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如何遇见爸爸的
妈妈喜欢给我留便条。不管送我去什么地方,分手的时候,她总喜欢塞张纸条给我。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那样做,为什么不直接把纸条上的话说出来呢,她真是不嫌麻烦,既要浪费纸,又要用难闻的胶水粘信封。
我收到的妈妈的第一张纸条是在一九五四年,我上幼儿园的第一天。那时候我有多大?应该五岁吧。学校的操场上都是边跑边叫的孩子。我紧紧拽着妈妈的手,走近学校。有个戴着黑色贝雷帽的老师站在校门口。我看到别人的妈妈亲亲她们的孩子,挥挥手就离开了。我肯定是在这个时候哭了起来。
“怎么了?”妈妈问。
“不要走。”
“放学的时候我会在门口等你的。”
“不。”
“没关系的。我会等着你的。”
“那我找不到你怎么办?”
“不会找不到的。”
“那我把你给丢了怎么办?”
“妈妈是不会丢的,查理。”
她笑了,手伸到衣服口袋里,递给我一只小小的蓝色信封。
“拿着,”她说,“如果你真的很想我,那就打开信封看看。”
她从包里拿出一片纸巾,擦了擦我的眼泪,然后用力抱了抱我,和我说再见。我依旧能够记得她那时候的模样:她穿着印花布的裙子,嘴唇上涂着露华浓的红色唇膏,长发在耳边飘拂。我举起她留给我的信,向她道别。现在想起来,她可能都没有仔细考虑过,我刚上幼儿园,字都不识呢。但那就是我的母亲。关键是那份心思。
*
爸妈相遇的故事是这样的:1944年春天,在椒谷湖的下游,她遇见了爸爸。那时她在游泳,他在打棒球。他投了一个球,伙伴把球打飞了,落到河里。妈妈看到了,朝球游过去。而爸爸也跳到水中去拣球。他从水底下浮出来的时候,两个脑袋撞在了一起。
“后来,我们就这样撞来撞去的,”妈妈过去常说。
他们俩闪电般陷入热恋。我爸的脾气就是这样,做任何事情的目的就是快快把事情做完。那时候,他是个高大健硕的小伙,刚刚高中毕业,梳着奶油大包头,开着他爸的蓝白色凯迪拉克车。二战一爆发,他就积极报名,参军入伍,告诉妈妈他要杀敌立功,“要成为镇上消灭敌人最多的人。”战舰把他运到了意大利,亚平宁山脉北部,靠近博洛尼亚一个叫坡奥山谷的地方服役。一九四五年,他给妈妈写了封信,向妈妈求婚——“做我的妻子吧,”他在信中写道。我觉得那更像是个命令。妈妈答应了他。妈妈的回信写在一种很特别的亚麻纸上的,纸很贵,根本超出了她的消费能力,但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坚持买了这种纸写回信。我妈妈认为写什么字和用什么纸是同样重要的。
爸爸收到妈妈回信后两星期,德军签署了投降协议。爸爸回家了。
我的理论是:爸爸打仗没打过瘾。所以后来,他向我们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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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叫雷奥纳多,但人人都叫他雷奥;我妈叫宝琳,但人人都叫她宝儿。妈妈有一双大大的杏眼,飘逸的黑发,奶油色的皮肤,和好莱坞明星奥黛丽·赫本颇有几分相似。在我们那个小镇上,长得像妈妈这样漂亮的可不多。她喜欢化妆——睫毛膏,眼线,腮红,样样齐全——大家都觉得她“有趣”,“有个性”,或者是“怪怪的”,有点“犟头倔脑”。而小时候的我,一直觉得她是个麻烦。
我穿没穿套鞋?带没带外套?学校的作业完成了吗?为什么我的裤子拉破了?
她还总是纠正我的语法。
“我和罗伯特要去……”我说。
“罗伯特和我,”妈妈打断我的话。
“我和杰米想要……”
“杰米和我,”她总是纠正我。
在孩子的心目中,父母有特定的形象。妈妈在我脑海中的形象是涂着口红,向我弯下身体,竖起一根手指,教育我要好好努力。而爸爸的形象则是一个身体后仰,肩膀靠在墙壁上休息的男人。他手指间夹着一支香烟,看着我,任我起起伏伏。
现在回想起来,我应该看得出,妈妈要靠近我,爸爸则要远离我。但那时,我还是个小孩,小孩能懂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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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法国移民的后裔,信仰新教,我爸是意大利移民的后裔,信仰天主教,他们俩的结合,等于把上帝、罪孽和人生百味搅和在一起,弄得火候过了头。他们总是在争吵。孩子、食品、宗教,都是吵架的诱因。爸爸曾在浴室门口挂了一张耶稣像,一等他上班,妈妈就把画像挪到一个不太显眼的角落。爸爸回到家就大声嚷嚷起来,“上帝啊,你怎么能够动耶稣像呢!”妈妈反驳道,“那不过是个画像罢了,雷奥,你以为上帝愿意把自己的画像挂在浴室门口吗?”
爸爸不睬她,把画像挂回去。
第二天,妈妈又把画像挪走。
如此这般,折腾不休。
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文化背景,如果说我们家有民主的话,那么爸爸的一票相当于两票。他决定我们晚饭吃什么,房子刷什么颜色,家里的钱存什么银行,客厅那台赞尼诗牌黑白电视机应该调什么频道。我出生的那一天,他通知妈妈:“这孩子要去天主教堂受洗,”毫无商量余地。
滑稽的地方在于,他自己对宗教其实没有什么兴趣。战争结束后,爸爸在镇上开了家卖烟酒的小店,和宗教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利润。他对我的要求,就是要我信仰棒球。我还不能走路的时候,他就扔球给我。在妈妈还没有让我用剪刀之前,他已经给了我一个木质的球棒。他说只要我有“计划”,并且“坚持执行计划”,那么总有一天,我可以加入甲级棒球队。
当然了,在你如此年幼的时候,你会把父母给你设定的志向当成栖身之所,而不是你自己的。
所以,我七岁的时候,学会了看报纸上的棒球比赛积分表,那上面所列出的棒球队的名字,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我在爸爸的店里放了一副棒球手套,如果他有几分钟的空余时间,那么他就可以在停车场里掷球给我,帮我练习。我甚至会穿着钉鞋去教堂参加星期日弥撒,因为赞美诗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我就要赶去参加美国循环赛。人们说教堂是“上帝的家”,我很担心上帝会不满意我穿着钉鞋踏在他家地板上,所以我曾试着踮起脚尖走路,可是爸爸却小声说,“见鬼了,你干吗呢?”我赶紧放下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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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妈妈呢,并不喜欢棒球。她出身贫寒,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战争期间,不得不辍学打工维持生计。她的高中文凭是上夜校得来的,后来她又用同样的办法修完了护士学校。在她看来,只有书本、大学以及它们替我打开的一扇扇门才是正途。对于棒球,她觉得唯一的用处就是让我“呼吸点新鲜空气”。
但我打棒球的时候,她总会来看。她坐在观众席上,戴着大大的太阳眼镜,头发总是吹得整整齐齐,那是当地美容院的杰作。有时候,我会从球员候场区偷偷看她,发现她总是望着遥远的地平线。但轮到我出场击球的时候,她会拍着手叫:“耶,查理!”我想,对我而言,那就是参加比赛的全部意义所在了。在爸爸离开我们之前,他是我参加的每一个业余棒球队的业余教练。有一次,他看到我朝着观众席方向张望,便朝我嚷道:“眼睛看着球,鸡仔!那里可没有能帮你打好球的东西!”我赶快回过头。
我猜,妈妈,她不是爸爸所说的“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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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可以肯定地说,我崇拜妈妈,就像小男孩崇拜他们的妈妈那样理所当然。而且,她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让人崇拜的妈妈。首先,她很幽默。她不介意把冰激凌抹在自己的脸上,就为了让我们笑一笑。她还会发出怪怪的声音,模仿大力水手说话,或者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唱歌时的沙哑嗓音:“如果你的心里没有他,你如何去摆脱他……”她挠我的痒痒,也让我挠她的痒痒,然后夹紧了手臂笑个不停。每天晚上,她都到我床前来给我盖被子,摩挲着我的头发说,“给妈妈一个吻。”她告诉我,我很聪明,而聪明很划算,所以我应该每星期看一本书。为了确保完成这个指标,她总带我去图书馆。有时候她穿的太过耀眼,还有时候她会和着我们小孩子的音乐唱歌,这让我有些难为情。但我信任她,从来没有,没有一刻对此有所怀疑。
妈妈说的话,我都相信。
别搞错了,她并不溺爱我。她打我。她责备我。她惩罚我。但她爱我。她真的爱我。我不小心从秋千上摔下来,她爱我。我穿着满是泥浆的鞋子踩在自家地板上,她爱我。面对我的呕吐,鼻涕,流着血的膝盖,她还是爱我。不管来来去去,顺境逆境,她都爱我。对于我,她盛满了爱的井深不见底。
她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让我去追逐她的爱。
明白了吧,我有一个理论:孩子们喜欢追逐他们得不到的爱。对我来说,那就是爸爸的爱。他把他的爱藏着,像文件箱里的文件。而我,想法设法要得到它。
妈妈过世多年后,我给自己列了两个清单,一张单子上列着妈妈为我挺身而出的事情;另一张单子上列着我没有为妈妈挺身而出的事情。很悲哀,两个单子长短差距很大。为什么对于爸爸妈妈,孩子会向其中的一个,索取很多很多,而对另一个,标准却会放得又低又松呢?
或许,我老爸说的有道理。你可以是爸爸的乖儿子,或者是妈妈的好宝贝,但你不可能把两者都占全。所以,你就紧紧抓住你以为可能会失去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