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是在绝对优势的基础上提出,并被常常用来说明贸易动力的一个概念。在贸易特别是国际贸易中,比较优势和绝对优势经常有直观的体现。如果某个完全同质的产品在两个国家具有不同的市场价格,那么价格低的国家就具有该产品名义上的绝对优势。如果某个国家与另外一个国家相比同时具有在两个产品上的绝对优势,仅就这两种产品来说,每个国家最多在一个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
假设在稳定的贸易条件下,中国生产的电视比美国更廉价,而美国汽车比中国更便宜,此时可以说这两个国家分别具有在电视和汽车上的绝对优势,同时在只考虑这两种产品时,双方在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上也具备比较优势。但是如果中国的两个产品都比美国的更便宜,那么中国在相对更便宜的一个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而在另一个产品上尽管有绝对优势却在相对的比较中处于劣势。比较优势反映的是这两种机会成本之间的相对差别,由于机会成本具有相对性,如果一方在某一产品上表现出比较优势,则另外一方一定在另外一个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是不同生产者同质产品间相互比较的结果,一个孤立的生产者不论生产多少种产品,这些产品之间无所谓哪个有优势,哪个处于劣势。
比较优势反映的是生产能力的相对差别,所以当某个经济系统中经济主体的生产能力确定时,可以认为各个经济主体的比较优势关系也具有确定性。事实上,由于真实的经济主体生产禀赋通常具有非线性特征,所以一般情况下经济主体的交易动力意义上的比较优势会受到经济主体需求特征的影响,而不仅仅由生产禀赋分布唯一给定。
比较优势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分析视角,它揭示了分工和贸易的根本动力。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比较优势差异,不同生产者之间同样存在这种差异,而且可以认为个体的比较优势差异更具有典型性,也是分工产生的原动力。
比较优势反映的是生产者在不同产品上相对成本关系的差异。以生产禀赋描述生产能力时,不同产品上的相对生产成本可以由产品对应生产函数的一阶导数的比来体现。为了讨论的简便,除非特别说明,否则后面涉及比较优势时都以最简单的线性生产者为分析对象,此时生产函数的一阶导数为给定常数,从而使问题变得简单和直观。这样的简化必然导致结论与真实经济之间的偏差,相关的影响将在需要的时候单独进行说明。
假设两个具有线性生产禀赋特征的经济个体A、B同时具有生产同质的产品1和产品2的能力,他们在这两个产品上的生产禀赋特征向量分别为(a1,a2)和(b1,b2)。当a1/a2=b1/b2时,在这两个产品上A、B二人生产同样产品的相对机会成本也完全相同,而当a1/a2≠b1/b2时,二人将各自具有在其中一个产品上的比较优势。
用几何的方式可以更直观地展现二维情况下生产禀赋分量的比较优势状况。如图2-1所示,二维产品空间中,线段a1a2、b1b2分别表示了A和B的单位时间产出,两个线段各自的斜率值代表着不同生产禀赋分量间产出替代的机会成本,这种机会成本的差异导致两个经济个体分别具有各自的相对优势。当a1/a2>b1/b2时,A在产品1上具有比较优势,而B在产品2上具有比较优势,反之则相反。比较优势具有很清晰的经济含义,如果A具有在产品1上的比较优势,这说明如果以产品2作为机会成本,则A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1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小于B生产产品1时的成本。
图2-1 可行产出与比较优势
(一)比较优势序列
两生产者两产品是比较优势讨论中最典型的情况,而当两个生产者同时生产的同质产品数量超过两个时,双方之间依然可以进行比较优势关系的比对,并且同样存在明确的比较优势关系。在多产品情况下,生产者禀赋水平仍然唯一决定生产者的比较优势关系,不同生产者生产禀赋各个分量相互关系的比对反映各自的优势特征。
比较优势反映的是两个不同生产者在某个特定产品上机会成本的相对关系,这个机会成本以另外一个特定产品为参照对象,显然这种相对关系在多产品时满足传递性。如果生产者A与生产者B相比,在产品1和产品2中具有产品1的比较优势,同时在产品2和产品3之间具有产品2的比较优势,则A在产品1和产品3之间一定也具有产品1的比较优势。由于这种传递性的特点,在两个生产者同时生产超过两种的产品时,可以对这些产品进行两两分组并分别比较组内产品的比较优势,从而得到一系列的产品组合间的比较优势关系。当这些比较优势关系数量充分后,根据传递性可以排列出某个生产者在全部产品集合中的比较优势序列。传递性意味着同一生产者在全部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序列一定存在,这个排序结果具有唯一性。比较优势关系中也可能出现等价的情况,但等价关系不影响排序唯一性。
设想三产品情况,此时个体A的生产禀赋分量为a1、a2、a3,个体B的对应生产禀赋分量为b1、b2、b3。假设在产品1和产品2的比较中A的比较优势关系是a1>a2,而在产品2和产品3的比较中有a2>a3,则由传递性可知此时一定有a1>a3,即使直接比较产品1和产品3也会得到同样的结果。这样A的三个生产禀赋分量与生产者B相比具有唯一的比较优势排序a1>a2>a3。这个排序表明,生产者A在产品1上具有最大的相对优势,而产品3是一个相对劣势的产品。由于比较优势的相对性,两人多产品情况下双方的比较优势序列一定完全相反,上例中B的比较优势排序一定是b3>b2>b1。
如果双方生产的产品种类不完全一致,只要双方产品集中有至少两种产品完全相同,那么各自的比较优势序列就唯一存在。对于自己不具有产出能力的产品,可以将其对应的生产禀赋分量值看作零,之后做相应比较就可以。
(二)多生产者的情况
比较优势通常被用来反映两个生产者生产能力的相对差异。在两生产者多产品的情况下,每个生产者在产品集上有明确的比较优势序列。如果进行分工生产,这个比较优势序列唯一给定了生产者选择生产标的产品的合理次序。当经济系统中存在三个及以上生产者时,至少存在一个生产者,无法仅仅通过生产禀赋判断出分工生产时合理的产品选择次序。
观察最简单的二产品情况,假设三个农民A、B和C在玉米、小麦两种产品上分别具有如下的生产禀赋特征向量:(1,2)、(2,3)、(3,4)。此时每个农民与另外两个农民进行两两比较可以得到比较优势序列,其中农民A与B、C相比,都是小麦具有比较优势、玉米具有比较劣势,A的比较优势产品或者比较优势序列是确定的。同样,C与A、B相比,具有玉米比较优势和小麦比较劣势,序列也是确定的。但是农民B与A、C相比较时会分别得到不同的比较优势结果,使得这个生产者无法确定自己究竟在哪个产品上更具有相对的优势。不过,此时如果按照小麦相对于玉米的比较优势程度对不同生产者进行排序,则可以得到ABC的明确次序。反过来,玉米生产的比较优势次序是CBA。与之前两人多产品情况下不同产品间比较优势的传递性类似,两产品多生产者时,不同生产者的比较优势程度同样满足传递性。所以任意多生产者在二产品生产情况下都可以排列出完整的比较优势序列,按照产品1比较优势程度排列的生产者序列与按照产品2比较优势程度排的序列完全相反。
尽管在多生产者情况下相对于整个系统来说,相当部分的生产者无法确定自己在哪个产品上具有确定的比较优势,但是比较优势序列仍然是一个重要的结论。如果给定生产标的产品,由这个序列可以知道每个生产者生产该产品的相对受益程度的排序情况。例如上例中三个农民被指定只能生产小麦,则三个农民的受益排序一定是ABC。
在讨论经济群体的可行产出集时曾经看到,二维情况下的可行产出集是一个由折线边界围成的区域,上下边界折线关于这个区域的中心对称。折线中的每个线段对应于一个个体自给自足产出时的可行产出,而这些折线的排序分别与现在讨论的比较优势排序一致。也就是说,在多生产者情况下,生产者的比较优势次序与这些生产者组成的经济群体的可行产出边界具有严格的对应关系。
两产品生产时不同生产者的比较优势序列反映了分工生产的相对受益次序,如果序列中某处恰巧是比较优势的临界点,那么这个临界点就将该序列拆分成各具比较优势的两个新序列,每个序列中的生产者具有同一个产品的比较优势,生产者分工生产的相对受益程度仍由序列的排序体现。
与之前讨论的各种情况相比,多生产者多产品条件下的比较优势是一种复杂的情况。由于这些生产者构成的经济群体一定有唯一的可行产出边界,与多人两产品生产的情况一样,这个可行产出边界与每个生产者特定的比较优势之间仍然存在明确的对应关系,但此时的比较优势关系是多维空间中指定方向前提下的比较优势关系。
比较优势关系由参与比较的全部生产者的生产禀赋决定,除去两生产者两产品的情况之外,其他情况下的比较优势只可以得到特定前提下的相对优势关系,这些相对优势关系是分工逻辑的重要基础。
(三)高阶理性下的比较优势
上面讨论的传统意义上的比较优势关系体现了生产能力的一种现实的相对差别。这里所谓的现实是说如果遵照比较优势差别选择生产方向,经济主体可以获得相对更好的利益回报,这种利益回报上的差异是直接和现实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传统比较优势思想体现了一阶理性的经济影响。
与一阶理性的情况相对,还有一类高阶理性层面的比较优势差异。这些比较优势差异通过影响一阶理性层面的比较优势条件而间接影响人们的收益水平或者收益预期。资源禀赋差异是一种典型的高阶理性下的比较优势差异。相对来说,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的生产者在从事资源相关生产时会比其他做同样工作的生产者有更好的收益预期,按照资源禀赋优势的指引进入相关行业领域更能获得现实的比较优势。高阶的比较优势是一种潜在的优势,并不总是会必然地转化为生产成本上的优势。例如,中国的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相比在很多资源条件上有显性的优势,但是由于交通条件、环境吸引力,甚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路径依赖等因素的影响而常常无法表现出现实的优势。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认为西部地区并不具备资源禀赋优势,因为就最终转化成生产力的角度说,东部获得国外资源或许比西部使用自己的资源更高效,而这也引出了高阶比较优势中另外一类影响因素,即交通条件或者运输成本。事实上那些对产出水平构成潜在影响的因素都可以被纳入高阶比较优势的视野内进行考虑,人力资源和资本水平就是这样的经济影响因素。如果雇佣可以广泛转移,那么低的工资水平就是一种高阶理性意义上的潜在比较优势,而工资上升后这种高阶优势也就相应下降,资本的情况也与此类似。
高阶比较优势具有相对性,与潜在水平相比,当这些优势没有发挥作用或者只发挥了有限作用时,名义上这种优势就仍然存在。与此相反,如果这样的优势已经得到充分发挥,高阶比较优势就消失了。例如那些依靠资源条件优势而发展起来的地区,当资源面临枯竭时,相对于现有的一阶比较优势来说,高阶上的资源状况就将成为一种相对意义上的比较劣势。从经济利益出发观察一阶比较优势与高阶比较优势,二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物体运动中位移视角下速度与加速度之间的关系。
比较优势差异是贸易的基础,贸易理论的发展也大致经历了比较优势从一阶到高阶的过程。从最初强调生产成本的直接差异,到注重资源禀赋条件和运输成本这些高阶因素,再到规模经济等视角,高阶比较优势的核心问题就是一阶比较优势究竟是怎样产生的。正如讨论经济理性时所说,一阶和高阶本身也是相对的,当大多数人具有比较一致的理性判断时,这个理性就成为一阶理性。高阶理性下的比较优势始终会是经济行为中间接并且具有远期影响的因素,相对于大多数经济参与者自觉遵循一阶比较优势,政府或者某些特定人群比如企业家,往往成为高阶比较优势早期的实践者,但这种实践并不能保证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