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结论
第一,宋太祖之死,《湘山野录》留下“烛影斧声”一极离奇的记载。此事究竟,已无从探考;但就太宗袭取帝位之情形推之,其来历不正,尚有线索可寻:太祖未死之日,太宗已有布置。他勾结宦官,利用道土方伎一流的人,鬼鬼祟祟的才获得了帝位,一点也谈不上“名正言顺”。
第二,宋太宗粗有理国治民之才,后人震于他的虚声,便往往忽略了其失德之处。我们对于太宗的性行加以透视,像忌刻臣僚,迷信僧道,矜骄沽誉,掩护过非诸端,都充分显示他修养之欠缺。太宗既非一个光明耿介的人物,则其进行阴谋攫夺帝位,并不是怎样出人意料的事情。
第三,太宗嫉忌德昭,逼之致死;德芳英年,亦寻殂亡。太祖两子,既已不存。太宗剪除的目标又转到廷美身上。由是太宗的左右亲信,迎合其意旨,首先密告廷美将有阴谋窃发;赵普此时以一失势之人,为欲达其推倒政敌之故,又从而参入诬陷廷美的行列了。廷美不明不白地死去,太宗惧人指责其非,遂不惜造出虚言,谓廷美不是杜太后所生,藉以掩丑。然而嫉害廷美的情实异常明显,欲盖弥彰,更使人有以察见其用心之险毒!
第四,一般人对于太宗之得国,素不发生疑问者,实因所谓“金匮之诏”一事,大大地作了它的掩护。但我们彻底考察此事后,觉得很有可疑。就有关的史籍说,时间较早的《太祖实录》不载其事,重修《太祖实录》与《三朝国史》则载杜太后死时,太宗固同在榻前;这与赵普所说的制诏时的情形,是根本不相容的。再就上章自诉此事的时间说,已是太宗即位的第七年了,其时赵普图报私怨,不惜使用他的恶劣手段;其人格已不可问,其处境又是最适宜于制造虚说的。所以所谓“金匮之诏”一事,我认为实在是不大可靠的。
第五,据元人俞德邻所记,太祖的后人,在北宋时期曾几次发生过复位运动:一是赵惟吉,二是赵世居,三是赵子崧。赵惟吉事,今日考之,疑俞氏之言有误;至于赵世居与赵子崧二人则丝毫不虚。我以为太祖后人之不忘复位,正显示太宗得位的不义,有以激其忿心。靖康之乱,太宗子孙尽遭屠戮,社会人心,痛定思痛,以为辱祸之来,冥冥中实关因果报应。高宗在此种社会心理与舆论的影响或压力之下,渐生感悟,终将帝位还归太祖的后人,实现了宋朝司天监苗昌裔的预言。
总之,我们由各方面检讨的情形看来,宋太宗之得国,其涉于非法不义,事证显然,是不难断言的。
(原载《史学季刊》第1卷第2期,1941年3月成都出版)
[1] 北宋一代,《国史》凡三:书大祖、太宗、真宗曰《三朝国史》,仁宗、英宗曰《两朝国史》,神宗、哲宗、徽宗、钦宗曰《四朝国史》。
[2] 李焘《长编考异》引杨亿《谈苑》:“大祖闻守真言,以为妖,将加诛,会宴驾罢。”焘谓恐不然,不取。余以为守真果有其言,大祖察见用心,宜乎视为妖也。
[3] 见《长编》卷一七,十一月庚午上距太宗癸丑即位之日才十八日耳。
[4] 见《长编》卷一八,太平兴国二年五月条下。
[5] 《玉壶清话》卷七载,开宝初,太宗居晋邸。殿前都虞候奏太祖曰:“晋王天日姿表,恐物附之。为京尹多肆意,不戢吏仆,纵法以结豪俊,陛下当图之。”太祖以其人为离意,亟令诛之。此固有见太祖宽厚之性,友于之爱;然太宗在其即位前,对于朝中臣僚,阴施收买笼络之术,实有例证。《太宗皇帝实录》卷八○:“上在藩邸日,怜其(按指田重进)忠勇,尝令给以酒炙。重进不肯受,使者曰:‘晋王以赐汝,汝安敢拒?’重进曰:‘我但知有陛下,不知晋王是何人也?’卒不受。”《东都事略》卷二八及《宋史》卷二六○《田重进传》皆载其事。又《宋史》卷二六二《刘温叟传》:“太宗在晋邸,闻其清介,遣吏遗五百千,温叟受之,贮厅西舍中,令府吏封署而去。明年重午,又送角黍纨扇,所遣吏即遗钱者,视西舍封识宛然。还以白太宗。太宗曰:‘我钱尚不用,况他人?昔日纳之,是不拒我也,今周岁不启封,其苦节愈见。’命吏辇归邸。”《玉壶清话》卷二亦记此事。谓温叟封晋王钱不用,所亲讽之曰:“晋邸赠缗,恤公之贫,盍开局以济其乏。”温叟曰:“晋王身为京兆尹,兄为天子,吾为御史长,拒之鲜敬,受之则何以激流品乎?”
[6] 《长编》卷一七云:“太平兴国元年十二月甲寅,上御乾元殿受朝,悬而不乐,大赦改元……群臣上寿大明殿,上以亲政逾月,特与天下更始,非故事也。”
[7] 《后汉书·襄楷传》:“初顺帝时,琅邪宫崇诣阙,上其师于吉于曲阳水上所得神书百七十卷,皆缥白素朱介,青首朱目,号《太平清领书》。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宗,而多巫觋杂语。有司奏:‘崇所上妖妄不经’,乃收藏之,后张角颇有其书焉。”所谓太平道即起于此。《太平清领书》亦即后代道家所奉之《太平经》,本经内容,以为天运循环,近天下太平时,帝王当乘此气运,奉体天意以行善政云。参考傅勤家《中国道教史》第六章第一、二节。
[8] 见《长编》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壬戌条。
[9] 太祖陈桥黄袍加身一事,由当时史实所示之情形考之,太宗、赵普同为策动之人,其可能性极大。故后人亦多信其如此。清代小说有《野叟曝言》者,即采此种观点,以描述其事。
[10] 王钰《默记》卷上,李煜幽居京师,有旨禁与人接。太宗命其旧臣徐铉往见之。一见不胜凄楚,所语有忆念故国之情。“铉既去,乃有旨再对,询后主何言?铉不敢隐,遂有秦王赐牵机药之事,廷前却数十回,头足相就如牵机状也。”邵博《闻见后录》卷二二谓:“李王煜以太平兴国三年七月七日生,钱王做以雍熙四年八月二十四日生,皆与赐器币中使,燕罢暴死,并见《国史》。”据此,然则钱俶亦非令终也。
[11] 《宋史》卷二六八《赵镕传》:“与柴禹锡并掌机务。尝遣吏卒变服散之京城察事,卒乘醉与卖书人韩玉斗殴不胜,囚诬玉言涉指斥,禹锡等遽以闻。玉坐抵法。太宗寻知其冤,自后廉事不复听。”同书同卷《柴禹锡传》亦称:“上以藩府旧僚,多召访外事。”是太宗恐人心不赴,而有暗探侦卒之散布矣。《涑水记闻》卷三又云:“太宗时,(王嗣宗)以秘书丞知横州,上遣武德卒之岭南,察民间事。嗣宗执而杖之,械送阙下。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贤俊,而以此辈为耳目,窃为陛下不取。’上大怒,命械送嗣宗至京师。”据此,太宗遣人诇事,远至岭南,其于政治,专尚巧诈,可以见也。
[12] 吕蒙正罢相,太宗谓若水曰及若水对曰云云一段,《五朝名臣言行录》二之二《钱若水》卷引杨亿《谈苑》,则以其人为刘昌言而非若水。《谈苑》并将此事记于钱若水言刘昌言事之前,若水既对太宗明赵镕等迎合之诬后,《谈苑》续谓:“若水因自念,上待辅臣如此,盖未尝有秉节高迈不贪名势能全进退之道,以感动人主,遂贻上之轻鄙,将以满岁移疾,遂草章求解职,会宴驾不果上,及今上之初年,再表逊位,乃得请。”
[13] 《宋史》卷二八一《吕端传》:“秦王廷美尹京,召拜考功员外郎,充开封府判官,太宗征河东,廷美将有居留之命,端白廷美曰:‘主上栉风沐雨,发申吊伐,王地处亲贤,当表率相从,今主留务,非所宜也。’廷美由是恳请从行。”
[14] 侯莫陈利用,西蜀人,始卖药于都市,多变幻之术,诳惑闾里。时枢密都承旨陈从信(从信太宗藩邸旧人)得之,以为方士,遂闻于太宗,即日召见,骤加恩遇,遂历职外内,累至单州刺史、郑州团练使,前后赐与,宠泽莫二。恃以械道得幸,无复畏惮,所为不法,至于居处服玩,皆僭乘舆与宫殿之名,他亦如是。依附者颇获荐用,士君子畏其党而不敢言。会赵普再入中书,于太宗前力攻其奸,乃赐死。时端拱元年三月也。见《太宗皇帝实录》卷四四。
[15] 参《宋史》卷二六七《赵昌言传》。
[16] 参见《长编》卷三八。
[17] 见《长编》卷二○,太平兴国四年五月癸未条下。
[18] 《野获编》云:“宋人画《熙陵幸小周后图》,太宗戴幞头,面黔色而体肥。周后肢体纤弱,数宫人抱持之,周后作蹙额不胜之状。有元人冯海粟学士诗曰:‘江南剩有李花开,也被君王强折来,怪底金风吹地起,御园红紫满龙堆!’盖指靖康之辱,以寓无往不复之意。”
[19] 德昭、德芳卒年月,见《宋会要辑稿·帝系》一之二七下。
[20] 德芳少德昭8岁,《宋史》卷二四四本传,谓其“寝疾,年二十三”。
[21] 柴禹锡等告密,本在六年九月;此记于七年三月者,乃因罢廷美开封府尹而并明著之耳。
[22] 《太宗皇帝实录》卷二八。
[23] 赵普卒后,太宗闻讣悲悼。对近臣言,有“普向与朕尝有不足,众人所知”之语(见《长编》卷三三),足证太祖晚年,普与太宗见恶,实有其事。当时太宗恶之,卢多逊又从而挤之,普黜为河阳节度使,盖即由此。
[24] 《宋史》卷二七○《李符传》:“七年春,开封府尹秦王廷美出守西京,以符知开封府。廷美事发,太宗令归第省过。赵普令符上言:‘廷美在西洛非便,恐有他变,宜迁远郡,以绝人望。’遂有房陵之贬。普恐泄言,坐符用刑不当,贬宁国军行军司马。卢多逊贬崖州也,符白普曰:‘珠崖虽远在海中,而水土颇善,春州稍近,瘴气甚恶,至者必死,愿徙多逊处之。’普不答。先是太宗尹京,符因宋琪荐弭德超事藩邸,符贬,德超为枢密副使,屡称其冤,会德超以事贬,帝恶其朋党,徙符岭表,普移符至春州,至郡岁余卒。”
[25] 古书流通处影印本(《知不足斋丛书》)此下有注云:“大一作火,下同;案《说文》美字从羊从大,但今俗书亦有从火者,应两存之。”
[26] 邵博:《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亦载此事,谓廷美既于太平兴国九年(即雍熙元年)正月卒。“前诏以是年十一月有事于泰山,五月,迅雷中烈火作,焚乾元、文明二殿,罢封泰山。柴禹锡病狂易,赵普亦被重疾。”意盖以廷美为之祟也。
[27] 见《长编》卷二,建隆二年六月甲午条下考异引载。
[28]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七五云:据杜大后传,则廷美与太宗同母,廷美传谓乳母耿氏所生者,盖廷美得罪之后,造为此言。
[29] 见《宋史》卷一二三《礼志》二六。
[30] 见《宋会要辑稿·帝系》一之四。
[31] 《宋会要辑稿·帝系》一之二。
[32] 《太宗皇帝实录》作“赵延祚”,其余诸书延字作廷,未知孰是,《廷美传》称太平兴国七年廷祚等伏罪,廷祚非处斩,亦必远流海岛禁锢终身矣。
[33] 参阅《宋史》卷二一○《宰辅表一》。
[34] 李焘所称“正史”当指《三朝国史》而言;至于“新录”乃对“旧录”而言,即指重修《太祖实录》与《太宗实录》二书也。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七三:“按《大祖实录》本有两本,各五十卷,太平兴国中,初修,史臣李昉、扈蒙、李穆、郭贽、宋白等,宰相沈伦为监修表进。真宗咸平中重修,史官则钱若水、李宗谔、梁颢、赵安仁,而宰相李沆监修表进之。”
[35] 见《宋史》卷三《太祖纪》及同书卷二一○《宰辅表一》。
[36] 《玉壶清话》云:“初多逊于赵韩王睚眦,太宗践祚,每召对即倾之。上以肤受,颇感之,黜普于河阳。普辞朝,抱笏面诉,气慑,心懦,奏曰:‘臣以无状之贱,获事累圣,况曩曰昭宪圣后大渐之际,臣与先帝面受顾命,遣臣亲写二卷,令大宝神器传付陛下,以二书合纵批文(原注:一云合缝批之)。立臣衔为证,其一书,先后纳于棺,一书先帝手封,收宫中,乞陛下试寻之。孤危之迹,庶乎少雪。臣此行身移则事起,豺狼在途,危若垒卵,谁与臣辨?’后果得此书于禁中,帝疑既释,窜多逊于朱崖。”
[37] 《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八年出为武胜军节度,检校大尉兼侍中,帝作诗以饯之。普奉而泣曰:‘陛下赐臣诗当刻石,与臣朽骨同葬泉下。’帝为之动容。翌日为宰相曰:“普有功国家,朕昔与游,今齿发衰矣,不容烦以枢务,择善地处之,田诗什以导意,普感激泣下,朕亦为之堕泪。”宋琪对曰:‘昨日普至中书,执御诗泣涕,谓臣曰此生余年,无阶上答,庶希来世得效犬马力。臣昨闻普言,今复闻宣谕,君臣始终之分,可谓两全。’……(雍熙)四年移山南东道节度,自梁国公改封许国公。会诏下亲耕籍田,普表求入觐,辞甚恳切。上恻然谓宰相曰:‘普开国元臣,朕所尊礼,宜从其请。’既至抚慰数四,普呜咽流涕。”此皆见太宗与普之猜嫌,而普则以妇人之媚道,以求苟容;所谓君臣之际遇,岂如是哉?
[38] 太平兴国八年十二月丙午,右补阙直史馆胡旦献《河平颂》,言逐卢多逊出赵普事。其颂有“逆逊远投,奸普屏外”等语。太宗览之震怒,责旦为殿中丞商州团练使。见《太宗皇帝实录》卷二七。
[39] 《太宗皇帝实录》八十卷,今仅存残本共二十卷,即卷二六至三五,四一至四五,七六至八十。《长编》此事或载在亡卷之中,亦未可知。
[40] 《长编》卷一七《考异》引蔡悼《夔州直笔》:“太祖以晋王尹京,对罢宣谕曰:‘久不见汝,所乘何马?牵来一观。’遂传呼至殿陛下御马台,敕令晋王对御上马,太宗惶惧辞逊,乃密谕曰:‘他日汝自合常在此上下马,何辞焉。’太宗骇汗趋出,命近侍挽留送上马,遂再拜乘马驰走,回旋于殿庭而出。太祖示继及之意也。”按王君玉《国老谈苑》卷一,亦记太祖令太宗殿陛乘马之事,惟其词与《直笔》稍不同。
[41] 《太宗皇帝实录》卷二六:“皇侄录文雍改名惟吉。”则以惟吉本名文雍,而非德雍也。又秦王廷美第四子名德雍(见《宋史·廷美传》及《宋会要辑稿·帝系》一之二五),《廿二史考异》卷七五以为似不应与惟吉先名同。凡此二者皆与《长编》之说相抵触。究竟孰误孰正,疑未能决。
[42] 见《宋史·德昭传后惟吉附传》。
[43] 参《邵氏闻见后录》卷一七。
[44] 王安石与李士宁诗,今其《临川集》中犹存二首,足见信重之忱,卷一三有《寄李士宁先生》,卷五又有《赠李士宁道人》。
[45] 见《三朝名臣言行录》六之二《王荆公》卷下引魏泰《东轩笔录》。
[46]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七五引《朱子语类》:“徽宗以宗室众多,京师不能容,故令秦王位下子孙出居南京,谓之南外。”
[47] 赵溍《养疴漫笔》云:“徽宗即江南李主。神宗幸秘书省,阅江南李主像,见其人物俨雅,再三叹讶,而徽宗生,生时梦李主来谒。所以文彩风流,过李主百倍。及北狩,女真作江南李主见艺祖故事。”又张端义《贵耳集》亦同记此事。
[48] 《钱塘遗事》云:“徽宗梦钱武肃乞还两浙。且曰:‘我好来朝,何故留我?当遣第三子居之。’觉而与郑后言之。郑后曰:‘妾梦亦然。’须臾韦妃报诞,即高宗也。既三日,徽宗临视,抱膝间甚喜。戏妃曰:‘酷似浙脸。’钱王寿八十一,高宗亦八十一。”又《宾退录》云:“淳熙十四年冬,宰执奏事直延和殿,宿官洪迈同对。因论高宗谥号。孝宗圣谕云:‘太上皇时,有老中官云:太上临生,徽宗尝梦吴越钱王引御衣云:我好来朝,便欲留我,终须还我河山,待教第三子来。’又记其父皓在虏买一妾,东平人,偕其母来,母曾在明节皇后阁,言显仁皇后初生太上时,梦金甲神人,自称钱武肃王,寤而生太上。张淏《云谷杂记》仅载其略,独周必大《思陵录》,备言其详如此。上所谕钱王指俶,第三子惟演也。”
[49] 《七修类稿》云:“斡离不陷汴京杀太宗子孙几尽,宋臣有诣其营者,观其貌绝类艺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