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美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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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入选人物

作为一部现象学美学史,本书将分别评述现象学之父胡塞尔以来的现象学家的美学思想,包括胡塞尔(Edmund Husserl)、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萨特(Jean-Paul Sartre)、梅洛-庞蒂(Maurece Merleau-Ponty)、盖格尔(Moritz Geiger)、英加登(Roman Ingarden)、杜夫海纳(Mikel Dufrenne)、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姚斯(Hans Robert Jauss)、伊瑟尔(Wolfgang Iser),共十人。

若是在一部《现象学史》中,胡塞尔自然是至关重要的人物,应当不吝篇幅浓墨重彩地加以描绘,不过一部《现象学美学史》,却不太可能给胡塞尔分配过多的文字。胡塞尔只能说是现象学美学的开路人,并不是实际参与者。反之,在施皮格伯格的《现象学运动》中并不怎么显眼的盖格尔,只是寥寥几页带过的英加登和杜夫海纳,都要在本书凸显出来。尤其是英加登和杜夫海纳,乃是现象学美学的两位大师,理应占据重要的地位。

施皮格伯格的《现象学运动》中并无伽达默尔的篇幅,只是在附录的“德国现象学运动年表”中提到伽达默尔的《真理与方法》,这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伽达默尔是海德格尔的弟子,是海德格尔的诠释学现象学的继承者,因此他理当是“现象学运动”的一个成员。对现象学美学史来说,伽达默尔更是不可忽略。因为不仅伽达默尔本人有着相当重要的美学思想,而且正是以伽达默尔的诠释学为中介,现象学美学发展演变为康斯坦茨学派的接受美学(Reception Aesthetics)。其代表为姚斯和伊瑟尔,他们被誉为“接受理论的双璧”。他们都是伽达默尔的学生。姚斯的学术来源颇为丰富,如俄国形式主义、布拉格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等,但最基本的出发点是诠释学。伊瑟尔的理论来源可能更为庞杂,他还越过伽达默尔直接取法英加登,以英加登为基本的出发点,故而比姚斯更接近现象学的理路。因此,本书在伽达默尔之外,还要增加姚斯和伊瑟尔这两个人。

对于一部现象学美学的“专门史”而言,上面的这份名单显然谈不上如何“全面”,甚至显得有所不足。例如,我完全省略了据说是现象学美学之“先驱”的狄尔泰(Wilhelm Dilthey)、与现象学美学常常“混淆”的符号论美学——其代表为卡西尔(Ernst Cassirer)和苏珊·朗格(Susanne Langer)[10]。尽管偶尔能见到关于舍勒(Max Scheler)美学思想的研究论文,但我以为舍勒主要是伦理学家,对于美学史不太重要。西班牙的奥尔特加·加塞特(José Ortegay Gasset)亦可算现象学家,他曾经访问过胡塞尔,研究过海德格尔,《现象学运动》说他是“浇灌着拉丁美洲哲学的现象学之流的闸门”[11];奥尔特加也是美学家,他的《艺术的去人性化》是美学史上的一篇名文。不过《艺术的去人性化》属于奥尔特加的早期作品,现象学的味道有所不足,所以也没让他入选。美国哲学家V.C.奥尔德里奇在《艺术哲学》中多次声称其学说是“艺术现象学”,但由于在他与胡塞尔、海德格尔等德国现象学家之间难以找到明显的思想延续性,因此我也把他放弃了。较之奥尔德里奇,美国环境美学家阿诺德·贝林特(Arnold Berlean,又译“伯林特”)似乎更像现象学美学家,他在1970年出版的一部著作《审美场:审美经验的现象学》,直接以现象学题名,而且研究的问题与杜夫海纳相似。日本的今道友信也可视为现象学美学家,因为他明显地借鉴了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和萨特的现象学观点。在代表作《美的相位与艺术》中,今道友信说:“在美的现象形态中存在着各种相位差。我想对此通过意识的现象学研究,把它还原于意识动向的方位差。”[12]但是,假如把美国和日本的美学家也包括进来,将会使本书增加不必要的负担,也可能使本书缺乏内在的统一性,所以我决定将入选人物限定在欧洲,尤其是德国和法国。

美学是一种理论,而批评是理论的运用,本来两者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但是,由于现象学关注具体性的特殊品格,使它与艺术批评的实践结合得非常紧密。许多现象学美学家同时也是艺术批评家,许多现象学艺术批评家也可以被视为“美学家”。加斯东·巴什拉(Gaston Bachelard)、莫里斯·布朗肖(Maurice Blanchot)、乔治·布莱(George Poulet)、斯塔罗宾斯基(Jean Starobinski)等人,都或多或少地具有现象学倾向,大体上属于现象学艺术批评家,但我也都将他们放弃了。萨特也是艺术批评家,除了美国学者韦德·巴斯金选编的《萨特论艺术》之外,他还有大量的文学评论文章,但我们将萨特纳入此书的理由,并不是因为他的艺术批评,而是因为他的美学思想。

此外,受伽达默尔诠释学影响的接受美学在美国又名为“读者反应批评”(Reader-Response Criticism),其代表人物还有不少,有研究者指出,“象美国批评家斯坦莱·费希和哈罗德·布鲁姆,也必须在这一来龙去脉中加以理解”[13]。不过我以为,德国接受美学与美国读者反应批评有所不同,接受美学明显地与现象学和诠释学有思想的延续性,读者反应批评则可以独立于现象学和诠释学的系统。“读者反应批评可以说是从二十年代 I.S.瑞恰慈关于感情的反应的讨论,或者三十年代D.W.哈丁和路易斯·罗森布拉特的论著开始的。”[14]加之费希(Stanley Fish)和布鲁姆(Harold Bloom)主要是文学批评家,较少美学思想,与现象学距离更远,因此,在阐述接受美学时,将他们排除在外,只研究姚斯和伊瑟尔两人。

若以收罗名单和观点之全面而言,吉尔伯特和库恩的《美学史》当远在鲍桑葵《美学史》之上,但是若以发掘问题和思想之深入而言,后者显然绝非前者之所能企及。我把我的同情更多地给予了鲍桑葵的《美学史》。瞄准现象学美学的问题和思路、抓住现象学美学的主要特征乃是本书的首要目标,与这个首要目标相比,其他的考虑便都是次要的了,对于美学家的名单的选择是如此,对于每个美学家的观点的介绍也是如此。

美学史往往涉及“历史阶段”的划分。根据以上名单,现象学美学史大体上包括四个阶段:现象学美学阶段(盖格尔、英加登、杜夫海纳),存在主义美学阶段(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诠释学美学阶段(伽达默尔),接受美学阶段(姚斯、伊瑟尔)。如将诠释学美学和接受美学两者合并,那就成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现象学美学”,当然是狭义的现象学美学。它比较符合对美学学科的传统期待,属于关注美学本身的问题,且较为注重美学系统性建构。例如,英加登建立了一个囊括了本体论美学、认识论美学、价值论美学在内的庞大美学体系。第二阶段“存在主义美学”,其代表人物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首先是哲学家,他们并不做美学的专门研究,而是由于对哲学问题的探索而接近了美学领域(英加登的第一部美学著作《论文学作品》也大致如此);他们都不太关注作为学科的美学,而更为关注具体的艺术问题和文学问题;他们都没有体系式的美学建构,却有着启迪性的深刻美学思想。第三阶段“诠释学和接受美学”,进一步将美学的领域扩大,不仅将历史问题置入美学,而且让美学通向文化问题。另一方面,接受美学又让现象学美学走向深化和细化,例如开始研究“阅读”,这是美学史上的新问题。

海德格尔《艺术作品的本源》发表于20世纪30年代,萨特和梅洛-庞蒂的主要著作发表于40年代,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发表于1953年,在时间上和思想的延续性上,杜夫海纳本来应当放在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之后(只有梅洛-庞蒂的《眼与心》发表于1961年,晚于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事实上杜夫海纳的很多美学观点是对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的批判性继承。不过从分类上看,将盖格尔、英加登和杜夫海纳三人放在一起,也是有理由的。第一个理由是,他们都是专门性和系统性美学家。杜夫海纳《审美经验现象学》的英译者爱德华·S.凯西在回顾现象学美学的传统时,就将他们三人放在一起。按照凯西的做法,现象学美学的传统好像只有他们三个。第二个理由是,在美学观点上,杜夫海纳与英加登的延续性更强,对话性也更深入。没有一种历史阶段的区分是完美的,因此,将杜夫海纳列为本书的第四章,置于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三人之前,也是虽有理由却不完美的做法。读者在阅读本书时,如果先读海德格尔、萨特、梅洛-庞蒂三章,再回过头读杜夫海纳一章,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