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前腐败产生的体制原因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它与腐败是根本不相容的,任何时候它都是坚决反对腐败的。但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一直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反而呈蔓延之势,除了搞腐败者本人主观上的因素(如不注意世界观的改造,经不起权、钱、色的诱惑等),体制上存在的问题不能不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因。本文拟着重对后者进行一些探讨。
第一,政企不分的行政体制。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政府机构设置的基本框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种计划经济体制实际上变成了官本位的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公有制一统天下,而公有制由谁来代表,当然是由各级政府代表。这样,公有制实际上就变成了各级政府所有制。政府既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又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政府对社会经济的管理高度集权,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文官体制。企业是政府出钱建起来的,自然,企业的生产计划、原材料供应、流动资金的供应、产品的销售等都由政府包下来,企业的利润、折旧基金上交,亏损由政府补贴。企业完全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变成了政府的附属物。这种政企不分体制的弊端,在改革开放以前是被掩盖着的,因为在那个时候商品经济是受到很大限制的,是不讲价值规律和经济核算的。但是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已经发生了带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变化面前,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已越来越不适应这种新的变化了,它的弊端已充分显露。就企业与政府关系而言,政企不分的结果就是权钱不分,企业成了政府的钱柜,那些不那么廉洁的政府官员就用各种名目从企业捞取好处。只要企业的领导得到当权者的赏识,即使企业亏损再多,企业领导也不会感到有任何压力,因为在他背后反正有政府撑腰,从财政上补起来就是了。
在这种政企不分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政府官员和企业当权者为了共同私利,就自觉不自觉地结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或部门保护主义,严重的甚至形成相互割据的“诸侯经济”。这时政府就成了企业的保护伞,动用行政和执法等手段,阻碍其他地区质优价廉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强制本地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购买本地企业生产的质次价高的商品。更有甚者,有些地方政府给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企业大开绿灯。其结果就造成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全国假冒伪劣商品大泛滥,严重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第二,经济活动中的双轨制与“寻租”现象。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过程中,由于物资供应赶不上建设的需求,商品供应也满足不了人民的需要,所以在一个时期内国家还不可能将物资全部放开,不可能在短期内做到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因此,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经济活动中的“双轨”运行现象。一种商品具有计划价和市场价两种不同的价格,市场价往往比计划价高出许多,这就诱使一些当权者和企业领导相互勾结,通过将计划价格的那部分商品转为市场价格的商品,利用两种价格差进行渔利,大肆侵吞国家财产。所以,这种价格双轨运行现象的存在是产生权力性经济犯罪的温床。虽然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生活中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双轨运行的产品不断减少,但是还没有完全取消,因此,这种“寻租”活动就还不会完全绝迹。
第三,体制上的缺陷与司法腐败。在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旧的体制已被打破了,但是,新体制的建立与健全则需要一个较长期的过程,也就是说需要有一转型期。在这个时期内,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立法、行政、司法和监督体系不可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备起来,因而难免会产生一些隙缝、漏洞,出现一些无序和失控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将权力与自己的私欲结合,钻法律、法规与制度不健全的空子,置国家、集体利益于不顾,谋取不义之财。他们利用职权公开进行敲诈勒索,索贿受贿,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办三案(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搞“三同”(办案人员办案时吃、住、行的费用都由当事人支付)成为群众中流传甚广的讽刺话。腐败行为已渗透到侦查、起诉、审判、劳改、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各个环节。一句话,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腐败已经成为一个相当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了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
第四,体制不健全导致经济领域中犯罪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活动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如股票、期货交易,金融、证券市场,土地批租,房地产、建筑市场等都蓬勃地发展起来。在这些交易活动中,由于与这些经济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滞后及监督体系的不完备,因而在经济领域中出现的腐败现象是当前相当突出的问题。金融、证券业的违规操作及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利用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等进行金融犯罪,利用土地批租和建筑工程发包大量收受贿赂等。这种种犯罪的共同点大多是同权力性经济犯罪紧密相关,有人把它概括为:“权力的集中点,体制转换的交汇点,监督系统的乏力点,法律政策的滞后点,人财物的需求点。”[2]
大量的犯罪事实说明腐败现象正处于高发期与多发期。经济犯罪在犯罪案件中占的比例上升;案件所涉及的部门比过去更广,所涉及的人也更多,呈群体化即窝案、串案多,包括内外勾结作案,跨地区、跨省乃至跨国作案;犯罪金额越来越大;犯罪手段也愈益高智能化,隐蔽性强。
第五,政府机构超编严重,机构重叠、臃肿,人浮于事。有人把我国历史上吃“皇粮”的官同今天的“官”作了一个对比:汉代的官民之比为1∶7945,清代为1∶911,改革开放初期为1∶50,而现在则为1∶30。据有关资料显示,到1996年底,我国靠财政供养的人员已达3673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82.3%,而同期我国人口增长为27.1%。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由1978年的2.1%上升到1996年的3%。从1993年以来,我国的财政收入每年增加1000亿元人民币,但是这个增长的部分又几乎被同期增加的吃“皇粮”的人所消耗掉,我国的财政日益变成了“吃饭型财政”。
我国长期以来行政机构臃肿,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无所不管,大量不该政府管的事也由政府包办代替。因此,自然而然地就形成了一个由庞大的国家机器和庞杂的官员构成的管理、监控网。行政机构叠床架屋,职能上互相交叉,唯独缺少制衡机制。凡是于己有利的事,都想要插手,争着当“婆婆”;遇到麻烦,或无利可图的事则互相推诿。“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成了老百姓要想办成一件事而遭当权者刁难的生动写照。下面要想办成一件事得跑好多“主管”部门,有时得盖十几个甚至几十个公章。公文来回旅行,等手续办齐全了,时机已经丧失。若要想快一些办成,则只能托关系、走后门,“烧香拜佛”、送钱送物。腐败的滋生蔓延,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