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籍唐通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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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长崎唐通事体制

一 长崎管理机构

1603年2月,德川幕府正式成立。这是日本历史上最强盛,也是最后一个武家政治统治集团。整个江户时期,幕府是实际上的统治者。日本的军政大权掌握在幕府手里,德川幕府为了巩固统治权,建立起幕府严密控制下的政治体制。

幕府实行了亲藩、谱代、外样三级制度。[1]江户时代幕府将军是最大的封建主,直接管理日本四分之一的土地和许多重要城市。德川幕府直接掌握的领地叫亲藩,亲藩代官叫亲藩大名,都是将军的姓德川,是由德川的儿子开创。江户时期的将军不直接执政,而是由谱代大名来代行。谱代大名是关原之战之前服侍德川家的武士阶层。幕府的最高职位叫大老,非常设,相当于宰相,辅佐将军处理政务,幕府的重要决策由大老负责策划,大老从领地在10万石以上的谱代大名中选拔。幕府的常设役职叫老中,是幕阁的主持者,从领地在2.5万石以上的谱代大名中选拔。除此以外,还有若年寄、奏折番、寺社奉行、京都所司代、大阪城代,这些职务都由谱代大名担任。归属老中直辖的役职有御三卿、留守居、高家、大目附、町奉行、勘定奉行。

在亲藩大名和谱代大名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统治基础就是旗本。旗本是幕府将军的直属武士,领地一般在1万石以下,具有直接谒见将军的资格,叫作御目见。旗本分为三个等级:布衣以上(朝廷赐予的官位)、布衣(非朝廷赐予)、布衣以下(200~600石领地)。他们是幕府统治的重要基础,担任幕府的中低级役职。旗本的最高职务是管理江户城与大奥等处警备事务的留守居。其他一般役职有:町奉行,负责江户城下町的治安、行政、执法,由领地在3000石左右的旗本担任;勘定奉行,负责幕府的财政,由领地在3000石的旗本担任;大目附,负责监察事务,由领地在3000~5000石的旗本担任。远国奉行,是幕府设置在长崎、骏府、伏见、奈良、佐渡、浦贺、下田、兵库等要害之地的管理者,其中除伏见因位于京都,由谱代大名担任外,其他全部由旗本担任。

外样大名,是指关原大战以后归服德川家的大名。外样大名具有广大的领地,不担任幕府的役职,受到幕府的严厉监视,略有一点过错就可能遭到没收领地或者削减领地的惩罚。

长崎奉行,由旗本大名担任,这是远国奉行中最重要的职务,由于长崎是对外贸易的唯一窗口,“油水”很多,成为许多旗本大名竞相争取的肥差。长崎奉行与其他远国奉行一样,是长崎的行政司法长官,除此之外还有三个特殊的职责:防备外敌入侵和基督教传播的警备司令官,负责贸易事务的商务官,与前来长崎的外国人交涉的外交官。除了管理贸易之外,长崎奉行还是幕府政策的有力推行者,有时长崎奉行的职权范围不仅仅限于长崎一地,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遍及整个九州乃至西国。出任长崎奉行者,共计124任,123人。他们卸任后一般担任勘定奉行等更重要的职务。

长崎奉行最初仅有一人,后来幕府不放心将如此重要的职位委于一人,所以人数增至两人。之后,以岛原之乱为契机,长崎奉行开始了交代制度。一人在江户,一人在长崎,在江户的称为在府奉行,在长崎的称为在勤奉行,每年九月交代。后来由于来长崎的商船,尤其是中国商船数量激增,所以在贞享三年(1686),长崎奉行增至三人。交代制度也有了变化,两人在立山奉行所和西役所在勤,一人在江户。元禄十二年(1699)之后,奉行人数增至四人,二人在勤,另二人在府。清朝雍正继位(1722)之后,清政府又重新实行海禁。长崎奉行也因此由四人降为三人,一年后,再降为两人。之后,直至幕末,人数基本维持不变。日本长崎奉行是长崎最高统治者,兼有行政、司法、警备、商务、外交等权力。奉行下面设置支配组头、支配下役、支配定役下役、与力(相当于警察署署长)、同心(警察)等等级森严的管理机构。长崎奉行是幕府中央政府派来的官员,一开始只有一人,而且只有半年在长崎。所以,长崎奉行只能靠町年寄(管理城市的地方首领)及其下设的町方诸役和长崎代官下设的在方诸役(管理周边农村)等两个地役人机构,也就是靠地方官员来进行管理。所谓地役人,不同于中央派来的“单身赴任”的官吏,他们是住在本地,有一定的土地和住宅,与妻子和儿女一起生活,不被派到异地,履行长崎奉行所赋予的职权,属于地方官员。

町年寄下设机构有:町方诸役,官员叫町乙名(町长)、组头(辅助官);唐方(中国)役,官员叫唐通事、唐年行司、唐船请人;兰方(荷兰)役,官员叫阿兰陀通词(荷兰通词)、出岛乙名。除此之外,还有管理商务的会所诸役,御船头、远见番等番方诸役。长崎奉行下属的管理机构非常庞大,不仅官职分类细,而且人员编制多。1681年在编1041人,1724年1801人,1838年2069人,仅唐通事就有70多个编制,几乎长崎市内每13个人就有1人有官职。[2]

长崎早在1588年(丰臣秀吉统治的时代),就被确定为直辖之地。德川幕府继续沿袭,将其作为直辖地。不同于其他藩国,长崎市行政开支与地役人的薪俸都是由中央财政下拨。

唐通事就是,幕府—谱代大名(老中)—旗本大名(长崎奉行)—长崎町年寄之下的最基层官员。唐通事有别于荷兰通词,从其名称上看,通事的职权大,管理范围广。“通事”不仅是语言翻译人员,也管事,主要负责贸易、外交事务,此外还管理唐船和住在长崎的华人。而“通词”就是单纯的语言翻译人员。

二 唐通事体制[3]

1603年德川幕府成立后,继承丰臣秀吉的做法,把长崎确定为直辖地,第一任长崎奉行是小笠原一庵,他于1603年上任,次年(1604)任命出生于山西的冯六为第一任唐通事。唐通事职级由简到繁,由少至多,职级分类很细,等级森严。唐通事由本通事与内通事构成,本通事是狭义上的唐通事,是真正意义上的唐通事,由大通事、小通事和稽古通事三级构成。广义上的唐通事还包括唐年行司、内通事小头、唐船请人。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叫内通事的私人通事,这是编外的特殊群体,有时被私人雇用,待遇低,无保障。

(一)大通事

一开始,唐通事没有分级别,1640年才开始分大通事和小通事。在此之前的唐通事实际上都是大通事。编制数,最初只有1人,庆长(1596~1615)和元和(1615~1624)年间也只有二三人。

日本宽永年间(1624~1643),随着幕府锁国体制的完善,唐通事的编制数也有所增加,1640年其职级分为大通事和小通事两级,编制数分别为4人和2人,1658年调整为各4人,1672年大通事4人、小通事5人。这就是所谓的唐通事九家,即本通事,被称为“仲间”,也就是说唐通事的真正职权掌握在9人手里,相当于9个“常委”。那么,这4位大通事与5位小通事,谁领导谁,哪个是头目?在唐通事头取和唐通事诸立合出现之前,大通事和小通事有年番,轮流当值,年番大通事和年番小通事就是大头目和二头目。江户时期很多官职实行轮番制,如幕府老中役职,定员4~5人,不存在首席老中,采取轮番制,每个月当值者1人,负责日常工作,只有重大事情采取合议制。长崎奉行和町年寄等役职也都是轮年制度,这是防止权力过度集中的一种措施。

本来大通事是不分等级的,1713年临时设置大通事格,不占大通事编制,享受相应的待遇。1751年新设大通事助,作为大通事的助手。1819年又增设大通事过人,不占大通事编制,因人任命。这三种大通事职级,名义上都属于大通事,大于小通事,但都是临时性职位,起到大通事助手的作用,待遇也比大通事低,比小通事高。从1604年到1857年,总共有84人任大通事及大通事级别的职务(见表2-1)。

表2-1 大通事职级划分

在大通事上面,还设置了6个特殊的大通事,这些职位名义上高于大通事,但待遇不如大通事。一般在任大通事晚年会被任命为特殊大通事。1782年设置唐通事头取,这是荣誉性职位,也可以说是唐通事最高职位,共有4人获得过这个荣誉。第一位唐通事头取是,福清籍林时亮的第五代孙林梅卿,还有冯六的第五代孙平野善次右卫门,柳屋治左卫门(原籍不明,柳姓),陈冲一的后孙颍川四郎八。1736年设置的唐通事诸立合,是在任唐通事的头目,第一位唐通事诸立合也是林时亮家的后孙,先后共有10人担任此职务。1725年首次设置的御用通事,是临时性的职位,是为将军家采购贸易品的特殊唐通事,在大通事中选拔,第一位御用通事是刘焜台(原籍不明)的后孙彭城藤治右卫门,共有4人担任过此职务。1699年设置风说定役,也是临时性职位,其职责是收集整理唐船商人口述的国外情报,共有6位大通事担任过此职务,第一位是林时亮的嫡子林道荣。1727年设置的值组定立合通事,也是临时性职务,是执行《正德新令》的产物,共有17人担任过此职务。唐通事目附是唐通事监察役,1695年首次设置唐通事目附,是常设役职,一直延续到幕末,不一定由大通事兼任,有时从小通事中直接提拔,共有36人担任过此职务。

(二)小通事

小通事始于1640年,最初被任命的是福清籍的林仁兵卫(林守壂)和漳州府籍的颍川藤左卫门(陈道隆),最初有2人,1658年增加到4人,1672年再增加到5人,这个编制数一直持续到幕末。

由于1672年后小通事的5人编制是固定不变的,许多优秀的后生无法被提升,只能窝在稽古通事位置上,无法施展才华,所以1718年,在小通事下面设置小通事末席,从稽古通事中选拔2个佼佼者就任,1735年增加到8人,1830年达到20人。1739年在小通事末席上面增设小通事并,没有编制限制,因人任命。1751年,设小通事助,辅佐小通事,职级在小通事并之上。1815年设置临时性职位小通事格,1829年在小通事并之上又设小通事过人,这是准小通事,一旦小通事位置空缺,可优先擢升为小通事。这些名目繁多的小通事级别,都在年番小通事的领导下,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在待遇上有区别,擢升正式的小通事须按照这些职级顺序一步一步晋级。打个比方,唐通事制度就像我国现行大学职称制度,分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各级职称里面还分等级。小通事好比副教授,虽然七级副教授有破格跃升四级教授的可能,但多数从七级开始,每隔几年逐级晋级。最高级(五级)副教授,不会自然升至四级教授。那么,各级副教授之间有何区别?其实,他们都履行教学和科研职责,只是在任职年限与待遇上有区别。小通事下面的5个小通事级别,也是资历与待遇上的区别(见表2-2)。

表2-2 小通事职级划分

表2-2 小通事职级划分-续表

(三)稽古通事

稽古通事是内通事的有机组成部分,大通事位于最高层次,小通事仅次于大通事,第三层就是稽古通事。稽古通事具有培养唐通事的性质,在日语里“稽古”一词来源于古汉语,但被赋予新的含义,是武艺、技艺领域练功之意。

1653年始设稽古通事,最初由大小通事的子弟担任,主要职责是会话练习和贸易实务的操练,具有唐通事辅助性质。稽古通事的设置,除了培养唐通事的目的外,也是为解决优秀的华人后裔无法施展才华的问题而设置的。不少家格低微的稽古通事,一辈子在最下层唐通事职位上,默默无闻,其中不乏优秀的人才。如,同安籍蔡昆山家第八代孙蔡恒次郎(1817~1858),从内通事小头见习末席升至内通事小头,最后进入正式唐通事门槛,成为稽古通事,他是蔡家第一位正式唐通事,也是优秀的唐通事。

稽古通事最初没有编制限制,而是因人设置,第一位稽古通事是浙江籍陈九官(独健和尚)的嫡子颍川九次郎,日后成为大通事。此后的大小通事,都要经历稽古通事,这是唐通事的起点,担任这个职务的唐通事人数最多,其中少数荣升大小通事。所以,也可以说,稽古通事是唐通事这个金字塔的塔基。1699年设稽古通事见习,从唐通事名门子弟中选任,多数为无薪,真正具有培养后继者的性质。1734年增设稽古通事格,从内通事小头中选拔优秀者任命。

(四)广义上的唐通事

长崎唐通事体系,除狭义上的本通事外,还有广义上的唐通事。广义上的唐通事还包括唐年行司、唐船请人和内通事小头。他们是唐通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辅助长崎奉行管理体系的职能,也有编制,有薪水。

1.唐年行司

唐年行司这一职位是1635年开始设置的。其设置的背景是1635年幕府当局下令全面实行禁海令。由于唐船全部集中于长崎,九州周边的华人也都云集在长崎,因此这一政策给长崎奉行在管理上造成很大的压力。长崎奉行为了防止华人冒犯“国禁”,也为便于调解纠纷,决定设立“唐年行司”职位,在有威望的住宅唐人中遴选任职官员。

首批被任命为唐年行司的有:欧阳云台(漳州府籍)、何三官(福清县籍)、江七官(泉州府籍)、张三官(四川省籍)、何八官(原籍不明)、陈奕山(福州府籍)等6人。第二年(1636),林时亮(福清县籍)被任命为唐年行司。之后还有5位住宅唐人,分别是1649年被任命的薛六官(原籍不明),1651年被任命的吴一官(晋江县籍),1666年被任命的陆一官(原籍不明),1678年被任命的王三官(福州府籍)和黄二官(原籍不明)。这12人都是第一代住宅唐人,之后都是由他们的后代袭任,是世袭制,共有51人担任过此职务。

1674年,增设唐年行司见习,多数无薪,由唐年行司的子弟担任,先后有30多人担任过此职务,一直延续到幕末。

1851年,又增设唐年行司格,作为临时性职位,只有6人担任过此职务。

唐年行司一开始拥有很高的地位,可以说他们扮演着华侨领袖的角色,主要职责是管理唐人,当唐人违反禁令,发生纠纷时出面调停。但后来随着唐通事的势力膨胀,唐年行司的地位逐渐被削弱。1669年,长崎奉行建立了唐人屋敷(相当于唐人馆),所有渡航唐人只许住在这里,禁止杂住于市区,随后唐年行司的影响力完全消失。尽管如此,唐年行司这一役职一直延续到幕末。

2.唐船请人

唐船请人制度始于何年?因《译司统谱》“唐船请人”栏里,没有记入第一任蔡三官的始任时间,所以无法确定。但唐船请人与唐年行司一样,都是幕府实行禁海令的产物,是限制外国船只带进基督教徒的一种手段。凡是进入长崎的唐船都须经唐船请人做担保,方可登陆进行贸易。唐船请人是有编制、有待遇的低级唐通事。

继同安籍的蔡三官之后,宽文三年(1663),又有6位唐船请人,他们是泉州籍江七官、浙江籍杨一官、福州籍薛八官、福州籍陈九官、南京籍李八官、漳州籍王二官。一般来说,这7家的后代世袭这一职位。但也有特例,如,蔡昆山(三官)的长子蔡长左卫门没有接任此职位,而是接替漳州籍王二官家的职位。担任唐船请人职务的先后有51人。

3.内通事小头

内通事小头也是广义上的唐通事。内通事小头从1666年开始设置。在长崎有上万华人,除少数几十家任高薪的唐通事外,其余多数从事贸易活动,还有几十户经营船宿。船宿就是以唐船贸易商人为服务对象的旅店。船宿经营者雇用若干名华人或日本人,接待唐商住宿、协助卸货、看护船只、联系维修船只、张罗进货。1633年之前,每年有上百只唐船进入长崎。规模大的船宿叫本宿,一次可以接待整船上百名船员和商人,规模小的叫中宿或小宿,两三家合伙接待。效益最好的年份,接待一艘唐船的利润(口钱)多达12贯目,接近正式小通事的俸禄,当时船宿经营者富得流油。可是好景不长,1636年开始,幕府当局限制唐船数量,而且减少船宿的利润。不仅如此,还限制长期以来被华人垄断经营的船宿,指定一部分船只的接待由官办旅店负责,这叫作“指宿”,有一段时间也采取各町(日本城市行政区划,相当于街道)轮流接待的方式。华人垄断经营的船宿,其利润不断减少,无法维系,濒临倒闭。为了解决船宿从业人员的问题,长崎奉行采取的措施就是设置内通事小头,1666年任命首批7个内通事小头。所谓内通事小头就是内通事的负责人,给三个地区分配的名额(也就是编制)是,南京方48人、福州方48人、泉州方(含漳州)72人。这是按照中国三个地区到长崎的船只数量之比来确定的。《译司统谱》记载了106位内通事小头的名字

17世纪80年代末,华人的铁饭碗彻底丢了,1689年幕府建立唐人屋敷后,不允许唐船商人和船员散住在市区民房或船宿。此时,三个地区的内通事小头进驻唐人屋敷,被称为“诘番内通事”。

所谓内通事,就是跟正式的唐通事不同,虽然也叫通事,但不是从事唐船贸易中的翻译工作,其业务主要是搬运货物,给唐船贸易商引路,联系油漆工和木工,安排船只的修补,偶尔做口头翻译,巡视、守护唐船。说白了就是唐船贸易商的杂役,跑腿的帮手。

1708年增设内通事小头见习,从内通事小头子弟中选拔任命,具有培养、练习的性质,有30人担任过此职务。1796年增设内通事小头格,作为临时性职位,只有2人担任过此职务。1810年编制外又增设内通事小头助。

虽然内通事小头是非正式的唐通事,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役职,但它打开了升入本通事的大门。如,太田长左卫门就是内通事小头,他从编外的唐通事起步,辛勤劳作,把太田家族撑起,使其成为长崎令人羡慕的正式唐通事世家,培育出4位小通事级别的后孙,1位晋升至大通事级别的唐通事目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