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化生态的概念和内涵
美国文化进化论学者斯图尔德(Julian H.Steward)1955年出版的《文化变迁理论》中完整阐述了文化—生态适应理论,认为文化变迁就是文化适应,创立了文化生态学(Cultural Ecology),阐明不同地域环境下文化的特征及其类型的起源,即人类集团的文化方式如何适应环境的自然资源、如何适应其他集团的生存,也就是适应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即人类的文化和行为与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之间互相作用的关系。[3]这从本质上说是把文化置于生态之中,侧重研究文化演变与生态的其他部分的关系并以此解释文化变迁的生态学研究。[4]
事实上,人类的文化和行为不仅与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之间有互相作用的关系,人类文化的各个部分同样构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整体,而正是这样互相作用的方式才使得人类的文化在力求平衡中向前发展,源远流长。本文中所提到的“文化生态”,如同自然界客观存在的事物构成人类社会文化赖以依存发展的自然生态系统一样,是在自然环境与人类文化之间的关系之上发展出来的,即把文化类比为生态一样的整体,虽然也顾及文化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但是侧重研究文化与社会的关系,实质是把文化类比为生态整体的文化研究。[5]
1998年方李莉在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所主办的人类学高级研讨班上,提出了文化生态失衡的问题。她在后来发表的文章中对“文化生态”的意义给予了阐发:“……人类所创造的每一种文化都是一个动态的生命体,各种文化聚集在一起,形成各种不同的文化群落、文化圈,甚至类似生物链的文化链。它们互相关联成一张动态的生命之网,其作为人类文化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都具有自身的价值,为维护整个人类文化的完整性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这种将人类不同的文化看成是一张互相作用的网络或者说是一个群落的观念,是对人类文化整体的一种领悟。而这种领悟的关键在于,我们将如何去理解人类各文化之间的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6]
总之,文化生态系统是指由多元文化组成的人类文化的整体,具有空间结构即文化圈和时间结构即文化链,是一个活的有机体、自组织系统和动态的开放系统,把自己与周围环境紧密联系起来,不断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得到时间上的延续和空间上的拓展,在不断的遗传和变异中吐故纳新,新陈代谢。[7]
文化生态的视角和理论,目的和意义在于尽可能客观真实地还原人类文化在发生、发展、变迁过程中诸多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共同作用形成的语境,从而逼近文化与其语境互动关系的本相。事实上,和标识自然界生命组织层次的生态系统一样,人类文化生态系统也有不同的层级,既可以指宏观上的人类文化整体的大系统,也可以指大系统下不同地域、民族、文化在不同社会历史情境下的层层相套的文化组织层次或曰子系统,各层级内部和各层级之间也是动态的有机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