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与尊严:转型期中国的阶层、性别与亲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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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调查

本书中的资料主要来自我于2005~2007年在广州和宁波两地进行的田野调查。主要的田野调查工作于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在广州完成;我于2006年2月和6~8月在宁波进行了3个月左右的补充调查,之后又于2007年6~8月对部分受访者进行了回访。

广州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和宁波所在的长江三角洲是市场经济改革的排头兵和受益者。跻身于1984年首批开放的14个沿海城市之列,广州和宁波享受了优惠的经济政策,积极吸引外资,激励民营企业,发展进出口贸易。随着经济发展,数以百万计的外来劳动者涌入这两个地区。在我开始田野调查的2005年,广州的总人口约为1100万,其中非户籍人口超过三分之一,进出口总额为534.88亿美元,人均年收入4.65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3倍;宁波的总人口约为773万,非户籍人口占28%,进出口总额为334.9亿美元,人均年收入3.16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12]

婚外包养的情况在这两个地区并不罕见。以广东为例,在1992~1996年,广东省21个城市的妇联共收到20246份来自妻子的求助,她们的丈夫包养“二奶”或情妇(涂俏,2004)。1998年4月,广州市政法委出台了《广州市政法机关关于处理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协调意见》,其主要目的就是要控制“包二奶”现象。然而,广州市妇联在1999年仍收到了1329份有关“二奶”问题的求助,在2000年则收到了1619份相关求助。[13]

在调查中,我对婚外包养的界定采取“社会生成”的方式,让知情人向我介绍他们认为的“二奶”或处于“包养关系”中的人物,让这样的一种社会认知渗透到我的研究中来。他们介绍的对象在一些方面有相似性:一般由男方提供固定居所,提供家用或负责“二奶”的基本支出,关系相对长期稳定。

通过一年的田野调查,我共收集了19个婚外包养的案例,其中5个是过往案例(调研时双方已分手),另外14个是正在进行中的案例(调研时关系仍继续)。由于种种原因,我未能访谈到全部19个案例中的男女双方,尤其在获准访谈男方时遇到了一些困难。一些男性不愿意接受正式访问,但并不排斥甚至乐于在非正式的社交聚会中与我交谈,我从中获得了不少关于他们私人生活的信息。调研结束时,我正式访谈了19个案例中16名被包养的女性和4名男性,并对另外3名男性进行了若干次非正式的访谈。在4个案例中,我访谈了包养关系中的男女双方;在其余的15个案例中,我详细询问了被访者的男伴或女伴的背景信息,如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家乡和收入状况等。除了包养关系的当事人,我还访谈了一些受访者的朋友和亲属,从他们那里获得了更多相关信息,同时还了解了他们的态度、感受和看法。这其中包含了十余名有过婚外情/性关系的男性,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男性的视角。为了避免可能的冲突,我没有探访这些案例中男方的原配妻子,但访谈了3名因丈夫婚外情而离异的女性,其中1名是受访男性的前妻。

与访谈相比,很多重要的资料来自参与观察。我大量参与到大多数调查对象的生活中:一起去做头发、美容、逛街、喝茶、打麻将、泡吧、唱卡拉OK,像女朋友一样闲聊八卦;我去他们的家中拜访,和他们一起外出旅游,在一些关系亲近的受访者家中留宿。和他们“混”在一起帮助我更好地融入、看见和理解他们的生活以及他们眼中重要的人和事。附录“‘混’在亲密与道德的边缘”里详细地记录了我的田野调查过程及反思。

受到各种局限,我的研究不能涵盖所有二奶的情况,比如我没有打入官员或大富商的圈子,也疏漏了女大学生群体。19个案例中的“二奶”们,主要分为四类:生活在广州城中村的外地打工妹,年轻时尚的广州本地女孩,曾经在夜场工作的外地姑娘们,以及在广州郊区的离了婚带着孩子的妇女。她们的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38岁,没有人上过大学;8个是广州本地人,受教育程度大多是高中或初中,另外11个是外地女性,大多在初中或小学就辍学了。她们的男伴年龄跨度在35岁至六十几岁,17人来自中国大陆,2人来自香港,其中3人受过本科及以上教育;3人是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总经理、设计师和高校行政管理人员),12人拥有(过)中小型企业或经商(比如承包建筑工程,开办卷烟厂、夜总会、网吧或从事珠宝、手工艺品贸易等),但其中3人在调研时生意已破产,依靠打零工谋生(比如工地工长、仓库管理员等)[14],还有4人长期从事广义上的工人阶层的工作(比如工长、销售员或出租车司机等)。他们的关系维持了10个月到数年不等。持续时间最长的一对,在我开始调研时,已将近9年;调查结束时,他们仍在一起。大多数的受访者都将身处的亲密关系视为一种暂时或过渡性的权宜之计,不少女性有过打胎经历,避免搞出孩子“麻烦大了”,但有两个女性在调研时已生育孩子,另有两人处于怀孕或备孕期。在15个案例中,二奶跟原配妻子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有的甚至只相距几公里。

“二奶”一词在社会语境中带着明显的贬义色彩。我的受访者们通常都不会自称“二奶”或把女伴称为“二奶”,他们在讲述中更常用的是“女朋友”、“男朋友”、“朋友”、“(我)男人”等称呼。不少受访者清楚地知道别人如何看待自己身处的亲密关系,他们喜欢用“我跟人家不一样”这样的说法来将自己描述为例外。我将此视为一种“去污名化”的努力。因此,在本书中,在讲述他们的故事时,我尽量保留他们自己的说法。在分析部分,为了方便陈述,我使用“二奶”、“包养”之类的词语。为了保护受访者,我在书中一律采用了化名,并对可被指认的信息(比如具体地名)做了处理。一些受访者喜欢别人称呼他们的英文名字,我也使用英文化名来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