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有
苏长有(1925~1981),男,辽宁省开原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原东北工业部建设工程公司哈尔滨工程处瓦工班长,曾任吉林省通化市建筑公司副经理、中国建筑工会生活保险部副部长、通化市建委副主任。他是中国“分段连续砌砖法”——“苏长有砌砖法”的创造者,中国建筑战线上的著名劳动模范。“苏长有砌砖法”不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筑业科学地组织劳动力和劳动开创了一条新路,而且极大地启发了其他工程解放思想、合理改进劳动组织。后来的木工流水作业法、抹灰流水作业法等一批先进操作法,就是在“苏长有砌砖法”的启发下改进、创造出来的。苏长有也因此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于1951年国庆节受到了毛主席的接见。苏长有于1953年出访波兰、苏联等国家,是我国第一位出国访问的建筑工人。
苏长有出生于动乱不安、风雨飘摇的旧中国,他的父母都是贫苦的农民,在父母的庇佑下度过了13年的童年生活之后,不幸来临了。1938年他的父母在饥寒交迫中双双去世,他从此成为孤儿,很长一段时间只能靠沿街乞讨为生。后来有好心人给他介绍,让他去给瓦工把头当徒工。四年的学徒,吃的是“猪食”一样的饭菜,过的是牛马一样的生活,整天替安家抱孩子、挑水、倒夜壶、干杂活,根本学不到任何技术。所以他偷着跑了出来,到开原另一个把头下当学徒,偷偷学会了一些砌砖技术。
1949年,人民解放了,苏长有也获得了新生。在旧社会吃尽苦头的青年人,无比热爱现有的幸福生活,将满身的干劲投入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设中。同年9月,苏长有参加本溪煤铁公司基本建设工作,不久由于表现优异,被提拔为瓦工班长。一天,他带领着工人在太子河附近维修宿舍。因为天热,工人们就把上衣都脱了,苏长有看到有的工人背心上印着“劳动模范”四个字,就向他们打听从哪里买的。结果发现这是政府奖励给有突出劳动贡献的工人的,买不到,而且成为劳动模范后还可以见到毛主席。苏长有大受鼓舞,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劳动,为社会主义多做贡献,成为劳动模范。就在1949年这一年,他鼓足干劲,努力劳动,他带领的班连续获得11次奖励,年底他被评为本溪煤铁公司的二等劳动模范。
1951年1月,苏长有和他的瓦工班被调到哈尔滨市工程处。5月,工程处承建哈尔滨亚麻厂的7栋职工宿舍,苏长有担任工程处瓦工中队瓦工班长。当时正值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东北地区的任务十分繁重,国家缺乏建筑技术人才,一些技术工人思想保守,不愿意将自己的技术传给别人。瓦工队中只有苏长有等8个人会砌砖,多数是学徒工,不会砌砖,要完成任务困难很大。当时国家规定的劳动定额是每人每天必须砌砖1200块,苏长有的班里,大多数工人完不成定额。一天,工程处的技术工人和技术人员到公司听工程师邓恩诚作“亚麻厂工地试行苏联舍尔科夫砌砖法”的报告,这种砌砖法就是要在工种和工种之间实行流水作业,砌砖工和徒工之间实行合理分工,以提高工作效率。
听完报告之后,苏长有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认为这个经验可以培养徒工,提高工作效率,但是,想到工地的施工情况,他又觉得有些困难。主要是施工地工作段面积狭小的问题,10来米长的工作段要站10来个人,脚手架只有1.2米宽,既要放灰浆、红砖、水桶,又要给普通工人留出运料通行的地方,地方根本不够。所以应该先解决这个问题。第二天,天还没亮,苏长有就起床,带着徒工高珍上了工地。开始因为不熟练,两个人的动作总是不一致,他们边干边研究,高珍提出一次递4块砖,这样苏长有砌墙时就不用等砖了。工人们上班之后,经统计发现,他们两个人在这个时间里一共砌了1300块砖,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质量完全合格。在公司工作组的建议下,苏长有小组由2人一组改为5人一组,由技工带徒工,2个技工砌里外皮,3个徒工分别递砖、铺灰、填心、灌浆。试验结果是,2名技工和3名徒工在两砖半宽的单面清水墙上,一天共砌砖6600块。
接下来,苏长有为提高效率,决定将舍尔科夫“三段砌砖法”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加以改进,由5人小组改为4人小组,2个技工带2个徒工。同时采用合理分工:一等瓦工挂线砌外皮;二等瓦工砌内皮;徒工摆砖、铲灰、填馅、灌浆、挑砖、和灰。另外配备运输小组,负责其他工作。这样每个人的工作都是单纯而有节奏的,质量有了保证,还降低了劳动强度。过去一等瓦工要一手包做8种工序,而不论技术高低都使用一根准绳,导致互相等待,平均砌一块砖要用16秒钟,现在只需要用4秒钟,徒工和师傅一起操作,还能从实际中得到锻炼和提高。这样的合理分工砌砖法试行的头两天,尽管工人们不熟练,但仍然取得了好成绩,平均每人每天超过定额110块。几天后,工人们普遍熟练地掌握了要领,平均每人每天超过定额50%。这种砌砖法被有关部门定名为“分段连续砌砖法”,又称为“苏长有砌砖法”,并在公司推广。
苏长有创造的“分段连续砌砖法”将分散的个体手工业生产,经过科学的分工,合理地组织起来,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过去该公司规定每人每天砌砖833块,自从推广了“苏长有砌砖法”后,平均每人每天砌砖1900块,超过定额128%,既保证了质量,又培养了技术工人,为国家创造了大量财富。这种方法还被其他工种采纳,木工组提高效率300%,抹灰组提高效率60%。全国建筑业实行这种方法后,生产效率提高50%。“苏长有砌砖法”启发了其他工种,改进了劳动组织,又创造出木工流水作业法、抹灰流水作业法等先进操作法。因而他的小组在武汉钢铁公司的建设中,获得了先进生产者光荣称号。1952年5月,苏长有被评为东北地区一等劳动模范。
1952年,工业部在《关于建筑企业中推行新砌砖法与改进劳动组织的决定》中指出:“工业部研究了哈尔滨亚麻厂推广苏长有先进砌砖法的经验,认为这一先进经验是好的,劳动生产率突破定额128%,质量也同时提高”[7]。同时还指出新砌砖法的特点是:“在劳动组织上有根本的改进,在砌砖过程中,由过去个人手工业方式进行生产,变为连续式生产。结果一个8人的小组中节省了5个技工、节省了5套工具,效率提高了20%,质量较好,消灭了废品。”总之,“苏长有砌砖法”的出现,掀起了建筑工业中一系列的改革运动,这是中国建筑工业在生产方法上革命的开始,是建筑工业中增产节约的主要途径,是加速我们国家建设进程和在建筑工业中培养劳动后备力量的重要源泉。
苏长有具有突出贡献,所以在1953年作为工人代表的一员出访了苏联、波兰等国家,成为我国第一位出国访问的建筑工人。他还将其出国见闻口述由别人整理成书,给我们留下了珍贵的史料。1956年7月,苏长有调到北京,任中国建筑工会生活保险部副部长。他曾被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六届、第八届全国委员会执行委员。1981年1月,苏长有在通化市逝世,终年56岁。
无论作为一个平凡的瓦工还是之后的领导干部,苏长有始终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标准要求自己,他经常深入工地,和工人同劳动,与工人打成一片,并且经常与青年工人谈心,讲述在旧社会中自己所受的苦,以及在新社会中的甜,教育青年工人要做企业的主人,要有不断创新的精神,不能过于保守。苏长有这种不拘泥、不保守、敢于实践、大公无私的精神,为我们国家的建筑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编辑:田鹏颖 李彦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