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太宗对于德昭廷美的嫉害
太祖共有四子:德秀、德昭、德林、德芳。德秀、德林早亡,只存德昭、德芳两人。而此两人,在太宗即位后5年内也相继以英年而殁。德昭卒于太平兴国四年八月,德芳卒于太平兴国六年三月[19]。德芳之死,史上看不出与太宗有任何关系[20],但德昭则是太宗逼迫而死的。《涑水记闻》卷二云:
(德昭)从太宗征幽州,军中夜惊,不知上所在,众议有谋立王者,会知上处,乃止。上微闻衔之不言。时上以北征不利,久不行河东之赏,议者皆以为不可。王乘间入言之,上大怒曰:“待汝自为之,未晚也!”王惶恐还宫,谓左右曰:“带刀否?”左右辞以禁中不敢带。王因入茶果阁,推户取果刀自刎。上闻之惊悔,往抱其尸,大哭曰:“痴儿何至是耶?”
《东都事略》卷一五《德昭传》,称其“暴薨,年二十九”。《长编》卷二○太平兴国四年八月条,及《宋史》卷二四四《德昭传》,则采上引《涑水记闻》的记事,明著其死因。据李焘云,他看见的《国史·德昭传》,以德昭好啖肥肉,因而致疾不起。李焘不取这种虚伪的说法。可见当时的史官对如此彰明显著的事实也想曲意遮掩了。
德昭之死,由于太宗的嫉心所致,我们也许还可原谅他是一时的过失。但太宗最难辞咎的,要算他对胞弟秦王廷美的态度。这件事由多方考察的结果,足使我们看出太宗的残忍和阴险。廷美字文化,本名光美;太宗即位,避讳始改今名。建隆元年授嘉州防御使,二年迁山南西道节度使,乾德二年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开宝六年加检校太保、侍中、京兆尹,永兴车节度使。太宗即位,加中书令,开封尹,封齐王,又加检校太师;从征太原,进封秦王。太平兴国六年九月,为人告密“将有阴谋窃发”,七年出为西京留守;寻又坐与宰相卢多逊交通,降涪陵县公,房州安置。廷美忧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时为雍熙元年。
廷美受责的罪情,《宋史》本传叙述甚详。最初是柴禹锡、杨守一的告密;其次是赵普告他交通卢多逊;再次是李符受赵普的教唆,复告廷美怨望,请徙于远郡。《宋史·廷美传》云:
七年三月,或告秦王廷美骄恣,将有阴谋窃发[21]。上不忍暴其事,遂罢秦王开封尹,授西京留守,赐袭衣通犀带,钱十万缗,绢帛各万匹,银万两,西京甲第一区,诏枢密使曹彬饯廷美于琼林苑。以太常博士王通判河南府事,开封府判官阎矩判留守事,以如京使柴禹锡为宣徽北院使,兼枢密副使,杨守一为东上门使,充枢密都承旨,赏其告廷美阴谋功也。左卫将军枢密承旨陈从龙为左卫将军,皇城使刘知信为右卫将军,弓箭库使惠延真为商州长史,禁军列校皇甫继明贵为汝州马步军都指挥使,定人王荣为濮州教练使,皆坐交通廷美及其受燕犒也。荣未行,或又告荣尝为廷美亲吏狂言:“我不久当得节帅。”坐削籍流海岛。
会赵普再相,廉得卢多逊与廷美交通事上闻。上怒,责授多逊兵部尚书,下御史狱。捕系中书守堂官赵白、秦府孔目官阎密、小吏王继勋、樊德明、赵怀禄、阎怀忠等,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学士扈蒙、卫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兼御史知杂滕中正杂治之。多逊自言:“累遣赵白以中书机事密告廷美。”去年九月又令赵白言于廷美曰:“愿宫车宴驾,尽力事大王。”廷美遣樊德明报多逊云:“承旨言正会我意,我亦愿宫车早宴驾。”私遗多逊弓箭等,多逊受之。阎密初给事廷美,上即位补殿直,乃隶秦王府,恣横不法,言多指斥。王继勋尤为廷美亲信,尝求访声妓,怙势取货,赃污狼藉。樊德明素与赵白游处,多逊因之以结廷美。廷美又遣赵怀禄私召同母弟军器库使赵廷俊与语。阎怀忠尝为廷美诣淮海王钱俶求犀玉带金酒器,怀忠受俶私遗白金百两金器绢扇等。廷美又尝遣怀忠赍银碗锦缎羊酒,诣其妻父御前忠佐马军都军头开封潘涛营宴军校,至是皆伏罪。诏文武常参官集议朝堂,太子太师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逊及廷美顾望咒诅,大逆不道,宜行诛灭,以正刑章;赵白等处斩。”诏削夺多逊官爵,并家属流崖州;廷美勒归私第;赵白、阎密、王继勋、樊德明、赵怀禄、阎怀忠皆斩于都门外,籍其家财。诏秦王廷美男女等宜正名称,贵州防御使德恭等仍为皇侄,皇侄女适韩氏,去云阳公主之号,右监门将军韩崇业降为右千牛卫率府率,仍去驸马都尉之号,并发遣西京,就廷美居止。五月,贬西京留守判官阎矩为涪州司户参军,前开封府推官孙屿为融州司户参军,皆秦王廷美官属,坐辅导无状也。
赵普以廷美谪居西洛非便,复教知开封府李符上言:“廷美不悔过,怨望,乞迁远郡,以防他变。”诏降廷美为涪陵县公,房州安置,妻楚国夫人张氏削国封;命崇宜使阎彦进知房州,监察御史袁廓通判州事,各赐白金三百两。八年正月涪陵县公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卒。雍熙元年廷美至房州,因忧悸成疾而卒,年三十八。
以上所记各事,亦散见于《长编》各年月下,当系本于《三朝国史》者。为事实进一步明了起见,有些地方,我们还应稍加补充说明。兹分别述之。
第一,廷美阴谋是太宗亲信的诬构。廷美之罢开封府尹,为因有人告其“将有阴谋窃发”,此阴谋究为何事,除告密者外,固无人知之。雍熙元年正月,廷美既卒,其后始由太宗亲口道出。太宗之言为:“顷者方营西池,而桥梁未备。朕将欲泛舟于池中,廷美与左右谋,欲以此时窃发;谋若不果,即廷美诈称疾于邸,候车驾临幸,即为他变,有以是谋来告者。当时若令有司穷究,则廷美罪不容诛,朕天伦之爱,不欲暴扬其丑。”[22]《长编》载此事于太平兴国七年三月条下。盖其时金明池水心殿成,太宗将往游也。此次告密人,汇合诸书所载,有柴禹锡、杨守一、王仁睿、赵镕、相里勤等,多是太宗晋邸旧人,为其亲信者,是必平时窥见太宗嫉忌廷美之隐,虚构罪情,以投合其意,而达贪荣冒赏的企图。所以这事的可信程度是非常薄弱的。
第二,赵普借陷害廷美,以达到排除政敌卢多逊的目的。由于他的元老重臣身份,非常适合太宗的需要,所以一拍即合,便实现了他打倒政敌,恢复权势的图谋。他攻讦卢多逊与秦王廷美交通,将不利于太宗,这样便轻易地拔去了眼中钉;同时为太宗圆谎作证,并表示效忠,借此又洗刷了他以往和太宗矛盾猜忌的嫌怨[23]。这样一来,自然会深得太宗的青睐,连一般保皇亲信也易和他合作通气了。在此种情形下,他的打算自然便容易成功。赵普既中伤廷美,意犹未足;又使李符再度告讦,于是廷美竟有放谪房州之命。未几,赵普又恐李符泄言,贬之于外,以期消灭其迹[24]。李符鹰犬之材,人品卑劣,死固不足恤;然赵普既害廷美以排多逊,又驱符为不义而旋则图之,其用心之凶恶,手段之毒辣,未免太过了。后来赵普病笃将死之际,神明内疚,痛苦万状,有委吏恳祷之举,《宋史》卷二五六《赵普传》云:
普遣亲吏甄潜诣上清太平宫致祷。神为降语曰:“赵普宋朝忠臣,久被病亦有冤累耳。”潜还,普力疾冠带,出中庭受神言,涕泗感咽。是夕卒。
《玉壶清话》卷六记此事较《普传》为详,并指明所谓冤累,即系关于廷美之事:
(普)年七十一,病久无生意,解所宝双鱼犀带,遣亲吏甄潜者,诣上清太平宫醮星露恳,以谢往咎,上清道录姜道元为公叩幽都乞神语,神曰:“赵某开国忠臣也,奈何冤累不可逃?”道元又乞叩所冤者,神以巨牌示之,浓烟罩其上,但牌底见“大”字尔[25]。潜归,公力疾冠带出寝,涕泣,受神语,闻底牌“大”字,公曰:“我知之矣,此必秦王廷美也。然当时事曲不在我,渠自与卢多逊遣堂吏与赵白交通,其事暴露,自速其害,岂当咎乎?但愿早逝,而辩于幽狱,曲直自正。”是夕普卒。
神人传语之事,虽然未必可信;然此传说,实盛行于当代,则不容有疑。[26]故《宋史》著之,亦未削没。《乐善录》载此事,与《清话》相同。并于末云:“呜呼,闻‘大’字,即知必是秦王,心下事,其可打过?”赵普之陷害廷美,证据确凿,不待多言了。
第三,廷美的生母问题。在廷美死之前,大家认廷美为太祖、太宗的同母弟,本是毫无疑问的。及廷美一死,太宗对宰相说,廷美只是他同父不同母的兄弟,他的生母就是太宗的乳母耿氏,而非一般人所知道的杜太后,太宗的谈话载于《太宗皇帝实录》卷二八:
(廷美)卒,上闻之呜咽流涕,悲不自胜。谓宰相曰:“廷美自少刚愎,及长而凶恶如此。朕以同气至亲,不忍置之于法,俾居房陵,冀思其过,心中悯之,未尝暂忘,方欲推恩与之复旧,遽兹殒逝,痛伤奈何。”后因从容言及:“廷美朕乳母陈国夫人耿氏所生,耿氏后出嫁赵氏,生供奉官赵延俊,即廷美之同母弟也。朕待延俊固无猜忌,常令属侍左右,而延俊以同母之故,颇泄禁中事于廷美。(此下言廷美欲乘其泛舟西池窃发事,已见前文,兹略)及与多逊联谋,即命居守西洛,而廷美犹不悔过,益怨望,言不逊,始命迁房陵以全宥之。朕于廷美固无所负。”李昉对曰:“涪陵悖逆,天下共闻,而宫禁中事,若非陛下委曲宣示,臣等何由知之。”
由李昉的对话我们知道,太宗所述的事实甚至当时的大臣皆属茫然。然则廷美的生母果非杜太后吗?似乎不应轻信,而应加以追究。关于这个问题,王禹偁的《建隆遗事》早提出过辩护的意见。他说:“廷美与太祖太宗皆杜太后所生,今本传以廷美为太宗乳母王氏所生,非也。”[27]但是,李焘《长编》卷二的《考异》对于此事却为太宗辩护,以为廷美出自耿氏,其说法非常可信。李焘谓:
谨按廷美与赵延俊同母,母姓耿氏,实太宗亲语宰相,《国史》著之,其述甚明。不知《遗事》果何所据?乃云尔。就使廷美真杜太后所生,有罪黜废,于亲亲之道奚损?而太宗特设此虚伪自欺耶?其不然决矣。或者杜太后爱廷美,与亲生不异,故世俗因有是说。且太后享年六十,崩时廷美才十四岁,逆数之则生廷美时,太后已四十七也。然宫掖事秘,要不可用无验语改《国史》明迹,况所谓《建隆遗事》者,亦不必皆出于禹偁所记也。
李焘尊信官书,而排野史杂记之说,这本是正统派史学家可取的审慎之态度;不过,在某种环境和情形之下,史官有不能直笔的苦衷时,官书也未必完全可信。经我们在上面的考察,太宗得国一事,负有极深的阴谋嫌疑。《国史》根据一个“嫌疑犯”的意思而述写成的,有甚么理由使我们一定相信它的真实呢?况就《国史》关于“八年正月涪陵县公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卒”的记述,这是采取了太宗已经定调的说法,而《宋史》卷二四二《昭宪杜太后传》则明确记载:“杜太后……生邕王光济、太祖、太宗、秦王廷美、夔王光赞、燕国陈国两长公主。”这种并存的矛盾,岂非原来的史料幸而逃出史官的饰改,而得保存其真面目吗?《宋史》卷帙浩繁,而又成书仓促,其保存宋代《国史》原迹之处甚多,大体未经严格的笔削,虽不免丛脞之弊,然而许多地方不失原来的面影,使人犹有重审事实真相的可能,不能不说是它的长处。《宋史·廷美传》与《杜太后传》的矛盾,元代已如此,想必承之于《国史》,《国史》何以有此矛盾呢?那我们不能不信为《廷美传》是太宗所设的欺人之谈了[28]。至于李焘关于杜太后所生廷美时的年龄的推算亦有错误:廷美享年三十八,卒于雍熙元年(984年)正月,由此推算,生于后汉高祖所称的天福元年(947年);杜太后享年60,卒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六月二日[29],由此推算是46岁而非47岁;并且中国的这种纪年法,是计虚数,不是实际年龄,若从实际算,杜太后生廷美的时候仅45岁!45岁,甚至47岁,生育小孩并非不可能,故李焘提出的此理由,实在没有多少价值。
《宋史·廷美传》与《长编》载,陈国夫人耿氏卒于太平兴国八年(982年)正月,其生年及岁数皆无从知道。不过我们由她是太宗乳母的这点事实,还可大约推定她的年龄,而怀疑太宗说她是廷美生母之不足信。廷美生于晋天福四年(939年)十月十七日[30],我们如果取一个比较适宜的年龄,定耿氏哺乳太宗是在20岁时。那末,天福元年,如果她生廷美,便应该是28岁了。太祖的父亲弘殷,卒于周世宗显德三年(956年)七月二十六日[31],耿氏至此年,已经该是38岁。在廷美出生以前,即从哺乳太宗之年起,弘殷以妾媵蓄耿氏,已经9年未令出嫁;如既生廷美,则此后10年中,护育有责,自然更无令其出嫁的理由。弘殷死后不到4年,太祖即位为帝,由太祖平日友爱廷美的情形视之,他还能把一个14岁之弟的生母再嫁吗?况且耿氏至此亦该是40岁以外(依前估计应该为42岁)的人了!此外,显露作伪痕迹的还有,太宗对宰相申明此事,不早发之廷美得罪之时,偏偏在耿氏、赵延祚[32]及廷美皆已死后,岂俗语所谓“死无对证”,不虞别人揭穿他的虚假吗?元人陈世隆的《北轩笔记》力辩此事,足见太宗的作伪,终亦不能瞒过后人的锐眼。世隆说:
子阅宋《昭宪太后本传》,生邕王光济早死,次太祖、太宗、秦王光美、夔王光赞幼亡,又(生)燕国陈国二长公主。则廷美为昭宪出无疑。比廷美被谗,太宗谓宰相曰:“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朕乳母也。后出嫁赵氏,生廷俊。”而《廷美传》言:“涪陵县公廷美母陈国夫人耿氏卒。”此又若廷美真非昭宪出者何也?盖廷美之出于昭宪,路人知之,廷美之致祸则昭宪贻之。金匮之诏曰“汝百岁之后当传位于汝弟。”嗟呼,太宗不能一日忘情于太祖,能一日忘情于廷美乎?反复廷美始终未尝有一显罪确情,如淮南江都之逆戾也。初告秦王骄恣,将有阴谋,阴谋何谋也?王遹辈以告骤擢美官矣,王荣辈以交通安置矣。比赵普以私怨恨卢多逊,不借廷美则不中太宗之妒,不借廷美以中太宗之妒,则中多逊不毒。赵白、樊德明之报,多逊弓箭之遗,淮海犀玉之索,潘潾银碗锦采羊酒之私,皆一时廷臣罗织成之。廷美何罪?《传》又云:“遣赵怀禄私其同母弟赵怀廷。”夫廷俊(俊当作美)果耿氏出,天下莫不闻,何必太宗哓哓然鸣之于大臣,大臣哓哓然鸣之于群臣,又孰敢谓廷美昭宪出也?况彼时宰相普也。普言亦何可信乎?且太祖下滁,宣祖尚无恙,未几而帝,以太祖之仁孝,忍使其父有壮子之媵妾改适他人者?夫既已适人矣,已为失节之妇,陈国夫人之号又孰崇之?盖太宗为一时涂面之言,以遮饰谋杀廷美之故,当时讳之,史臣难之,故其纪错乱而矛盾,使后世疑之,必辨之,则太宗之残忍,赵普之险恶,廷美之冤愤,昭然如日月之行天,万世不能掩也。
这一段明切而有理据的辩论,很可以扫除太宗的虚词,惟世隆上述之言也有一个小小的错误:太宗说耿氏是廷美的生母,在廷美死亡之后,那时作宰相的是宋琪、李昉,已非赵普了[33]。至于所谓“金匮之诏”,我认为是赵普所玩的玄虚,不一定是事实。世隆尚沿旧说,信以为真,这也是我所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