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的多重身份和道德底线
近日,国内数家新闻网站转载了一组新闻照片,这组照片记录了厦门市的一位骑车人在暴风雨中栽进一个水坑而摔倒的全过程。对这名摄影记者的做法,网民们褒贬不一,争论的焦点是记者传播新闻的责任和社会公德心之间应如何平衡的问题。这些讨论涉及的问题也困惑着许多媒体工作者,理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面对水坑,记者是只管报道新闻,还是去提醒路人?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从记者的身份谈起。
记者的身份是多重的。首先他是一个公民,这是自然身份;许多记者还是党员,这是政治身份;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记者”是他的职业身份。多重的身份决定了社会对记者的道德要求也是多重的:作为一个公民,记者要遵守法律,要有公德心和同情心;作为一名党员,记者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群众有危险时,要挺身相救;人们当然也会要求记者有较好的职业素质,比如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专业技巧,等等。但是在道德评价这个问题上,和“公民”、“党员”这两种身份相比,记者的“新闻工作者”这个身份是排第三位的,不讲公德、没有起码的政治觉悟,职业道德也无从谈起。
再谈一下记者的职业道德底线问题。我认为,记者的职业道德底线是:绝不能以权谋私。记者以权谋私有四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搞有偿新闻,一手拿钱,一手发稿,对这种行为大家深恶痛绝;第二种是搞“有偿无闻”,拿了钱就对社会不良现象隐瞒不报。这两种行为的本质很容易看清。第三种以权谋私的行为就很隐蔽,有着“敬业”的表象,容易迷惑人,这就是:为了自己成名,不择手段地搞报道,哪怕牺牲别人的利益,置别人于险境也在所不惜。这样的“新闻报道”掺进了太多的名利心,是以获取个人利益为最终目的的,这种行为的本质也是记者以权谋私。还以厦门的这件事件为例,如果报社领导说了:你可以去拍这组照片,但发表时不能署你的名,这位摄影记者还会冒雨蹲守吗?我想不会的。还有第四种形式是喧宾夺主,玩弄辞藻,借写稿表现自己。
有人或许会说:报道新闻,不是记者的天职吗?这话没错,但有两个问题必须澄清:第一,报道新闻、传递信息的目的,最终是为了推动社会发展,造福群众。在灾难、危险到来时,记者的首要身份是公民、党员,帮助群众避开危险、躲开灾难是第一位的,否则报道新闻的意义在哪里?第二,这位摄影记者所做的,不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跟踪报道,而是架机以待,期望幸灾乐祸。这样的“敬业”变了味道,令人心寒,这样的新闻照片背后透出的不良信息,对读者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由此想到,抗战时期,国难当头,有些文人却仍热衷于写些休闲文字,梁实秋就辩解说:“人在情急时固然可以操起菜刀杀人,但杀人毕竟不是菜刀的使命。”厦门的这位摄影记者恐怕也会辩解道:“救人不是我的职业,拍到好的新闻照片才是我的使命。”当事人只强调了自己的职业身份,忽略了其他身份;只想着职业责任,而忘记了作为一个公民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这种逻辑成立,我们会推理出许多荒谬的结论来:医生可以借口搞医学研究,拿人体来做实验;警察可以为了破案不惜侵害公民的利益。事实上这类事实时有发生,据媒体不久前的报道,某地一名妇女被强奸,警察为了破案,竟让受害人以身引诱犯罪分子现形,导致这名妇女再次被强奸。这样的警察我们会说他“敬业”、“责任心强”吗?不会,人们只会谴责他们的冷血和无知。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说,将来理想的社会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上面提到的这位记者,他倒是实现了“创作”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建立在路人的不自由基础上的,这不但有违一般的社会公德,也违背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列宁主义新闻观强调传媒工作者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在传媒业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加强对新闻从业者的教育显得十分迫切。要通过教育,使我们的每一个记者既掌握高超的采编技能,更有强烈的责任意识,成为一名道德高尚、思想纯洁、受人敬重的党的新闻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