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理论研究(2018年第1期/总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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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党务公开理论创新

张晓燕[1]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为《党务公开条例》)是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颁布施行的首个条例,其呈现出以依规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气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作为。以《党务公开条例》施行为标志,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党务公开实践探索在前,理论总结在后。在依法执政实践中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党务公开理论,用《党务公开条例》形式把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规范化,是《党务公开条例》的理论贡献。以《党务公开条例》为蓝本分析和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的理论创新,对于把握党务公开自身特点和内在规律,为贯彻落实《党务公开条例》提供理论支撑,为适时修订《党务公开条例》做理论准备,为到2020年建成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2035年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党内法规制度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