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人文衰则制难立
遏制腐败的合理制度的建立,必须以人文为内容。人文昌则制建,人文衰则制难立。
新中国成立后连续不断的非正常的政治运动,诱发了一切人性之恶;它每时每刻助长和产生着投机、仇恨、变节、告密、叛变、野蛮、残忍和阿谀逢迎、趋炎附势、落井下石;强化了道德的堕落和精神与信仰的崩溃。它使人格尊严、自由意志、生命价值和民主权利受到任意践踏、侵犯和褫夺,尤其严重的是它彻底扫荡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精华,造成今日人文精神和教育功能的萎缩。
长达几十年的“政治运动史”与转型期腐败的内在因果关系如下。
第一,“政运史”导致的人文萎缩,不仅使“腐败”之势没有遇到强有力的制度遏制,而且没有遇到社会道德权力的有力打击和人文反抗;相反,竟如黑色瘟疫,在无制度设范和道德设防的社会机体上迅速传染。
第二,“政运史”对文人学士精神与思想的摧残,使中国知识分子在精神上变得日渐卑微渺小,少有独立品格和自由思想。文人作为文化的“托命”之人,精神尚且如此,以他们为文化载体的教育、学术等事业,也必然萎缩而缺乏对现实的批判精神。由此社会陷于一派颓靡之中,只讲金钱,不讲道德;只顾眼前,不及未来。社会心理趋于短视和不顾廉耻,生成了腐败蔓延的自然环境。
对文人的摧残,使得中国极少“学者型”官员;中国“学者型”(尤其是“人文学者型”)官员的缺乏,使中国公务员整体素质不高,或粗鄙庸俗,或能高德低,容易发生腐败。而不断以知识分子为斗争对象的政治运动,使中国知识分子成了社会上最没有权力、势力,最缺乏人格尊严保护的群体;他们身上体现的人文理想、社会良知和道德理性,都因他们地位的卑微无奈,对社会趋善的说服力日益减弱。
第三,“政运史”最大的恶果之一,是对政治道德,即“官德”的破坏。任何社会的人文价值都需要通过现实中的人,才能转化为一定的社会建制。官员作为政治行动者,是以某种人文价值的承担者身份,参与政治活动的。因此,“政者,正也”,“正人先正己”。中国传统的“官德”要求是双重的。官员一要有“责任伦理”精神,即必须对自己政治行为可预见的后果负责,反对将“后果责任”委诸他人、社会、天意;反对只要愿望与行为正确就可以不考虑后果与责任。二要有“心志伦理”精神,即“慎独”而正心、诚意、修身、齐家,以“内圣”为基础,开出“外王”。这两种伦理精神的结合,才能养成官员必备的政治人格:以决平、持平、伸张正义为天职和秉性;以声色犬马之好、金钱之贪为耻辱。
官员政治道德败坏,往往由两方面所致:一是生活的不廉与放纵,二是政治运作乖舛。而过去的“政治运动”随心所欲打杀无辜,制造冤狱,黑白颠倒,倒行逆施。官员往往处于运动之旋涡,为趋利避祸而指鹿为马,宁“左”勿右,对他人深文罗织;放弃了同情心和正义感,丧失了良知和仁爱。政治权力异化,政治运作乖舛,必然导致人性劣变。劣变了的人性,在市场经济的商品大潮卷来之时,如何抵御金钱的腐蚀和诱惑?因此,“政运史”中“官德”的畸变,与转型期的腐败,有内在逻辑联系;而人文价值理念劣变与政治运作乖谬,又需从制度的合理与否作出解析和诠释。人文、制度在实际的政治运作中互托互衬,制度为表,人文为里;表变及里,里病表坏。两者的价值都在政治实践中体现出来。愈治腐败痼疾,也需通过今日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践,从制度与人文两方面进行疗治。
“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官员。”而教育官员不能指望意识形态强化,只能依靠别开生面、有丰富内涵的人文教育,感化、培养官员为政之良知良德良能。这是防止政治腐败最基本的安全途径,“在这只船之外都是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