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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以全域性农村生态治理营造宜居文明乡村风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宜居乡村,弘扬文明乡风是其重要内涵之一。所谓生态宜居,核心是绿色发展,也就是要恢复和提升农村生态,让农村的生态优势变成农村发展的宝贵资本。所谓乡风文明,也就是要传承、保护、发展乡村优秀的农耕文明,同时培育、引导农民树立现代价值观和法治意识,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几轮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农业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面貌得到很大改善,农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但是,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受区位条件限制,乡村振兴仍然面临诸多困境。以往的发展存在不均衡开发、对资源超强利用和要素投入过度消耗等弊端,乡村社会仍面临着农村贫困人口偏多、公共服务难落地和资源环境压力大等难题。地处鄂中的京山市既是革命老区,也属于插花贫困地区,农村发展同样面临着增收难题、服务难题和发展难题。近年来,京山市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的发展目标,全力推进贫困治理,探索出了政策资金股权化、绿色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经验,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走出了一条打造“田园综合体”的新路子,有效实现了乡村宜居,促进了乡风文明,乡村建设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