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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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大力士

永成七个月大的儿子恒悦正在宝儿的怀里吃奶的那个炎热夏天的下午,一个体格强悍,身高两米的大汉出现在了村子的南面那条麦浪掩映的小路上。

当他走到南桥上时,略作迟疑,像是在辨认方向。之后,他迈着沉重的步伐走进村庄尘土飞扬的胡同。先是穿过东面几只母鸡正在草丛中扒拉虫子的脏乱小道,又进入满是狗叫的北面胡同,转过两个弯后径直走进开满夜来香和小桃红的屋檐。这家紧闭着屋门,里面可以听到小女孩的笑声。大汉缓慢地往上提了一下肩膀上脱落的撘链,用宽大厚重的右手拍了一下木门,木门随机发出一声沉闷的巨响,屋后的树林里惊飞了一群正在吱吱叫着的黑蝉。里面的人开门,还没有来得及说话,陌生人一下子跪倒在地,“娘,爹,儿子回来了”

建功的回来,引起了全村人的好奇,他们观看这个身材壮硕犹如天神,呼一口气足以吹倒一个三岁小孩的故人,不得不站在一米之外。他穿着的五颜六色的怪异服装,因为长期雨水和汗水的浸泡而变得腐烂不堪,条条缕缕的布条像是女人的裙子。身上裸露的皮肤被阳光炙烤而成暗红色。最让人们恐惧的是他全身布满的奇异花纹,四肢画满了绿色的条纹,背部一个面目狰狞的诡异图案张着血盆大口,前胸处是某种树叶一直往下落的模样,直至肚脐眼纹着一朵妖艳的牡丹花。他没有注意别人恐惧的目光,只是一下子躺倒在小时候经常睡的木床上,再也没有睁开疲倦的布满血丝的大眼睛。

就这样睡了三天三夜,他才慢慢从已经被压塌的小床上起来,打了个喷嚏差点没有把支撑屋顶的柱子放倒。运营的妻子给日思夜念终于回来的儿子准备了一大盆温水,他在院子里,不顾小妹妹在场就公然脱光衣服,稀里哗啦地洗起澡来。洗过之后,他说:“娘,我饿了。”

吃起来就像是饿了一年的野兽,桌子上的两只卤鸡,二十个鸡蛋,还有新蒸的三十六个馒头被他十分钟内一扫而空。在喝了两大盆面糊糊汤之后终于打了声饱嗝,吃饱了。在他出走的两年零二十八天内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他说自己当时看到那个女孩后就被她深深吸引了,夜晚还到玩马戏的帐篷里求证那个女孩有没有真的死去。男人拔下脖子上的刀告诉他女孩没事,这只是一场表演。他感觉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神秘的力量,并表示自己想跟随他们。男人一下子就明白了,或者说当这个十七岁的男孩拉起帘子,走进帐篷坐在蜡烛下那张蒲团上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了。男孩是为了自己带过来的这个少女而来。他答应了男孩,并让他凌晨三点跟着他们拔帐篷。

此后,他们一直往北走,途径各个偏远而不为人知的村庄,进行着此前的表演,每一次女孩都能死里逃生……直到他们的丑事被发现,男人坚决在一天早晨趁他昏睡时抛弃了他。

当他醒来时,发现身边已经人去物空,才迷途知返,想起自己不知何处的家来。为了回家,他曾在海南跟着一只巨大的渔船出海打鱼,还在广东的地下妓院当过鸭子,他还患过花柳病,在医院里住了三个月,因为长期抽烟,哮喘病跟随过他半年……最后,在一天夜里,他好像听到了母亲穿越千里万里的呼唤,便决定放下手中的工作,徒步走向了母亲呼唤的方向。

关于他的传说,经久不散,人们喜欢他,可又不敢接近他。那些在外鬼混的出外喝酒,打架很喜欢找他,他也因此每天有吃有喝,还能赚一点钱。

他的大力士的由来,不仅是因为他可以单手举起两个二百斤的大胖子,徒手扔飞一麻包小麦,而是他在一次村子里修水井时,一个人从地底直接拔出了一根埋藏多年的三百米的细水管。此事还被传到了当地的报纸上,引起很长一段时间的喧哗。村子里的人对他五体投地,并送这个把塑料水管底部的铁管拿在手里,大气也没有多喘的男人一个诨号:大力士。

在他回家时,大哥建成已经完婚,并生下了一个女儿,一个儿子。所以,运营夫妻二人打算给这个本以为再也不会回家的儿子寻一门亲事。经过无数次的说媒后,定下了一个女孩。

这个女孩村子里的人没有见过,直到结婚那天,他们才看到了这位体型娇小和新郎完全不般配的新娘。新娘束着浓密修长的大辫子,沉重的刘海剪到漆黑的眉毛上面,笑起来时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还是十分漂亮的。这场婚礼声势之所以浩大,一方面在于运营的广结人缘,另一方面还在于建功本身所具有的魅力。一个大力士的婚礼啊!

婚礼上,建功向前来的父老乡亲们用声入巨雷的声音说着各种浑话,引得老人们一阵咒骂。再加上他的酒量惊人,几个也是村子里酒量数一数二的男人被他当场喝趴下。而且在拜天地过程中没有一个人敢摁他的头,他只是敷衍地拜了两下后,向着主持婚礼的守财说道:“去他妈的球,我不拜了,直接上酒……”

结婚之后,建功也不得不像村子里所有的农民那样,种地,除草,打农药。可是身上的野性有时还会怂恿着他到外面花天酒地,对地里面的庄稼不管不顾。同样被冷落的新娘,成为了村子里最勤快的女人,她迈着粗粗的短腿,奔波在庄稼地里。男人不回来她也从不找他,喝得烂醉时,她就给丈夫清理散发着恶臭的呕吐物,为他洗衣服做饭,从无怨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