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不计成败
咸丰四年甲寅岁
四月十四日(1854)
原文
澄侯、温甫、子植、季洪四位老弟左右:
十四日刘一、名四来,安五来,先后接到父大人手谕及洪弟信,具悉一切。
靖江之贼现已全数开去,窜奔下游,湘阴及洞庭皆已无贼,直至岳州以下矣。新墙一带土匪皆已扑灭,惟通城、崇阳之贼尚未剿净,时时有窥伺平江之意。湘潭之贼,在一宿河以上被烧上岸者,窜至醴陵、萍乡、万载一带。闻又新裹胁多人,不知其尽窜江西,抑仍回湖南浏、平一带。如其回来,亦易剿也。安化土匪现尚未剿尽,想日内可平定。
吾于三月十八发岳州战败请交部治罪一折,于四月初十日奉到朱批“另有旨”。又夹片奏初五邹彨被火烧伤、初七大风坏船一案,奉朱批“何事机不顺若是,另有旨”。又夹片奏探听贼情各条,奉朱批“览。其片已存留军机处矣”。又有廷寄一道、谕旨一道,兹抄录付回。十二日会同抚台、提台奏湘潭、宁乡、靖江各处胜仗败仗一折,兹抄付回。其折系左季高所为。又单衔奏靖江战败请交部从重治罪一折。又奏调各员一片。均于十二日发,六百里递去,兹抄录寄家呈父、叔大人一阅。兄不善用兵,屡失事机,实无以对圣主。幸湘潭大胜,保全桑梓[1],此心犹觉稍安。现拟修整船只,添招练勇,待广西勇到、广东兵到再作出师之计。而饷项已空,无从设法。艰难之状,不知所终!人心之坏,又处处使人寒心。吾惟尽一分心作一日事,至于成败,则不能复计较矣。
魏荫亭近回馆否?澄弟须力求其来。吾家子侄半耕半读,以守先人之旧,慎无存半点官气。不许坐轿,不许唤人取水添茶等事。其拾柴收粪等事,须一一为之;插田莳禾等事,亦时时学之。庶渐渐务本而不习于淫佚矣。至要至要,千嘱万嘱。
解读
咸丰二年(1852),曾国藩的母亲江氏突然辞世,曾国藩南下安葬母亲。其时又值太平天国起事,十二月份,曾国藩接到咸丰皇帝诏书,令其留在南方“剿匪”。曾国藩虽有托辞,然而战事危急,终究被咸丰帝驳回。
次年,曾国藩在湖南“剿匪”,他没有治军的经验,也全然没有军事的知识,一切都只能从头做起,招募湘军、筹措军饷。然而,咸丰帝给曾国藩的不过是个虚衔,他被当地官员多方刁难,尤其与江西官僚多有龃龉。一时战事吃紧,令曾国藩愁眉不展。这封信就是在这样艰难的环境下写的。
信一开始描述了战事的胶着,曾国藩所胜寥寥,于是只好写信给北京请求治罪。虽然咸丰帝对此并未理睬,但曾国藩深感自己“不善用兵,屡失事机,实无以对圣主”。笔尖所流露的是一介忠臣的耿厚之心。然而,战事之亏还有人事的影响。“人心之坏,又处处使人心寒”,是此时曾国藩所遇到的另一个大麻烦。在两日后的长沙妙高峰,曾国藩又给四位老弟写信,坦言“余近来因肝气太燥,动与人多所不合,所以办事多不能成”。相对于在京时的平和,此时的曾国藩在遭遇他仕途上的第一个挫折与困境。事业之成败,一来自于个人之能力,二来自于处事之环境,也就是人际之关系。曾国藩以京官身份赴地方,对抗太平军。没有军队,只好团练,召集湘军;没有人才,只能四方笼络,依靠幕僚;没有军饷,只能四方筹措。然而,这三方面之困境,同时出现,让曾国藩难以招架。团练之处,曾国藩父亲曾麟书已在湘乡实为统帅,其麾下有一人名唤王錱,是抵抗太平军的重要人才。据郑峰考证[2],曾国藩初练湘军,得益于王錱的“忠勇冠群,驭众严明”的军事才能。然而,当王錱于咸丰三年(1853)秋回湘乡募练三千湘勇时,曾国藩却表达了直接的反对。这让二人关系就此发生裂痕。然而,曾国藩本就想要练出万人精勇,为何突然又反口?归其根源,还是因为曾国藩手中没有经费。这让他创立湘军遭遇着严重的危机。与此同时,孤立他的还有湘抚骆秉章。二人之关系在后期虽有转折,但终究是两个阵营,而王錱最后也投靠了骆,从政治角力来看,形成了湘军的两大集团。这些只是曾国藩在此时遭遇的一事而已,他后来至江西,同样遇到如此困窘。
面对官场权力、意见的角力,曾国藩最后说:“吾惟尽一分心作一日事,至于成败,则不能复计较矣。”我们可以将此看做是曾国藩无奈之下的自我宽慰,但也可以将其视为一位素受理学熏陶的儒臣的修养境界。理学关注人的内在心性,关心人对于自身的持守。换言之,理学关注“诚”的实现,强调人无论在何种境遇下,要立于中正仁义,不欺人,亦不欺己。面对现实的错综复杂,难免使人沮丧,然而,有内在之信仰,便可挺立人极。所以,曾国藩在这里所说的不计成败,并非只是一种心灵鸡汤,一种阿Q精神。在这背后,一旦有了诚意,有了信念,这便是一种持守的力量。
注释
[1]桑梓:古人在家宅旁常种植桑树和梓树,又说桑树和梓树是由父母所种,因此表敬意。后以此来代指故乡。
[2]参见郑峰:《失意与得势:咸丰三年的曾国藩与骆秉章》,载《安徽史学》,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