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吏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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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吏制的溯源

吏员在我国古代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制度化,形成与官制相对应且成为其必要补充的吏员制度,简称吏制。古代吏制的发展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吏、官身份无别(秦汉时期);吏、官身份有别(魏晋至隋唐);在制度上吏职、官职界限分明和吏胥身份上进一步低落(金元明清时期)。”[2]在第三个阶段,政治发展的需求,导致吏制的进一步发展。行政从政治中分离出来,事务与政务相区别。处于第三个阶段前期的金代吏员,在设置上,既明显体现出隋唐官吏分途之后,吏与官之间界限分明的特点,又带有女真民族政权的特色。从海陵时期开始,吏员中的一部分,便开始在金代的政治运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世宗至章宗前期,由于朝廷对吏员严格治理,吏员对金代社会的积极作用得以彰显;章宗后期至金亡,这一时期吏权大盛,吏员弄权朝政,吏治黑暗,政治腐败,一定程度上加速了金王朝的衰亡。

古代吏制经过千百年的发展,到宋金时期已较为成熟、完善。讨论金代吏制形成的背景,不能不回顾此前吏制的演变过程。

吏制萌芽于先秦时期。《周礼·天官冢宰》载:“治官之属,大宰,卿一人……府六人,史十有二人。”除此之外,还有胥、徒。郑玄注曰:“府,治藏。史,掌书者。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贾公彦疏云:“案下宰夫八职云: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书以赞治;……官长谓一官之长,若治官六十,其下府史皆大宰辟召,除其课役而使之,非王臣也。”[3]可以看出,管理文案的“史”和府一样,都是由官长自行选任以协助办公,且免除课役。胥、徒类似于后代的役。《国语·周语》记载“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坛于籍”,注曰:百吏,百官。[4]先秦时期的吏制萌芽为后代吏制的发展成熟奠定了基础。

秦朝“以吏为师”,这里的“吏”既包括官员,也包括具有职役性质的里胥、公人。[5]秦朝建立起一整套的中央集权化制度,汉承秦制又有发展。《汉书·张汤传》中记载,官列九卿之一、主管司法的中央官员廷尉,也可被人称为“大吏”。由此可见,此时官、吏、役三者相通。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以后,官员等级高下由品流分开。吏员不入品流,自晋至南朝愈演愈烈,成为吏员身份日益低落的一个标志。隋又设九品,“谓之流内,流内自此始焉”[6]。形成流外与流内官相对应的完善体系,通过流外官制度,第一次在体制上明确区分吏与官。

唐承隋制。唐代的“官”与“吏”已有明确界限,胥吏的职掌、数额等皆有详细规定,标志着胥吏制度的形成[7]。然而,吏与役的区分在隋唐时期尚不明确,导致了这个问题至今还存在许多分歧。隋唐以来胥吏合称,一直沿用至今,便是其体现。吏在地位上近似于民,特别是吏来源于民,与参加科考得官者不同,却近于由民充役者,使两者始终纠缠在一起,一直影响到宋代。[8]

宋初,统治者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防止割据势力的出现。由此而造成官制杂乱,官员成倍增加,吏员数额也随之膨胀。宋代吏职名目繁多,有孔目、曹司、令史、书吏等。[9]而且吏制也更加完善。吏员选任、升转、待遇都得到统治者的进一步重视。由于吏制本身的完善,吏与职役的区别日益明确。吏员虽在九品之外,却有编制额数。

而与宋同时期的金朝虽立国仅119年,但“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10]。金朝官制带有北方民族政权的特色。“女真人建立政权后,经历了由推行女真猛安谋克制度到吸收辽南、北面官制,最后全面推行汉官制的过程,形成了以汉官制为主,融女真、辽制于其中的新官制。”[11]作为官制必要补充的吏制,也伴随着金代新官制的建立而逐步形成。金代吏制在一定程度上承袭唐代吏制,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具备少数民族政权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