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斡尔族萨满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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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一 文化的界定

界定文化的含义是个饶有兴趣的话题,古往今来,国内外众多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解答,但迄今为止还没有被大家完全接受的、公认的定义。对这一现象,如果换一个角度去解读,就不难得到答案,如同世界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存在文化上的多样性,世界不同种族对文化都会有自己独特的理解,最后得出的结论自然会有差别。可以说文化是一个没有具体形状,看不见摸不着,而又无时无刻不在左右人们思想行动的意义结构;而与此同时,它又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流动变化且具有无限生机和活力的抽象存在。如果勉强对它进行类比,应该与我国古代哲学意义上对“道”的理解相似。“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在此,“道”更多强调的是某种自然法则运行的体系,而“文化”却包含了更多的人为因素。二者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道”和“文化”都是很难概念化、具体化的实在。

按照张岱年、方克立主编的《中国文化概论》一书中的界定:凡是超越本能的、人类有意识地作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活动及其结果,都属于文化;或者说,“自然的人化”即是文化。[1]这是在综合国内外研究成果之后得出的国内最具有代表性的关于文化的界说,下文中将以这个文化概念为基点,探讨达斡尔族萨满教习俗文化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力求真实、准确地反映达斡尔族生活的文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