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伦理(2019年第1期/总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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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僭主教诲与生活方式

施特劳斯认为,色诺芬如古代政治哲人一样,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僭政在本质上是与王政相对立的政治秩序,存在严重的缺陷,是最佳政制的反面。王政是有德的君王依据法律进行的政治统治,其有两个根本特征,一个是君王所统治的臣民是自愿接受统治,一个是君王的政治统治符合城邦的法律。而僭政却恰恰相反,僭主所统治的臣民不愿接受僭主的统治,而且僭主的政治秩序是与僭主意志相符合,而不是与城邦法律相一致的。但这样理解的僭政,不包括僭政的最好形式。所谓最好形式的僭政,就是僭主有可能是有德性的,正由于僭主有德性,他的臣民自愿接受他的政治统治。当然,即使如此,僭政的本质仍然是没有法律的统治。

色诺芬深知僭政的严重缺陷,所以在《希耶罗》对话中关于僭政的教诲有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指控僭政,揭示僭政的严重缺陷。另一个部分是改善僭政,说明在改善后的仁慈僭政下僭主可以是有德性的,因而也是可以完全获得幸福的,至于仁慈僭主统治下的臣民也可以是很幸福的。施特劳斯说,前者相当于指明僭政缺陷的病理学,后者相当于说明僭政缺陷如何被改善的治疗学。问题是由谁来指控僭政的严重缺陷呢?色诺芬让一个非智慧者来指控僭政的缺陷,而由智慧者来提出对僭政的修改。施特劳斯认为色诺芬的这种安排与处理,是非常适当的。因为如果让智慧者来指控僭政的严重缺陷,一方面不如让非智慧者如僭主希耶罗来指控更加有说服力,另一方面会付出让智慧者来公开颂扬僭政不义的代价。

《希耶罗》关于色诺芬的僭政教诲,采取了对话的形式,也选择了一种特殊的谈话场景,有着特殊的人物,即诗人西蒙尼德与僭主希耶罗,有特殊的情景,即他们都有空闲的时候诗人主动去僭政那里,有着特殊的用词,即避免如君王、法律及其派生的词语。因而,关于色诺芬的僭主教诲,就具有含糊性的特征。因为色诺芬的僭主教诲不是直接说出来的,不是如科学论文那样经过直接论证与说明的。所以,虽然读者的抽象与补充受到作者的指引,色诺芬的僭主教诲却是依赖读者从诗人与僭主的对话中的抽象与补充。色诺芬的僭主教诲的另一特征,就是实践性。施特劳斯认为,其中的受教诲者,必须是一个实际而非潜在的僭主。因为如果受教诲者仅仅是一个潜在的僭主,那么教导者“就必须展示如何成为一个僭主,如此他就必须教给他不义”,而对一个实际的僭主,教导者就只要给受教者“展示一条通向较少不义的道路”。[5]

色诺芬的僭主教诲,其实践性还表现在,僭政的保存与僭政的改善存在不同。前者是大僭主可以通过创建大量保存僭政的举措与条件而做到,但对僭政的改善,非智慧者不可。只有拥有智慧者才能够教诲僭主的技艺,才能够让僭政统治得好,才能够使僭主成为仁慈的僭主,从而可以获得完全的幸福。不仅如此,也只有智慧者才可能既改善僭政,又可能指控僭政的缺陷。即使在赞扬僭政的时候,也充分揭示了僭政的本质缺陷。就是说,智慧者不仅指控最坏的僭政存在严重的缺陷,而且最好形式的僭政即仁慈僭主的政治统治,“也仍然带有严重的缺陷”。[6]

在僭政教诲的两个部分,与对僭政的批评部分相比,色诺芬给予对僭政的赞扬部分以更大的分量。这是由作者的意图所决定的。因为在对僭政技艺的教诲中,智慧者的主要责任是在不改变僭政政治统治秩序的条件下如何让僭政统治得好。这里主要是劝告僭主如何超越快乐的标准,通过为他的城邦的幸福与臣民的幸福去追求荣誉,追求臣民回报的爱,从而成为一个有德性的仁慈僭主。在仁慈僭主的统治下,不仅民众可以得到快乐,而且“绅士”也可以生活得幸福。因而,所谓仁慈僭主,被描述为能够使其城邦及其臣民幸福的人。不过,最好的僭政,仁慈僭主的统治,仍然是没有法律的统治。如果法律等同于正义,正义就是合法性与对法律的服从,那么任何形式的僭政都不符合正义的要求,从而僭政在道德上就是不可能的,改善僭政,使僭主成为有德性的人也就没有了可能性。然而,如果正义与法律不是绝对的等同,合法的东西只是多少正义的,那么僭政就有了改善的可能性,僭主就有可能成为有德性的人,仁慈僭政才可能存在。不过色诺芬相信,虽然存在听取智慧者的劝告,接受理性者的建议,成为仁慈僭政的可能性,但在实际上这种最好形式的僭政几乎没有存在过。施特劳斯认为在色诺芬所有的著作中,“都没有提到过实际存在的仁慈和幸福的僭主”。[7]

在施特劳斯看来,色诺芬的《希耶罗》,其主题不是对僭主的教诲,而是探寻僭主生活与平民生活的差别。当然这种差别的讨论,其目的也是明确僭主生活与平民生活何者更可欲。由于对僭政的改善,“僭主”最终为“统治者”所代替,而诗人西蒙尼德在僭主希耶罗的眼中虽然一开始被视为一个平民,然而随着情节的展开,却被视为智慧者,这样《希耶罗》的主题就变为统治者生活与智慧者的生活何者更可欲的问题。由于一方面统治者的生活在严格的意义上就是政治生活,另一方面爱智慧的生活被苏格拉底视为哲学生活,于是主题又变为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何者更可欲。准确地说是政治生活与致力于智慧的生活,哪一种生活更好更值得选择。施特劳斯认为,无论主题的形式如何变化,都是苏格拉底式问题的特殊形式。所谓苏格拉底式问题,就是什么是最好的生活,或者说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最值得我们去选择。

施特劳斯不仅站在苏格拉底哲人的高度来分析色诺芬《希耶罗》对话主题的变化,而且也使用真正哲人的标准来讨论《希耶罗》对话中的人物是如何回答对话主题的。他发现,对主要的问题,《希耶罗》没有给予最后的明确答案。为了寻找最后的答案,有必要从对话人物的暂时性答案开始,也有必要对诗人与僭主的暂时性答案分别给予具体的讨论。于是,施特劳斯认为,僭主希耶罗的最早答案是说平民生活绝对比僭主生活更可欲,经过承认僭主比平民有更大权力做那些使人获得荣誉与爱戴的事情后,由于希耶罗没有驳倒诗人西蒙尼德的观点,即认为一个仁慈僭主的生活在最重要的方面比平民生活更可欲,所以施特劳斯就把诗人西蒙尼德的观点视为僭主希耶罗对主要问题的最后结论。

关于诗人西蒙尼德的观点,施特劳斯所分析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西蒙尼德最先认为,僭主生活的所有方面都比平民生活更可欲。可是对话不久他就被迫承认,僭主生活虽然不是一切方面都优于平民生活,但仍然在最重要的方面比平民生活更可欲,如获得荣誉这个政治生活的最重要方面。由于僭主有好坏之分,所以西蒙尼德的最后答案是,仁慈僭主的生活在最重要方面比平民生活更可欲。初看之下,对谁的生活更可欲的问题,诗人与僭主分别从不同的前提出发却得出了相同的答案。然而,这是假象。施特劳斯通过对诗人西蒙尼德的精致分析,得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施特劳斯提出要真正把握西蒙尼德的真实思想,首先要进行两个区分,记住一个事实。两个区分是指,要区分西蒙尼德明确说的话与希耶罗相信他要说的话;要区分他在《希耶罗》第一部分所说的话与在第二部分所说的话。一个事实是指,他认为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更可欲时,是在第一部分作为普通的平民身份而不是作为一个有智慧的平民身份说的。

施特劳斯发现,西蒙尼德的主张不断在退却。在第一部分,西蒙尼德以普通平民身份认为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更可欲,主张僭主在一切快乐方面都比平民经历得多,在一切痛苦方面却经历得少。不久他承认在一些不重要的方面,平民生活比僭主生活更可欲。在第二部分,当西蒙尼德以教育者身份说话时却再也没明确说过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更快乐。虽然他说了在性爱方面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更可欲,却从来没有提过情爱与友谊这些最快乐的事。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西蒙尼德的真实思想,说明西蒙尼德未必真的相信僭主生活在重要的事情上比平民生活更可欲,施特劳斯认为有必要深入分析西蒙尼德赞扬荣誉时明确说过的话与没有说过的话。他认为西蒙尼德之所以高度赞扬最突出的荣誉即爱戴,是因为作为智慧者的西蒙尼德为了教育作为僭主的希耶罗。施特劳斯发现,西蒙尼德在第一部分的对话中,虽然暗示了最突出的荣誉即爱戴是为僭主所保留的,同时人类没有比爱戴所带来的快乐更大的快乐,但实际上也就是承认了存在与爱戴快乐平等的其他快乐。在第二部分的对话中,赞扬荣誉原则却悄悄地从快乐转向善与高尚,从而说话的领导权也悄悄地从希耶罗转移到了西蒙尼德。作为教育者的西蒙尼德,他明确主张当希耶罗给城邦与公民带来幸福时,他作为施惠者而成为仁慈的僭主后,就可以获得“最高尚和最至乐的所有物”,即最突出的荣誉。这时,仁慈僭主将幸福且不被嫉妒。这里,西蒙尼德好像是主张僭主生活比平民生活更加可欲。由于在僭主生活与平民生活谁更可欲这个主题下,实际上包括仁慈僭主即统治者生活与卓越的平民生活如哲人生活谁更可欲的问题,所以,西蒙尼德也好像是主张政治生活比哲学生活更可欲。如果联想到作为哲学代表的苏格拉底却被自己的同胞所嫉妒、告到法庭,成为牺牲品,同时仁慈僭主在使城邦幸福的政治生活中将获得持续的快乐与满足,而且是将不被嫉妒,那么这不正恰好说明政治生活比哲学生活更可欲吗?

然而,施特劳斯认为,这是色诺芬的一种哲学修辞,其目的是让僭主希耶罗产生一种幻想,他成为仁慈僭主后可以获得幸福且不被嫉妒,从而让希耶罗听取西蒙尼德的教诲,努力成为一位有德性的人。因为在施特劳斯的眼里,色诺芬不会把幸福理解为持续性的快乐与满足,而是理解为卓越。卓越是真正幸福的基础。所谓卓越是指对美德和智慧的拥有。拥有美德的统治者与拥有智慧的哲人是两种不同的卓越。统治者为了不被嫉妒,而表现为不断的“繁忙”,不停地“做事”,而且做“好事”。因为统治者想得到他的被统治者的爱戴。然而哲人却既不嫉妒他人,也不会因为被嫉妒而感到不幸福。被嫉妒的事实不会影响也不会损害他的幸福。这是因为哲人的幸福来自对智慧的爱,所以不依赖他人。他是孤独而自由的。

同时施特劳斯依照古典哲人色诺芬的理解,也是色诺芬老师苏格拉底的理解,认为最大的善是智慧,而不是别的什么,不是“最高尚和最至乐的所有物”这种最突出的荣誉即普遍性的爱戴。对人类来说,最大的善是教育。哲人通过爱智慧而获得无知的智慧,通过教育而与他人分享智慧。当西蒙尼德教导僭主希耶罗在不改变僭政的前提下如何统治得更好时,他们一个是老师,另一个是学生。这内在地说明了西蒙尼德比希耶罗更有智慧,因而也更幸福,即使他没有获得最突出的荣誉即受到普遍的爱戴,也说明了智慧者对统治者的优越性,希耶罗好像知道平民生活又知道僭主生活,然而实际上却不知道智慧者的生活,而只有智慧者才真正懂得平民与僭主的两种生活,所以才可能指导缺德无法的僭主如何成为虽无法但仁慈的僭主。所以,哲学生活比政治生活更可欲,更值得选择。接下来,施特劳斯费了不少笔墨,重述了色诺芬的在对话过程中智慧者是如何打败统治者的,又是如何确定了西蒙尼德的话语领导权的。说话的领导权从第一部分的希耶罗转移到第二部分的西蒙尼德那里,充分显现了色诺芬的《希耶罗》一书的重要地位。它揭示了智慧与统治之间的真实联系,从而再次说明了智慧者的生活比统治者的生活更好的主张才是西蒙尼德的真实思想。

施特劳斯认为西蒙尼德之所以高度赞扬最突出的荣誉即普遍性的爱戴,正如前面所说,并不是因为他喜欢荣誉超过其他别的任何东西,实际上他更喜欢卓越。在美德与智慧的两种卓越中他最喜欢智慧,这是因为智慧在哲人看来是最大的善。此外,西蒙尼德高度赞扬荣誉,还因为他想显示自己的爱好而不是学生的爱好,从而揭示他自己的爱好与他的学生的爱好之间的差别。这是因为在西蒙尼德看来,在人类的自然欲望中,荣誉是最高的欲望,是追求卓越的欲望如爱智慧的基础。因而,施特劳斯认为,西蒙尼德的荣誉与希耶罗的荣誉两者的内涵是不同的。观察西蒙尼德的荣誉欲与希耶罗的爱欲的区别,还有利于理解色诺芬关于统治者与智慧者的差别的思想。

在施特劳斯看来,色诺芬的西蒙尼德,他所说的荣誉与卓越相关,而与情爱无关。西蒙尼德的荣誉与希耶罗的爱之间的差别主要有五。一是从对象上看,希耶罗的爱具有普遍性,因为他希望得到所有人的爱戴,为了得到所有人的爱戴,他就需要成为他所有臣民的施惠者。而西蒙尼德荣誉的特征却是特殊性。因为他仅仅希望得到“在最高层次上是自由的人们”的赞美和敬仰。为了得到自由人的赞美与敬仰,他只需要爱智慧,成为卓越者。二是从荣誉的意义上看,希耶罗希望得到的是热爱,而西蒙尼德却只想得到少数人的赞扬而不是被他们热爱。三是从存在方式上看,希耶罗只能是得到他的臣民的热爱,而不可能得到他的敌人的热爱。西蒙尼德的荣誉,却因其卓越可能得到所有人的赞扬和敬仰,而且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希耶罗虽可能经教诲而成为仁慈僭主,其德性也许在获得他的臣民的爱戴的同时也获得他的敌人的承认和敬仰。但他的爱一定比他的赞扬或敬仰在范围上要狭窄,在时间上要短暂。四是希耶罗的爱具有依赖性,因为统治者本质上是一个施惠者,他只有给予他的臣民以恩惠,才有可能得到他的臣民的热爱,他的臣民对他的热爱仅仅是对他的服务的奖赏。而西蒙尼德却是独立而自足的。之所以受到少数自由人的赞扬和敬仰,是因智慧者“是其所是”,是他自身的卓越与完善。少数自由人对他的赞扬和敬仰,本质上是对他的卓越与完善的贡物。正如希耶罗兴趣性的快乐,而西蒙尼德却兴趣吃的快乐。因为前者是需要他人的参与,而后者却是可以自足的。五是希耶罗的爱,具有强烈的好战以及残忍的自然倾向。希耶罗虽然认为和平是善,战争是恶,却把平民在战争中杀死敌人的快乐置于中心地位。他虽然强调帮助朋友,使城邦幸福,但他更强调损害敌人,然而西蒙尼德却对战争及其杀死敌人不感兴趣。因而,希耶罗的正义 是一种损害敌人帮助朋友的政治正义,而那种超越政治正义的最高正义却是哲人的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