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婢女数量的时空分析
1912—1937年为北京政治和社会变动颇为剧烈的时期,婢女问题的存在与城市人口变动有关,与首都南迁有关,此外还与禁婢运动和政府的禁婢政策有关。本节试图阐明北京婢女数量的分布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一、空间分布
要了解婢女数量的空间分布,至少需要两套详细的资料,一是蓄婢家庭的详细住址,二是能够识别这些地方的十分详细的地图。所幸的是,档案资料中保存有婢女或蓄婢家主所陈述的详细居住地址,1912—1937年北京的详细地图也不难找到。因此,随之所做的分析具有很强的可靠性。
在做婢女数量空间分布统计之前,先要了解北京城的警区划分情况,因为自清末建立警察制度以来,为便于管理,北京全城就被划分为由警察统辖的警区。1913年年初,内务部为改善警制,呈准把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和外城巡警总厅合并为京师警察厅[126],京师警察厅继承了1910年内、外城巡警总厅的警察区划,并将内、外城20个区分别改为内左一区、内左二区、内左三区、内左四区、内右一区、内右二区、内右三区、内右四区、内中一区、内中二区、外左一区、外左二区、外左三区、外左四区、外左五区、外右一区、外右二区、外右三区、外右四区、外右五区。[127]这种分区局面一直持续到1928年。该年10月,北京改称北平,内城10个区合并为6个区,分别是内一区、内二区、内三区、内四区、内五区和内六区;外城10个区合并为5个区,分别是外一区、外二区、外三区、外四区和外五区。京师警察厅更名为北平市公安局。[128]各警区面积不一,“外左一区占地仅3.5平方华里(0.45平方英里),而外右五区达19.4平方华里(2.48平方英里)”,各警区的人口不一,民国初年,从“中二区的10124人到内左二区的67762人不等”。[129]
图2.1 北京内外城地图
表2.9 1913—1937年北京婢女空间分布统计表
由表2.9可知,从大范围来讲,1913—1937年,北京内城有婢女485人,外城有婢女213人,说明这一时期,北京的婢女主要集中在内城。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各警区面积不同,居住人数悬殊。据1916年的统计,内城共有96711户,479490人,外城共有63501户,321646人[130];到1920年,内城共有99780户,488840人,其中内右四区、内右二区、内左二区、内左四区的人口都在6万人以上,外城共有69109户,360714人。[131]总的来说,内城人口相对多于外城,但内城人口多仅是婢女集中的原因之一,最主要的是民国政府的许多机构、学校都设在内城,很少设在外城。内城人多,官员多,各级各类人才多,富户多,这是内城婢女数量多的原因。
就内城而言,1913—1928年北京婢女主要分布于内右一区和内右二区,其次在内左一区和内左二区,再次是内左三区和内左四区;1928—1937年北京婢女主要集中在内二区。民国初年,北京政府设在内城的许多机构多集中在西单牌楼附近,具体来说,主要集中在内右一区、内右二区和中二区,如交通部、审计院、财政部、司法部、参议院、众议院、教育部等。由于中二区面积小,居住条件有限,所以许多的官僚政客多住在内右一区和内右二区,这是这两个区婢女数量多的原因。内左四区、内右四区在1916年人口均超过6万,但这里是旗人聚集区,中华民国建立以后,旗人的俸禄被大部分或全部取消,失去生活来源后,他们中的许多人不得不自谋生计,但他们大多又无一技之长,所以很多旗人生活贫困。内右三区、内左二区情况也是如此,许多之前居住在繁华地区的旗人迁居于此,依靠变卖家产度日。1928年之后,内三区、内四区、内五区的贫户较多,并皆杂居于“根城”,即距城墙较近之处。[132]前文中已讲到,旗人不是蓄婢的主体,所以这几个区的婢女数量相对于内右一区、内右二区来说较少。中一区、中二区属于皇城,可供一般市民居住的区域少,所以婢女数量相对也少。
就外城而言,1913—1928年北京婢女主要分布于外右四区,其次是外右一区和外右二区;1928—1937年北京婢女主要分布于外五区,其次是外一区和外二区。这与外城的特点有关。第一,外城南部三个大区即外左四区、外右四区、外右五区几乎全部是农业区,而外城北部中心地带的五个区即外左一区、外左二区、外左三区、外右一区、外右二区人口密度较大,集中了全城大部分商业,“那里街道狭窄,房屋一个挨着一个,院落小到不能再小,每处房屋都住着很多人”[133]。
第二,外城最显著的特点是会馆众多,被时人誉为会馆区域。这些会馆多集中在外右一区、外右二区、外右三区东部,以及外右四区与外右五区的交界处,如宣武门大街会馆多达22所,珠市口大街会馆多达17所,其中外右二区和外右四区又最为突出,如外右四区的烂漫胡同有会馆7所,菜市口有会馆8所,北半截胡同有会馆8所,米市胡同有会馆12所,外右二区的大廊坊营有会馆6所等。[134]各会馆居住着众多本籍旅京同乡,他们从原籍携带来的婢女同样也在各会馆中住宿,这也是这几个区婢女相对较多的原因。而外右四区堪称会馆区中的会馆区,所以这个区域的婢女相对更多。而外左三区、外左四区、外左五区或外三区、外四区几乎没有会馆,又属于农业区,所以婢女相对就少。
二、时段分布
从时段上看,由表2.9可知,北京的婢女主要集中在1913—1928年,这一时期有婢女603人,1928—1937年婢女人数为95人。而所查阅的北京婢女的相关案例,1913—1928年有586件,1928—1936年有77件,1936年之后(截至1949年之前)有23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1928年之前,北京作为首都,机关林立,官僚众多,围绕官僚集团服务的金融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娱乐业盛极一时,吸引了大量外籍人口前来谋生,一般市民的奢靡之风、游惰之情胜过他处。1928年首都的南迁,使北京丧失了首都的至尊地位,首都资格的丧失意味着政治中心职能的消失,各部院及附属机关相继南迁,昔日门庭若市的军政机关人去楼空。一些职位较高的职员纷纷南下谋职,北京城“深宅大院,空闲冷落,市面一片萧条景象,商铺频频倒闭”[135]。住在会馆内的达官贵人也纷纷随政府而去,会馆出现了人少房多的情况。职员中百分之七八十被裁撤,北京遂出现大量失业的旧职员,少数收入丰、积蓄多者尚能维持生活,一些薪微职小又拖家带口的职员,实感生活不易之苦,“是以平市报纸每载有部员拉车、科长自杀之奇闻”[136]。例如,河北清苑人王友林1918年来京,经他人推荐,在外交部充任办事员,月薪六十元,生活颇为富足,国都南迁之后,外交部移至南京,王因无人推荐,遂被裁减,待积蓄用完,又不能坐以待毙,因无专长,“乃携笔墨,伫立街头,代人写信,以求些微之代价”为生。[137]生活拮据自然就失去了蓄婢的基础。
政治的变动很快波及经济领域,金融业首当其冲。北京作为首都时,由于政府各机关及铁路皆与银行有往来借款,到1925年共有23家银行的总行设在北京。首都南迁之后,北京社会上层多携资南去,金融枯竭,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总行也先后南迁上海,在北京仅剩下分行、支行;许多外国银行或停业或裁撤,进入20世纪30年代,北京外国银行和中外合办银行由20年代的20余家减至9家。[138]银行的撤离,意味着北京一部分高收入群体数量的减少。这些都对北京婢女数量的减少有一定的影响。
第二,1928年前后,社会禁婢的呼声高涨,一些妇女团体积极投入禁婢的行列,控诉婢女的苦痛、禁婢的危害,鼓励婢女解放。同时,国民政府成立后,在1931年通令全国执行湖南省安乡县党部《严禁蓄婢养妾及虐待童养媳办法》,1932年、1936年分别颁布《严禁蓄奴养婢办法》和《禁止蓄婢办法》。禁婢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婢女数量有一定的影响,这些将在下文中阐述,这里不再多述。
第三,1937年七七事变后,北京成为沦陷区,进一步加剧了北京人口的外迁。日本侵略者在经济上大肆掠夺,北京市民的家庭收入普遍下降,特别是1942年之后,大批人员失业,物价大幅上涨,很多原来生活不错的家庭,也到了无法维持生计的境地。这些都是婢女数量减少的原因。
本章主要研究北京的婢女构成,而要充分理解北京婢女的构成是不可能的,因为资料的限制,这里取得的只是一个样本,但是这个样本并不影响对问题的分析,还有一些婢女隐姓埋名,存在于历史的长河中,我们已无从查证。民国时期,北京的蓄婢家庭以政府部门职员为主,军人次之,商人、教职人员再次之。这是一种很奇怪的并带有讽刺意味的现象,因为民国时期禁止蓄婢的呼声主要来自知识分子群体,制定禁婢法令条例的是政府部门,而蓄婢的主体却是这些人。北京的婢女多来自外省,她们跟随所依附的家庭而来,很多婢女在她们很幼小的时候就被卖给人家当婢女,她们在北京缺乏根基,对家乡的记忆又模糊不清,这种尴尬的境况使许多婢女想要尽快找一个“可以依附的男人”以脱离婢女生涯。从空间上讲,民国时期北京的婢女主要集中在内城,从时段上讲,民国时期北京的婢女主要集中在北洋政府时期。婢女数量上的变化与民国时期北京社会的急剧变迁有较大联系,1928年国都南迁,自此以后北京便从昔日首善之区的京师降为北平特别市,再降为北平市,“从前的声势,从前的繁华,都逐渐消失了”[139]。婢女数量上的变化也与国民政府时期禁婢法令的实施有关,与婢女解放运动有关,还与北京沦陷后北京人口的大量外迁有关。
[1] 《禁买婢女之布告》,载《京报》,1922-07-19(7)。
[2]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陈愉秉等译,91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3] 《北平市公安局侦缉队关于拐逃财物使女靳小顺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13547,1931。
[4]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分区表送孙督办宝琦函请安置使女孙小元等情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5471,1922。
[5]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分区呈送潜逃之使女王姑娘现已寻获请送交习工厂工作并请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5454,1922。
[6] 《京师警察厅中一区区署关于严鹤龄控其女仆与其使女阿珠逃走有涉嫌详》,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0060,1915。
[7] 《京师警察厅内左二区分区表送平文禄认获伊胞妹平文英即平绿云因失踪被黑姓卖在景耀月宅充当使女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7012,1925。
[8] 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下册,35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9]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197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10]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分区表送使女春桂被其主母责打有伤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2149,1924。
[11] 《京师警察厅内右三区区署关于张杨氏等诱拐使女彩屏的详送》,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8140,1915。
[12]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区署关于使女来安称受主人唐文相虐待的详》,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0212,1915。
[13] 《京师警察厅外右四区区署关于汪宅请将使女春香送习工厂习工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2475,1921。
[14]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区署关于使女春燕因受主家虐待出逃等情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1806,1918。
[15] 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下册,353页,中华书局,1984。
[16]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区署关于佟宅遣使人控常海唆使使女偷窃财物的详》,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2662,1919。
[17] 《北平市公安局西郊区区署关于乔拘拐逃使女李三姐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21-07996,1930。
[18] 罗志田:《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209页,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
[19] [美]齐锡生:《中国的军阀政治1916—1928》,杨云若、萧延中译,72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20] 《京师警察厅内右四区区署关于王廷桂受控说服使女为妻未遂讹诈洋元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9609,1918。
[21] 《京师警察厅外右五区分区表送使女李华如被虐逃出不愿归宅请核辨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2290,1924。
[22] 《京师警察厅内左四区分区表送王宅使女绿竹窃物潜逃并遣控王会友等涉有嫌疑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5568,1922。
[23]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分区表送马兆熊函控使女双喜与人通奸送习工厂管束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2020,1924。
[24] 《奸拐使女犯遭擒》,载《晨报》,1923-06-23(6)。
[25] 《山东军务公署驻京办公处关于准领妇女习工厂厂女史爱第于金子二名作使女的函》,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9954,1926。
[26]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陈愉秉等译,369~370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27] 《京师警察厅内左四区区署关于杜澐控已散仆人宋庆拐逃使女若兰的送案表》,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4245,1914。
[28] 《京师警察厅外右四区区署关于迷路使女梅花似有被虐请核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7277,1917。
[29] 《京师警察厅外右二区区署关于高王氏虐待使女并由其家抄获烟具的详》,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0205,1915。
[30] 《京师警察厅外二区分区表送使女朱巧云因受主妇虐待请安置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6649,1925。
[31] 《京师警察厅中一区区署关于住户陈绪彰及其妾陈李氏被仆人赵子杰砍死使女被砍伤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7465,1925。
[32]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陈愉秉等译,164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33]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陈愉秉等译,125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34] 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下册,388页,中华书局,1984。
[35] 陈明远:《文化人的经济生活》,105页,上海,上海文汇出版社,2005。
[36] 姜良芹:《抗战时期高校教师工资制度及生活状况初探》,载《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9(3)。
[37] 耿云志、欧阳哲生编:《胡适书信集》,上册,111~11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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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李书华:《七年北大》,见王世儒、闻笛编:《我与北大》,164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40] 《京师警察厅中一区区署关于梅壁新之使女梅莲香出门未归已通行查找报告》,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7462,1925。
[41] 《林瑞堂关于暂代收留使女巧钗以便其父领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8098,1925。
[42] 《京师警察厅外右三区区署关于黄云鹏使女淑琼逃走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6086,1914。
[43] 《京师警察厅外左三区区署关于盘获丰盛胡同谬宅使女谬红菊因受虐待私自出走的送案表》,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6104,1914。
[44] 《京师警察厅侦缉队关于送潜逃使女潘大丫头等二口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7462,1917。
[45] 尹倩:《中国近代自由职业群体研究述评》,载《近代史研究》,2007(6)。
[46] 邱志红:《民国时期北京律师群体探析》,载《北京社会科学》,2008(4)。
[47] 邱志红:《民国时期北京律师群体探析》,载《北京社会科学》,2008(4)。
[48]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100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49] 曹汝霖:《曹汝霖一生之回忆》,106页,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
[50] 《西医劳勃生在沪西被劫案》,载《申报》,1934-02-24(13)。
[51] 庞京周:《上海市十年来医药鸟瞰》,载《申报》,1933-03-27(11)。
[52] 尹倩:《民国时期的医师群体研究1912—1937》,50页,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53] 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史研究》,72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54] 《三志秀贞医院使女投井》,载《晨报》,1921-01-15(6)。
[55]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陈愉秉等译,123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56] 《京师警察厅内左二区区署关于周玉山请求将其因私逃找回的使女春香等送入习工所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3698,1927。
[57]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分区表送王郭氏报告邓杨氏虐待使女桂香毒打致伤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8852,1923。
[58] [美]西德尼·D.甘博:《北京的社会调查》,陈愉秉等译,397、398页,北京,中国书店,2010。
[59] 《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区署关于使女周凤琴因受虐被逐请予安置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5339,1919。
[60] 《京师警察厅内右三区区署关于李张氏虐待使女素秋等情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7499,1917。
[61] 《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区署关于张赵氏因使女走失控田永泉等知情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7453,1917。
[62] 《京师警察厅中一区区署关于使女焦姑娘潜逃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1887,1918。
[63] 《京师警察厅内右二区区署关于刘子卿控告周宾卿等诱拐其家使女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3743,1919。
[64] 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载《社会科学杂志》,1931(3)。
[65] 李媚:《民国时期广州禁婢运动初探》,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66] 《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区署关于萧隐公使女秋香走失已通行查找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8101,1915。
[67] 《上海的婢女总数在三千以上》,载《现代父母》,1936(8)。
[68] 王奇生:《中国近代人物的地理分布》,载《近代史研究》,1996(2)。
[69] 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载《社会科学杂志》,1931(3)。
[70] 林颂河:《统计数字下的北平》,载《社会科学杂志》,1931(3)。
[71] 《京师警察厅内右三区警察署关于喀喇沁王府使女携物潜逃请求免究给领办理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21506,1917。
[72] 定宜庄:《最后的记忆:十六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38~39页,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
[73] 《徐鸿关于邻居曾姓虐待使女请调查究办的函》,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1934,1920。
[74]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分区表送向迪琮请将使女侍书送妇女习工厂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8632,1923。
[75]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分区表送向迪琮使女春兰请安置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8635,1923。
[76] 《女仆拐使女先用情话挑逗后拐财物同逃》,载《北平日报》,1930-05-13(7)。
[77]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区署关于潜逃使女瑞端请安置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7308,1917。
[78] 《京师警察厅内右四区区署关于使女春喜因受主人虐待请入济良所安置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9061,1920。
[79] 《京师警察厅内左一区分区关于陈斯锐使女银谷走失并控郎刘氏等可疑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5525,1917。
[80] 《京师警察厅内左四区分区表送王宅使女绿竹窃物潜逃并遣控王会友等涉有嫌疑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5568,1922。
[81] 《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区署关于萧隐公使女秋香走失已通行查找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8101,1915。
[82] 《三志秀贞医院使女投井》,载《晨报》,1921-01-15(6)。
[83] 《京师警察厅外右三区区署关于伦明因宅内使女伦采等携物潜逃控郭春氏知情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9189,1920。
[84] 王海容:《1912—1937年北京婢女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
[85] 李景汉:《北平最低限度的生活程度的讨论》,载《社会学界》,1929(3)。
[86] 昌树:《婢女制度存在的原因及其影响》,载《女子月刊》,1936(3)。
[87] 《北平妇女生活的概况》,载《京报·妇女与家庭》,1932-10-06(10)。
[88] 《上海的婢女总数在三千以上》,载《现代父母》,1936(8)。
[89] 俞平:《连续不断之桂林虐婢案》,载《妇女》,1948(5)。
[90] 顾学裘:《我国婢女制度产生之原因与消灭之方法》,载《新家庭》,1933(11)。
[91] 贾春增主编:《外国社会学史》,217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92] 《宠妾虐妻之惨闻》,载《益世报》(北京版),1923-10-03(7)。
[93] 《逆子拐婢何往》,载《益世报》(北京版),1926-12-20(7)。
[94] 叶明:《论反对蓄婢运动》,载《青年知识周刊》,1941(15)。
[95] 《京师警察厅外右五区分区表送吴本植遣仆程万里报出聘使女张春元因受虐吞服戒指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7911,1925。
[96] 《京师警察厅外左一区分区表送王汝忠呈请将寻获已逃使女刘小文请管束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51095,1926。
[97] 《京师警察厅内左四区分区表送吴中英遣仆王德润控杨宗颜诱拐使女韩小红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37156,1923。
[98] 李世年、程贤敏主编:《近代四川人口》,97页,成都,成都出版社,1993。
[99] 吕登平:《四川农村经济》,532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00] 吕登平:《四川农村经济》,551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
[101]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警察署关于邓汉祥控使女小林等偷窃钞票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8414,1918。
[102]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区署关于王保授因走失使女菊花控告女仆杨杨氏可疑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3825,1919。
[103] 《因贫卖女》,载《群强报》,1915-11-28(4)。
[104] 《林瑞堂关于暂代收留使女巧钗以便其父领回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8098,1925。
[105] 《京师警察厅内左三区区署关于迷路之使女来喜的呈送》,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6131,1914。
[106] 《因贫鬻女》,载《群强报》,1921-11-26(4)。
[107] [法]安克强:《上海妓女——19—20世纪中国的卖淫与性》,袁燮铭、夏俊霞译,13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108] 《京师警察厅内左四区区署关于龙周氏喊告陈丁氏不交逃婢春桂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27592,1920。
[109] 《京师警察厅杨茂桢等关于妾婢不服约束违反家规送习工厂管束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33-01455,1926。
[110] 刘学洙:《大营巷旧事》,48页,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03。
[111] 李媚:《民国时期广州禁婢运动初探》,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112] 《易县行政公署关于请查三顺煤铺有无刘掌柜给王宅介绍买张云桥之女作使女的咨文(三)》,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1124,1920。
[113] 麦倩曾:《北平娼妓调查》,载《社会学界》,1931(5)。
[114] 《京师警察厅中二区分区呈送李殿臣之逃婢李丫头并隐匿人王倪氏等二口请讯办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9322,1926。
[115] 《京师地方检察厅关于蒯寿田使女张华英择配的函》,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01091,1913。
[116] 《京师警察厅内右四区区署关于董宅使女佩瑶因受责打吞服卤水获救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8-18873,1926。
[117] 《京师警察厅外右二区分区表送私逃使女盛如意请送济良所一案卷》,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46660,1925。
[118] 《北平市警察局内一区区署关于住户赵海宸家使女秋云被女仆马刘氏等诱拐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31-04327,1937。
[119] 《北京特别市警察局内一区区署关于许钱氏报告其使女来福走失白凤山有诱拐嫌疑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23-04849,1939。
[120] 郑永福、吕美颐:《中国妇女通史·民国卷》,237页,杭州,杭州出版社,2010。
[121] 《京师警察厅外右四区区署关于卢赵氏诱拐黄宅使女黄庚香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9938,1918。
[122] 《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区署关于私逃使女陈来喜坚不回归一案的呈》,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7457,1917。
[123] 《京师警察厅内左二区区署关于王宅使女潜逃控告其叔王忠知情的详》,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0106,1915。
[124] 《京师警察厅外右一区区署关于萧隐公使女秋香走失已通行查找的呈报》,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08101,1915。
[125] 《京师警察厅内右一区区署关于水瑞元请将使女翠香送入济良所的详》,北京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档号:J181-019-13158,1916。
[126] 蔡恂:《北京警察沿革纪要》,5页,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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