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民间艺术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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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工匠的基本内涵

(一)“工匠”意涵[8]

“工匠”亦称之为“匠人”“匠”“工”“人匠”“百工”等,是一个意指非常广泛的概念。“工匠”最为基本含义就是古代社会结构“四民”——“士农工商”之“工”,指与“士”“农”“商”相对的主要从事器物发明、设计、创造、制造、劳动、传播、销售等领域的行业共同体。也就是工(手工业)与农(农业)和商(商业)一起共同构筑了古代社会经济三大支撑性系统部门。古代文献中对此有诸多的阐释,如《春秋·谷梁传》有“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管子·小匡》中有:“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国之石民”即国家的柱石。《汉书·食货志上》中有:“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等。当然,将“工匠”一般意义称之为“手工艺人”“手工业者”或现代意义的“工人”,有其合理性,但也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从语义学而言,“工匠”是由“工”“匠”所组成的一个或偏正结构或并列结构复合词。“工”是一个象形字,其本含义是“木工的曲尺”,《说文·工部》:“工,巧饰也。象人有规矩也。与巫同意。凡工之属皆从工。”这里的“工”“象人有规矩”,是指那些能够利用“规矩”之类的人造工具来从事造物活动的技术人员。“工,巧饰也”,强调了“工”所具有的特殊性质即设计造物活动的两大基本性质——“巧”(技术原则,或技术设计)和“饰”(艺术原则,或艺术设计原则、审美原则)。

“巧”,技术原则。《说文》:“巧,技也。”《广韵》:“能也,善也。”《韵会》:“机巧也。”在《说文》中,“技”“巧”互释,突出“巧”“技”的技术理性原则,即都应该遵循自然法则、法度和社会道德规范,这样的“巧”或“技”才能称之为“工”。也就是徐锴所言:“为巧必遵规矩、法度,然后为工。否则,目巧也。巫事无形,失在于诡,亦当遵规矩。故曰与巫同意。”强调“巧”必须遵循“规矩”“法度”,才能实现“工”的价值和目标。

“饰”,艺术原则或艺术设计原则、审美原则。《说文》:“饰,刷也。”而“刷”,《说文》曰:“刷,刮也。”《尔雅·释诂》:“刷,清也。”“刷”具有“清理”“擦拭”美化意味。“饰”即《玉篇》所说的“修饰也”。《逸雅》中所说的“饰,拭也,物秽者拭其上使明,由他物而后明,犹加文于质上也”。也就是“装饰”功能,即艺术性设计活动。另外,“刷”“饰”后来合成为一种装饰设计方法——“刷饰”。如《营造法式》“彩画作制度”论及彩画类型时,就有“刷饰”一目。“工”作为一种造物结果或设计品,应该是技术原则(巧)和艺术原则(饰)的高度统一。作为从事造物设计活动的人,也应该是具备技术理性原则(包括社会道德原则),高超技术和较高的艺术修养相统一的能力。

同样,作为一种方法或工作原则,“工”又是一种“精致”“高超”“专注”的性质,常常作形容词,与“匠”构成偏正结构复合词,即工艺精致、技术高超的匠人。那么,“匠”又如何把握呢?“匠”,《说文》:“匠,木工也。从匚从斤。斤,所以作器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匠,木工也。工者、巧饰也。百工皆称工、称匠。独举木工者、其字从斤也。以木工之偁引申为凡工之偁也。匚者,矩也。”由此可见,“匠”的本义是“木工”。“匠”,会意字,是由一个工具箱“匚”里面装着的工具“斤”所构成,强调了“匠”的职业性质,即每一位“匠”都要在一定的规矩、法度“匚”中进行。即“匚者,矩也”。同时,要熟悉一门工具,要有一门专业技术,这就是“斤”。“斤,所以作器也。”“匠”还有泛指一切工种的引申义,这样,“匠”就与“工”同义,“工匠”就是一个并列结构复合词。“百工皆称工、称匠。”《广韵》就有了“匠,工匠”之说。

从社会学而言,“工匠”是一类社会群体,一种经济共同体,是通过身体器官及其相关工具的利用对自然世界所发生的物质性结构变化或物化形态的创造者或劳动者。从性别而言,既包括男性的“工”“匠”“工匠”“百工”等,也包括女性的“女红”(主要从事纺织工作类型的女性人员)。如《考工记》中开篇所示。从管理体制而言,分为官府“工匠”和民间“工匠”。

从社会经济结构而言,“工匠”既是一个共同体,也是一个层级性社会群体。从上述基本内涵所示,“工匠”是一个独立体,既能够通过自己独特的技术或能力维持生活并获得其独立的经济价值,显然就不是一个自然人(此处的自然人不是在法律意义上使用的,是指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只能依据本能性、依附性没有独立人格价值状态的“人”,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就是一个没有获得“人的意义”的人)。“工匠”从社会层级结构来看,大致可以分为管理型的“工匠”(大匠、百工)、智慧型的“工匠”(哲匠、意匠)、技术高超型的“工匠”(巧匠、艺匠)、一般性的“工匠”(匠人,以及各工种的从业人员如木匠、银匠、石匠、花匠、画匠等)等四类。这四类并无实质性差别(都属于“匠”的范畴,只是“匠”性的高下程度的差异),仍然只是一种理论或具体社会行为组织的要求或体现。

从整个造物活动过程而言,“工匠”是一种具有复杂性的结构体,具有“造物主”的性质,承载着造物活动的全过程,从而创造并建构了一个不同于第一自然的“第二自然”的人造(人工)世界(人工界,man-builtworld,实际上应该是著名设计理论家Victor Margolin所说的the Designed World)。“工匠”既要“创物”(包括发明、创造、设计等)以弥补自然的缺失,还要“制器”(制造、生产)以满足人类日常生活及其相关需求,更要“饰物”以满足人类日益丰富的精神需求或提升社会生活品质,等等,是三位一体。

(二)“工匠”当代意涵

根据上述理解,依据现代社会分工,“工匠”在当代实际上更符合于“设计师”的称谓。当然,“设计”或“设计师”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设计”或“设计师”是指人类一切非自然性或本能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以及一切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事或人。大到改革开放是一种宏伟的设计,邓小平是“总设计师”;小到一个具体日用品设计等。狭义的“设计”或“设计师”则是从事设计专业或行业的事或人,主要是指包括工程设计、技术设计、艺术设计、服务设计、规划设计等领域中的事或人。

所以说,“工匠”在当代既是哲学家、科学发明家,也是工程师和技术创新专家,还是艺术家和美化师等,是多重身份或职能的统一。

用英文来准确表达“工匠”的内涵,则至少要包括“Designer”“Artisan”“Craftsman”“Maker”“Scientist”“Manager”等关键词在内组合在一起才能实现。可见,“工匠”意涵在当代已大大拓展,并不具体指代某一行业,而是多种身份、职能的复合。

(三)工匠的基本类型

工匠,按照所属工种,可分为木匠、石匠、泥瓦匠、铁匠,等等。按照其人身依附关系或性质,又可分为官府工匠和民间工匠。按照社会阶层性质,可分为管理型工匠、智慧型工匠、技艺高超型工匠以及一般性工匠等。按照历史形态,可分为手艺工匠、机械工匠、数字工匠等三大类。手艺工匠是农业经济时代的一般形态。机械工匠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一般形态。数字工匠则是虚拟经济时代的一般形态。

农业经济时代,工匠主要借助双手和工具直接对对象(材料)进行加工、改造和创制。整个过程中,人与工具、材料以及最终产品是一种在场关系,属于纯粹的手工劳动。在这种劳动形态下的工匠,“手艺”对于工匠来说是维持生活之根本,工匠必须熟练地使用工具、充分了解材料属性,更要综合把握整个劳作过程。

机械工业时代,工匠主要通过操作机器来作用于对象,进而生产出最终产品。整个过程中,人与机器是在场关系,与最终产品则是一种离线关系。在这种劳动形态下,机械工匠只需学会机器操作之方法,或者成为配合机器的“人工零件”,重复一样的劳作。而这种操作方式的学习则“投资少,见效快”,基本一个简短的岗前培训就能“培养”一名机械工匠。当然上述机械工匠主要是属于生产制作阶段的机械工匠。还有一类属于设计开发阶段的机械工匠。而这类机械工匠则需要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

虚拟经济时代,工匠则以信息技术为工具,进行一系列交易、活动等。整个过程中工具、对象都是虚拟形态。在这种劳动形态下,数字工匠必须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

在现阶段是手艺工匠、机械工匠和数字工匠并存发展时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四)中国工匠

“中国工匠”,是一个专有名词,特指全球化背景下的专属性群体——是根植于中华性,集世界性、高技术、高情感为一体的劳动者。其核心在于“中华性”,所谓“中华性”主要是指源自中华传统,成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下的具有中国特色、可识别性的一种特质。而作为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群体,他们同时又具有世界性,所谓“世界性”,主要是指开放、包容、交流,具有全球意识与眼光,是民族与世界的统一。而作为当代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又必须用“高技术”“高情感”充实自己。所谓“高技术”主要指较强的专业能力、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学习能力,等等;所谓“高情感”主要指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道德感、责任心,等等。所以说,“中国工匠”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是民族与世界的统一,同时也是传统与现代的统一,更是技术与情感的合一。

从一般概念来看,中国工匠既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个逻辑范畴,更是一个文化范畴。

作为历史范畴,中国工匠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在不同时期,工匠的身份地位、责任担当、社会作用等都有所不同。尽管历史上,工匠是一个身份卑微的群体,常常为历史所忽视,然而其所创造的物质社会、留下的文化遗产却是无法回避的,他们对人类社会发展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更是不能不令人称赞。中国工匠正是这几千年中华工匠文化发展与沉淀而形成的当代形象。

作为逻辑范畴,中国工匠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中国工匠是现阶段中国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作为社会群体和经济群体,他们既是研究社会发展、经济发展问题的主体对象,更是研究人才问题的核心对象。

作为文化范畴,中国工匠是文化形态的载体。中国工匠是特殊时代背景下,有中国特色的劳动者,其自身就是中国特色文化的体现。另外,中国工匠所创造和生产的物质财富,包括衣、食、住、行、用等各方面的物质产品;以及精神财富,包括各种思想、观念、理论等,都是构成中华文化的一部分。所以说,中国工匠及其劳动是中华文化的载体。

从历史经验和世界经验来看,工匠的价值和意义都将是国家强大的决定性力量。德国与日本是最突出的代表:德国职业教育实行双轨制教育模式,培养了一批批理论与实践兼具的工匠,为德国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日本用几十年的时间使“日本造”成为高品质的代名词,其独特的匠人文化也是功不可没。日本政府、学界等重视匠人精神的社会推广,匠人在社会上享誉很高的声望;日本企业也是行终身聘用制和年功序列制等雇佣制度,使人们能够专心致志在某一岗位上奋斗一生,“一生只做一件事情”的精神造就了许许多多注重细节、工艺纯熟的高品质产品。可见,工匠是造就国家品质,促进国家发展、强大的重要力量。

从社会发展现状来看,中国工匠是国家转型发展的主体。国家转型升级,其面临的最大挑战就是人才转型问题。如何适应国家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转型问题,是社会劳动群体要面临的核心问题。相应的,社会劳动群体要面临并适应这种转型也必须面临自身的转型问题。中国工匠正是在适应这种国家和自身转型需求的情况下被提上日程。中国工匠是适应国家转型发展的劳动群体,是促进国家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主体。

(五)大国工匠

中国工匠强调工匠的中华性和中国特色。大国工匠则侧重于强调中国工匠肩负的大责任、大担当。

从语义学来讲,“大”在中国语言中具有强大的构词能力。大,既具时空性质,也具数量性质,还具情感性质,更具主体性质。

就时空性质而言,大,常常与“广”“远”“深”“老”“久”等词同义。

就数量性质而言,大,常常与“多”“强”“盛”“众”等词同义。

就情感性质而言,大,常常与“圣”“崇”“美”等词义相合。

就主体性质而言,大,常常与“我”“人”等词义一致。

“大国工匠”之“大”,包含了“大项目、大攻关”和“担大任、干大事、成大器、立大功”等含义。但笔者认为“大国工匠”并不只有这一层含义,而是指“大国工匠”突出“工匠是立国之本、强盛之根”的治国理念和文化精神。“大国工匠”可以解释为使国家强大的工匠。可见,中国工匠与大国工匠其本质是一致的,都是国家转型升级的主体,为了促进国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