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麦堆之上
守财和守平出外打工的那一年,守勤的教学生涯进入了最后的几年,他上课时偶尔教教音乐,要么就教学生们练习书法,一副将要退休的养老状态。
永杰的私立小学也开始从刚办学时的一个学生逐渐发展到一百个学生,周围村庄里的很多家长逐渐认可了这所东来小学。似乎永杰和莉莉在这些学生们身上了望到了几年后他们将要在方圆几百公里内的乡镇上开办不下于五十所分校的美好未来,从而招集更多的乡村教师,总结出更加高效的教学与招生方案。
永新的收麦厂建在了南边一条公路的旁边,为了省去在收麦厂和桃溪村的家之间来回跑路,他们一家人决定在收麦厂旁边盖上两间小屋,锅碗瓢盆什么的都搬了过去。恒垚和彤彤在乡里的初中住校,每两个星期的周末回家一次,所以在照料收麦厂上面嬉春当起了会计,给拉麦子的三轮车过磅,算账。刚建起收麦厂时,他们的磅还是以前守财为了心里有数自家买的那种小型铁磅,与黄总带过来的一模一样。这需要人们把晒干的麦子用宽大的化肥袋子装起来,然后十分费力地搭上两个人的力气将一百多斤的袋子抬上铁磅,再用饼状的铁砣加上码,用手指小心翼翼敲打圆柱形游码,最后拿计算机算出账目。整个程序下来,效率很慢。当然那个时候人们对于卖小麦这件事还是比较保守,不像是几年后把家里几乎几万斤的小麦全部卖掉。所以每家每户能收到两三千斤就很不错了。
下乡去收购小麦的小商贩也有,他们开着一辆小型机动三轮,带上铁磅和铁锹,车头挂上一个电喇叭,一路吆喝着:“收麦了,收麦了……”以前守平刚结婚那会儿,也曾拉着架子车到各个村庄籴过麦,他不是为了再卖给别人赚差价,主要是结婚后,家里没有面吃了。永新曾考虑过这种机动性很强的收麦方式,可是这里有两个弊端:一是用三轮车去买,一辆三轮车能装多少斤小麦呢?五千斤?这已经是满打满算了。二是下乡收麦必须现场付钱。因为谁能相信这个偶尔路过自家门口然后拉走家里一大半辛辛苦苦晒干的小麦后会再回来呢?所以必须当场把钱付清,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永新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
建造一处收麦厂就很不一样,民间有句老话:“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所以,他可以在收取人们的小麦后,正大光明地欠别人钱,等他把收来的小麦转手一卖,在还清别人的账之后,自己也赢得了利润。用守平的话说:“这叫空手套白狼。”
人们为什么明知道是陷阱还要卖给他呢?首先他们不知道永新这些商贩会把小麦卖到哪去,即使知道了,可毕竟太远,家里没有专门拉运送小麦的大型货车。二是永新依靠着父亲这些年在乡里的名气还有大哥永成左右逢源的本领,人们愿意相信他。“卖给谁不是卖,直到年根上拿到钱就行呗。”朴实的农民们就是这样,总是容易对熟悉的人充满着不可思议的信任。
六月份的夏季,天气逐渐炎热起来。金黄色的小麦张牙舞爪地支撑着锋利的长刺,膨胀着黄色外衣内饱满的麦粒,在热气腾腾的阳光下微微作响,掀动着一阵阵下雨般透彻的麦浪。村子里自从永新卖掉自家那台老旧生锈的收割机后,德生,德良两兄弟,还有他们的堂兄弟学材分别买了一台全新的收割机,尽管他们因为上辈子的恩怨免不了会在生意上有些分歧和矛盾,基本上还是没有影响到全村收小麦的进程。
收割机代替了用镰刀一把把去割的手工作业,生产率大大提升。学材这个男人可以说是他那个家族的一股清流,个性开朗的他,完全摆脱了兄弟几个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的缺陷,而是像村子里其他人那样和街坊邻居说说笑笑。所以当他家买了小麦打粒机后,都愿意到他家去租用来用。打粒机嘈杂的声响从东面一直响到西边,最后在南边停留的最久。本来需要一个月的收获工程,结果在这些机械的帮助下,半个月就已经完工。
村子里的人们都把打下来的小麦拉到南边的公路上去晒,炙热的柏油路平整光滑,好晒又好收,一时就成为了人们争相竞争的宝地。甚至在小麦还没有收割时,就已经有人提前半个月拿着砖头,啤酒瓶走到柏油路路面放在自家画的白线上。真是疯狂!还好那几年村子里的人们还只是摩托车居多,如果像后来每家每户为了娶亲和做生意都有至少一辆汽车,那条被晾晒的小麦占据了半壁江山的马路一定走不通了。
小麦晒干后,他们就地卖给永新,记好帐目也不急着要钱,毕竟永新也拿不出那么多。
第一次收小麦就收了十万斤,永新家坐落在泥土地上面的宽阔麦厂瞬间小的可怜,很多麦子从高高的麦堆上面滑落到围栏之外,永新,凤琴,嬉春他们不得不抄起铁锹一把把往上面兜。永成在铁锹兜过的地方,再用双手把泥土里残留的麦粒捡起来扔会谷仓。为此,永新还吵过他:“大哥,那一点就不要了,把多的地方整好就行了。”永新这种只看当前不顾长远的风格不仅寒到了永成的心,也为他后来作其他生意时的失败埋下了祸端。
十万斤的小麦,按照当时的市价,他每斤可以赚得壹角伍分的差头,十万斤就可以赚得一万五。而这只是他前五天收得的,等把麦厂腾过来地方,指不定又会收多少。当天夜里,借着明媚的月光,在所有人都进入梦想后,他独自一人披着件长褂,站在露水渐重的麦堆前。就如多年以前守财第一次拥有了自家的土地后,夜晚用电灯照着谷仓里满满的属于自己的麦堆那样,身体会因为极度兴奋而颤抖。小麦这种祖祖辈辈,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里一直跟随着人类成长,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人类跟随着小麦的进步而繁衍不息,它们已经深埋在人类灵魂深处,血脉骨髓里。受到这种类似前生今世的乡愁般的眷恋,永新竟然踩着如沙粒般不断下滑的小麦十分沉着地爬到了如山的麦堆顶端。他一屁股坐在“山顶”上,双眼渐渐模糊了。
整个麦季这片一百平方的圆形麦厂一共堆放过五十万斤的小麦,其间遇到过几次大雨,那些没有来得及盖上以及散落在围栏外面的小麦在雨水的浸泡下发出白色的根须,长出绿色的幼苗。但这些只是庞大的工程中及其微小的一部分,永新赚得盆满钵满。麦季过后,他准备将麦厂进行扩建,并在地面用石灰和沙子搅拌后铺上厚厚的水泥,原先露天的场地上搭上铁皮棚,这样就不怕天灾的侵袭了。而且,他下一步打算,在秋收时大量收购玉米粒。
凤琴在麦季过后坐上追寻丈夫的火车,恒悦跟着嬉春吃饭,夜晚时回到村里和父亲一起居住。为了生意忙得不可开交的嬉春逐渐忘记了对于孩子们的管教,任他们在学校里自由发展。
恒悦似乎遗传了那个他没有见过的亲身父亲身上的流氓本性,每天都在想着招惹学校里的小女孩子。恼羞成怒的老师们对这个孩子也没有办法,当着永专的面抱怨:“你们村怎么净出这一号人物?”
永专也是很难堪,只能低着头和他们一起蒙羞:“这个,我也控制不了……能有啥办法?”
是啊,一个每天只知道打架的傻强已经让老师们头疼,如今这个更加夸张的恒悦依靠着自己的少不更事在传统道德上胡作非为,简直是在挑战着老师们的底线。对于这些,嬉春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侄子,只期望他能走得远远的。这样的冷漠,又因为每天吃嬉春做的饭,恒悦这辈子最害怕的就是这个嘴巴厉害的婶子了。
恒垚在小学时还算乖巧,毕竟那个时候嬉春有得是时间看着他。自从上了初中,两个星期回家一次的住校生活给了他很大的自由。红霞的两个儿子梓翔,贺翔初中时因为一次群殴事件而被校方开除,休学后一直帮助母亲在这所初中以及镇上卖馒头。当他们听说自家的表弟在眼皮子底下受了欺负,当然是不答应的。
三女儿在十岁的时候便表现出了惊人的早熟气质,她总是巧妙地避开众人的视线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学着母亲的样子往内裤里塞上卫生棉,如一个已经熟谙青春期女人的模样。平时还会偷用二姐琪琪的化妆品把自己的脸涂得一塌糊涂……她的诡异的性格引得嬉春的无限反感,甚至憎恨自己不该有这个小女儿。彤彤在这样无爱的家庭里常常与孤独为伴,独自啃食着寂寞的时间。
金钱游戏正在取代着种地带来的快乐,孩子们只能在自己的道路上独自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