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的地方领导阶层与地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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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本章以城镇乡层级的地域社会,探讨清末新政各项政策对地域社会带来的影响。特别是通过地方自治的推进而带来的地域社会领域化,分析所显现的地域对立情况,以及领域化产生的地域意识。

第一节从城自治区与乡自治区的关系,探究地方自治相关的章程内容。这里着眼于以往研究中没有充分重视的内部因素,亦即县政中城区拥有的影响力来进行讨论。在《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中,划定自治区界线的原则只有极其简单的陈述,包括:①城区设立过程中的厢,究竟以城郭外何处作为范围?②如何解释“固有之境界”,并作为设立城乡镇自治区的根据?这些极为暧昧的问题,因为援用的惯例不同,导致解释也不同,成为日后对立的主要因素。

第二节以武阳为例,探讨设立城区所产生的城乡对立。由于武阳城区的士绅想将城郭外的厢纳入,与四乡士绅意见相左,发生对立情况。当时双方对“固有之境界”各有想法,宛如平行线般毫无进展。城绅利用县政中城区所具备的优势,对抗强调地方利益的四乡士绅。对四乡士绅来说,厢所存在的地区一旦被编入城区,将会在人力和财力两方面短缺而阻碍推动自治。从无锡、金匮、常熟、昭文各县,可以看到和武阳类似的情况,亦即城绅的“城区中心主义”,及争夺人才和自治经费所造成的城乡对立。此外嘉定的案例中,乡区想被纳入城区的意图,乃至城区不愿将城郭外地域编入,呈现的是一种例外情况。然而,对于城区所拥有的优势限定了城区和乡区双方行动这一点上,所举的事例可说都有其共通之处。

第三节探讨了乡区设立问题及其背后的地域意识。大多数的乡自治区被民间视为“固有之境界”,也就是按照自治施行前地方公共事务的范围而设。然而,有些地方跨越“固有之境界”而推动合并,是希望确保支持自治发展的人才和财力,从中可以看出其危机感:如果不能将地域社会正确地定位在行政体系之中,那么就难以发挥原有的潜力。

清末新政推行各项政策,目的是要将地域社会的制度化,特别是将以往未曾正式在行政体系中定位的城镇乡层级领域化。尽管地域社会的领域化在自治区设立中表现得尤为显著,可是环顾县政人才和财政等的运作,“固有之境界”被赋予各式各样的解释。地域社会领域化过程中尖锐的城区乡区间的矛盾和对立,成为民初地方政治的基调之一。如何化解这些矛盾推进地域整合,成为遗留至民国时期的重要课题。


[1] 关于作为政治实体的中国一体性,以及通过地图确认归属意识的情況,见吉泽诚一郎:《爱国主义の创成:ナショナリズムから近代中国をみる》,第87~107页,东京,岩波书店,2003;黄东兰:《清末·民国期地理教科书の空间表象:领土·疆域·国耻》,《中国研究月报》,第59卷第3号,2005。关于清末地理教育引进过程中所萌发的领土意识,见邹振环:《晚清西方地理学在中国》,第295~30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2] 例如商会,县城与一部分的大镇都设有商务分会,普通市镇设有商务公所,这些可说是对应地域实际状况的制度化。由地方实力派组织的商会、农会、教育会等,成为地方自治基础,同时也意味着制度上将显现各种利益。陈来幸:《长江デルタにおける商会と地域社会》,见森时彦编:《中国近代の都市と农村》,京都,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2001。都市也因巡警制度与卫生制度的导入,使得基层社会的领域化有所进展。吉泽诚一郎:《天津の近代:清末都市における政治文化と社会统合》,第167~171页,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2001;杨念群:《再造“病人”:中西医冲突下的空间政治(1832―1985)》,第110~12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3] 本章所使用的“地域意识”,指对自己居住地方,因为一定程度统合性所诞生的认同意识。如同森正夫指出,这种自我认同意识,是从与近邻市镇的对抗意识之中形成,进而希望在“天下”范围内寻求定位。森正夫:《清代江南デルタの乡镇志と地域社会》,收入其《森正夫明清史论集》,第三卷“地域社会研究方法”,东京,汲古书院,2006。可以指出的是,清末除了这种自我认同意识外,还增加了对近邻自治区界线的认识,以及对自治权益的权利意识。

[4] 黄东兰:《近代中国の地方自治と明治日本》,东京,汲古书院,2005。

[5] 山田贤:《移住民の秩序:清代四川地域社会史研究》,第188~215页,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5。

[6] 夫马进:《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第271~375页,京都,同朋舍出版,1997。

[7] 如果着眼于都市与农村的自治团体之别,前者之中“街巷”“阖街”等地缘团体,一边以 “社”“会”等祭祀团体为媒介,一边则以承担都市公共利益为特征。今堀诚二:《中国封建社会の构造》,第521~537页,东京,日本学术振兴会,1978;藤谷浩悦:《清末,湖南省长沙の街巷と民众:人のつながりと行动样式》,《近きに在りて》36号,1999。另外,关于都市自治团体的概况,见斯波义信:《中国都市史》,第135~150页,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2002。在江南农村,以市镇为主而设立的慈善组织、团练等机构,也发挥了自治的功能。William. T. Rowe. HankowCommerce and Socie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99(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4),pp.317-321.

[8] 田中比吕志:《近代中国の政治统合と地域社会:立宪·地方自治·地域エリート》,第97~125页,东京,研文出版,2010。田中还指出,清末民初县级自治造成对官方统治力的侵蚀,以及官僚行政与地方自治的一体化(县人治县)的自治形态,在1914年地方自治停止以后,成为由省政府主导的官治行政,见田中比吕志前揭书,第258~265页。因引进地方自治而带来的政治对立,除了官治/自治与精英内部的对立外,还引发了民众反对自治运动(自治风潮)。黄东兰前揭书,第298~307页。

[9] 关于“镇董” 的研究,参见稻田清一:《清末江南の镇董について:松江府·太仓州を中心として》,收入森正夫编:《江南デルタ市镇研究:历史学と地理学からの接近》,名古屋,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2;稻田清一:《清代江南における救荒と市镇:宝山县·嘉定县の“厂”をめぐって》,《甲南大学纪要》文学编第86号,1993。

[10] 王树槐:《中国近现代的区域研究(江苏省)1860-1916》,第173~180页,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4。

[11] 王树槐前揭书,第197~201页。

[12] 有关自治章程,参见徐秀丽编:《中国近代乡村自治法规选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

[13] 黄东兰前揭书,第218~252页。

[14] 黄东兰前揭书,第253~281页。

[15] 铃木智夫:《清末无锡における教育改革の展开と地域エリート层》,收入森正夫编:《旧中国における地域社会の特质》,科学研究费成果报告书,1994。关于同样的对立,稻田清一也有探讨。参见稻田清一:《清末,江苏省嘉定县における入市地调查と区域问题》,《甲南大学纪要》文学编第113号,2001。

[16] 清末民初的城乡对立与地方政治的关系,参见本书第二章。

[17] 《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北京,商务印书馆,1909。以下,引用章程时不一一记述。

[18] 夫马进前揭书,第513~526页。

[19] 《解决自治区域问题(苏州)》,《申报》宣统元年10月10日。

[20] 本章所引用的《江苏自治公报》,来自江苏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编:《江苏自治公报类编》,台北,文海出版社,1998。

[21] 王树槐前揭书,第199~200页。

[22] 《卷头文》,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宣统年间木刻本,上海图书馆藏。

[23] 《武阳旧志负郭四乡固有境界图》,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依次为怀南乡图,怀北乡图,德泽乡图,孝仁乡图。

[24] 《武阳自治公所之开幕(常州)》,《申报》宣统元年5月11日;《派定办理地方自治员绅(常州)》,《申报》宣统元年5月16日。

[25] 《自治公所区域之争议(常州)》,《申报》宣统元年8月18日。其中所谈及的“十八坊厢”,乃指城外坊厢的公共事务与城中一起办理的习惯。

[26] 《武阳负郭四乡士绅禀督抚及筹办处各宪暨两邑尊文》,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27] 《附筹办处批武阳城自治公所原批》,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28] 《常州府禀请筹办处派委沈令陈棨来常会议禀复文》,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29] 《城乡区域问题之解决(常州)》(《申报》宣统元年10月16日)报道:依照城绅主张的解决办法,城外坊厢也划作城区。

[30] 《常州府禀请筹办处派委沈令陈棨来常会议禀复文》,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1] 《再禀筹办处文(宣统元年十月十三日投)》,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2] 《钦加同知衙署理武进县为照会事》,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3] 《怀南北乡自治公所申复武邑尊文(宣统元年正月初二日投)》,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按:此文应该发于宣统二年。

[34] 《武阳负郭四乡之领图应留为乡区办理之依据节略》,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5] 《武阳筹备城自治公所各绅擅画负郭四乡领图为城区之确据七条驳》,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6] 《筹办处第二次批书后》,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7] 《申报》也刊载相关报道,沿用了城绅将“十八坊厢”视为固有边界的看法。这与其消息来源具有密切的关系。《自治公所区域之争议(常州)》,《申报》宣统元年8月18日。

[38] 《筹办处第二次批书后》,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39] 稻田清一前揭文。

[40] 有关厂董,参见稻田清一前揭文;吴滔:《清代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空间透视:以苏州地区为中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三章《分厂传统与市镇区域之塑造:以嘉定宝山为例》。

[41] 《武阳负郭四乡之领图应留为乡区办理之依据节略》,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42] 所谓“吃讲茶”,是指市镇茶馆具有处理纠纷的功能。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第11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樊树志:《江南市镇:传统与变革》,第461~463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43] 《武阳负郭四乡士绅禀督抚及筹办处各宪暨两邑尊文》,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44] 关于城镇乡自治的实施,各种捐与公款公产如何具体被制度化,《嘉定县续志》卷六《自治志·自治事业》中有详细的记载。通过清末新政而产生的新行政服务,主要经费来源是附加税,然而在没有正式确立地方财政制度前,实施这些政策反而增加了社会矛盾。岩井茂树:《中国近世财政史の研究》,第502~503页,京都,京都大学学术出版会,2004。

[45] 《附筹办处批武阳城自治公所原批》,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46] 《筹办处第二次批书后》,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47] 岸本美绪指出乡绅威信的来源是其对地方的保护能力,见氏著:《明清交替と江南社会》,第47~53页,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9。

[48] 江苏省武进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武进县志》,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第二十五编《人物》、第十四编《党派社团》。

[49] 《武进县志》第十四编《党派社团》。朱稚竹原为清末江苏谘议局议员,民初被选为众议院议员。可以看出在清末城区设定问题上,朱氏支持四乡方面的立场,《正月初九日府委陈寿人邀请城乡士绅在公善堂会议区域问题议案》,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另外,他在民国二年担任了农会会长,《武进县志》第二十五编《人物》。除此之外,担任四乡士绅与城绅协议的城厢筹备公所所长恽莘耘(恽祖祁,1843―1919),还有共同出任商会总理的城自治公所所长恽用康,也是地方实力派。

[50] 《武进县志》第十四编《党派社团》。

[51] 关于城乡对立发展成为政党对立的事例,参见本书第二章。夏冰也指出,通过地方自治推动与议会制的引进,被总称为“民绅”的下层士绅集结在同盟会及国民党周围,与上层士绅的对立日益激化。夏冰著,佐藤仁史译:《清末民初苏州の民绅层とその活动》,《史学》第76卷第4号,2008。

[52] 《恽莘耘议案书后》,见《武阳城乡区域始末记》。

[53] 裘廷梁:《锡金城区议》,《申报》宣统元年8月28日;裘廷梁:《锡金城区议(续)》,《申报》宣统元年8月29日;裘廷梁:《锡金城区议下》,《申报》宣统元年9月27日;裘廷梁:《锡金城区议下(续)》,《申报》宣统元年9月28日。

[54] 有关裘廷梁的生平,见无锡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无锡市志》卷五《人物》,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根据记载,地方自治施行之前,裘廷梁参与了无锡、金匮2县17市乡区的设立。

[55] 蒋士松历任江苏谘议局议员、江苏省议会议员等职,后于1923年开始担任开原乡乡董10余年。

[56] 裘廷梁:《锡金城区议(续)》,《申报》宣统元年8月29日。

[57] 裘廷梁:《锡金城区议下(续)》,《申报》宣统元年9月28日。裘廷梁与蒋士松在《申报》上的论争,代表了锡金在自治区设立时,城区与乡区士绅之间的城乡对立。在设立城自治区时,因为城区士绅请求将西门外的遐字一地编入城区,自治筹办处基于“众情”而同意,见《批无锡县禀称遐字图惠山一带划入城区办理请示由》,《江苏自治公报》第16期。然而,站在开原乡与乡区立场上的蒋士松提出异议,见《批无锡县蒋士松等请派委莅勘由》,《江苏自治公报》第19期。另外,代表城区方面利益的裘廷梁担任自治筹办处参议,可以推断他对自治筹办处在如何判断“众情”上施加了不少影响。城绅对自治筹办处具有影响力,与武阳情况相同,见《批无锡县苏顺昌等联名禀请遐字图断归开原乡区批县饬遵由》,《江苏自治公报》第21期。

[58] 裘廷梁:《锡金等教育费私议》,《申报》宣统元年8月8日;裘廷梁:《锡金等教育费私议(续)》,《申报》宣统元年8月9日。以及铃木智夫前揭文。

[59] 《常熟自治文件》,抄本;《常昭城议事会庚戌秋季常会速记录议决案》,宣统二年油印本,南京博物院所藏。这些史料由中山大学的吴滔教授借笔者阅览。

[60] 《常熟昭文为照会事》,见《常熟自治文件》。

[61] 《九月十五日临时会议速记录》,见《常昭城议事会庚戌秋季常会速记录议决案》。

[62] 《常昭县自治筹备公所正副所长邵松年、徐兆玮、胡炳益呈为区域牵混理由各执呈请批示饬县遵章分划以重宪政事》,见《常熟自治文件》。

[63] 《批昭文县邓思宇等禀请更正自治区域并呈图说由》,《江苏自治公报》第28期。

[64] 吴滔:《明清江南基层区划的传统与市镇变迁:以苏州地区为中心的考察》,《历史研究》2006年第5期。

[65] 《批昭文县邓思宇等禀请更正自治区域并呈图说由》,《江苏自治公报》第28期。

[66] 《常昭县自治筹备公所正副所长邵松年、徐兆玮、胡炳益呈为区域牵混理由各执呈请批示饬县遵章分划以重宪政事》,见《常熟自治文件》。

[67] 《嘉定县续志》卷六《自治志·城乡自治》。

[68] 关于黄守恒,见嘉定镇志编纂领导小组编:《嘉定镇志》卷三十《人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关于黄守孚,见上海市嘉定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海市嘉定县志》卷三十五《传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69] 黄守恒:《谋邑编》,五卷,1916年铅印本,上海图书馆古籍部所藏。

[70] 稻田清一:《清末、江苏省嘉定县における入市地调查と区域问题》;吴滔:《清代江南市镇与农村关系的空间透视:以苏州地区为中心》,第三章《分厂传统与市镇区域之塑造》;吴滔:《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地区分厂传统之转变:从赈济饥荒到乡镇自治》,《清史研究》2004年第2期。

[71] 《西门乡筹备自治进行记(庚戌正月)》,见《谋邑编》卷五。

[72] 参见本书第二章。《详抚宪各属壤地斗之自治区域应否与否插花者同一划清请交议示遵文》,《江苏自治公报》第62期。

[73] 《详抚宪各属壤地斗之自治区域应否与否插花者同一划清请交议示遵文》,《江苏自治公报》第62期。

[74] 民国《上海县志》卷一《疆域》。

[75] 《宝山县续志》卷一《舆地志·沿革》。《批宝山县详复长兴沙独立自治办法绘具各沙区图呈请核示由》,《江苏自治公报》第64期。

[76] 稻田清一:《清末、江苏省嘉定县における入市地调查と区域问题》;吴滔:《清至民初嘉定宝山地区分厂传统之转变》。

[77] 《望仙桥乡志续稿》,《疆域志第一·名称》。

[78] 《望仙桥乡志续稿》,《建置志第二·自治纪略》。

[79] 《钱门塘乡志》卷一《乡域志·名称》。

[80] 《钱门塘乡志》卷末《附记》。

[81] 黄天白:《新嘉定大事记》,1924年铅印本,民国三年3月之条。

[82] 《钱门塘乡志》卷五《自治志·自治经费》。

[83] 从《望仙桥乡志续稿》,《建置志第二·公益捐》中也能看到同样的意识。

[84] 《望仙桥乡志续稿》,《赋役志第三》;《钱门塘乡志》卷二《水利志·条论》。

[85] 《西门乡筹备自治进行记(庚戌正月)》,见《谋邑编》卷五。

[86] 《呈知县姚复陈乡自治各区未便合并情形文(辛亥正月)》,见《谋邑编》卷三。

[87] 属于元和、吴江、青浦三县的周庄镇,也是这类型的代表。由于镇街区已有八成归于元和县,元和县士绅提议周庄全部纳入元和县成为一自治区,但吴江县士绅以“固有之习惯”为据,主张各县设立自治区,结果采纳了吴江县方面的意见。在地方自治开始之前,设立巡警的管辖区域包含周庄全镇范围,另外公款公产也没有被分割。吴江县方面主张分治,可能是担忧占有周庄镇大多数的元和县掌握了主导权。《批元和县详周庄士绅质问江邑主分四则由》,《江苏自治公报》第37期。

[88] 《章练小志》卷一《区域沿革》。

[89] 《署吴江县令周焘为申报各区户口总数事致江苏巡警道暨苏州府呈稿》,收入吴江县档案馆编:《宣统二年吴江县户籍人口调查档案选》,1983年11月吴江县档案馆抄本。

[90] 邹铨:《上苏省地方自治筹办处条陈请将章练塘镇之元江二邑归并青浦事》。收入 《章练小志》卷一《区域沿革》。邹铨(1887-1913)曾在黎里自治学社学习,与柳亚子是同学。

[91] 《章练小志》卷一《区域沿革》。

[92] 邹铨:《上苏省地方自治筹办处条陈请将章练塘镇之元江二邑归并青浦事》。

[93] 关于地方知识分子的文明观,见佐藤仁史:《清末民初の在地知识人における文明と乡土》,《中国:社会と文化》第21号,2006。梁启超的社会进化论对当时文明观造成极大影响,参见石川祯浩:《梁启超と文明の视座》,收于狭间直树编:《共同研究梁启超:西洋近代思想受容と明治日本》,东京:みすず书房,1999;佐藤慎一:《近代中国の知识人と文明》,第122~133页,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96。

[94] 关于居住市镇的知识分子的这类地域社会观,森正夫在《清代江南デルタの乡镇志と地域社会》中也有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