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眼识人心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但每个人的窗户其实并不相同,从不一样的窗户望进去,也是不同的风景。
古话说得好:观眼识人心。想要了解一个人,最直接的渠道就是眼睛。无论在医学界还是心理学界,研究者都通过实验证明了细微动作与内心反应的联系。这些研究发现问世之后,被犯罪心理学家加以整理,如今正成为犯罪心理侧写师和警探们的撒手锏。
我们在看关于罪案题材的影视剧时会发现,警探在侦破案件时,除对现场的细微勘查之外,往往是通过询问调查来掌握关键信息的。尤其是在审讯的过程中,负隅顽抗的罪犯很多,具有反侦查意识的罪犯也不少,有时即使人证物证俱在,但也总有心理素质过硬的罪犯不认罪。这种情况下,犯罪心理侧写师唯有使用他们的杀器——微反应,攻破罪犯的心理防线,才有可能使其服法。
人类在心底埋藏了太多秘密,这些秘密会膨胀发酵,通过一些方式表现出来。最常见的方式是用嘴讲出来,也有写出来的,这些都属于主动型。如果对方并不愿意主动交代一些事情,那我们该如何判断或者发现呢?答案就是眼睛。
犯罪心理侧写师的鹰眼无比锐利,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以逃过他们的观察。疑犯的一个眼神、跳动的眼皮、眼球转动的方向,都可以成为犯罪心理侧写师斩获情报的来源。
通过眼神去解读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并不是空想。这种方法在古代中国和埃及都有过一些文献记载。想要做到这些也并不困难,不需要什么秘籍,只要我们有足够的经验就行了。
犯罪心理侧写师在办案时经常会与调查对象进行面对面的交谈,这个过程中,犯罪心理侧写师并不会提及太多与案情相关的问题。更多的时候像是在闲聊,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事实上,犯罪心理侧写师会通过语言的艺术来诱使对方逐步说到正题,而这种时候,就是犯罪心理侧写师做出判断的时刻。
犯罪心理侧写师说,如果在调查的过程中,谈话内容进入案情主题时,对方不能保持眼神的对视,而是时不时地看向其他地方,这就代表着对方根本不关心你所说的内容,或者他无暇顾及你所说的话,更多的是在暗自盘算着什么。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眼神躲闪就是心里有鬼,敢于对视就是坦荡。因为在犯罪心理侧写师探案的历史中,有过太多强作镇定的人。比如,当犯罪心理侧写师已经掌握了所有证据,或者假装掌握了所有证据时,犯罪心理侧写师都会用一种欺诈的方法:“我们已经全部了解清楚了,你自己谈谈吧。”心理防线松动的人,或许一诈之下就招了;但也有很多犯罪分子会面不改色地看着你,眼神似乎很坚定,波澜不惊。不要被他做出的样子蒙蔽了,因为有很多犯罪分子在罪行被揭穿之后,或者谎言即将被戳破时,都会直勾勾地盯着审讯人员,试图以此进行伪装,证明自己的无辜。
看眼识人最简单的一个方法就是去大街上走走,尤其是在商场、车站这些人群比较密集的地方。这种地方最容易辨认的其实就是小偷,因为他们的眼神很特别。几乎所有小偷最大的共同点就是,在人群中,他们的眼神都是闪烁不定的。他们不像赶路的人,眼睛一直注视着前方;也不像闲逛的,因为他们的眼神不会在其他地方停留,一般来说,他们的眼睛一直在人群中打转,并且佝偻着腰,随时回头观察身边的情况。
除小偷之外,我们中的很多人也会出现这种闪烁不定的眼神。比如,当我们得知了一些消息,这个消息让我们犹豫不定,内心充满了忧虑,但是又没有办法在家人和朋友面前如实说出来,这个时候,我们的眼神就是一直在躲闪的、游移不定的。
不同的眼神能反映不同的心理状态,在犯罪心理侧写师的工作档案中,记录了很多类似的案例。比如,罪犯试图用谎言去干扰你的判断,这时候他们的眼神就会有些闪烁不定。如果罪犯的眼神中出现黯然的阴影,就说明对方身上可能发生了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
犯罪心理侧写师认为,如果在审讯过程中,罪犯有突然眼睛一亮的情况发生时,那说明,他一定听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信息,或者 他心里最想要表达的内容。
有很多案犯会试图用表演来迷惑犯罪心理侧写师,尤其是女性案犯,她们会借着性别优势,做出一些看似无辜的表情来假装自己是无罪的。这种表演很好分辨,看她是否眼睛上扬就行。
人类对眼睛的使用应该已经接近极限了,凡是眼睛可以做出的行为,我们都赋予了它特殊的含义。
眼神的变化需要眉毛和眼球的配合,当然也少不了眨眼的动作。虽说眨眼是我们人类常见的动作,但实际上,眨眼也分为不主动的眨眼运动和反射性闭眼。眨眼这个动作一般都是身体自觉进行的,不需要我们的意识参与就可以做到。当我们有意识地眨眼时,所传达的信息就不一样了。
反射性闭眼是我们主动形成的一种眨眼现象,这种眨眼可以视为一种暗号或者是默契。当两个人不需要语言交流时,简单的一个眨眼就可以传递很多信息,比如,同事、朋友、情侣等。
犯罪心理侧写师通过研究发现,人类在正常放松的情况下,眼睛每分钟会眨6—8次,而眨眼动作的闭合时间十分短暂,通常只有十分之一秒。如果我们的情绪处在一种紧张的状态下,比如,惊吓、恐慌、撒谎,这种时候眨眼的频率就会高很多。犯罪心理侧写师给出的结论是:我们在撒谎后,因为担心谎言被人戳穿,并且害怕谎言被发现后所要承担的责任,这时候我们会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内心的情绪会产生巨大的波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或许可以控制自己的嘴和手,保证不去写什么说什么,但是眨眼这种与生俱来的细微表情是不会被我们的主观意识随意控制的。
波多黎各一家旅馆曾经发生过一起惨案,那是一桩纵火的案子,造成了97人丧生火海。犯罪心理侧写师在后来的调查取证中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旅馆的保安人员。因为旅馆起火的地点正好就在这名保安所负责的区域。犯罪心理侧写师问了一些非常细节的问题,借此来确认案发时这个保安到底在哪里,是否有不在场的证据。
审讯过程中,嫌疑人表现如常,没有出现什么破绽。犯罪心理侧写师就案发时间与现场勘查情况提了一些问题,保安全都对答如流,看不出有什么不对。但是,细心的犯罪心理侧写师还是发现了一些问题。每当犯罪心理侧写师问到案发时他在哪里时,保安的眼睛都会特别明显地眨一下。而面对其他问题,他都显得十分平静。
犯罪心理侧写师意识到,保安在是否在场的问题上有所隐瞒,虽然无法判断是否与他有关,但至少这是一个突破口。随后犯罪心理侧写师乘胜追击,语言攻势逐渐加强。最后,保安无奈地承认,他当值的那天偷偷溜了出去见朋友。结果,三名纵火犯潜入他的辖区,酿下惨案。
这件案子中,虽然保安并没有纵火,但纵火犯之所以成功实施犯罪,与他擅离职守有着密切的关系。保安一时心虚的眨眼给了犯罪心理侧写师重要的提示,借此,犯罪心理侧写师才追查到了重要线索。
眨眼是我们习惯性的一个小动作,很多时候我们自己意识不到什么情况下的眨眼是不寻常的。犯罪心理侧写师认为,人类除在撒谎时会有明显的眨眼动作之外,当受到人身威胁,或者遭遇一些讨厌的事物时,也会有眨眼的动作。
犯罪心理侧写师的一些实验的结果表明,这种眨眼的间隔时间一般情况下较长。我们正常情况下的闭眼时间大约是十分之一秒,而发生上述情况时,眨眼过程中闭眼的时间要明显长于正常闭眼时间。这种无意识行为其实是大脑发出的信号:大脑试图阻止眼前的事物进入自己的视线,所以发出这种命令。
如果我们在工作生活中发现有人对自己做出此类眨眼动作,这代表对方不是很喜欢你,甚至无法忍受。闭眼时间长的眨眼,代表着他不希望你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在人际交往中,谁都无法让所有人喜欢,虽然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很多人分辨不出哪些人是讨厌自己的。以后,我们就可以通过观察对方的眨眼动作来判断对方的真实情绪。
延长眨眼间隔还有一种升级版的表现方式,那就是头部后仰,同时长时间地凝视别人。犯罪心理侧写师认为,这种姿态一般代表一种蔑视的态度,会做出这种姿态的人,普遍比较自大。有趣的是,除了对别人表达蔑视,如果我们自己感觉在某些时候没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或礼遇时,也会不自觉地表现出这种姿态。尤其是在西方国家,我们在电影中经常可以看到类似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