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传艺
没有得到老人的回应,孙立德担心老人身体出现了变故,赶紧扔掉手中的猎物,快步跑进了小屋里,孙立德在小屋内没有找到老人,不只是老人,老人的藏书和个人用品全都消失不见了。
桌子上留有一张白纸,孙立德走上前去,拿起纸条读了起来。
“我时常担心一身的本领无人继承,上天将你送到我的面前,经过一年的观察,我确认你是一名忠厚老实的孩子,和我那两个孽徒不一样,桌子抽屉里有两本书,是我毕生的心血,一本是《大周军鉴》,一本是《灵蛇枪》,在此临别之际赠送与你,一方面,我不希望我的本领失传,另一方面希望你能用它们造福百姓,勿忘初心,咱俩缘分已了,你也不必再找我了。”
孙立德看着手中的纸条,眼泪止不住的留了出来,和老人在一起的一年内,孙立德都不知道老人的名字。
老人不仅教自己写字,给自己讲解周国的历史,临走之时还送给自己两份珍贵的大礼,孙立德却没能帮老人做什么。
孙立德朝着纸条行了师徒之礼,立誓不能让师傅失望,一定不忘初心。
孙立德在这个地方准备再呆一段时间,全身心投入,学习这两本书,为了防止书籍受损,孙立德把两本书各抄写了一份。
三个月过去了,时间来到了十二月,孙立德知道自己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现在离开,回家以后正好可以陪家人一起过年。
四本书用虎皮包好,再将虎皮放进包裹中,包裹中还有很多碎银子。
孙立德在这里居住的一年里,卖出了不少东西,赚来的钱,除了给师傅买酒,基本上都攒下来了,所以包裹里的银子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很多,孙立德清点了一下碎银子,大约四十三两。
孙立德将茅草屋打扫干净,门窗关好,带着包裹离开了这个居住了一年多的地方。
孙立德在回家之前,准备先到城镇里将碎银子换成大锭银子,同时去换一些生活用品。
孙立德所在的地方位于周国的北部边境柔兰郡,这里以前是草原游牧民族柔兰人的栖息之地。
周国建国的时候,在大将周成的指挥下,三战三胜,击降了柔兰一族,将这里变成了周国的一个郡。
柔兰郡柔兰族原住民极多,尽管经过了几代人,当地土著对于周国的认同度却迟迟没有增加。
也正是因此,孙立德所自称的周人身份一直没有受到质疑,当地人并不关心周人的情况。
铁马县是距离孙立德最近的县城,因周成夺取柔兰郡后铸铁马而更名,以前卖东西的时候孙立德经常会来这里,他对这个县城很了解。
来到铁马县之后,孙立德先找到了金店,拿出身上的碎银子,把其中的四十两碎银换成了方便携带的小锭银子,把银锭装进了包裹,碎银子放进口袋,给了伙计辛苦费后,孙立德离开了金店。
孙立德又来到武器店,挑了一杆红缨枪买下,又重新买了一把匕首,既然决定翻山回家,必要的武器装备是绝对不能少的。
经过两次消费,孙立德的三两碎银子花去了一半。收拾好剩下的银两,孙立德离开了武器店,准备回家。
周国的部队体制和汉国相似都是征召兵为主,常备兵为辅的用兵体制,孙立德拿着红缨枪大摇大摆的离开城门,两个守门士兵居然连看都没有看自己一眼。
沿着官道往东走,路上的行人逐渐变得稀少,刚到克平山脉的山脚,身后传来了一阵马蹄声,孙立德回头看去,三名骑士追了上来。
看清骑士面容,孙立德的内心咯噔一下,沉了下来,三个人中有帮孙立德换金子的金店伙计。
孙立德虽然为人善良,但是人心险恶还是懂的,自从县令把自己列成逃犯,孙立德就知道,这世界上有那么一批坏人是没有办法感化的。
他不认为这个伙计有任何正当理由可以带人追自己,他们的手上还拿着马刀。
孙立德不惹事但也不怕事,当即握紧了手上的枪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三个人。
金店的伙计似乎被看的心虚,指着孙立德,对着队伍中间的大胡子说道:“就是他,他身上有四锭银子。”
三个人从马上跳下来,拿着马刀肩并肩站好,为首的那个大胡子说道:“识相的,把银子交出来,我们还可以饶你不死”
孙立德的眼睛眯了起来,盯着大胡子,语气缓慢的问道:“我要是不给呢?”
大胡子笑了笑,说道:“那我们只能自己来拿了。”
孙立德双手持枪,摆好防御姿势,对面的三个人则肩并着肩靠在一起,齐步朝着孙立德走来。
孙立德的枪法仅仅只学过三个月,自己又从没有在实战中与人交手过,对于师傅的这套灵蛇枪,心中是没有底的,但现在受到形势所迫,对方又有马,逃是逃不掉,即使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根据自己捕猎的经验,面对多个敌人,一定不能让敌人产生配合,既然这几个敌人想要利用人数优势对付自己,那自己还就偏偏不能遂他们所愿。
在对方三个人逼近的时候,苏立德也在移动,不断的控制着自己和对面三人的距离,利用三人步幅的差距不断进行试探性的刺击。
红缨枪的长度比马刀长的多,三个人只能被动的接受孙立德的骚扰,在孙立德的不断骚扰下,中间的大胡子似乎有些情绪上头了,喊道:“包围他!”
除了中间的大胡子继续朝着孙立德的方向走过来,另外两个人分别从左右两个方向迂回过来,试图封死孙立德的移动路线。
大胡子的选择正好遂了孙立德的心意,在三个人分散以后,孙立德迅速冲到了金店伙计的面前,手中的红缨枪如同毒蛇吐信一般刺了上去。
红缨枪没有刺中这个伙计的胸膛,只刺中了他拿刀的右手。
一击不中,孙立德没有犹豫,立刻拔枪走人。
当孙立德退回原处的时候,金店伙计手里的马刀刚刚落下,这个金店伙计用左手捂住了了右手的伤口,跪在了地上,嘴里发出了呻吟。
枪被称为百兵之王不是没有原因的,被枪扎在身上,即使侥幸不死,也基本丧失了战斗力,在战场上丧失战斗力和死了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大胡子似乎发觉了孙立德不好对付,朝着另一个人喊道:“一起上。”
面对多个敌人,除了要将敌人分散开避免形成配合之外,更重要的是先从弱者下手,原因很简单,对强者下手,未必能一次得手,对弱者下手胜算更大,当强者的帮手都被消灭的时候,才是可以单挑的时候了。
孙立德预判另一个人的移动路线,抢先冲了上去,发起了新一轮的刺杀。
孙立德这一枪准确的刺中了另一人的咽喉,红缨枪拔出的时候带出了一条血线。
那个人的喉咙里开始冒血,他只能用双手捂住喉咙,血液从手缝里流出,嘴里发出不知道何意的声音。
咽喉中枪,死定了,孙立德没有看这个人的死状,而是迅速调整位置,面向最后的大胡子。
大胡子撕心裂肺般的喊了起来:“老二!”
身后传来“咚”的一声,这个老二似乎已经倒下了。
孙立德的眼里只剩下这个大胡子了。
大胡子也盯着孙立德,目光中射出仇恨,整个眼睛因充血而发红,大胡子说道:“这是你逼我的,小子你惹错人了。”
说完,大胡子拿着马刀冲了过来。
孙立德不禁觉得好笑,明明是对方先产生了杀心,技不如人被杀反而怨别人,这大概就是恶人的逻辑吧。
愤怒会让人失去理智,但同样愤怒会激发人的凶性,甚至让人忘记疼痛。
孙立德不敢大意,盯着大胡子,在大胡子接近自己的时候,将手中的枪朝大胡子砸了下去。
大胡子果然激发了凶性,把手中的马刀平举在头顶,架住了下砸的红缨枪。
利用迟滞孙立德攻击的机会,大胡子的身体逼近了过来。
孙立德在大胡子举刀的瞬间就知道了对方的用意,对于大胡子的攻击,《灵蛇枪》中早有应对的记载。
孙立德将右脚在大胡子脚下一扫,大胡子被摔倒在了地上,马刀也掉落在了一旁,孙立德抓住机会,举枪下刺,枪头却被大胡子紧紧抓住,他牢牢抓住这杆枪,不放手,两个手却被枪头划的鲜血淋漓。
孙立德松开红缨枪,将全身的重量压在大胡子身上,两个人撕打了起来,大胡子本身是个魁梧的人,但是双手受伤加上位置不利,使他的力量没有办法得到发挥,孙立德逐渐掌握了战斗的主动权。
孙立德伸出双手紧紧的掐住大胡子的脖子。
大胡子则用手抓住孙立德的手,试图将孙立德双手掰开。
就当孙立德要取得胜利的时候,身后响起了脚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