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货币流通规律
斯图亚特对古典货币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他在批判货币数量理论的基础上,发现了货币流通的一般规律,也就是发现了商品流通过程中货币需要量的一般规律。
斯图亚特是货币数量理论的坚决反对者,他的货币理论是从批判休谟等人的货币数量理论开始的。休谟等人机械地把商品放在一边,把货币放在另一边,得出了一直影响到李嘉图的货币数量理论。斯图亚特把休谟的理论概括为:(1)一国中商品的价格决定于国内存在的货币量,包括实在的货币和象征性的货币;(2)一国中流通着的货币代表国内现有的所有商品,货币数量不同,每一单位货币代表的商品数量也就不同;(3)如果商品增加,那么商品的价格就降低,货币的价值就提高,反之,如果货币增加,那么商品的价格就提高,货币的价值就降低。和休谟不同,斯图亚特不是把商品和货币机械地分别放在两边,而是通过商品交换本身的各种因素来说明货币问题。
斯图亚特有意识地把自己的货币理论同数量理论对立起来,在政治经济学史和货币理论史上第一个提出了是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决定于商品价格,还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数量的问题。他认为,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必须同进入市场的商品价格相适应。如果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太少,同进入市场的商品价格不相适应,那么人们就会用象征性的货币作为补充手段来代替金银。如果金属货币太多,超过了进入市场的商品流通的需要,那么多余的金银就会成为贮藏手段,不会引起价格的上涨。斯图亚特写道:“每个国家的流通,必须同生产投入市场的商品的居民的生产活动相适应……因此,如果一国的硬币太少,与提供销售的产业活动的价格不成比例,人们就会想出象征性的货币之类的办法为此创造一个等价物。但是,如果金属货币在比例上超过了产业活动的规模,它就不会使价格提高,也不会进入流通:它将当作贮藏货币堆积起来……一国的货币数量不论比世界上其他部分大多少,留在流通中的只能是同富者的消费和贫者的劳动和产业活动大致成比例的数量。”类似的话,斯图亚特不止一次地讲过。
由此可见,斯图亚特不仅提出而且正确地解决了问题:不是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决定商品价格,而是商品价格决定流通中的货币数量。金属货币数量的多少同商品价格水平的高低没有关系。这就是斯图亚特对流通中的货币数量和商品价格二者的关系所做的结论。这样,英国议会和经济学界长期争论的商品价格与货币流通量的关系问题,在斯图亚特的著作中就有了明确的答案。英国古典货币理论,在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道路之后,现在在斯图亚特这里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在正确地解决商品价格和货币数量的关系的基础上,斯图亚特探讨了流通中所需的货币数量问题。他说,支付债务和购买商品“两者合在一起构成对现金的需要(ready money demands)……商业和工业的状况,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日常开支,这一切加在一起,调节并决定所需现金的数量,即转移的数量。为了实现这各种各样的支付,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货币。这个比例虽然在转移的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又可以依照情况不同而增减……无论如何,一国的流通只能吸收一定量的货币”。虽然斯图亚特在这里没有提到货币流通速度,但他实际上已经看出,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情况下,流通中的货币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他还看出,在存在信用制度的情况下,用现金购买的商品的总额和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偿还的债务的总额,构成了本期的货币需求量。与此相适应,斯图亚特区分了两种货币流通:“自愿的流通”和“非自愿的流通”。前者指用现金购买商品的自愿性支付,后者指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偿还债款的强制性支付。两种支付的总和就是全部流通所需的货币数量。
斯图亚特从批判数量理论着手研究货币流通规律,这是他的理论的一大优点。和斯图亚特不同,斯密对自己的挚友休谟的数量理论态度暧昧,甚至一度表示赞赏。他曾经说:“休谟……非常巧妙地证明:在一切国家,货币的数量必得和货物的数量维持一定的比例。无论什么时候,如果货币的数量超过上述比例,那么物价就会上涨,使外国人能以较廉于我们的价格在国际市场出售货物。结果货币就将流往外国。反之,无论什么时候货币的数量要是少于上述比例,那么物价就会下跌,使我们能以较廉于外国的价格在国际市场出售货物,结果,大量货币将流入我国。由此可见,在任何国家,货币或货物的数量,总不能和某一定水平相差太多。”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避开了斯图亚特批判休谟的数量理论的锋芒,只是把斯图亚特关于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成果的结论接了过来。
但是,和斯图亚特不同,斯密只把注意力放在流通中的货币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上,而没有像斯图亚特那样同时注意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偿还的债务的总额。他这样做,是同他没有认真研究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职能相一致的。斯密说,每一个国家的铸币量都取决于该国靠铸币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每一个国家每年买卖的商品的价值,要求有一定量的货币来使商品流通,并把它们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但不能使用比这更多的货币。流通的渠道必然会吸收一个使自己达到饱和的数量,但绝不会容纳更多的数量。如果一国流通的商品减少,那么流通所需的货币量也就减少。反之,如果一国流通的商品增加,那么流通所需的货币量也就增加。
斯密在研究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时,把一个国家的流通分成两个不同的领域:一是实业家(指全体商人、制造业者、手工业者等)之间的流通,一是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他认为,即使同一些货币,也可以时而用于这个流通领域,时而用于那个流通领域,但这两个流通过程是不断同时进行的,因此,要使流通进行下去,就各自都需要一定量的货币。各种实业家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绝不能超过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因为无论实业家购买什么,最终必然会卖给消费者。斯密认为,实业家之间的交易往往是批发,所以每次都要有大量货币,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只要少量货币。
在讨论实业家之间的流通以及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时,斯密提出了货币流通速度和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的关系问题。诚然,他曾经以不可知论的观点对待这一问题,说:“一国流通的货币,对于靠它而流通的货物的价值,究竟保持着什么比例,也许没有确定的可能。有人说是一比五,又有人说是一比十、一比二十、一比三十。”但是,当他比较深入地观察问题时,他发现,货币流通速度直接影响流通中的货币量。斯密写道:“少量货币流通得比大量货币快得多。一先令比一几尼流转得快,半便士又比一先令流转得快。因此,以年计算,全部消费者所购买的价值,虽至少应等于全部商人所购买的价值,但消费者每年购买所需的货币量,比较起来却少得多。由于流通速度较快,同一枚货币,作为消费者购买手段的次数,比作为商人购买手段的次数多得多。”
在斯密的上述议论中,正确的因素是,他看出了一定期间内商品流通所需的货币量除了取决于流通中的商品价格外,还取决于货币流通速度。但是,斯密在这里提出的全部消费者所购买的价值应等于全部实业家所购买的价值的命题是错误的,这是根据他的全部产品分解为收入的错误观点引申出来的错误结论。斯密的信条有时甚至使他做出“一国每年所能通用的货币量,取决于每年在国内流通的消费品的价值”这一极端片面的结论。后来,追随古典学派的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托马斯·图克在《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一书中,根据斯密关于实业家之间流通的商品价值不能超过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价值的错误论断,研究了关于实业家之间流通的货币量同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货币量的比率,得出了实业家之间的交换总额必须由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总额决定并受它限制的错误结论。事实上,实业家之间的贸易规模绝不会等于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贸易规模,只要不忘记不变资本,就不难发现,实业家之间流通的价值总额同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价值总额是两个不等的量。
斯密在探讨纸币流通规律方面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尽管斯密称颂纸币的神奇作用,但是,约翰·罗在法国的历史教训以及英国银行过多发行纸币引起混乱的现实,使斯密对纸币过剩的问题还是深表忧虑。在对英国纸币过剩的事实进行了大量论述之后,斯密说:“必须承认,有了这种设施(指以纸币代替金银——引者),国内工商业,固然略有增进,但用比喻来说,和足踏金银铺成的实地相比,这样由纸币的飞翼飘然吊在半空,是危险得多的。管理纸币,若不甚熟练,则不用说了,即使熟练慎重,恐也仍会发生无法制止的灾祸。”
这样,探索纸币流通量的规律,便成为斯密的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在探索过程中,斯密得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结论:“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绝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这就是李嘉图所说的斯密规律。这一见解是相当精辟的,它表明斯密已经初步看出纸币流通量的规律取决于金银币流通量的规律。
斯密认为,由于银行不够“谨慎”,由于所有银行未必都理解自身的“利益”,所以,流通中纸币过剩的现象就常常发生。过剩的纸币,既不能在国内流通,又不能输出国外,唯一的出路就是回到银行兑换金银。斯密试图用银行自身的利益来规劝银行谨慎从事,不要发行过多的纸币。他说,如果银行发行的纸币过多,超过了国内流通的需要,那么过剩的部分就会倒流进银行来兑换金银。这时,银行不仅要按照纸币过剩的比例准备金银铸币,而且要按更大的比例准备金银铸币,因为纸币倒流进银行的速度将比纸币超额发行量增长的速度更快。这样就会大大增加银行的费用。例如,银行发行四万镑纸币,通常需要准备一万镑金银。现在超额发行四千镑纸币,银行就不是必须准备一万一千镑金银,而是必须准备一万四千镑金银。这样,过剩纸币的发行不但无益,而且有害,因为它使银行的费用大为增加。斯密就这样用银行自身的利益规劝银行不要超额发行纸币,而他的社会目标则是避免滥发纸币造成的无法制止的灾祸。