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经济学的发展:以留学生博士论文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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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樊弘的《评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资本蓄积、货币和利息的理论》

樊弘(1900—1988),四川江津人。192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系,毕业后任《中美晚报》记者和《国民公报》编辑。从1927年起专攻经济学,先后任职于中央研究院北平社会调查所和上海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 1934年任河北省立法商学院教授。1937年赴英国留学,先后就读于伦敦大学和剑桥大学,研究凯恩斯的经济学说。回国以后,任湖南大学、中央大学教授,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复旦大学经济系教授,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著有《现代货币学》《工资理论之发展》《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批判》等。

樊弘留学以前就开始关注马克思的经济思想,如他1930年就发表了《马克思经济学说讨论》(《社会科学杂志》1930年第1卷第1期)一文。1934年又发表了《关于经济价值理论之两派学说的批评》(《社会科学杂志》1934年第5卷第3期)一文,比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塞利格曼、克拉克的效用价值论。留学剑桥大学期间(1937—1940),在导师、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多布教授的指导下,樊弘进一步深入研究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这两部经济学权威著作,并选定“评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资本蓄积、货币和利息的理论”作为自己的论文题目。该论文1939年在英国《经济研究评论》(The Review of Economic Studies)上发表。“这篇论文发表以后,对当时的经济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其后有许多剑桥学者也开始认真研究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樊弘著、孙家红编:《樊弘著作集》(上),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0页。1947年鉴于当时“我国人士中研究凯衍斯(即凯恩斯,下文同——译者注)和马克思之兴味与日俱增”樊弘:《评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资本蓄积、货币和利息的理论》, 《复旦学报》1947年第3期。本节引文未标注的均引自该文。,乃由吕淑美译成中文,刊载于《复旦学报》(1947年第3期)。1968年该文又被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的《马克思和现代经济学》所收录。

樊弘认为,“凯衍斯在批评古典经济学派的学说的时候,他的主要的见解均与马克思的相一致”,他写作《评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资本蓄积、货币和利息的理论》一文的目的在“以凯衍斯的学说作帮助,去重新考察一下马克思资本论二卷三卷中关于资本蓄积和利息率的理论”。

该论文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比评马克思、凯恩斯的资本理论。

樊弘首先介绍了马克思的资本理论。“马克思对资本家的生产一名词所给予之定义是这样:即财产所有者以货币形态投出他们的资产,其唯一之目的即在更以货币形态收回他们,此外加上盈余。”盈余(ΔM)从何而来?“许多经济学家都以为ΔM是在流通过程c→M中创造出来的,即由于买贱和卖贵所创造出来的。马克思反对此种看法,他的理由是一个人固然可由贵卖而得到剩余,但另外一个人由于贵买的缘故,便有了损失,因此,在竞争状态下假如成品的价格业已达于稳定的状态,仅凭交易的活动,绝不能由M中创造ΔM出来。很显然的,ΔM尽管实现在流通过程中,但它却被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早以Δc的形态首先创造出来了。”

ΔM是怎样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呢?樊弘介绍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在生产过程中,c代表资本总值M, c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在生产当中被投资为生产工具的货币资本,而另一部分是那被投资为劳动力的货币资本即工资。马克思称第一部分为不变资本,以c为代表。第二部分为可变资本,以V代表。因为M随劳动力L的支出而变动,故称为‘工资资本’。这Δc的价值ΔM,马克思叫他作剩余价值,以s代表,是资本家阶级的收入的唯一源泉。”

樊弘还介绍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危机理论:“在资本家的生产制度内,马克思以为:‘没有一点的生产活动依照社会计划,一切的活动都由无限个别的资本家的所基以决定营业政策的无限不同环境,手段,等等决定。'‘难怪若干的庞大的动乱,或由生产过剩,或由窖藏或由’储蓄的增加,会将周期的或断续的产生。”

樊弘认为,“凯衍斯的有效需求的理论有好几点与马克思的关于流通过程的分析相合”,他从五个方面总结了马克思和凯恩斯的资本理论的相似性。

一是凯恩斯的总供给价格与马克思的生产品的总价值。樊弘认为,凯恩斯的总供给价格“等于因素成本加利润加使用者的成本加辅助者的成本。其公式为A=F+P+U+W (此外公式应为ΔI=A-U-W,原书疑有误——引者注)”。马克思的生产品的总价值“等于不变资本加可变资本加剩余价值,其公式为V=C+v+s”。“因为F+P= v+s=w1+r+i+p (w、r、i和p代表工资,地租,利息和利润)和c=u+w,所以凯衍斯的A等于马克思的V。”

二是所得和收益。凯恩斯的所得“等于总供给价格(包括使用者的成本和辅助成本)减使用者的成本,减辅助的成本,其公式为Y=A-U-W”;马克思的收益“等于生产的总价值减去不变的资本,其公式为R=V-c,而A-U-W=F+P=V-c=v+s”。因此,“凯衍斯的所得就是马克思的收益,亦即Y=R”。

三是投资和生产手段的总买价。凯恩斯的投资“是企业家之间的销售总量。其公式为I=U+W+ΔI=A”,马克思所说的生产手段的总买价“包括旧的不变资本加上现时的增添的不变资本,以符号代表之即c+Δc”,两者的相同处是显然的。凯恩斯的净投资“等于企业家之间的销售总量减使用者的成本减辅助的成本,其公式为I=A1U-W (此处公式应为ΔI=A-U-W,原书疑有误——引者注)”,马克思的生产手段的总买价的增量“等于生产手段的总买价与用作再投资用的生产手段的总买价间的差额,其公式为Δc= (c+Δc)-c,因此ΔI与Δc是相同的”。

四是消费。凯恩斯的消费“等于总供给价格减投资,其公式为c=A-A1”,马克思的消费“等于生产品的总价值减不变资本”,“其公式为c=V-(c+Δc)”。“因为A- A1- (c+Δc),所以凯衍斯的消费与马克思的同意。”

五是净储蓄和净投资。“凯衍斯的净储蓄等于所得减消费亦即等于净投资,其公式为S=Y-C= (A- A1+ΔI)- (A- A1)=ΔI。显然的凯衍斯的‘Δs’等于马克思的‘Δc',生产手段的总买价的增量代表所得和消费的差额。”

通过比评马克思与凯恩斯的理论,樊弘认为,“由于流通过程的缺少计划所引起的有效需求的缺乏,可以用凯衍斯或马克思任何一人的分析来加以清晰之解释”。马克思比凯恩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仅从流通的视角论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而且还从生产的视角论述了有效需求不足,“马克思所常常加重的那个由于生产过程的缺少计划所引起的有效需求的缺乏,凯衍斯并不论及”,“马克思充分认清了在资本家的生产里,供给永不会创造他自己的需求如像赛恩(即萨伊——引者注)所假定的”。

樊弘认为,马克思的资本理论也有其缺陷,“他集中全力所擅立的单由两个阶级所组成的封锁经济的分析中,马克思曾达到这样的一个结论,即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累积的限度不能超过资本家阶级和工人阶级在生产手段和消费方面的支出。马克思只附带地提到了资本家在国外的投资特别是在生产力无大发展的殖民地上的投资,具有提高平均利率的可能性”。樊弘指出,在这方面列宁发展了马克思的理论,“列宁引申了马克思对于国外投资的分析,他说一个被包围在非资本主义和没有发展的资本主义国家当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可能用输出资本的方法扩张他的利润(以及他的资本的积累)至于超过它本身的总需要。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储蓄,窖藏或生产手段的过剩,痛感国内市场的缺乏,和一般利润率的降低,只要资本主义存在一天,对于资本的输出简直看成一个生和死的问题”。

第二部分比评马克思、凯恩斯的货币和利息率理论。

在货币理论方面,樊弘主要介绍了马克思与凯恩斯对货币发行准备方面的批评,认为两者观点一致:“凯衍斯对于一九二五年银行条例的批评,恰与马克思对一八四四年条例的批评其内容完全相同。凯衍斯攻击一九二五年条例中不应规定‘一亿二千万磅的黄金来作三亿八千七百万镑的银行钞票和其他的流通钞票的资本家’这一项。理由是‘一二〇百万镑除作此用之外别无丝毫用处;且为了遵照金本位的各种规定而缩减信用,实在要使恐慌更加严重’。根据同样的理由马克思以为一八四四年的条例把英格兰银行分成发行部和营业部,而对纸币之发行,为了严格管理起见,必须与金准备保持一定比例,亦忽略了这样的规定可以加增恐慌的严惩性。”

关于利息率,樊弘首先比较了马克思和凯恩斯对于利息率是节省和节制的报酬的观点的反驳。“照马克思的观点,储蓄或节省的单独行动,不管是窖藏货币或窖藏货物,都不能创造利息,因为窖藏货币的结果‘使货币不再流通,同时本身亦不能扩展为资本,而窖藏货物的累积只是一种愚行’。因此,他在讨论利息时加上去说:‘当一个资本家把货币资本存放在自己手中时,他得不到什么利息,他不能代替资本的功用;当货币资本能够获致利息并且作为资本之用时,必不在资本家手中’。”凯恩斯的观点与马克思的类似:“利息不能是储蓄或等待的报酬。因为当一个人以纸币之形态窖藏他的储蓄时,他得不到利息,虽然他的储蓄与以前相同。”

利息率是由什么决定的呢?马克思认为“利息率是一种货币利息率”,“它被货币资本的供求关系决定”。

在货币资本的需求方面,樊弘介绍了马克思关于工业资本家对货币的需求怎样随着繁荣和恐慌的条件而变动的理论:“马克思说,‘商业繁荣的时期或在意外利润的时期,利率有一段的降低,在繁荣和恐慌的过渡时期利率涨高,而在恐慌的时期利率达到极端剥削的顶峰。”在货币资本的供给方面,樊弘考察了马克思对于货币资本供给的分析,“根据他所说,货币资本的供给大致依赖三种事实:(1)银行制度的成长与发展;(2)黄金的输入;(3)银行立法及其实施”。

最后,樊弘讨论了以下三个问题:“(1)对于现代利息率的争论,马克思取何态度。(2)现代经济学家由马克思的利息理论中得到什么启示。(3)将利息率降到零点,是否能使资本生产圆滑的进行呢?”

回国以后,樊弘继续对马克思、凯恩斯的经济思想进行比较研究,1947年他在《经济评论》上发表《凯衍斯和马克思》一文,比较了凯恩斯和马克思的经济思想的异同。他认为:“凯衍斯的研究始终亦尚未跳出马克思的巨掌之外。”樊弘:《凯衍斯和马克思》, 《经济评论》1947年第8期,第3页。其立论基础是凯恩斯、马克思关于利润率与利息率的关系看法相同,且马克思所暗含的利润率大于、小于、等于利息率的思想涵盖了凯恩斯的思想。但是,樊弘同时也肯定了凯恩斯独特的学术贡献,认为其在马克思理论的基础上,探讨了生产技术不变条件下的失业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创新性。而马克思较凯恩斯伟大的地方在于其认为,不消灭资本主义,失业问题将是永远存在的,所以无产阶级必须要夺取政权。他1946年在复旦大学经济研究所任教时所著、1947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货币学》一书就“将近代几位货币学上的大师,罗博森(Robertson)教授,凯衍斯勋爵(Lord Keynes),林塔尔(Lindhal)教授,和过去一世纪的社会主义大师马克思(Marx)诸人的货币学说重新加以调理”樊弘:《现代货币学》,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