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楚学术文集:敦煌歌辞总编匡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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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怨春(到邊庭)

焚香稽首表君情。〔〇〇三六〕

校釋:原本〔稽首〕寫成“”一字,“表君情”寫“告素君情”。(三一四頁)

楚按:原寫“”字並非“稽首”二字的合體,而是“稽”字的俗體。《李陵變文》有“兵到龍勒水北,峻山南,与單于兵戰”之語(《敦煌變文集》九三頁,以下稱《變文集》),啓功校作“浚稽”,是正確的,“浚稽山”見《漢書·李陵傳》。而本辭的“稽”字又是“啓”字的同音字,《廣韻》上聲十一薺,載“稽”有“康禮切”一音,與“啓”同一小韻。《書·舜典》“禹拜稽首”,注:“稽音啓。”故敦煌變文中“稽首”亦寫作“啓首”。如《降魔變文》:“忽然差使更失,甘心啓首歸他。”(《變文集》三八七頁)“啓首”即“稽首”,與本辭“稽”當作“啓”類似。

又原寫“告”字並非衍文,《總編》誤删,應予恢復,“啓告”爲詞,如《醜女緣起》:“啓告世尊,乞垂加護。”(《變文集》七九七頁)《太子成道經》:“苦(若)有災難之時,但燒此香,望雪山會上,啓告於我。”(同上二九五頁)説的正是“焚香啓告”之事。又原寫“素”字並非“表”字形誤,而是“訴”的同音字。據上所説,此句應作“焚香啓告訴君情”。

相思夜夜到邊庭。〔〇〇三六〕

校釋:(原本)“相思”寫“遥相思”。(三一四頁)“遥相思”兹據上片句法,改爲“相思”,俟校。王集於“相”下注“想”。(三一五頁)

楚按:原本實寫“遥思相”。王集於“相”下注“想”,可從,敦煌寫本中“相”、“想”往往混用,此句應作“遥思想夜夜到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