麈尾:形制、功能与六朝文人美学
李修建[1]
摘要:麈尾是六朝时期常见的一种器物,最初用于清谈,后来遍及日常生活。麈为一种麋鹿,六朝时期广有分布,尾大,可制作麈尾。在文献记载中,麈尾最早出现于东汉,此后便出现于西晋清谈活动之中。六朝墓葬画及敦煌壁画中,亦多有执麈形象。在六朝,麈尾之用途有四:拂秽清暑、清谈助器、风流雅器和隐逸象征。体现了六朝士人特有的生活美学和审美观念。
关键词:麈尾 清谈 风流 隐逸
Abstract:Zhuwei,as a common artifact in the Six Dynasties,was originally used for “Qingtan” and later in everyday life. Zhu is a kind of elk that has a wide distribution during the Six Dynasties,and Zhuwei can be made from their large tails. In literature,Zhuwei first appeared in the Eastern Han Dynasty and later in Qingtan of the Western Jin Dynasty. A large number of tomb paintings of the Six Dynasties and murals in Dunhuang has figures holding Zhuwei. In the Six Dynasties,Zhuwei were used in four ways:sweeping dust,creating coolness,assisting artifact for Qingtan and the elegant artifact and the symbol of seclusion. They all reflected the unique aesthetic concepts of the Six Dynasties.
Key words:Zhuwei Qingtan elegant seclusion
在魏晋的清谈活动中有一种著名的器物,那就是麈尾。前人对此已多有研究,清代学者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八“清谈用麈尾”条中率先指出“六朝人清谈,必用麈尾”[2],亦揭示了麈尾的日常功用:“盖初以谈玄用之,相习成俗,遂为名流雅器,虽不谈亦常执持耳。”[3]贺昌群在《世说新语札记》中考察了麈尾的形制与日常功用,范子烨在《中古文人生活研究》一书中考证了麈尾的渊流、形制,麈尾与清谈名士、名僧的关系,麈尾与维摩诘的关系,分析得很细密。本文即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考古文献资料,重点考察了麈尾的源流及其体现出的六朝士人的审美意识。
一 麈之义
《说文解字》曰:“麈,麋属,从鹿。”[4]司马光《名苑》云:“鹿之大者曰麈,群鹿随之,皆视麈所往,麈尾所转为准,于文主鹿为麈。古之谈者挥焉。”[5]由此可知,麈乃一种麋鹿,为鹿群中的头领。而清人徐珂编纂的《清稗类钞》“动物类”中则说:“麈,亦称驼鹿,满洲语谓之堪达罕,一作堪达汉,产于宁古塔、乌苏里江等处之沮洳地。其头类鹿,脚类牛,尾类驴,颈背类骆驼。而观其全体,皆不完全相似,故俗称四不像。角扁而阔,莹洁如玉,中有黑理,镂为决,胜象骨。大者重至千余斤。其蹄能驱风疾,凡转筋等症,佩于患处,为效甚速,世人贵之。”[6]此处认为麈乃驼鹿,民间称为“四不像”,其蹄能治风疾,疗效极好,为世所重。这与六朝之麈的功用差异颇大。有学者认为,麈乃麋鹿而非驼鹿,因为麋鹿尾大,驼鹿尾小。此说很有道理。
麈为中国所产。先秦文献中已有记载,如《逸周书·世俘解》载周武王的一次狩猎,猎获“麈十有六”,[7]《山海经》《中山经》中数次提到“多闾麈”,《大荒南经》和《大荒北经》中皆提及食麈之大蛇。汉魏六朝文献中亦多有记载。司马相如《上林赋》中记有“沈牛麈麋”[8],左思《蜀都赋》有云:“屠麖麋,翦旄麈。”[9]在时人小说中,亦有记载猎麈的事情,东晋干宝《搜神记》记载:“冯乘虞荡,夜猎,见一大麈,射之。麈便云:‘虞荡,汝射杀我耶?’明晨,得一麈而入,即时荡死。”[10]南朝宋刘澄之《鄱阳记》曰:“李婴弟縚,二人善于用弩。尝得大麈,解其四脚,悬着树间,以脏为炙,烈于火上。方喻宀食,山下一人长三丈许,鼓步而来,手持大囊。既至,取麈头骼皮并火上,新肉悉内囊中,遥还山。婴兄弟后亦无恙。”[11]其事为怪力乱神,然猎麈之事当为六朝实情。另据《宋书·五行志》记载,在晋哀帝隆和元年十月甲申,有一头麈进入了东海王的府第。[12]《太平御览》卷四十六录《晋书》郭文事迹,“郭文,字文举,隐于余杭大辟山。山中曾有猛兽杀一麈于庵侧,文举因以语人,人取卖之”[13]。可见当时麈的数量之多与分布之广。
以上史料中,所猎之麈多作食用。李善注《蜀都赋》“翦旄麈”曰:“旄麈有尾,故翦之。”[14]所剪尾巴作何使用,左思没有明言,或是制作麈尾,或是食用。唐代陈子昂写有《麈尾赋》,他在序文中提到了写作赋文的时间与场景,甲子岁(684年),太子司直宗秦客于洛阳金亭大会宾客,酒酣之际,共赋座中食物,陈子昂受命作《麈尾赋》。陈子昂在赋文中写道:“此仙都之灵兽,固何负而罹殃?始居幽山之薮,食乎丰草之乡,不害物以利已,不营道以同方。何忘情以委代?而任性之不忘,卒罹纲以见逼,爱庖丁而惟伤。岂不以斯尾之有用,而杀身于此堂,为君雕俎之羞,厕君金盘之实。”[15]陈子昂对于麈之被食,颇有同情之意。他提到的“斯尾之有用”,似乎并非做成清谈器物,而是烹制成盘中之餐。
二 麈尾的源流与形制
陆机在《羽扇赋》中说:“昔楚襄王会于章台之上,山西与河右诸侯在焉。大夫宋玉、唐勒侍,皆操白鹤之羽以为扇。诸侯掩麈尾而笑,襄王不悦。”[16]先秦文献中,未见有使用麈尾的记载,文中说楚襄王时诸侯持麈尾,当为假托。东汉初年,四川广汉雒县人李尤(约44~126年)擅作文章,尤以铭文见长,写有铭文120首,其中就有一篇《麈尾铭》:“成德柄,言为训辞。鉴彼逸傲,念兹在兹。”[17]李尤原集已佚,这篇铭文见于唐初虞世南所辑《北堂书钞》,明代张溥的《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与严可均的《全后汉文》都有收录。如果铭文确为李尤所写,那么在东汉初年即使用麈尾了。不过,李尤擅作铭文,后人将此篇《麈尾铭》的作者安放到他的名下,亦未可知。所以,仅凭此篇铭文,不能断定东汉初年即已使用麈尾。
之后一二百年,我们在文字资料中看不到有关麈尾的记载。究其原因,或是因为麈尾乃一卑微小物,在汉末三国的扰攘乱世,士人更多着眼于天下纷争,无意关注此等细物。六朝士人所写铭文中,常提到麈尾的卑贱属性,如王导说:“谁谓质卑?御于君子。”[18]徐陵写道:“谁云质贱,左右宜之。”[19]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卑微之物,它在此前没有进入士人阶层的视野。清谈始于曹魏正始年间,在何晏、王弼等人的清谈中,未见有麈尾的描述。到了西晋,麈尾出现于清谈活动之中,王衍、乐广这两位清谈宗主已经手持麈尾谈玄论道了。清谈宗主王衍,常执玉柄麈尾。
王衍位高望隆,他手持麈尾的行为,在士人中必然起到了极强的示范作用,从此群起效尤,一手一柄,蔚成风气。这种由名人引领而成为时尚的现象,在六朝很常见。比如《晋书·谢安传》记载,“乡人有罢中宿县者,还诣安。安问其归资,答曰:‘有蒲葵扇五万。’安乃取其中者捉之,京师士庶竞市,价增数倍”[20]。所以,将麈尾流行于士人阶层的年代断为王衍(256~311年)在世的西晋,也就是公元300年前后,是较为妥当的。孙机先生曾指出:“麈尾约起于汉末。魏正始以降,名士执麈清谈,渐成风气。”[21]其实基于文献所记,麈尾之起,难以确知,麈尾之兴,不在正始,而在西晋。明代杨慎对此有确切认识,他论道:“晋以后士大夫尚清谈,喜晏佚,始作麈尾。”[22]
根据这种判断,我们再来看考古图像资料所反映的信息。在汉魏六朝的墓葬壁画中,多见麈尾的形象。1991年发掘的洛阳市朱村东汉壁画墓中首次出现麈尾。在该墓室中发现3幅壁画,其一为《墓主夫妇宴饮图》,上有墓主夫妇2人,男女仆各2人,考古报告写道:“男墓主左侧,榻床下并立二男仆,一男仆右手执一麈尾,左手执笏抱于胸前,头戴黑帽,浓眉朱唇,身穿长袍,皂缘领袖。”[23]作者依据墓室形制和随葬器物,将此墓年代断为东汉晚期或曹魏时期。不过指出了两点疑问,“墓主宴饮图中一男侍持麈尾则多见于晋,二女侍头梳双髻发型也只见于南朝壁画中”[24]。如若依据麈尾流行的时期来推断,则此墓的年代还应靠后亦未可知。
1997年发掘的北京石景山魏晋壁画墓中,发现了《执麈凭几墓主人图》,“男性墓主人端坐榻上,穿着合衽袍式上衣,宽袖,束腰带。头戴护耳平顶冠,蓄须,红唇。右手执一饰有兽面的麈尾”[25]。主人执麈凭几、端然正坐的形象,成为此一时期墓葬壁画的“标准像”,在辽东、云南、甘肃、高句丽等地多有发现。如辽阳王家村晋墓、朝阳袁台子壁画墓、云南昭通后海子壁画墓(386~394年)、西域吐鲁番的阿斯塔那13号墓(东晋)、高句丽安岳3号墓(冬寿墓)(357年)等,墓主人皆手持麈尾,以彰显其对中原的世族生活方式及其身份的认同。[26]
佛教造像中的麈尾或始于云冈石窟魏献文帝时代(466~470年),所造第五洞洞内后室中央大塔二层四面中央之维摩,即手持麈尾。他如龙门滨阳洞,天龙山第三洞东壁,北魏正始元年(504年)、北齐天保八年(557年)诸石刻中的维摩,皆持麈尾。[27]敦煌壁画中的麈尾图像始见于北周,唐以降增多,大多数集中在《维摩诘经变》中,麈尾形态样式与中原多数相同,也存在些微差别。[28]可见,麈尾是汉末六朝时期常见的日用器物,它在汉末出现于墓葬壁画之中,在具有程式性的宴饮图壁画中,墓主身边常有麈和隐几。[29]
在传世绘画中,唐代阎立本的《历代帝王图卷》所绘吴主孙权,手中持有麈尾。在正始及竹林名士们的清谈史料中,未见对麈尾的描述。晚唐画家孙位的《高逸图》中,阮籍手持麈尾,此画被视为传自顾恺之的《七贤图》。
麈尾实物已不多见。日本奈良正仓院收藏有唐代流传下来的麈尾,《世说新语》《言语》五二条余嘉锡注云:
今人某氏(忘其名氏)《日本正仓院考古记》曰:“麈尾有四柄,此即魏、晋人清谈所挥之麈。其形如羽扇,柄之左右傅以麈尾之毫,绝不似今之马尾拂麈。此种麈尾,恒于魏、齐维摩说法造像中见之。”[30]
余嘉锡所指“今人某氏”即傅芸子先生,其《正仓院考古记》写于1941年。傅芸子在文中提及日本收藏之麈尾柄料有四种:柿柄、漆柄、金铜柄与玳瑁柄。[31]而今人王勇在经过实地考察与观摩之后,认定正仓院所藏麈尾只有两柄——漆柄和柿柄,另外的金铜柄与玳瑁柄器物实为拂尘而非麈尾。据其描述,漆柄麈尾,“毫毛尽失,仅存木质黑漆骨子。挟板长34厘米、宽6.1 厘米,沿轮廓线嵌有数条牙线,中心线上有四颗花形钉子,用以固定两块挟板。柄长22.5 厘米,贴牙纹。镡为牙质,雕唐草花纹。挟板与柄相交处,为狮啮形吞口。残形全长58 厘米”[32]。这两柄麈尾皆装饰华丽,工艺精巧,由此可以领略六朝麈尾之风貌。此外,徐陵在《麈尾铭》中提到麈尾的形制:“爰有妙物,穷兹巧制。员上天形,平下地势。靡靡丝垂,绵绵缕细。”[33]麈尾之形天圆地方,麈的尾毛绵密低垂,这种形制在考古图像中亦能见出。
三 麈尾的功能及审美
六朝时期,麈尾广泛出现于士人之手,僧人讲经常持麈尾,道人亦多手挥麈尾者。这样一种被广泛使用的器物,呈现出多种文化功能和意义,分述如下。
(一)拂秽清暑
麈尾,能够抚秽解暑,兼具拂尘与扇子的功能。如王导《麈尾铭》云:“道无常贵,所适惟理。勿谓质卑?御于君子。拂秽清暑,虚心以俟。”[34]徐陵《麈尾铭》中也提到:“拂静尘暑,引饰妙词。”当然,麈尾虽有此一功能,但六朝士人手握此物,出于实用的目的不强,更多的是作为一种风流雅器,与后世文人手握折扇的功能十分类似。
(二)清谈助器
麈尾出现于西晋清谈活动中。西晋清谈领袖王衍与乐广皆有持麈的记载。乐广曾以麈尾指点客人:
客问乐令“旨不至”者,乐亦不复剖析文句,直以麈尾柄确几曰:“至不?”客曰:“至!”乐因又举麈尾曰:“若至者,那得去?”于是客乃悟服。乐辞约而旨达,皆此类。[35]
东晋时期,殷浩与孙盛进行过一次激烈的清谈,其惊心动魄程度,通过麈尾这一道具表露无遗:
孙安国往殷中军许共论,往反精苦,客主无间。左右进食,冷而复暖者数四。彼我奋掷麈尾,悉脱落,满餐饭中。宾主遂至莫忘食。殷乃语孙曰:“卿莫作强口马,我当穿卿鼻。”孙曰:“卿不见决鼻牛,人当穿卿颊。”[36]
孙盛与殷浩对谈,互为客主,双方义理相当,都不退让,论辩激烈,废寝忘食,竟至奋掷麈尾,使得尾毛尽落于饭中。可见在二人相对的清谈中,要用到麈尾。
再据《南史·张讥传》记载,陈后主有次来到钟山开善寺,让群臣坐于寺院西南的松树林下,命令擅长玄学的张讥阐述义理。“时索麈尾未至,后主敕取松枝,手以属讥,曰:‘可代麈尾。’”[37]《南史·袁宪传》又载:“会弘正将升讲坐,弟子毕集,乃延宪入室,授以麈尾,令宪竖义。”[38]这两例中的清谈,都是一人主讲,众人聆听,主讲者必须手持麈尾。第一例中,因为手头没有麈尾,陈后主便令以松枝替代。
在以上数例中,无论二人对谈,还是一人主讲,皆需手执麈尾。那在具体的清谈中,该如何使用麈尾?这在《世说新语》等文献中未见记载。不过,我们可以根据六朝与唐代僧人的讲经活动看出端倪。
六朝僧人讲经,多用麈尾。梁代僧人释智林在给汝南周颙的书信中写道:“贫道捉麈尾以来,四十余年,东西讲说,谬重一时。”[39]《续高僧传》记载一则传说,梁代高僧释慧韶圆寂,“当终夕,有安浦寺尼,久病闷绝,及后醒云:送韶法师及五百僧,登七宝梯,到天宫殿讲堂中,其地如水精。床席华整,亦有麈尾几案,莲华满地,韶就座谈说,少时便起”。北魏天竺三藏法师菩提留支受诏于显阳殿,“高升法座,披匣挥麈,口自翻译,义语无滞”[40]。唐代符载在《奉送良郢上人游罗浮山序》中提到良郢法师,“始童子剃落,转持麈尾,讲《仁王经》,白黑赞叹,生希有想”[41]。由诸例来看,麈尾是讲堂必备之物。再如佛教石窟造像中,凡维摩诘造像,不管变相如何,其右手必执麈尾。
日本僧人圆融所著《入唐求法巡礼行记》中,记载了唐代僧人讲经的仪式,其中用到了麈尾,“梵呗讫,讲师唱经题目,便开题,分别三门。释题目讫,维那师出来,于高座前,设申会兴之由,及施主别名、所施物色。申讫,便以其状转与讲师,讲师把麈尾,一一申举施主名,独自誓愿。誓愿讫,论义者论端举问。举问之间,讲师举麈尾,闻问者语,举问了,便倾麈尾,即还举之,谢问便答”[42]。在论义阶段,都讲发问时,主讲右手举麈尾;都讲发问完毕,主讲将麈尾放下,然后又立即举起麈尾,对发问者致谢并回答问题。讲经时,主讲不断将麈尾举起、放下、再举起,往返问答。[43]
《高僧传》卷五《竺法汰传》载,“时沙门道恒,颇有才力,常执心无义,大行荆土。汰曰:‘此是邪说,应须破之。’乃大集名僧,令弟子昙一难之。据经引理,析驳纷纭。恒仗其口辩,不肯受屈,日色既暮,明旦更集。慧远就席,设难数番,关责锋起。恒自觉义途差异,神色微动,麈尾扣案,未即有答。远曰:‘不疾而速,杼轴何为。’座者皆笑矣。心无之义,于此而息”[44]。《续高僧传》卷五《释僧旻传》亦载:“文宣尝请柔次二法师于普弘寺共讲《成实》,大致通胜,冠盖成阴。旻于末席论议,词旨清新,致言宏邈,往复神应,听者倾属。次公乃放麈尾而叹曰:‘老夫受业于彭城,精思此之五聚,有十五番以为难窟,每恨不逢勍敌,必欲研尽。自至金陵累年,始见竭于今日矣。且试思之,晚讲当答。’”[45]由此两例可知,在讲经论辩过程中,麈尾不能长时间放下。道恒“麈尾扣案,未即有答”,就表示论辩失败。发言时必举起麈尾,亦为僧侣讲说之程式,尚未拿起麈尾,则表示还在思考,不能作答。
由于清谈发言时必须手举麈尾,麈尾因而成为清谈水平的象征。在王导召集的一次著名的清谈活动中,名士云集,殷浩、王蒙等清谈大家俱在,王导“自起解帐带麈尾”,以主人的身份挑起与殷浩的清谈。本条余嘉锡注《御览》七百三引《世说》曰:“王丞相常悬一麈尾,着帐中。及殷中军来,乃取之曰:‘今以遗汝。’”殷浩是王导之后最著名的清谈家,王导以麈尾予之,是因为佩服他的清谈,让他担任清谈主角。
下面此则史料更具说服力:
后主在东宫,集官僚置宴,时造玉柄麈尾新成,后主亲执之,曰:“当今虽复多士如林,至于堪捉此者,独张讥耳。”即手授讥。[46]
陈后主认为唯有张讥堪捉麈尾,便是认定其清谈能力。麈尾在此的意义凸显无遗。《南齐书》卷三三《王僧虔传》所载其《诫子书》是在论述魏晋清谈时经常被征引的一则史料:“僧虔宋世尝有书诫子曰:‘……汝开《老子》卷头五尽尺许,未知辅嗣何所道,平叔何所说,马、郑何所异,《指》《例》何所明,而便盛于麈尾,自呼谈士,此最险事。’”[47]王僧虔告诫子孙不能清谈实难,未对前代清谈义理有精深把握,就手持麈尾、自呼谈士,实在是贻笑于人之举,因为麈尾所标识的是一个人的清谈能力。
唐代陆龟蒙作有一篇《麈尾赋》,描述了谢安、桓温、王珣、郗超、支遁等人的一次清谈活动,以支遁为主角,其中写道:“支上人者,浮图其形。左拥竹杖,右提山铭。于焉就席,引若潜听。俄而啮缺风行,逍遥义立。不足称异,才能企及。公等尽瞩当仁,咸云俯拾。道林乃摄艾衲而精爽,捉犀柄以挥揖。天机发而万目张,大壑流而百川入。”将支遁的清谈实力和神采风情描绘得精彩生动。文末写道:“虽然绝代清谈客,置此聊同王谢家。”[48]表明了清谈人的身份地位与价值追求。
(三)风流雅器
有意思的是,麈尾不仅用于清谈,六朝士人在日常生活中亦常常持有,使麈尾被赋予了新的文化意义,变成了一种风流雅器。
推究起来,盖因麈尾乃轻便之物,清谈活动无固定时间,兴之所至,便可清谈,所以,像王衍之流的清谈宗主,便随身携带,以备清谈。日常持有,随意挥洒,颇能增加其人风度,因此人们便争相仿效,成为一时之尚。王衍常持玉柄麈尾,以白玉为柄,精美华贵,有很强的审美属性。《世说新语·容止》中说王衍手的颜色与玉柄没有分别,可见深受时人赏慕。他人亦向其学习,“晋王公贵人多执麈尾,以玉为柄”[49]。
东晋开国丞相、王衍族弟王导亦爱好麈尾,何充前来造访,王导用麈尾指着座位,招呼何充共坐:“来,来,此是君坐。”[50]据《世说新语·赏誉》五九记载,王导常将麈尾悬于家中帐内,出门也随带身边。有次因惧怕妒妻曹氏伤害他私养的姬妾儿女,命仆人驾起牛车追赶,情急之下,他以麈尾柄帮助御者打牛,样子狼狈不堪,此事遭到了司徒蔡充十分尖刻的嘲弄。王导以麈尾赶牛的行径,实在有损自身形象,同时也破坏了麈尾作为名流雅器的功能,因此受到讥讽。梁宣帝有《咏麈尾》诗云:“匣上生光影,豪际起风流,本持谈妙理,宁是用椎牛。”[51]即是讽咏此事。
东晋名士王濛弥留之际,翻转麈尾视之,凄然叹曰:“如此人,曾不得四十!”及其死后,至交好友刘惔将犀柄麈尾置于其棺柩中,以作陪葬之物。[52]其人虽逝,却有风流器物相伴,也称得上是诗意的人生。僧人亦常携带麈尾,“庾法畅造庾公,捉麈尾甚佳,公曰:‘麈尾过丽,何以得在。’答曰:‘廉者不取,贪者不与,故得在耳。’”[53]回答得十分有趣。还有一则非常有意思的史料,北齐时期,颍川人荀仲举受到长乐王尉粲的礼遇,二人共饮过量,荀仲举咬了尉粲的手指,伤到了骨头。此事被皇帝高洋得知,仲举受杖刑一百。事后有人问仲举缘故,仲举回答:“我那知许,当是正疑是麈尾耳。”[54]把尉粲的手指当成了麈尾。
在六朝志怪小说中,亦能见到神人持麈尾的场景,如刘义庆《幽明录》的“甄冲”条,描述了这样一个场景:“社公下,隐漆几,坐白旃坐褥,玉唾壶,以玳瑁为手巾笼,捉白麈尾。”[55]显然,文中所提及的漆隐几、白旃坐褥、玉唾壶、手巾笼、白麈尾等器物,都很名贵,皆为六朝贵族人家的日常用品。
由于麈尾被视为一种风流雅器,所以有时会作为礼物赠送他人。南齐吴郡张融,年在弱冠,同郡道士陆修静送他一把白鹭羽麈尾扇,说道:“此既异物,以奉异人。”[56]
另外,由于清谈名士出身世家大族,玉柄麈尾之于他们,也和五石散等物品一样,成了高贵的表征。据《南史·陈显达传》所记,出身卑微而位居重位的陈显达谦退清俭,其诸子喜华车丽服,陈显达告诫说:“凡奢侈者鲜有不败,麈尾蝇拂是王、谢家物,汝不须捉此自逐。”[57]便将其取来烧了。陈显达之所以烧麈尾,是因为麈尾是“王、谢家物”,为富贵人家所用,是一种奢侈品,自古成由勤俭败由奢,陈显达深谙个中道理,所以不让孩子玩用。尔时清谈名流已逝,清谈氛围已无,不过其飘逸潇洒的形象却流传了下来。更重要的是,作为器物的麈尾仍在,它被赋予的意义也仍在,乍得富贵的少年们渴慕前辈风流,于是占有麈尾,也就仿佛占有了那份意义。
(四)隐逸象征
南朝时期清谈的气氛渐息,但作为清谈雅器的麈尾却流传下来,不仅那些渴慕清谈风流的士人们手挥麈尾,而且远离世俗的隐逸之士也以麈尾自高,这就为麈尾赋予了一种新的意义:
齐高帝辅政,征为扬州主簿。及践阼乃至,称“山谷臣顾欢上表”,进《政纲》一卷。时员外郎刘思效表陈谠言,优诏并称美之。欢东归,上赐麈尾、素琴。[58]
(吴苞)冠黄葛巾,竹麈尾,蔬食二十余年。[59]
孝秀性通率,不好浮华,常冠谷皮巾,蹑蒲履,手执并闾皮麈尾,服寒食散,盛冬卧于石上。[60]
顾欢、吴苞与张孝秀三人都是南朝时期著名的隐士,在隐居之时,他们不忘携带麈尾,不过他们手中的麈尾不再是昂贵的玉柄,而是竹柄、闾皮之类采自乡野的植物,这就为此类麈尾赋予了朴素自然而远离俗世的文化意义。究其根源,晋代清谈士人们手中的麈尾已然具有了此类意义,清谈本来就远离世俗而具有玄远之意,不同的是玉与竹的区别,可以说,二者一高贵,一自然。而其希慕清谈风流之心昭然可见,特别是张孝秀,其手持麈尾,服寒食散,不正体现了六朝人的游戏吗?
余论
概而言之,学界从文献学、考古学、图像学对麈尾进行了较为充分的研究,不过,限于史料与视野,有些问题还未能触及和展开。比如,从跨文化交流的角度来说,清谈名士之用麈尾,与佛教徒之讲经有何关系?从现有史料来看,东晋南朝之后的佛教徒用麈尾,是受了清谈的影响。那么,在此之前又作何解释?印度佛教中是否有使用类似器物的现象?佛教于东汉传入之后,僧人是否执拂(或麈)讲经,并且影响到了清谈名士?
再者,周边国家在与中国的跨文化交流中,是否也接受了麈尾?比如东临日本,正仓院藏有唐代麈尾的遗物。日本战国时代(1467~1615年),将军常常手持“军配”,指挥作战,日常燕居,亦执团扇或折扇,至今相扑运动中,裁判仍手执军配团扇。此风是否亦受麈尾影响?
这些问题,还需进一步从图像学、文献学以及人类学等多学科的角度进行深入考论。
[1] 李修建,中国艺术研究院艺术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哲学博士。
[2] (清)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中华书局,1984,第170页。
[3] (清)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第170~171页。
[4] 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1988,第9703页。
[5] 丁福保编《说文解字诂林》,第9704页。
[6] (清)徐珂编撰《清稗类钞》(第十二册),中华书局,1984,第5563页。
[7] 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第460页。
[8] 费振刚等主编《全汉赋校注》,广东教育出版社,2005,第89页。
[9] (清)严可均辑《全晋文》(中),商务印书馆,1999,第779页。
[10] (晋)干宝撰、汪绍楹校注《搜神记》,中华书局,1979,242页。
[11] (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中华书局,1960年影印版,第4020页。
[12] (南朝·梁)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第922页。
[13] (宋)李昉等撰《太平御览》,第223页。
[14] (南朝·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86,第187页。
[15] (清)董诰等编《全唐文》(第三册),中华书局,1983,第2112页。
[16] (清)严可均辑《全晋文》(中),第1028页。
[17] (清)严可均辑《全后汉文》(上),商务印书馆,1999,第516页。
[18] (清)严可均辑《全晋文》(上),商务印书馆,1999,第176页。
[19] (清)严可均辑《全陈文》,商务印书馆,1999,第380页。
[20] (唐)房玄龄等:《晋书》,中华书局,1974,第2076页。
[21] 孙机:《诸葛亮拿的是“羽扇”吗?》,《文物天地》1987年第4期,第11页。顺便指出,孙机先生以《艺文类聚》引《语林》与《太平御览》引《蜀书》皆作“毛扇”,推断诸葛亮所拿为麈尾而非羽扇,此说值得商榷。细究原文,《太平御览》与《艺文类聚》所引《语林》稍有出入,《太平御览》“兵部·麾兵”与“服用部·扇”所引《语林》皆作“白毛扇”,《艺文类聚》所引《语林》作“毛扇”,无“白”字。盖“毛扇”为泛指而非特指,文献中所记有鹤羽、雉尾、鹊翅、白鹭羽等,此处指白羽扇的可能性很大。手持羽扇指挥战争,并非孤例,西晋顾荣亦有此事,《晋书》卷一百《陈敏传》载:“敏率万余人将与卓战,未获济,荣以白羽扇麾之,敏众溃散。”
[22] 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卷三《勉学第八》注引《杨升庵集》六七,中华书局,1993,第151页。
[23]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市朱村东汉壁画墓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12期,第22页。
[24] 洛阳市第二文物工作队:《洛阳市朱村东汉壁画墓发掘简报》,《文物》1992年第12期,第15~22页。
[25] 石景山区文物管理所:《北京石景山八角村魏晋墓》,《文物》2001年第4 期,第37~61页。
[26] 参见〔日〕门田诚一著、姚义田译《高句丽壁画古坟中所描绘的手执麈尾的墓主像——魏南北朝时期的士大夫画像》,载《辽宁省博物馆馆刊(2013)》,辽海出版社,2014,第22~31页;黄明兰《再论魏晋清谈玄风中产生的名流雅器“麈尾”——从洛阳曹魏墓室壁画〈麈尾图〉说起》,载《中国汉画学会第九届年会论文集》,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第242~243页。
[27] 傅芸子:《正仓院考古记》,上海书画出版社,2014,第126页。
[28] 杨森:《敦煌壁画中的麈尾图像研究》,《敦煌研究》2007年第6期,第37~46页。
[29] 董淑燕:《执麈凭几的墓主人图》,《东方博物》2011年第3期,第49~59页。
[30]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2011,第99页。
[31] 傅芸子:《正仓院考古记》,第126页。
[32] 王勇:《日本正仓院麈尾考》,《东南文化》1992年第Z1期,第205~209页。
[33] (清)严可均辑《全陈文》,商务印书馆,1999,第380页。
[34] (清)严可均辑《全晋文》卷十九,商务印书馆,1999,第176页。
[35]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205页。
[36]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219~220页。
[37] (唐)李延寿:《南史》卷七一《张讥传》,中华书局,1975,第1751页。
[38] (唐)李延寿:《南史》卷二六《袁宪传》,中华书局,1975,第718页。
[39] (南朝·梁)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卷八《义解五·释智林传》,中华书局,1992,第310页。
[40] (北魏)释昙宁:《深密解脱经序》,《全后魏文》卷六十,商务印书馆,1999,第599页。
[41] (清)董浩等编《全唐文》卷六百九十,中华书局,1983,第7076页。
[42] 〔日〕释圆融撰、白化文等校注《入唐求法巡礼行记校注》,花山文艺出版社,2007,第187~188页。
[43] 参见张雪松《唐前中国佛教史论稿》,中国财富出版社,2013,第276页。
[44] (南朝·梁)释慧皎撰、汤用彤校注《高僧传》,第192~193页。
[45] (唐)道宣撰、郭绍林点校《续高僧传》,中华书局,2014,第154~155页。
[46] (唐)姚思廉:《陈书》卷三三《儒林列传·张讥》,中华书局,1972,第444页。
[47] (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三三《王僧虔传》,中华书局,1972,第598页。
[48] (清)董诰等编《全唐文》(第9册),中华书局,1983,第8399页。
[49] (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第2810页。
[50]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456页。
[51] 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中华书局,1988,第2105页。
[52] 颇有意思的是,《高僧传》卷八《义解五·释道慧传》亦记有类似故事,“慧以齐建元三年卒,春秋三十有一。临终呼取麈尾授友人智顺。顺恸曰:‘如此之人,年不至四十,惜矣。’因以麈尾内棺中而殓焉”。
[53] 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第111页。
[54] (唐)李百药:《北齐书》卷四五《荀仲举传》,中华书局,1975,第627页。
[55] (南朝·宋)刘义庆撰、郑晚晴辑注《幽明录》,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第7页。
[56] (南朝·梁)萧子显:《南齐书》卷四一《张融传》,中华书局,1972,第721页。
[57] (唐)李延寿:《南史》卷四五《陈显达传》,中华书局,1975,第1134页。
[58] (唐)李延寿:《南史》卷七十五《隐逸上·顾欢传》,中华书局,1975,第1875页。
[59] (唐)李延寿:《南史》卷七十五《隐逸下·吴苞传》,第1888页。
[60] (唐)李延寿:《南史》卷七十六《隐逸下·张孝秀传》,中华书局,1975,第19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