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2章 本篇的主题和宗旨
我直接对这个题目展开研究,而事先并没有证明研究它的重要性。看到我在论述政治,人们可能会怀疑我是一位君主或者是一位立法者。我两者均不是,而且,这正是我要论述政治的原因。如果我是其中之一,我会直接去做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如果做不了,我会保持沉默,但我肯定不会就我应该做什么发表长篇大论,那是在浪费时间。
我的呼吁可能不会对公共事务产生什么影响,但我对公共事务有研究的义务和投票权,因为我是一个自由国家[1]的公民,况且我还是其权力机构的成员之一。令我倍感欣慰和荣幸的是,每当我对各种政府进行思考时,都能在我的探讨中发现热爱我国政府的新理由。
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但也无处不在枷锁之中。人的境地与人自以为的样子相反,就是说,不是其他一切受人主宰,而是人本身就是奴隶,还不如其他一切。我并不清楚导致这种变化的过程,我自信我能够回答是什么将这种变化合法化的。
某人根据何种权利来剥夺人民的自由,人民就可以根据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若非如此,那人就没有任何理由来剥夺人民的自由。因此,当人民被迫服从时,正确的做法就是服从,然而还有更正确的做法,那就是,在可以打破枷锁时径直打破。我提出的这种说法只是基于对强力及其后果的考虑。社会秩序是一项神圣的权利,因为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然而,这项权利并不是自然形成的结果,它得以建立的基础是契约。明白这些约定是什么,是我研究课题的关键。但我想在谈论它之前应该先提出一些东西,我将明确指出它们是什么。
注释:
[1]指日内瓦。——译者注(本书脚注若无特别说明,均为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