要求、提出教育目标、设置教育任务、创设教育情境,并选择教育的方式手段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安排和筹划。但在实际中,这一过程常常不尽如人意。究其根本,其原因是施教主体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中往往缺乏主动性且行为活动较为随意,缺乏相关的制度约束。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一方面应设置主体行为约束机制,对于随心所欲的思想政治政治教育行为进行问责、惩处,如落实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定期注册制度等。另一方面应设置有利于教育者“长效经营”的制度安排,引导教育者潜心于对受教育者德行的培养,而不是追求功利性的量化标准。
再次,对受教育者来讲,应引入激励机制,启发积极主动。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运行过程中,受教育者作为被动的一方,需通过激励机制的引进,启发受教育者的积极性。激励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属性的一种反映,它以激发受教育者内在的自尊、自信、自立为途径,调动起其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种激励机制的引入,要求建立起一套理性化的制度,以制度为考量,运用物质、情感等方式启发受教育者的主动性。在制度的构建中,依情况、人群规定出不同的激励办法,对优异者褒扬,形成社会引领;对后进者鼓励,化为前进动力;对违背者惩处,铸就法治风尚。
最后,思想政治教育运行过程应实现有序化,从而实现对社会要求的彰显和主体行为的规范,最终以制度设计确立起对教育者的惩处及褒奖。与此同时对于受教育者来讲,当其置身于教育过程中时,也将引发规制性的激励效应。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运行过程中,制度化的实施使得思想政治教育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得以强化,从而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有序的运行环境。
(三)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系统化
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运转离不开组织的力量。从制度层面讲,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系统是为了对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分工予以确定而设置的制度框架及制度安排,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及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组织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安排。这一系统的设置是为了使组织和个人形成整体系统化的力量,进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合理运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基础。而为了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系统化,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就领导体制而言,要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完备党委一元制。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作为思想政治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权问题的回复。众所周知,“思想政治教育是实现党所领导的、以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利益为目的的政治社会化的教育形式和工作方式”[2]。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教育,在运行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要始终发挥巩固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然而不论是在高校还是企事业单位,原应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作用的各级党委的真实地位和现实作用往往与其应有的权威不尽相匹配。这就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首先需要从制度变革入手,进而引发“理性人行为”的改变。因此,一方面应当以制度的手段强化党委一元化领导的权威地位,保障其决策的最高权威和全局工作的指挥意志,实现党委组织的现实效用。另一方面也要健全一定的约束制度,规范党委组织的领导行为,促进党委组织行为的合理化。
其次,就组织管理模式而言,应实现单制性向统合性的转变,形成多元化管理格局。伴随着社会管理组织模式、管理结构和安排的转变,思想政治教育管理也提出了统合性管理格局的新要求,即“党政工团协调共管、多元介入配合以及各负其责,多方协调”的管理格局。面对统合性这一覆盖全社会的多元化管理格局,为协调各单位、组织、部门并实现有效的管理效度,就需要制度化的操作加以配合。因此,一方面要对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权责做出规定性界定,实现各组织、机构的有效配合。另一方面也要调节思想政治教育各管理组织、机构的行为活动,克服工作中存在的行为随意性,确保各机构、组织有作为、有贡献、有担当。
最后,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系统化,坚持党的领导是前提,完善管理格局是关键。要在党委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以明确职能分工为基础,以目标及任务为中心,构建各组织机构的有效配合、协调以及整合的系统体系,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效管理。
(四)思想政治教育保障运行机制化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运行,必须以一定保障条件为支撑,其中组织机构、专业队伍、经费支持、活动载体,都是思想政治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的后盾支持。从制度化的层面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保障机制化,就是要以制度的确立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组织领导、工作队伍、各项资源等保障因素能够正常有序运行,防止思想政治教育陷入恶性运行、畸形发展的困境,以实现其可持续发展。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保障运行机制化,就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要制定严格的标准要求,培育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队伍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强大后盾,它贯穿于整个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始终,从组织领导、行为过程到监督评估,每一个环节的开展都需要一支强有力的队伍来保驾护航,并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人才资源、管理资源、物质资源等保障,是确保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内容等得以落实的核心因素。因此,建立一支严要求高标准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并对工作队伍的人员素质、组织成分等以硬性指标进行规定,是提高教育队伍工作能力、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效性的必然要求。
其次,应设置完善的资源投入及使用制度,以充分发挥资源效能。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主要包括经费投入、技术支持、人才保障、环境优化等。能否用有限的资源有效地满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取决于是否有相关的制度安排以实现资源的凝聚、配置及利用。具体而言,首先,要保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经费投入的有效合理。各单位、部门应据自身情况,明确详实的经费投入及使用的规章制度,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其次,要保障人才和技术在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中的有效配置及管理。最后,要以规范制度优化教育环境,尤其是对传播媒介、虚拟环境等新出现的环境因素的净化和管理更要及时立法并依法规范。
最后,思想政治教育保障机制化,既离不开健全的工作队伍,又离不开有效的调配机能。“保障”一词在日常生活中多理解为“屏障防护” 。我们所谓的思想政治教育保障,亦是此意。如今,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应从制度化的角度去探讨思想政治教育保障机制化,使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每一环节的屏障保护都得以规范化、制度化,进而为思想政治教育的运行提供有力的后盾支持。
(五)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轨制化
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结果性的判定,是对某一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过程及结果的评判,包括评价、反馈、调控与优化等环节。思想政治教育是发展的,它需要在评估的过程中得到动力推进,实现更新发展。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是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的推进动力,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谓“评估轨制化” ,就是以科学的评价方式提高人和事物的运行动力,以确保思想政治教育得以合理运行和目标实现的评定体制。针对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弊病,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完善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轨制化的建构。
首先,去形式化、简单化,实现评估方法科学化。在现实的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中,往往考察单一化、形式化、片面追求指标化,忽略了实际质量及效果,“走过场”成为常态,缺乏实际效能。究其关键,就是没有形成制度化的科学评估方法,使得评估方式随意化,缺乏科学性。因此,要以制度具体规定方法实施,体现评估的准确性、发展性和全面性。具体来讲,评估的准确性表现在综合评估方法上,即要确立以定性评估为主,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统一的方法,使模糊与精确相结合;评估的发展性表现在评估动态过程中,即要确立起以形成性评估为主、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相统一的方法,使现实与发展相结合;评估的全面性表现在系统配比中,即实现以全面评估为主,全面评估与重点评估相统一的方法,使普遍与特殊相结合。在实现评估的准确性、发展性和全面性的基础之上,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方法的科学化,使评估主体在制度的约束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评估,避免评估中的主观臆断、拘泥现状和以偏概全。
其次,合理设置评估主体,规范评估主体多元制。评估主体的设置是整个评估过程的关键,由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身涉及多元性主体,因此,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轨制化设计能否兼顾各主体要素,直接决定了考核评估的全面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在实际的思想政治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估基本是由上一级对下一级进行的纵向评估,即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主体是教育者和领导者,而忽视了管理者、领导者之间的横向评估以及受教育者和社会大众的有效参与。总而言之,思想政治教育的评估忽视他者、强调自我,既缺乏自我与同行之间的横向评估又欠缺受教育者及社会的逆向评估。因此,在考核评估的过程中既要注意“点”上评估管理人员的突出作用,同时也要重视在“面”上吸纳社会群体的意见,实现评估的准确性及全面性。反馈到制度化的层面,就是要以制度形式对各主体要素的参与情况进行规定,强调评估主体的多元制,横向评估和纵向评估并重,从而起到相互制约、共同监督的作用。
最后,要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轨制化,优化评估方法、规范评估主体是关键。这既是对实事求是原则的体现,也是获得被评估人普遍认同的有效方式。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伴随着整个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即在完成“监督、考核、评估、调整”的过程后就会进入下一轮的再监督、再考核、再评估、再反馈等环节,形成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为思想政治教育发展提供推进动力。
总之,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内容设置规范化、思想政治教育运行过程有序化、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组织系统化、思想政治教育保障运行机制化、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轨制化,这五者贯穿于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的始终。虽然每一部分可以实现单独存立,但只有五者相结合并实现有效配合及有机统一,才能最终形成并决定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化的实现程度。制度化建设是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的保障,也是依法治国的现实呼唤,以制度的创新与执行来解决社会大众的思想问题,制约社会大众的日常行为,是回应思想政治教育滞后性和随意性问题、巩固思想政治教育成果的应有之义。
注释
[1]王学俭.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建设的几点思考.思想教育研究,2014(1):20.
[2]宇文利.论我国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化建设.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