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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些”字
【原文】
《楚词·招魂》尾句皆曰“些”(苏个反)①。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獠人②,凡禁咒句尾皆称“些”。此乃楚人旧俗,即梵语“萨嚩诃”也(萨音桑葛反,嚩无可反,诃从去声③)。三字合言之,即“些”字也。
【注释】
①《楚词·招魂》、苏个反:《楚词·招魂》,即《楚辞·招魂》;苏个反,为“些”字的注音。
②夔(kuí)、峡、湖、湘,南北江,獠(lǎo)人:夔、峡、湖、湘,大概是重庆东部、湖北西部以及湖南中西部地区;南北江,湖北江陵以东至洞庭湖一带;獠人,应为“僚人”,魏晋之后,对于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湖南、湖北、广西等地部分少数民族的泛称。
③诃从去声:“诃”字读“去”声(也就是四声)。
【译文】
《楚辞·招魂》的句尾都说“些”(读作苏个反)。而今夔、峡、湖、湘及南北江地区的僚人,凡是巫术咒语的句尾也都称“些”。这是楚人的旧俗,也就是梵语中的“萨嚩诃”(萨音桑葛反,嚩无可反,诃从去声)。三字合而急读,便成了“些”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