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俞平伯往来通信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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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3月31日此信为俞平伯致周作人的原始手札。俞平伯曾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完善后,作为“通信”,发表在1922年4月15日《诗》月刊第1卷第4期。因改动较大,故将发表稿附录于后,以供参看。

启明先生:

来信敬悉。《自己的园地》五节,亦在《晨报》上见到。先生在那篇文上所谓“……他说的时候,只是主观的叫出他自己所要说的话,并不是客观的去观察了大众的心情,意识的替他们做通事……”我极为同意。我在前文,意思亦复如此;所以说:“诗是人生表现出来的一部分,并非另有一物,却拿来表现人生的;故我宁说:‘诗是人生底表现。’”又说:“诗不但是人生底表现,还是自然而然的表现。”

我底大意,以为文学是人生底(of life),不是为人生底(for life)。文学不该为什么,一有所为原信为“一所有为”。,便非文学了。这层意思,我与先生极表同情。

但我却依然怀疑于纯艺术观底论点。文艺原可以有本身的价值——非社会的——;但我不知道如何能衡量这个?譬如我做了一首新诗,自己以为是极好的文学了;但给先生看,却并不能感受,甚而至于一切的读者们,均不能感受。但同时,我依然自信这是文学。这原依理论上讲绝端的自由和分离也未为不可;但实际上,文学和非文学将如何判断呢?若以作者自己底批评,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天下并无圣贤,而人人自以为圣贤,岂不成为一团糟?若仍须以读者底地位来做评判底准则,则依然回到感染性的问题上。

所以我信文学是在社会中的个人底,不是单独的个人底,也不是纯社会底。批评文学,果然不可采用功利主义,但也不能纯用主观上的标准。我以为批评文学——诗自然在内——有三个标准:

(1)程度——感染底深浅

(2)范围——感染底广狭

(3)性质——善恶,或人与非人

这三个标准,应该参互地去用,不得有所偏重。纯艺术观底论点,似太偏于第一项底应用;像托翁这一派,又太偏重于二、三两项。我所以读《艺术论》,而生感佩,因为他底主张,可以补艺术派底流弊,使文艺向着往前的途上跑,使文艺之花,遍开于民众底心田。

在那文之第二节上,先生以为善底概念也很游移,我也承认。但我却以为比美,似较清切一点;至少在生物学、人生哲学上,可以给我们一些教训。即如克鲁泡特金所说,也尽可应用。至于说善容易引起误会,则美也未尝不如此。譬如现在诗坛底反流正是因为他们觉得旧体诗比新体诗美些,所以如此。若依我那篇文上判断,即可以说,你们做的诗,是鼓吹不正当的行为,即不是积极的有害,也总是消极的有害,所以要不得,岂不痛快?若说善可以引起“劝善书”的误会,那么,人的文学,何尝不可以比附到“大人”、“圣人”这类荒谬的观念呢?总之,名实底淆混,在有几千年历史的言语文学,是不可免的,我们只有严切地解释规定,这就是我们所应做的,也是我们所能做的。

在那文第三节,先生以为民众底赏鉴文艺,偏于音乐一方面;虽是一种揣想,没有充足的证据,但我极承认这有很大的可能性。即如克氏所谓“了解艺术须有相当的训练”,在一种解释底下,我也可以同意。(即是广义思想底训练,不是专门做艺术训练。我不很赞成专门艺术底训练,因为容易引入歧途,容易制造一种似是而非的文艺作品。我相信文艺不可与生活底努力须臾离,不是一种超越一切可以自存的东西。)

但我并不预料诗底平民化,为平民所有,在于现代,或最近之将来。我只承认这是正当趋势,是万人所想望的事,是我们应当努力的事。我并不以为现在的民众,人人都可以去接近文艺。所以说:“凡诗能以平民生活做题材的,大部分应为平民所了解。”并不是说已为平民所了解。我也并不是就事实上,否认“平民文学”和“通俗文学”底区别,不过以为这个区别须得逐渐去打破,不能认为固定而不可变的。

至于为什么现在不能如此,而将来可以呢?(这本是一种希望。)我在那篇文内,约略归纳于四项事实;虽明知一偏不全,但所举的确是实在的状况,且都是可以改变,应当改变的状况。教育的普及,即是克氏所谓受相当的训练。大部民众,既受了相当的训练,自然可以接近文艺了!我们有什么理由,武断一定不能呢?

我极力抗争压迫个性,去舍己从人,正和先生一样迫切。我也是仅仅希望民众能了解艺术,并不是主张去迁就他们。但我却总想达到这个希望,不是仅仅地去空想着。怎样办呢?只有两方面:(1)社会底改造。(2)文学者跑向民间去。这第二项,尤是我们能做而应做的事。

关于先生那文,我所有的感想,已拉杂地写下了,且复先生那封信。这信上我最信服的有一句话,就是“文学底感化力并不是极大无限的”。这虽足以使从事文艺的人短气,但事实上确是如此。不过须注重“极大无限”这两词,方无引起误解底流弊。

什么是“道德”“不道德”,有许多地方本很难说(如恋爱上占有的欲望)。但实际上有许多地方却也是显明的,如先生所举的这几种,似乎很可断然地去排斥。

我想,我佩服托氏底地方,未必便较先生更为广大,所以就止于此,不再赘说了。

《自己的园地》有一句话,我还有些怀疑,就是“逆路得救”。恕我也不免有绅士气了!

《新潮》出版太慢,诗早寄,似不适用;俟集稿前数日,当搜索近作奉上。因《诗》底关系,我忙得很,大有供不应求之势。而诗又不是可以强逼吟成的,真是有些窘了!

近成诗一首,名《乐谱中之一行》,比较的可以惬意。日内即寄伏园,或在《晨报》上发表。伏园,即孙伏园(1894—1966),《新潮》杂志编辑,后任《晨报副刊》主编。1924年12月至1926年4月任《京报副刊》编辑。在本通信集中,伏园、万羽、孙公、伏公、伏老等称谓兼而用之。《乐谱中之一行》发表于1922年4月3日《时事新报·学灯》,后收入新诗集《西还》。

日来觉儿时的光景,甚可回忆,任其遗忘,未免可惜了。近着手草一诗,名曰《忆》《忆》为俞平伯的第三本新诗集,自1922年春开始创作,共成诗三十五首,均为回忆“儿时的光景”,北京朴社1925年12月出版作者手写影印袖珍本。,亦是零零碎碎的,但其中也含有五六节的诗在内。

五月内须来京一行,可以奉诣。

学生平伯

三、卅一,杭州城头巷三号

先生给我这封信,拟节录在《诗》上发表,作为通信,请原宥。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