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市场是自然的人类行为还是人类设计的秩序
市场是个奇妙的存在。市场上总是充斥着各种声音、味道和色彩。每天一大早,商贩们在市场吆喝叫卖,顾客们从各色各样的房子里出来,涌向市场。大家都在市场寻寻觅觅,讨价还价,一片喧嚣热闹。当然,这基本上是国内最普通的农副产品市场的样貌。在此之外,大量批发市场、专门市场,还有近年迅速发展的网络虚拟市场,以及更为复杂的生产要素市场,尤其是华尔街发明了众多产品的金融市场,更是波澜壮阔,吸引着媒体的目光,增值或者吸走着人们的财富。市场传闻从不间断,市场花样层出不穷。日常生活聊天的对象、新闻报道的主题,经常与市场直接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已无法离开市场,市场深深地嵌入了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肌体、我们的生命。
但是,大部分人似乎并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人们习以为常的市场,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传统中国的市场非常活跃,是学术界有目共睹的事实,这一传统市场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市场呢?这些问题,学术界有过诸多讨论,却远未达成共识。本书的目的,就是从最为普通的物品——食盐出发,以清代食盐走私的经验事实,来分析传统中国市场的形成机制,进而试图回答中国传统市场的性质问题。
一、“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
经济学和社会学已经创立了关于市场形成的诸多理论。其中较早系统涉及市场形成理论的,是信奉“看不见的手”的古典经济学家。“看不见的手”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坚称的经济行为准则。他们认为,人类的经济行为不应该被政府过多干预,人们的经济决策应该交由产权所有者,依据相关信息来确定,而这个相关信息,只能来源于市场。唯有市场,才能调节经济体系的运行,市场以“看不见的手”的形式发挥其巨大作用。在古典经济学经典作家那里,市场在经济体系中占有核心位置,是经济运行的指南针、晴雨表。那么,在古典经济学家的眼中,市场是怎样形成的呢?
1.自然形成并作为默认逻辑前提的市场
我们以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之一的亚当·斯密为代表来做简要分析。亚当·斯密对市场的论述,主要侧重于其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并不重点关注其如何形成。因为他默认市场是自发形成并且自行运转的。所以,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一书中,市场的存在其实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他对市场的论述,除了重点考察市场作为指挥经济运作的“看不见的手”的功能外,还论证了交换、分工与市场的关系,并由此证明国民财富增长的动力。在这里,我们可以大致发现他对市场形成的理解。
他认为,国民财富增长的动力是技术的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需要以交换和分工为前提。那么,交换与分工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他指出,交换是人性天然的必需,交换“是人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这是所有的人普遍都有的倾向,而其他动物则没有”。[1]亚当·斯密认为,正是因为人的天性有交换的倾向,为了跟其他人交换产品,便需要生产其他人并不生产的产品,以形成交换的可能性。这样,自然也就产生了分工。斯密用制针工场的例子,说明分工必然带来技术熟练化即技术进步。他认为,技术进步必然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一国国民财富的增长。这就是学界总结的关于人类经济成长方式的“斯密型动力”的内涵。[2]
实际上,到这里为止,斯密并未直接论述分工、交换与市场的关系。不过,在斯密理论中,似乎隐含着一条“公理”:有交换就有市场,交换与市场密不可分。他曾指出:“由于交换的力量而引起了分工,所以分工的范围必然总是受到交换能力范围的限制。换言之,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3]这样,斯密就明确地将交换能力的范围与市场范围画上了等号。在他看来,交换是人类的天性,交换又与市场二位一体。因此,对斯密来说,市场的形成与存在不是需要讨论的问题。市场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决定了分工的范围,从而决定了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潜在可能性,决定了国民财富增长的可能程度。
那么,斯密在什么情况下比较多地讨论到市场呢?其实,就是在分析分工范围受市场范围限制时,他才对市场有较多涉及。他以搬运工为例来讨论此问题,他说,“有些种类的产业,即使是最低级的一种,也只能在大城市中进行”,因为“一个搬运工在其他地方就找不到工作维持生活。一个村庄对他来说,范围太狭小了,甚至一个普通的集市,也很少有大到足以使他维持固定职业的程度。……水运,为每一种产业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市场”。[4]这就说明,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范围的大小,决定了人们交换能力的大小,也决定了人们的交换程度的高低,进而决定了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可能性。显然,在他的体系里,市场是国民财富增长的极为基础而重要的环节。
在这段话里,斯密的市场指的是什么呢?显然,市场就是人们进行交换的场所(“集市”)和交换的潜在辐射范围(“更广阔的市场”)。但是,人们为什么会制造交换场所呢?如何确定其辐射范围呢?斯密再次没有解释。从其论述的潜在逻辑来看,他的观点是,因为人们需要交换,交换需要场所,市场自然就产生了,市场的辐射范围是由产业性质或者产品的运输方式决定的。所以,如果一定要从斯密的理论中,去剖析他的市场形成思想,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在他看来,市场的形成,取决于“人性中无法给予进一步解释的原始本能”,即交换。斯密主张自由放任的市场制度,一方面,将市场置于其经济理论的核心位置,认为一国的经济运行,是由千千万万的理性经济人,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里获得信息,各自出于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独立做出经济决策来实现的;但另一方面,关于在经济运行中如此基础并且如此重要的市场是怎样形成的,他却没有进一步的分析与证明,而是直接用“人性中无法给予进一步解释的原始本能”来进行解释。也就是说,在他的理论体系里,市场的形成,与分工一样,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默认的逻辑前提。
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为什么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如此重要的市场,他并不展开论述,而把它当作不言自明的逻辑前提呢?我们当然可以用上文的理解来解释,即他以“人性中无法给予进一步解释的原始本能”——交换说明了市场存在的必然性。但更重要的原因,应该从其分析理路中去寻找。我们知道,斯密创建了古典经济学,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核心是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焦点是生产,在劳动价值论看来,国民财富增长源自劳动而非流通。因此,在写作《国富论》的年代,斯密虽然亲眼见到了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但在其分析路径上,作为流通环节的市场只能是帮助实现劳动价值的媒介,并不直接产生价值。所以,研究市场,应该着眼的是其特性、功能,尤其是其功能、特性如何具体发挥作用并帮助实现劳动价值。市场自身的价值,在其体系中,无法直接以劳动价值来做出合适的衡量,也很难在生产三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的理论中找到合适的位置。斯密关于市场是“看不见的手”的洞见,以及关于供求关系与市场效率的讨论,分析的都是市场的功能、特性。在这些论述中,斯密已经把市场抽象为一种机制,而不仅仅是具体的交易场所。这一抽象,使斯密以及后来的古典经济学家,都较少从“机制何以可能”的角度去从具体的经济生活中寻找答案。唯其如此,市场虽然在其理论体系中具有决定性意义,但市场形成的逻辑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分析。
2.资本主义国内市场是经济体系自身演进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斯密的理论既有吸收,也有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就不同意斯密“分工源于人们天性中的交换倾向”的观点,他们认为分工决定交换,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从分工扩大、交换发展、生产力提高、大机器出现到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的过程,进而推导出其逻辑——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主要是经济体系自身演进的结果。
尽管马克思也承认“交换和分工互相发生影响”,但他反对斯密“分工源于人们天性中的交换倾向”的观点,认为不是交换决定分工,而是分工决定交换。他指出:“分工……至少在交换之初,与其说是交换的结果,倒不如说是交换的原因。”[5]“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6]
恩格斯在此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了交换的发展进程。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指出:“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人们只是直接为了自身的消费而生产;间或发生的交换行为也是个别的,只限于偶然留下的剩余物。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我们看到游牧民族已有牲畜作为财产,这种财产,到了成为相当数量的畜群的时候,就可以经常提供超出自身消费的若干余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游牧民族和没有畜群的落后部落之间的分工,从而看到了两个并列的不同的生产阶段,从而也就看到了进行经常交换的条件。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进一步发生了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分工,从而发生了直接为了交换的、日益增加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的生产,从而使单个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变成了社会的迫切需要。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所有这些在它以前发生的各次分工,特别是通过加剧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或者是像古代那样,城市在经济上统治乡村,或者是像中世纪那样,乡村在经济上统治城市)而使之巩固和加强,此外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7]可见,在恩格斯看来,交换是分工的结果,野蛮时代初级阶段几乎没有交换,只有到了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产生了经常超出自身消费需要的畜群,才能形成经常交换的条件,而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农业和手工业分工出现之后,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出现,交换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文明时代则巩固了这种交换,并且创造出专业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分工决定交换的逻辑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8]这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认为在分工的基础上,交换不断重复,形成社会规则,最终形成出于交换目的而进行的生产。概而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交换的基本观点是,由于劳动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现产品剩余,开始形成交换,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分工,交换规模扩大,形成交换的社会规则,产生为交换而进行的生产,并最终导致商人阶层的形成。这一吸收了人类学研究成果的逻辑分析,成为经典的商业形成理论,也成为中国古代史教科书中关于市场与交换的书写范式。
当然,必须指出,马克思并没有从交换以及商人的产生,就推导出市场的产生。马克思本人从未探讨过作为商品交易场所的市场的形成,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体系中,“市场”所指,基本上是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即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将全国各地区经济融为一体的交易系统。马克思曾指出,“市场既包括使资本作为商品资本出售的劳动,也包括使资本作为货币资本进行购买的市场”[9],显然,在这里,市场不是简单的交易场所,不是简单的商品交易聚集地,也不是潜在的商品辐射范围,而是一种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经济体系。[10]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中,专题讨论了“国内市场的形成”。他指出:随着圈地运动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发展,在英国,“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11],“一部分农村居民的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游离出工人及其生活资料和劳动材料,同时也建立了国内市场。事实上,使小农转化为雇佣工人,使他们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的物质要素的那些事件,同时也为资本建立了自己的国内市场。以前,农民家庭生产并加工绝大部分供自己以后消费的生活资料和原料。现在,这些原料和生活资料都变成了商品;大租地农场主出售它们,手工工场则成了他的市场。纱、麻布、粗毛织品(过去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这些东西的原料,它把这些东西纺织出来供自己消费),现在变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产品,农业地区正是这些东西的销售市场。以前由于大量小生产者独自经营而造成的分散各地的许多买主,现在集中为一个由工业资本供应的巨大市场”[12]。
在上文中,马克思以英国为例,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逻辑。在马克思的逻辑体系里,市场背后的剥削关系、政治关系、法律体系均得以揭示,这是他区别于古典经济学家的高明之处。但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主要还是由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所驱动的,在本质上,它属于经济自身演进的结果。关于这一逻辑,我们早已耳熟能详,无须再做阐述。不过,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三点。第一,这段文字提醒我们,马克思深刻论述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的逻辑,却并未讨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斯密曾讨论的作为商品交换聚集地的市场的属性,这些“市场”,马克思基本只用“交换”一词来指称。第二,虽然马克思没有深入讨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商品交换聚集地的属性,但上文中仍然涉及“市场”的多种含义,“手工工场则成了他的市场”“农业地区正是这些东西的销售市场”“一个由工业资本供应的巨大市场”中的“市场”,分别指产品的销售对象、需求方和产品的销售地域。这说明,马克思所讨论的市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其含义仍相当复杂。第三,马克思虽然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但是他的论断也是以生产为导向的。他关注的资本、土地、劳动力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主要体现于劳动工人与资本的关系)等问题,均从分析劳动生产创造价值的角度立论。
3.简单商品市场的自然形成
不过,虽然马克思并未探讨作为销售对象或者作为商品聚集地含义的市场形成之逻辑,但是,后来的研究者帮他总结了这一意义上的市场形成的逻辑,实际上也认为市场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主要是因为从分工到交换的逻辑,特别是恩格斯关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以及由此而来的商人阶级形成的结论,使后来的研究者觉得不能忽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的商品贸易及其市场在整个市场形成过程中的逻辑位置。于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们,主动为其市场形成的逻辑体系补充了一个环节,并且似乎达成了共识。下面所列几种表述,就是经过补充、我们许多人经常接触并接受、已经成为“经典”的“结论”。
第一,市场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在人类生产发展的历史上,为了解决社会生产发展的内在矛盾及其外在对立,由偶尔的商品交换、集市贸易发展到专门化的市场的出现,逐步适应了生产发展的需要。而后随着生产的日益社会化的发展,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完善。[13]
第二,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用来交换的剩余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对交换的经常化和固定化的要求便越来越强烈,从而在那些固定进行交换的地点,形成了市场。[14]
第三,从原始社会末期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简单商品生产阶段的市场主体,主要是小商品生产者,与简单商品生产阶段相适应的市场,主要是商品市场。随着简单商品生产转化为社会化的商品生产,进入市场交换的不只是劳动产品,还有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交换活动亦由短期交易向长期交易延伸,由地区市场向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展,逐步形成市场体系。[15]
第四,在简单商品生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是分散、狭小的简单商品市场,而且各地的小市场之间也很少有经济联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简单商品市场逐步转变为资本主义大市场。[16]
就是说,马克思论证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逻辑,却并未论证作为商品交换场所、销售对象、销售地域、交换过程等意义上的“市场”的形成逻辑。国内学者们则在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补充了一个“简单商品市场”阶段,来替马克思建构起“完整的”市场形成体系理论。这大概是研究者们出于拥有数千年历史的传统中国有着发达的商品经济,却没有形成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事实,而不得不增加的一个环节。伴随着这一环节的增加,学者们进一步总结了“简单商品市场”形成的机制:由于简单商品交换量的增加,经常化和固定化的交换地点,主要是一些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就形成了交换场所,即市场。显然,这并非马克思本人的研究结论,也过于简单化了市场的内涵和外延,却成了目前中国通史教科书中讨论市场形成问题的主流观点。显然,这一观点,并未真正触及“简单商品市场”的形成机制,学者们几乎都把市场的形成视为一个自然的过程——一个由交换而必然带来的经济结果。这也就是说,目前学术界从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出发,分析市场的形成过程和机制的研究,基本都认为市场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与“简单商品市场”有些类似的讨论,是费尔南·布罗代尔的“初级市场”理论。在历史学家中,布罗代尔是为数不多的直接在人类的理论宝库中留下了重要贡献的人物。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布罗代尔以其《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中所采用的结构主义分析框架,构建了人类经济生活的三个层次,即物质生活、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理论架构。对此,张芝联有非常精到的总结。他指出,布罗代尔认为1500—1800年的经济生活可分为物质生活、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三个层次。其中物质生活是最基层的,涉及人们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这一层次,人类大量的经济活动是分散的自给自足、以货易货和互相服务;第二层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生产与交换的一种机制,它将农村活动、摊贩、店铺、作坊、交易所、银行、集市、市场紧密相联,将人类的经济生活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第三层是资本主义,这是一种由少数商人(大资本家、批发商、银行家等)组成的垄断经济,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市场经济不一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甚至可能是反资本主义的,而资本主义很可能对市场经济造成阻碍与破坏。[17]布罗代尔认为,在市场经济层次之前,也就是在物质生活层次中,存在的市场叫作“初级市场”,就是那种或通过流动的商贩或由生产者自己联结起来的农民与农民、农民与作坊,并且加入了流动的匠人和铺主的集市等,它们将使用价值变成交换价值,这种市场既是交换场所,也是交换过程。[18]这与国内学者总结的“简单商品市场”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布罗代尔还根据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一书的研究[19],直接分析了传统中国的市场,将其置于“初级市场”的分析框架内。[20]当然,对于本书的主题来说,布罗代尔的经济生活三层次理论的意义,并非仅仅在于其“初级市场”理论与“简单商品市场”的某些相似性,也不仅仅在于其“初级市场”与其“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关系以及与“简单商品市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逻辑相关性,而在于其分析框架的结构主义特征,决定了其分析重点在结构,而并不深究市场形成的逻辑。在本书关心的议题上,他重点描述的是物质生活中交换的出现、扩大,市场的兴起的历程以及不同市场的透明和不透明特征等问题,而不是分析市场形成的逻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布罗代尔关于市场问题的鸿篇巨制放在这里讨论。
4.市场是“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
20世纪4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旗手级人物哈耶克进一步发展了作为自然过程的市场形成理论。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出生于奥地利,在奥地利获得博士学位,受米塞斯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想影响颇深。1931年受聘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1938年加入英国国籍,1974年因为其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理论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哈耶克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国家干预,因而在政治上反对社会主义。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一书开篇即宣称:“本书所要论证的是,我们的文明,不管是它的起源还是它的维持,都取决于这样一件事情,它的准确表述,就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为了理解我们的文明,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它是从无意之间遵守某些传统的、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做法中产生的,其中许多这种做法人们并不喜欢,他们通常不理解它的含义,也不能证明它的正确,但是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当迅速地传播开来。”[21]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观念在这里表达得非常直接甚至粗暴:我们的文明,“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它“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我们的文明”不需要某种特别的权力横加干预。
那么,这个可以称之为“我们的文明”的作为自发产物的“扩展秩序”,在那个时代人们最为熟悉的表达中拥有的概念是什么呢?它跟市场有何关系呢?哈耶克说,“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是比较合适的用来指称这种秩序的概念。哈耶克的所谓资本主义,虽然也表达一种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资本活动所构成的制度体系(这基本上是各种资本主义观的共同认识),或者说秩序,却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偏重揭示剥削关系),也不是布罗代尔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偏重垄断),而是强调其自由市场属性。在他看来,在一定意义上,资本主义就是自由市场体系。而正如他所说,这种秩序是自发的产物,根本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接下来,在《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第三章“市场的进化:贸易与文明”中,他继续以大量篇幅和丰富的史实,论证了人类市场的兴起是自发的产物,而不是政府干预的结果。[22]当然,哈耶克所论述的市场,和马克思的论述具有相同的地方,都是侧重于资本主义国内市场,而不是简单的商品聚集地。哈耶克还进一步讨论了市场价格,他认为市场价格是自由价格,是一种“由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产生的秩序。在这一理论体系之下,价格是市场运作的核心。在这个意义上,认为哈耶克相信商品聚集地意义上的市场,其运作逻辑也是“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结果,或可庶几近之。
综上所述,对于市场形成的理解,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都存在着一个共识:市场是自然的人类行为的结果。用哈耶克的话来说,那就是,市场其实是一个“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
二、交易的达成需要制度
1.制度环境的形成是市场形成的基础
在新古典经济学之后,新制度经济学提出了关于市场形成的新理解——市场的形成需要大量复杂的制度建构。新制度经济学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从交易成本理论入手,发现市场交易的达成,需要一系列成本,为了降低成本,需要一系列制度的保障。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与经济成长的斯密型动力一样,一个保证“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制度,也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原因。[23]在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引导之下,人们发现,在市场形成过程中,为了达成交易,降低交易成本,需要大量复杂的制度建构。
当然,不可否认,当我们区分新制度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时,还是应该强调,二者有着相同的理论预设:世界上的人都是理性经济人,经济人的经济行为都是理性选择的结果,选择的原则是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在这样的预设之下,逻辑演绎的必然结果是,人们为了利益最大化,必须实行技术分工,必须与他人交易,因此,市场必不可少。在这个意义上,新制度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并无差别。但是,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古典经济学不考虑交易成本是个明显的错误,交易成本现实存在,必须将交易成本引入古典经济学,通过分析制度对交易成本的影响,才能有效地解释经济的实际运行,最终完善古典经济学的逻辑体系。关于交易成本与市场形成的关系,我们可以从新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罗纳德·科斯的一个经典论断中得到启示。他指出:“市场的运行要花费一些成本,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配置资源能够节省某些市场运行成本。”[24]“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一个主要原因似乎是,价格机制本身是有成本的。通过价格机制‘组织’生产的一个最明显的成本就是发现相关价格的成本。随着专门出售这种价格信息的人的出现,这一成本可能会下降,但是不会消除。价格机制的成本还应该包括为市场上进行的每一笔交易所进行的谈判和签约的成本。在特定的市场,比如农产品交易市场中,人们能够设计出一种技术来最小化这种契约成本,但是它同样不能被完全消除。当然,在企业内部,契约也不会完全消失,但却大大减少了。”[25]这等于是说,由于市场运行存在交易成本,为了降低该成本,市场需要形成组织,由该组织来配置资源,即以最低成本协调各生产要素的利用。显然,这种市场运行中,组织(或者企业)具有关键意义。[26]这一配置资源的组织,在科斯的论断中,是企业,而在新制度经济学的更多论断里,这一组织可以是其他类型,在诺斯的体系中,这一组织甚至主要是国家。可见,虽然新制度经济学和古典经济学同样认为市场在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但是,古典经济学默认的前提里,既没有交易成本,也没有外部性,因而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而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中包含了交易成本,导致了一系列影响市场运行的制度与市场共生共长,成为市场的组成部分。因此,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并不一定可以自发形成,它往往由组织甚至国家来完成。不过,从总体上来说,新制度经济学所讨论的这些制度,不过是从属于新古典模型的新维度而已。因此,从理论上说,新制度经济学为市场是一个自然过程的论断增加了变量,在与古典经济学理论预设相同的情况下,指出了市场形成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包括组织、国家等因素)。当然,新制度经济学所谓市场,既包括作为商品交易地、商品的购买人群和辐射范围等层面的市场,也包括资本主义统一市场。
那么,在这种交易的具体达成上,制度如何发挥作用呢?
一般认为,人类最早的交换,是某人离开自己的部落到其他部落游猎或者游玩时,发现其他部落的人拥有自己所没有,却非常吸引自己的东西,而自己所携带的某件东西,也对对方造成了同样的吸引,于是,二人或明或暗地互相表达兴趣、喜爱,然后磋商与谈判,最后达成物物交换。但是,当更多的人出现在这个部落,分别带着不同的东西,造成三角或者更多角的喜欢之后,上述简单的一对一物物交换模式就失效了。这时,需要解决很多问题才能达成交易。这些问题包括且不限于:如何通过大家可以交流的语言进行沟通,度量衡如何可以统一计量,多种物品之间如何达成等价标准,等等。
在此基础上,从进化论的逻辑加以演绎,必将会形成更大规模的人员流通,同一个地点将流入来自更远距离的产品。这时,较大规模的交易形成,规模扩大,更多交易问题产生。为了达成交易,某些问题必须解决,制度得以介入。正如彭凯翔所说:“市场如果要在现实中开展,就必须要面对……一些基本约束”,“首先当然是交通通信技术,它和地理环境结合在一起,决定了交易的范围、速度等时空属性,乃至塑造了经济生活的基本节奏”,而且,“交易过程并不是等价交换这么简单,评量、交割等细节都麻烦不断”,还必须处理“交易实态中的货币、度量衡问题和讨价还价中的各色名目”才能达成交易[27],因此,必须有相应的组织和市场制度,市场才得以运行并调节资源配置。而组织与市场制度,又受到相应的文化体系所约束。彭凯翔认为,在中国,这一组织主要是民间自组织而非商人、地方或民间团体以其垄断势力而造成,它为中国传统的礼法体系以及习俗所约束,市场紧密结合到社会当中。[28]用通俗且与制度经济学本意庶几近之的文字来表达,那就是一个作为商品聚居地的市场的形成,首先需要解决信息传播问题,即人们何以得知可以将某种特定产品投放到这个市场,以及可以在这个市场购买到何种产品,然后需要解决交通运输以及一系列其他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不同货币的人们在度量衡不统一的条件下如何在这一市场上解决货币以及度量衡的差异问题,谁来担任交易的中间人,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如何解决,产权和合同如何得到保护,等等。[29]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一个系统,这一系统可以保证市场的有效运行。这一系统既可以由民间自组织来实现,也可以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来组织,还可以是二者的结合体来操作,但是无论如何,它都结合了习俗和社会,无法脱离社会构成单独的系统,二者二元一体。从这一角度看,市场的形成已经很难说是市场自身的自发过程了。
2.国家的介入促成了市场经济的形成
实际上,研究市场形成的经济学家中,还有一位影响甚巨的人物,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就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翰·希克斯。他在其1969年出版的名著《经济史理论》中,深刻地论述了人类的经济体系从习俗经济、指令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他指出:如果要建构一套关于人类经济史的理论,“我们应从何处着手呢?有一个转变是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兴起的前提。按现代经济学的看法,这一转变似乎更加重要。这就是市场的出现,交易经济的兴起”[30]。那么,市场是怎样兴起的呢?何帆总结道,在希克斯看来,“从古代社会来看,在市场经济正式出现之前,贸易的发展实际上经历了两种不同的道路。一条是我们熟悉的,从习俗经济中逐渐演化出市场组织:在一片自给自足的汪洋大海中,市场缓慢地浮出水面;另一条则常为人们忽视,希克斯指出,指令经济(国家力量)也能推动商业的扩张。以政府部门的庞大需求为依托,可以直接进入大规模商业”[31]。
希克斯着重分析了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起源理论的缺陷,指出“从亚当·斯密以来,我们一直习惯于把分工与市场发展联系起来,所以当人们认识到这不是它的起源时,便大吃一惊。……它确乎意味着专门化……专门化实际上是一个规模经济学的问题;它的确有赖于需求的集中;但市场只是可以使需求集中的办法之一。还有另一种办法,它在典型的官僚政治中早就非常有力地显示出来了;甚至在封建领主家庭也已不可忽视地出现了”[32]。这种办法就是保证官僚政治或者封建领主家庭开支的“岁入经济”。也就是说,为了岁入,官僚政治或封建领主家庭采用了商人和商业的方式,这种贸易的兴起,与分工无关却与国家或者领主的需要即指令经济有关。然而,“遗憾的是,在这两条道路中无论沿着哪一条路线演进,都走不到我们所说的市场经济。一方面,商人之间的互相信任和自律虽然可以创造种种商业传奇,但是,商业的深入发展需要两个条件,一是保护财产权,二是保证合同履约。自发的商人团体固然能提供许多这方面的服务(或许比我们所能想象到的还多),但这类公共产品,最终还是要由国家出面提供,才有可能达到最优规模。另一方面,国家能推动商业扩张,也就能在旦夕之间毁掉商业”[33]。希克斯进而指出了国家在欧洲市场经济演进过程中的两次关键性介入,“一次是古希腊时期城邦国家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另一次是近代欧洲民族国家兴起的同时,也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主要制度创新(资本市场、股份公司和现代税收体制等)”[34]。显然,在希克斯看来,人类经济从习俗、指令体系到市场经济的演进过程中,国家的介入是关键性的,它不仅包括法律的建构,保护产权和保证履行合同,也包括货币体系的发展与完备。而且,必须说明的是,虽然希克斯开篇即指出市场的兴起是构建经济史理论的关键,但他所讨论的市场,是市场经济而非作为商品聚集地或者作为人与人交换的场所的市场。而且,他的讨论,同样仍从属于古典经济学模型,但他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一致,认为市场的形成,需要社会、组织甚至国家的参与。
三、市场嵌入社会
市场交易的达成,无法脱离组织与社会,这不仅是新制度经济学对市场的理解,更是20世纪的社会思想家们的重要论点。在这方面,卡尔·波兰尼是哈耶克市场乃“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主张的截然对立面。卡尔·波兰尼,1886年出生于奥匈帝国,在布达佩斯完成博士学位,1933年移居伦敦,1941年到达美国,后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教职,1944年出版了其名著《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获得了巨大的影响力。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总结道,“波兰尼揭穿了自由市场的神话:从来没有存在过真正自由、自发调节的市场体系”[35]。波兰尼开篇明义地宣称:“我们的主题是:这种自我调节的市场的理念,是彻头彻尾的乌托邦。”[36]在波兰尼看来,所谓自我调节的市场,指的是“是一种由市场价格引导并且仅由市场价格引导的经济。这种能够在没有外界帮助或者干预的情况下组织整个经济生活的系统当然值得被称作自发调节”[37],他认为,这种市场经济在人类经济史上并不存在。
作为《资本论》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之外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史著作[38],波兰尼在其《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中,总结了人类历史上市场经济的形成过程。首先,他从分析原始人的经济生活和经济史开始,批判了亚当·斯密的市场形成理论,他说,“亚当·斯密时代的人们认为原始人具有交换和交易倾向”,是因为“他们试图将市场经济的法则奠基于人类在自然状态中所具有的所谓秉性之上”,“这种对早期文明的主观主义态度不应该对科学头脑有任何吸引力。开化的民族与‘未开化的’民族间存在的差别被大大地高估了,特别是在经济领域”。[39]“通过交换来获取利益和利润这样一种动机,在此之前确实从未在人类经济中扮演过重要角色。尽管市场这种制度自从新石器时代之后就相当常见,但它从来没有扮演过超出经济生活的附带现象的角色。”[40]“或许这种假定看起来很自然:假如个体倾向于进行交换,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终将导致地方市场的形成,并且这些市场一旦存在,就会同样自然地导致国内市场或全国市场的建立。可是,以上两种推论无一属实。”[41]他进而从大量人类学研究出发,指出人类经济史上最重要的经济原则有三种:互惠型、再分配型和家计型。“互惠,就是我为你做一些事情;到时候,你也帮我一些忙”;再分配型则会形成一个中心点,“中心性提供再分配的可能性,比如猎人打到猎物,放在一个中心点,没打到猎物的人也可以分到。当然这只有在同一首领管辖下才有效,仅适用于一定的地盘、社区里面”;家计型则“以家庭为单位决定自己的用途而生产,而不是为了获取最大利润,当成商品生产”。[42]也就是说,人们可以以礼物交换、财物再分配或者家计生活等形式,实现市场经济体系下的市场交换功能。不仅在东方、非洲和南美,“宽泛而言,我们已知的、直到西欧封建主义终结之时的所有经济体系的组织原则要么是互惠,要么是再分配,要么是家计,或者三者之间的某种组合”[43]。在这种体系中,社会关系和荣誉被人们视为最重要的东西,经济从属于社会,受到社会、政治、文化的约束,市场并不作为脱离或者超越社会的单独运行机制并控制社会的运行。经济与社会的这一关系,波兰尼称为经济“嵌入”社会。
在此基础上,波兰尼分析了自由市场制度的形成过程。他认为,在市场嵌入社会的三个经济原则之下,人们的经济行为,并非完全与理性经济人的逻辑“利益最大化”一致,荣誉与社会关系,是人们经济行为的准则之一。波兰尼认为,作为“人们为了交换或者为了买卖而汇聚的场所”[44]的市场,其实很早就已存在。但是,直到工业革命前,它们都是分别孤立与隔离地出现在远距离对外贸易与地方贸易中的,并不会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市场。“远距离贸易……是货物的地理分布以及据此形成的地域分工的结果。……但这些贸易并不必然涉及市场。就其起源而言,对外贸易的性质更接近于冒险、探险、狩猎、海盗和战争,而不是以物易物。对外贸易可能既不意味着双边性,也不意味着和平,即使它具有这种意涵时,也通常是在互惠而不是以物易物的原则下组织起来的”[45]。而“典型的地方性市场是这样的:家庭主妇从中获取部分日常所需,粮食和蔬菜的种植者、地方上的手艺人则在其中出售自己的劳动产品,一般都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影响。这样的地方市场见于各个时代、各个地区。……它们乃是地方生存(local existence)的附属物……从本质上说,地方市场是邻里市场,并且尽管对社区生活十分重要,它在任何地方都不曾显示出将当时主导的经济体系化约为它自己的模式的迹象。它并不是国内或全国贸易的起点”[46]。它们虽然具备以物易换的交换特征,但无力将自己的模式演化成具有主导性的经济行为准则。因此,“不管是远程贸易还是地方贸易,都不是现代国内贸易的起源”[47],而且,“城镇会尽可能树立障碍来阻遏资本主义批发商渴望的那种全国性市场或国内市场的形成”[48]。只有当重商主义推动国家干预远程贸易和地方贸易之后,这种市场才能形成,“它强有力地支持我们对市场起源的判断”,“西欧国内市场实际上是由国家干预所创造的”。[49]“在15和16世纪,欧洲各国政府有计划地将商业制度强加于具有强烈保护主义倾向的城镇和公国头上。通过打破横在地方性贸易和城市间贸易这两种非竞争性的商业之间的隔阂,重商主义摧毁了这两种贸易所体现的特殊化,并由此为全国性市场的出现扫清了道路。”[50]原本在经济体系上并不关联的对外贸易和地方贸易,以及广大乡村的农民,终于被卷入这一市场体系,国内市场得以形成。而更为重要的是,当作为自然物品的土地、劳动力和货币被虚拟商品化以后,人们经济行为的准则发生变化,自我调节的市场得以产生。所谓商品,波兰尼定义为“被经验性地界定为为了在市场上销售而生产出来的物品”[51],显然,土地、劳动力和货币的自身属性,并非为销售而生产的物品,而更多的是自然物品。但是,随着英格兰1563年的《技工法》、1601年的《伊丽莎白济贫法》把劳动力国有化,1832年的《议会修正案》、1834年的《济贫法修正案》规定工人阶级不得投票并且将其与贫民区分开来而使其得不到救济,工人阶级便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了,劳动力终于被虚拟商品化。几乎与此同时,土地与货币也在国家干预之下被虚拟商品化。[52]在这样的经济体系上,以最小投入获得最大回报的理性经济选择,成为人们的经济行为的新准则,在这一准则之下,经济抉择依据价格机制,市场企图脱离社会控制,社会成为市场的附属品,社会中的一切行为均由价格机制来驱动,互惠、再分配、家计等体系不再成为人们交换经济行为的准则。显然,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波兰尼因而将19世纪以来的市场体系的这一巨变,视作1914年以后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的起源。这一巨变,在波兰尼看来,显然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而是重商主义和国家合谋的结果。
显然,虽然波兰尼将上述内容称为“我们对市场起源的判断”[53],但波兰尼所论述的“市场起源”中的市场,并非他所说“市场则同样被经验性地定义为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实际接触”的这类市场,而是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在论述对象上,他和哈耶克实际存在一致性。但在观点上,他们之间截然对立。
行文至此,我们似乎可以对市场形成理论做一个简要的小结了。关于市场形成的讨论,学术界侧重于讨论市场经济之市场,而非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作为商品交易地点的市场。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是经济学研究默认的逻辑前提,是不言而喻的存在,它的形成是自然的人类行为的结果;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之上,继续强调市场自发形成的理论,强调“市场是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新制度经济学则在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模型的基础上,强调了在古典经济学模型里被忽略的变量——制度对市场形成的意义,认为市场的形成需要一系列复杂的制度构建;波兰尼则认为,有史以来人类社会主要的经济模式有互惠、再分配和家计三种类型,在这三种类型中,人类行为主要取决于人们的社会关系、荣誉感而非经济理性,市场在其中的运转,完全内嵌于社会当中,就算市场经济形成以后,市场企图从社会脱嵌,但并未取得成功,它仍然嵌入于社会当中。近来,符平从市场社会学的角度出发,对市场理论的学术发展亦有一较为简单精确的总结。他说:“我们可以将关于市场的学术立场和观点列在一个知识的连续统中。‘作为自我调节的市场’一端是社会缺席的,而另一端‘作为社会构件的市场’则强调社会存在的总体性事实,在连续统两端之间,还有倾向于经济学和社会学合作的各种折衷主义流派的市场观。”[54]符平所说的社会缺席的一端,指的是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市场模型,在这一模型里,市场就是利用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手段,政治、社会、文化在其模型中均属常量。而将市场看成是社会构件的另一端,指的就是波兰尼的“市场嵌入社会”理论,在这一体系中,市场不是脱离社会而存在的事实,而是像建筑材料之于建筑一样的社会构件,它与社会的其他构件,如政治、习俗、人际关系等共同形成社会以及市场本身的运转,市场的运转以及从其运转中获取利润并非人们追求的全部。这两种市场理论的代表,首推亚当·斯密、哈耶克与波兰尼。而我们上面所讨论到的新制度经济学,以及没有讨论到的以格兰诺维特为代表的关系网络嵌入论的市场社会理论[55],则介于关于市场观点的两端的中间。其中,新制度经济学在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将交易成本等因素加入理性选择模式当中,讨论到了制度对市场形成的意义。关系网络嵌入论则与之相反,将市场与社会看成是两个分离的社会事实,人际关系网络以及政治、文化因素作为社会要素嵌入市场,影响市场的形成与运作,本质上属于嵌入论,但并不认为市场本身是社会的构件。[56]
四、市场形成的研究路径
学术界众多大师加入市场形成问题的讨论,成果之丰富令人瞩目。企图在大师们的工作基础上再有创获,显然是非常困难的事情。本书仍以此为选题,无非是希望通过清代食盐走私的经验事实,在大量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为市场形成理论提供一些具体细致的逻辑思考。
市场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美国斯坦福大学约翰·麦克米兰教授2002年对市场的定义是,市场就是实现自愿交换的场所(包括虚拟场所),在这里,任何一方都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交易条款。如果交易的双方或一方受制于某一权力,这种交易就不是市场。[57]显然,这是典型的古典经济学的市场界定。但是,市场不止有这样一种定义。有时候,市场也指某种商品的销售对象,包括人群和辐射地域;而更多的时候,市场更是指一种抽象的交换系统,一种以理性选择为依据的价格机制。在这一意义上,市场更接近于市场经济、市场体系的简称。这种抽象的市场,麦克米兰教授认为是众多具体市场的叠加。而在新制度经济学的体系中,市场也可以是一种有助于交换和使资源分配成为可能的社会制度和社会安排。[58]到了波兰尼的眼中,市场更是绝非上述定义所能概括的,他认为市场嵌入社会之中,市场是一种“社会构件”,市场本身就是社会整体的一个部分,它和社会各因素一起共同形成物的流通与交换;而关系网络嵌入论的市场观,则认为市场是受政治、文化和人际关系网络影响的一个社会事实。
市场概念如此纷繁复杂,讨论市场如何形成,首先要明确的就是所讨论的市场是何种市场。在人类的知识体系中,从时间脉络上看,最早的市场概念,应该是部落先民的交易场所,这种交易场所遵循的规则,未必是绝对自愿的原则。但是,只要是物品的所有权的交换,称之为市场便不无道理。正如上文所指出,经济史的事实,早已证明市场交换并非纯属经济行为,它嵌入于社会之中,决定先民们的交换行为的,不仅可能是经济理性,更多的还是社会理性,是社会关系、社会责任、社会荣誉等因素在起作用。不过,遗憾的是,这种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形成,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料,显然难以讨论[59],即便是在市场研究已经蔚为可观的条件下,关于具体地点交易场所的形成过程,也未必有足够丰富的史料[60]。因此,本书并不打算也无法研究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形成。
在排除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之后,我们继续声明,本书也不对某一具体商品的销售对象和辐射范围意义上的市场有特别兴趣,毕竟讨论它,是市场营销学的责任与义务。同样的,由于经验事实或者说史料的局限,也由于众多大师有了诸多卓越的理论,本书也不准备研究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逻辑,在下文将要展开的故事里,我们要读到的都是清代中期的材料,在那个时间段里,中国的市场离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尚有极其遥远的距离。我们要研究的,不可能是古典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意义上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如何引导市场形成的逻辑,显然,我们要研究的恰恰是它们的反面——市场形成的社会机制与逻辑。我们研究市场形成,讨论的是在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形成与资本主义统一市场的形成过程之间的中间环节,这是一种已经有市场交换基础,离资本主义统一市场又还有相当大距离的市场。在总体上,它已经超越莫斯所讨论的“礼物流动”的范畴[61],却没有进入资本主义市场的体系。在波兰尼的体系里,这属于“再分配”经济形态中的市场。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中,他将中国传统时期的市场,列入“再分配”型经济体系,他说:“互惠和再分配这两种经济行为的原则不仅适用于小的初民共同体,也适用于大的、富有的帝国。……‘当少数家族的政治力量增长、僭主出现的时候,分配功能也就随之增长。首领接收农民的礼物,这种礼物现在已经变成了“税”,并在他的官员——特别是他贴身的宫廷官员——中进行分配。’‘这种发展涉及更为复杂的分配体系……所有的古式国家——古代中国,印加帝国(the Empire of Incas),印度诸王国,埃及,巴比伦——都利用一种金属货币来应对税收和薪俸问题……分配给官员、士兵和各个有闲阶级,也就是说,分配给人口中的非生产部分。在这种情况中,分配履行了一种极其重要的经济功能。’”[62]这种再分配体系,是人类经济史中的重要经济行为原则。“在古代巨大的再分配体系中,交易行为和地方市场都是常见的,但总是只具从属性的现象。”[63]波兰尼承认在这一体系和原则之下,作为交换活动的市场的存在。但在他看来,这并非他要讨论的自发调节的市场,也就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市场,或者说资本主义统一市场意义上的市场。而本书所要讨论的市场,无论是从市场演进的逻辑脉络,还是从中国历史的时间段来言,均属于波兰尼“再分配型”经济行为原则下的市场行为。但比较特别的是,清代的这一市场与波兰尼所论述的再分配型体系,显然存在诸多不同,它并非再分配一词可以概括,揭示这些不同,正是本书的目的之一。另一方面,波兰尼认为,无论是工业革命以来的英国国内资本主义统一市场,还是此前的“互惠”“再分配”和“家计”型体系下的市场活动,均嵌入社会体系中,并且在工业革命以后仍无法脱嵌。但是波兰尼并没有细致地探讨市场嵌入社会的机制,因此,深入研究该嵌入机制,本身就是本书的题中应有之义。而更为重要的是,探讨该机制,分析的正是所谓市场的形成。
在市场得到界定后,何谓形成,便成为关键。那么,本书讨论从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到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过程这一链条中间的“再分配型”体系的市场,其形成所指为何呢?显然,在这一阶段,作为交易场所的市场以及作为销售对象和地域的市场均已存在,我们要讨论的市场形成,不是某一交易场所的产生,也不是某一货品成为商品的过程,而是市场在社会体系中成为市场的逻辑与机制。因此,本书所谓市场的形成,讨论的是传统中国“再分配型”体系下的市场在社会体系中成为市场的逻辑与机制,以及由此而发展出来的市场形成路径和路径依赖。
根据上文的讨论与总结,分析市场在社会体系中成为市场的逻辑与机制的最重要的取径,当然与经济学理性选择逻辑有所不同,我们不应该从古典经济学的价格机制出发,而应该从波兰尼的“嵌入”理论开始。但是,从“嵌入”理论如何开始我们的分析,仍然是一个问题,毕竟不能用嵌入二字空洞且模糊地概括市场在社会体系中成为市场的逻辑与机制,我们需要的,是从经验事实出发,以细致的逻辑关系来辨析市场如何“嵌入”社会,即在哪些地方嵌入、嵌入的方式如何、嵌入如何形成以及形成了何种市场逻辑,等等。在这方面,符平有过比较深入且成熟的思考。他指出,波兰尼提出了市场嵌入社会的理论,却并未给出嵌入的定义,在《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一书中,嵌入一词亦仅出现三次。但波兰尼始终相信人类经济嵌入并缠结于经济与非经济建制之中,政治、文化和意识形态构成了经济的基础。市场不是天生的,缺乏政治、文化等诸多社会因素的捭阖互动与历史性流变,任何形式的市场都不可能诞生。不过,真正使嵌入一词成为经济社会学的纲领性术语,产生深远而广泛影响的却是格兰诺维特。格兰诺维特细致地展示了人们的经济行动受到社会关系网络影响的经验事实与逻辑,显示即使在相同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如果社会经济行为者的社会关系网络不同,其结果也会有显著的不一样。用工、定价、生产力和市场创新,都显示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结构的作用。[64]继格兰诺维特重视市场与人际关系网络的密切关系之后,弗雷格斯坦和泽利泽尔进一步发展出市场的政治与文化嵌入理论,探讨了市场行动者如何与国家展开政治博弈,为市场创造产权、治理结构、交易规则等制度条件,促进国家建设的逻辑,并分析了市场行为如何创造性地嵌入当地文化,从而限定既定市场竞争如何展开的事实。[65]从此,市场嵌入社会的理论在人际关系网络、政治与文化领域均得以展开。[66]在他们已有研究技术和思想的基础上,符平提出了自己探讨“市场的社会逻辑”的路径。他认为,要研究市场嵌入社会,就必须采用波兰尼的社会构件嵌入论,将市场当作“社会构件”进行分析、定位,将具体而真实的市场作为研究起点,将市场行动者的算计行为置于社会结构和文化框架中加以解释,坚持社会学的结构分析,剖析使市场中的制度化交换得以实现的结构性因素,并对市场秩序形成和发生变迁的现象进行因果分析。为了达到这样的目标,他提出了要以政治-结构框架来研究市场的逻辑。这一框架认为,一是作为经济范畴的市场建设是国家建设的组成部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经由国家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建构、形塑,他称此为市场的“国家基石论”;二是市场行动者创造稳定市场环境的行动,以及形塑市场关系规则的过程,全部都是政治和权力的运作过程,他称此为“政治过程论”。在这一框架中,规范和影响经济的,在外部形态上表现为客观且真实的正式组织结构和制度,如科层制、政治体制、经济制度与经济政策、行业协会等都是市场所嵌入的社会的“显结构”,而经济生活中那些被行动者普遍认同和实践的,在外部形态上表现为主观而虚拟的要素,如经济惯例、习俗、理念、商业观、关系文化、未成文的行规等,则属于社会的“潜结构”。[67]符平认为,综合“显结构”和“潜结构”,注重国家基石和政治过程,这一政治-结构框架可以为解释市场的社会逻辑提供足够的力度。[68]
显然,符平希望超越社会学经验事实与经济学演绎逻辑之间的“堂吉诃德大战风车”之类的对话,而建构起政治-结构框架,值得注意的是,他通过惠镇石灰产业市场的经验事实,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特别是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经验事实,揭示了当代中国市场的社会逻辑,是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社会的显结构和潜结构如何形塑市场的逻辑。在某种意义上,他已经结合波兰尼以及格兰诺维特等人的研究路向,讨论到了中国市场运行的社会逻辑的众多方面。但是,市场形成的问题,仍是一个需要讨论的课题,市场形成的路径何在,市场如何可以扩大到中国传统时期的事实上具有的规模等问题,显然有待深入讨论。而本书的企图,正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透过对政治、文化和结构的分析,探讨传统中国市场的形成路径,进而探讨由此而形成的路径依赖,即在经济学、历史学等各种理论流派的学术脉络之下,从波兰尼引而未发的思路出发,去研究市场嵌入社会的具体路径,探讨传统中国市场如何嵌入社会,如何通过嵌入产生市场形成的路径,并由此产生怎样的路径依赖,也就是要探讨传统中国市场对社会的嵌入,为中国的市场提供了一种怎样的形成与扩大的办法,这种办法又如何在中国文化体系里,成为后来市场形成与运作的一种基本模式。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本书试图对前人的研究有所超越。由此,我们既可以揭示中国传统市场形成的机制,又可以进一步理解中国传统市场的性质。出于此目的,我们选择了从清代私盐贸易经验事实出发的研究路径。
注释
[1]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唐日松等译,13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2] 参见李伯重:《历史上的经济革命与经济史的研究方法》,载《中国社会科学》,2001(6)。
[3]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16页。
[4] [英]亚当·斯密:《国富论》,16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53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74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188~18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1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30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0]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一句经常为人所引用的关于市场形成的名言:“由于社会分工,这些商品的市场日益扩大;生产劳动的分工,使它们各自的产品互相变成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使它们互相成为市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71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这句话常常被认为是马克思对一般市场形成规律的总结。但实际上,马克思这段话是在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形态,特别是农业资本家和超额地租时提出来的,他所分析的市场,仍然是资本主义市场。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17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815~816页。
[13] 参见王冰:《马克思的市场理论研究》,载《经济评论》,1995(6)。
[14] 参见丁任重:《马克思的市场理论概述》,载《四川大学学报》,1993(2)。
[15] 参见周白茹、李渌岩主编:《现代经济学教程》,127页,北京,气象出版社,1998。
[16] 参见丁任重:《马克思的市场理论概述》,载《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2)。
[17] 参见张芝联:《费尔南·布罗代尔的史学方法:中译本代序》,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1卷,顾良、施康强译,9~10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亦可参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杨起译,2~51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18] 参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12页。
[19] 施坚雅关于中国农村的市场与社会结构的研究,实际上也以其经济人类学的研究视角,建构了一套关于传统中国市场形成的逻辑。他首先从克里斯塔勒的中心地学说出发,默认聚落村庄的分布呈完全均质状态,而每个聚落中的家庭均有必不可缺的物品交换需要,在此基础上,他以平面几何学的逻辑,论证了作为中心地的市场与周边村庄聚落必然形成的六边形关系。在这一理论架构之下,他从中国成都平原等地的经验事实出发,分析了这些地区的村庄与市场中心点之间的平面分布关系,发现传统中国的农村市场分布,符合聚落与中心地之间的六边形结构。他进而以此为分析路径,探讨了这种作为六个村庄中心地的地方小市场之间,如何建构起中间市场、中心市场,直到城市市场、区域市场的市场层级体系,并揭示了作为中心地的市场同时也是民众信息沟通、社会生活、文化生活、信仰生活乃至政治生活的中心地的意义,并且同时揭示了在这些层面的中国社会的层级体系结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当然可以认为,施坚雅实际上建构了一套关于传统中国市场形成的逻辑理论。但是,第一,他这套理论的核心,是从经济人类学出发理解传统中国的以市场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结构,进而解答“中国地域如此广大,为何不像欧洲一样分割成数十个国家”这一西方中国研究的经典问题,市场形成的逻辑,是其分析的逻辑起点而非其核心;第二,其传统中国农村市场形成的逻辑体系,并非由其发明,而是他借用地理学的中心地学说,分析中国的经验事实而建构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体系,本质上是几何学体系。正因为如此,我们无法将其置于本书关于市场形成理论的逻辑脉络中展开讨论,但其关于传统中国市场体系的理论,对西方中国学研究以及国内学术界影响甚为深远,我们当然不能视而不见,故于此备一注,以供读者参考。详情参见[美]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20] 参见[法]费尔南·布罗代尔:《资本主义的动力》,21~22页。
[21] [英]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冯克利、胡晋华译,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2] 参见[英]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39~50页。在这一章里,哈耶克事实上经常提到中世纪及其以前的贸易及贸易地点,但他并不认为这些贸易就是他要讨论的资本主义统一市场。
[23] 参见[美]道格拉斯·诺斯、[美]罗伯特·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厉以平、蔡磊译,3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14。
[24] [美]罗纳德·科斯:《企业的性质》,见[美]奥利佛·威廉姆森、[美]斯科特·马斯滕编:《交易成本经济学——经典名篇选读》,李自杰、蔡铭等译,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5] [美]罗纳德·科斯:《企业的性质》,见[美]奥列佛·威廉姆森、[美]斯科特·马斯滕编:《交易成本经济学——经典名篇选读》,7页。
[26] 这一组织自身的形成,在古典经济学体系中,尤其是在讨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思想家,如哈耶克看来,也是自发的。参见[英]F.A.哈耶克:《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42~48页。
[27] 彭凯翔:《从交易到市场——传统中国民间经济脉络试探》,“前言”,2页,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5。
[28] 参见彭凯翔:《从交易到市场——传统中国民间经济脉络试探》,“前言”,3页。
[29] 希克斯则讨论了市场形成过程中,此类市场的产生机制及其逻辑,参见[英]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厉以平译,56~74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30] [美]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9页。
[31] 何帆:《市场经济的起源——读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见《出门散步的经济学》,41页,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
[32] [美]约翰·希克斯:《经济史理论》,23页。
[33] 何帆:《市场经济的起源——读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见《出门散步的经济学》,41页。
[34] 何帆:《市场经济的起源——读希克斯的〈经济史理论〉》,见《出门散步的经济学》,42页。
[35]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前言”,6页,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
[36]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3页。
[37]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37页。
[38] Santhi Hejeebu and Deirdre McCloskey,“The Reproving of Karl Polanyi,”Critical Review,1999,13(3-4),转引自包刚升:《反思波兰尼〈大转型〉的九个命题》,载《浙江社会科学》,2014(6)。
[39]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39页。
[40]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37页。
[41]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3页。
[42] 王绍光:《波兰尼〈大转型〉与中国的大转型》,23页,北京,生活·/bd}}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43]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47页。
[44]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49页。
[45]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1~52页。
[46]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5页。
[47]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5页。
[48]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7页。
[49]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5页。
[50]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7页。
[51]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62页。
[52] 参见[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9~66页。
[53]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5页。
[54] 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36~37页,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3。
[55] 参见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27~30页。
[56] 关于关系网络嵌入论,或者称为形式嵌入论的相关讨论,参见符平的《市场的社会逻辑》,具体分析请参阅该书第27~44页。
[57] 参见[美]约翰·麦克米兰:《重新发现市场——一部市场的自然史》,余江译,7页,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
[58] 参见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47页。
[59] 在发生学意义上讨论市场的形成,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课题。在这方面,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做过不少工作,但他们总体上还是以“交易”“交换”来探讨考察对象的物品交流,不一定直接使用“市场”的概念。因为市场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的体系中,都是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体系。但是,前资本主义的交换是否也可以称为市场呢?事实上,正如上文所叙述到的那样,也有不少学者,如亚当·斯密、哈耶克、波兰尼等人,均在非资本主义市场的意义上,使用过“市场”的概念。因此,从发生学意义上讨论前资本主义市场的形成,同样是一个可以立论的方向,尤其在传统中国商业特别发达的背景下,视其交易为市场,在特定意义上,显然并无不妥。在这方面,国内学者中,彝族学者龙建民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过重要尝试,他从彝族的集会、“十二兽”纪日入手考察了发生学意义上的市场形成与发展历程。他指出,他要探究的“市场起源,主要探索和研究偶然的物物交换中一个买主和一个卖主两人的聚会交换如何发展为无数买主与卖主的共同聚会交换即集市——市场的初级形式,以及市场发展的初期状况”(龙著第10页),从这样的理路出发,他揭示了远古氏族男女外婚交往中的互赠礼物发展成氏族部落间以物易物的“访问式交换”,以及由此而反作用于氏族内部所形成的族内的“援助式交换”“馈赠式交换”和“访问式交换”,随后在原始共同体解体后两人的“碰巧式交换”发展为无数买卖双方的共同聚会而形成的“集会集市”,最终形成集场的过程,从民族学、人类学的视角,探讨了市场形成的历程。参见龙建民:《市场起源论——从彝族集会到十二兽纪日集场考察市场的起源》,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8。
[60] 在这方面,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张应强、刘永华和叶锦花的研究值得关注。张应强研究清代贵州清水江流域,在朝廷追求特定木材的利益驱动之下,通过“当江”“争江”等问题以及生苗、熟苗、汉人、地方官和朝廷的共同作用,市场制度和交易场所的形成过程,对清代全国各地已经有大量市场交换行为的背景下,西南地区的市场形成过程提出了相当深刻的理解,显示出历史人类学在经济人类学领域的重要价值,并有可能形成与经济学市场理论的对话。参见张应强:《木材之流动:清代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市场、权力与社会》,50~103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刘永华揭示了明代到民国四保墟市的形成过程,反映了地方社团进行权力较量和角逐地域控制权的历史,说明了地方社团尤其是宗族组织在墟市形成中的作用。参见刘永华:《墟市、宗族与地方政治——以明代至民国时期闽西四保为中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4(6)。叶锦花研究了明初到明中叶官府对泉州府四个盐场灶户的管理体制从直接人身控制到以征收货币赋税为主的经济控制的转变,揭示了这一管理体制转变所带来的灶户沿着既有食盐贸易路线经商,并建构起将海外贸易与福建山区商业联结在一起的市场网络的过程,探讨了市场形成的制度路径。参见叶锦花:《亦商亦盗:灶户管理模式转变与明中期泉州沿海地方动乱》,载《学术研究》,2014(5)。
[61] 参见[法]马塞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汲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62]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233页。
[63] [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53页。
[64] 参见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18~30页。
[65] 参见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32~33页。
[66] 在社会学家布迪厄的体系中,人际关系网络的意义也可以用“社会资本”来表达。所谓社会资本,就是“某个个人或是群体,凭借拥有一个比较稳定、又在一定程度上制度化的相互交往、彼此熟识的关系网,从而积累起来的资源的总和”。参见[法]皮埃尔·布迪厄、[美]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李猛、李康译,162页,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67] 参见符平:《市场的社会逻辑》,53~70页。
[68] 李拂尘在吸收符平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市场形成研究的理论框架。他说,市场形成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市场秩序何以可能,一是市场秩序为何如此。为解决这两个问题,他认为市场由“制度—选择环”和“选择—市场形成环”两个环节构成。制度包括规则、规范和经济社会结构两方面,选择则包括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政府主体的行为方式、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三种类型,三种类型的行为方式在具体制度的规范下而行动,形成了市场。他认为由此可以解决市场秩序何以可能和市场秩序为何如此两大问题。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李拂尘的《制度、选择与市场形成:一个理念框架》(载《学术界》2015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